《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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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决- 第1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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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为帝**队指挥的统一扫清了道路。

    统帅部的声音统一了,战争的准备就加快了许多。现在,帝国的军队正源源不断地开赴前线,各地的贵族领主们也在皇室战争令的召集下,将金钱、武器、粮食、战马和麾下的武装部队源源不断地输送向帝都。

    趁着这一段来之不易的缓冲期。整个帝国都如同一辆全力奔驰的马车一般,沿着战争的道路高速行驶。

    这些日子以来,帝都的民众可算是开了眼界了。带着公鸡般的大红高冠头盔的歌卢骑兵;打着皮绑腿手持五米长矛的迦特基步兵;还有穿着皮甲背着一人高的大弓和箭囊的盎克鲁长弓手和手持巨盾斧头的高加斯蛮兵………。

    虽然圣索兰帝国在三大帝国中,只以经济和文化著称,军事力量最为薄弱。但是,这个百年前曾经在两大帝国和教廷的夹击下硬生生打出了广阔的疆土和百年和平的国度,依然有着属于自己的传奇军队。

    歌卢人生活在帝国的西部平原,是一个人口多达六十万的大族。他们善于耕种,冶炼锻造和养马,英勇善战,是天生的骑士。在这个世界上,除了野蛮人之外,没有任何一个民族敢在歌卢人骑兵面前正面冲锋。

    每一个成年的歌卢男子,在出征的时候,都会戴上有着火红高冠的头盔。当成千上百的歌卢人骑马冲锋时,那如同火海一般的汹涌奔腾的景象,是任何一个狂妄自大的对手都会为之战栗的噩梦。…;迦特基人来自帝国东部海岸,有着人类最强步兵的美誉。

    他们健壮灵活,善于奔跑。长距离奔袭的能力甚至可以媲美骑兵。在战斗的时候,他们尤其善于使用一种长度超过五米的长矛。一支一千迦特基人组成步兵方阵在战场上,可以正面抗击双倍数量的骑兵冲击。

    盎克鲁人分布在帝国的各大行省,是一个喜欢生活在山地森林的民族。他们以耕种,伐木和狩猎为生,对皮革极为痴迷。不但衣服鞋子是野兽的毛皮,就连他们日常使用的许多以物品和饰品,都是皮质的。而最让他们举世闻名的,或许就是每一个成年盎克鲁人那比他们的个子还高的长弓了。

    盎克鲁人的长弓,是一种极其恐怖的武器。这种弓,可以将一米长的箭矢送到五百米远的地方。那锋利且比普通箭矢重两到三倍的金属箭头,能够轻易地穿透三层熟牛皮蒙面的木盾。

    当成百上千的盎克鲁人集体抛射的时候,天地间,就只剩下那恐怖箭矢撕破空气的呜呜呼啸声和扑面而来的死亡气息。即便是斐烈帝国引以为傲的重装骑兵,也不敢在盎克鲁人的长弓前冲锋。

    高加斯人来自于高加斯高原。救赎之地原本就贫瘠苦寒,而高加斯高原,更是被称为生命的禁区。那里天寒地冻气候恶劣,除了草以外,几乎不生长任何的植物。就连飞鸟也不愿意从高加斯高原的天空中飞过。

    可是,高加斯人却在那里生活繁衍。艰苦的环境,给了他们高大而健壮的体魄。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能轻易长到两米以上,能抱起重达上千公斤的牦牛。就连十几岁的孩子,也能在手无寸铁的情况下和一个接受过严格训练的成年士兵搏斗。

    高加斯人的武器是刀。他们的力量很大,刀厚重而锋利。任何一个高加斯战士都能一刀将一只牛拦腰劈成两半。如果是在战场上,十个普通士兵也不是一个手里握着大刀的高加斯勇士的对手。

    不过,让他们闻名天下的,却不是他们的刀,而是他们的盾。

    高加斯人的盾,都是由精钢打就的。轻则百斤,重的可达上千斤。这种盾牌,是他们的防御装备,也是他们杀敌制胜的武器。盾牌不但沉重,而且边缘极其锋利。一旦被这些力大无穷的战士挥舞开来,挡者披靡。

    无论是歌卢人还是盎克鲁人,无论是高加斯人还是迦特基人,都是圣索兰帝国的宝贝。百年前,他们就跟随索兰大公南征北战,立下了赫赫功勋,成就了传奇的名声。

    平日里,别说整支整支的队伍,就是边军和各大骑士团中,也不过只有一两个歌卢骑兵或者盎克鲁长弓小队罢了。可现在,随着爱德华一世下达的战争动员令,这些帝国武力都拿起了武器,披上铠甲,聚集到了一起。

    除此之外,大家还听说,帝**方内部,也出现了巨大的变化。

    统帅部已经撤掉了一大批平庸无能的将领和基层军官,启用了许多在战争中表现出色的年轻将领。同时,以前那些能打仗,而又受到排挤的将领,也重新回到了帝**方的指挥中枢。

    其中最著名的,或许就是威震边军的一代名将萨芬老将军了!

