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瞪大眼睛,大喊:“我冤枉啊,绝对没有。”
“哼,你小子有什么鬼心思,你以为师姐不知道?”鹿夜冷笑连连。
云霄投降:“师姐,这些都是你的衣服,难道你平时不穿吗?而且还是你叫我选来的,我又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所以各凭喜好了。”
鹿夜嘴角轻扬,这小子终于承认了,冷声问道:“你觉得师姐穿你选的衣服,会很好看?”
“我不知道。”云霄不敢多做评论,“好不好看,穿了才知道啊。不过我觉得,师姐你本来就漂亮性感,即便再好看的衣服穿在你身上,都会显得是你的衬托,所以衣服才好看。”
鹿夜嘴角,露出浅浅的笑意,这马屁拍得响亮,不过她爱听。
于是,她问道:“师姐知道,你喜欢王香凝,你选的衣服很适合她,对不对?”
云霄想解释,又被打断了,鹿夜接着道:“你觉得,是师姐漂亮,还是你的香凝漂亮?穿这身衣服的时候。”
“废话,当然是我家香凝漂亮,她是遗落凡尘的书仙,一尘不染,圣洁高贵,岂不是你能比的?”云霄毫不留请,不给面子,因为王香凝在他心里的地位是不可动摇的。
“切,你什么眼光这是,她有哪一点能够比得上你师姐的。”鹿夜自然是生气极了,不但强忍着,“既然你这么没眼光,师姐就穿给你看看。”
鹿夜这么说,自然是有争胜的决心,她自信,只要云霄看到自己穿了这身衣服后,一定会改变他的看法。
黑色与玫瑰色在她身上,永远是致命的诱。惑,即便知道她是毒药,也无法抗拒。
这也是她最傲人的一面,比白色在她身上,出众千倍,万倍,甚至不能相提并论。
云霄什么都没有说,反正他有没有什么吃亏的,如果真如师姐所说那样夸张,他等着大饱眼福就是了。
鹿夜拿起一堆细碎单薄的衣着,走进了房间。
五分钟后,她再次走出来了。
“哪里来的妖女,为什么在我家?!”
云霄见之,大吃一“惊”,连忙从沙发上跳了起来,如临大敌。
云霄的话,虽然夸张,但看到师姐新的装扮之后,他真的由衷吃惊,无法自拔,不但眼神陷进了,就连心灵都在颤抖,仿佛下一刻就被她俘获。
“姓云的,好你个没良心的东西,竟然敢骂师姐妖女,欠揍嘛?!”看到云霄惊人的反应,鹿夜当即恶狠狠瞪了云霄一眼。
云霄没有说话,双眼直勾勾的看着她,已经惊呆了,站在那里