    萨芬在帝国民众心目中的地位极高,他英勇善战,意志坚定,用兵老到。极善于打苦仗恶仗。而且,长年的边军生涯,让他在充斥着桀骜不驯的兵痞油条的边军当中有着极高的威信。…;

    他的复起,让整个边军面貌到焕然一新。别的不说,至少驻扎在帝都附近的两个边军军团,就显得规矩了许多。不但寻衅滋事的家伙少了,就连营地里,也没有了往日的散漫和脏乱。

    一帮傲慢的军官将领和刺头大兵们,个个都老实得像乖宝宝一般,让熟悉他们的人们不敢相信他们和以前是同一个人。

    这一切的一切,都在表明,圣索兰帝国的战争机器,已经全力运转了起来。圣索兰民众们相信,当战火再度燃烧起来的时候,帝国一定会给敌人一次狠狠的教训。大家甚至迫切地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

    不过,这只是普通民众们的想法。

    而事实上,在帝国的高层,对于这场战争的担忧,并没有随着目前局势的稳定而减轻。甚至恰恰相反,掌握着更多更机密情报的人们,对目前帝国面临的战争态势,远比以前更加忧心忡忡

    皇权山上,圣索兰帝国皇宫,就像帝王头顶的皇冠一般,俯视着雄伟延绵的帝都和一望无垠的平原。

    已经是深夜,国事大殿的水晶烛灯,依然如同往常一样通宵达旦地亮着,数以百计的无烟长明烛的烛火,在剔透水晶的反射下,将大殿映得透亮。身穿着一身宽袖丝绸便服的爱德华一世,静静地站在大殿西侧墙前,仰头看着巨大的地图,眉头深锁。

    一年多的战事,已经让这位帝国之主显得憔悴了许多。刚刚年过四十的他,双鬓就已经隐约有了些白发。

    不过,在所有人的眼中,现在的爱德华一世虽然依然文雅恬淡话语不多,却远比一年多之前那个保养有术的他,更让人心生敬畏。

    爱德华一世登基已经十二年了。这十二年来,无论是在帝国百姓的眼中,还是在能进出皇宫的帝国贵族和群臣们的眼中,他都只是一个坐在那冰凉宝座上的雕塑,或者说得更难听一点,只是个傀儡罢了。

    无论大小国事,十二年来,国事大殿上,永远只有宰相唐纳德的声音。而爱德华一世的存在,不过是诸侯林立,内部倾轧严重的贵族们为了平衡的需要,给皇室一个表面上的体面罢了。

    十二年的时间很长,长得足以让人们忘记很多很多的事情。

    人们已经忘记了这位帝国皇帝,才十几岁的时候,就曾被人预言为继索兰大公之后百年来最英明神武的一代未来雄主。也忘记了当年还只是皇子的他,整顿吏治,改革经济,以一连串的手段,让整个帝国在十多年前焕发出惊人的活力,国力竟隐约有赶超斐烈和庞贝帝国的迹象。

    同样,人们也忘记了,就是这个外表文雅恬淡,像一个艺术家多过像一位帝王的男子,当年是何等的年轻气盛,锋芒毕露。十五年前,他就曾经差点将权势滔天,连先皇都压制不住的唐纳德赶下台去。

    如果不是教廷出手,如果不是十五年前的那一场惨案,如果不是接下来的一系列变故,恐怕

    忘记的一切,现在都已经随着爱德华一世的背影,而慢慢复苏了。

    人们这个时候才惊讶啊发现,有些人,天生就是一把宝剑。哪怕时间再长,哪怕在泥沙中在掩埋多少年,都无法锈蚀他的身躯,掩盖他的锋芒。…;如果无法毁灭他,就别给他机会。因为,只需要一点点的缝隙,他就能一飞冲天,光芒万丈,再也无法封印。

    爱德华一世,无疑就是这种人。

    十二年来,他虽然只是静静地坐在他的宝座上,看着唐纳德和贵族们主持着这个国家,可是,那并不代表他什么都没做。

    他只做了两件事——沉默和平衡。

    现在回头看去,许多人都不得不承认,如果不是爱德华一世,而是换另外的任何一个帝王,恐怕索兰皇室都已经被扫进历史的角落中了。

    百年前,索兰大公建立圣索兰帝国,是因为当年的索兰公国的贵族们和大陆东南方向的所有贵族领主,都不愿意接受斐烈帝国和庞贝帝国的统治。在罗曼皇朝分崩离析的那一刻,他们选择了成立自己的国家。

    而当年的索兰公国,只不过是现今帝国疆土中很小的一个公国。在这片疆土中,还有旧罗曼皇朝的数十个公国和王国。

    最终,索兰大公是最终凭借着他的睿智果敢和一连串的胜利,才脱颖而出,成为了所有希望摆脱北方控制的贵族们共同的代言人。

    贵族们的这一选择是正确的。在新的帝国,他们获得了远比他们以前在罗曼皇朝时期更大的利益和更高的地位。他们的家族,他们的领地因为更少的赋税,和更大的自主权力而变得日益繁荣兴盛。

    而索兰大公,也得到了他应有的报酬,那就是成为这片疆土所有贵族中最尊贵的一员,帝国皇帝。

    这就是当今皇室的前身,也是隐藏在皇权之下一个铁一般的现实——皇室,是统治阶级的代言人。

    皇帝并不永远都是皇帝。皇室也是贵族中的一员。当年,索兰大公如果不能取得帝国**战争的胜利,那么,他不但成不了皇帝,反而可能被失望的贵族们抛弃。

第四十九章(重) 车队() 
第二卷'第四十九章(重)车队——

    第四十九章(重)车队

    清晨的慕尼城,显得宁静而又热闹。e^看

    远山还笼罩在朝雾云霞中,天际也刚才有一抹亮sè。整个世界朦朦胧胧,仿佛一座表演开始前座无虚席却万籁俱静的剧院。而城市中的生活,已如同舞台上的轻快琴声,在农夫的脚步声,石板路上的马蹄声,泥泞乡村路上的车轮声,市场的叫卖声和人们脱帽致敬互道早安的问候声伴奏下,悠然响起。

    一大早,一辆马车就驶出了绿塔庄园。

    虽然没有任何的纹章和贵族标识,但马车车厢崭新油漆铮亮。铜制的扶手、行李架和踏板,再配上带huā边的漂亮窗帘和两匹刷了又刷,皮máo光亮雄健高大的特雷格纳马,依然显得气派非凡。

    在马车的前后,跟着十几名护卫。前面的四名护卫身穿黑sè大氅和高领带兜帽的铁灰sè细圈锁子甲。虽然只是便装,但他们那笔直的后背,冰冷的眼神,还有坐下如同雄狮一般高大健硕的夏泰马和他们背上的战弓,腰间的长剑以及马背上的骑枪,却足以让任何一个心存不轨的家伙退避三舍。

    只要不是白痴,就应该都明白,能驾驭夏泰马,而且又浑身散发着这种让人不寒而栗的杀气的家伙,只可能是百战余生的军中骑士。在全副武装的他们面前,任何不轨企图都是找死!

    马车后面,是一前两后的另外三名骑士。

    虽然从体形上看起来,后面这三名骑士更魁梧健壮,不过,他们的装备倒是没有前面几个人这么齐备。不但骑的只是普通的马,穿的衣服也和普通佣兵穿的衣服一样,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看起来似乎只是三个力气ting大,hun得却不怎么样的佣兵。

    不过,当马车进入人来人往的街道时,街上往来的许多骑士和佣兵,在和这支车队擦身而过的时候,都会不由自主地把注意力放到这三名骑士骑士身上。脸上的警惕戒备,比面对前面四名骑士的时候更甚一筹。

    在这三个穿着普通麻布长衣,用兜头大氅和皮质面具遮住了半边脸的大汉身上,他们感受到的,是远比前面的骑士更加恐怖十倍百倍的气息。

    而让人惊讶的是,车队除了前四后三的这七名骑士,以及队伍最末端的几名普通骑兵之外,人们还在队伍中,看见了六个身形窈窕的nv骑者。

    其中四个穿着紧身的皮甲,méng着面,背着黑铁木弓,做游猎者打扮,另外两个则穿着漂亮的长袍,同样以兜帽遮面。不过,眼尖的人能够自其中一个看起来更青涩一点的身影长袍下,看见一根法杖。

    当这支车队出现在慕尼城繁华的街道上时,无论是往来的自由骑士还是桀骜不驯的佣兵,都自觉地选择了避让。相较于那些鼻孔朝天傲慢自大的贵族,他们更有眼力,也更明白这样一支车队不是他们能招惹的。

    当然,在藏龙卧虎高手如云的慕尼城,这样的车队太多了。尤其是阿道夫大公就要回城的这几天,来自四面八方的贵族领主和有身份的骑士们,简直快把整个城市都塞满了。

    因此,遇见这支车队的时候,大家最多就只是侧目一下,等他们一过,旋即就抛之脑后,街道上依然是车水马龙,熙熙攘攘,热闹非凡。

    “快来看,正宗的北卡罗庄园的朗姆酒,最好的大叶甘蔗加魔鬼蜂蜜酿造,一桶只要一个金路郎”

    “水獭皮,有要水獭皮的吗,夫人,这可是上好的皮,您看这máo,油光水亮”

    “面包,新出炉的面包,又香又软”

    “早晨好,尊敬的爵士,您这是准备去哪里?”

    “滚开,你这个肮脏的骗子,我可不会上你的当,留着你的东西骗别人去吧。再缠着我,我就揪你去警士所!”

    石板路上清楚的马蹄声中,罗伊掀开了窗帘一角,看着向街道。

    正是早晨最热闹的时候。骑士绅士们悠然自得的骑马而过,商人们跟着马队驼队往来匆匆,小贩们手里拿着货物大声的叫卖。赶路的,吃早餐的,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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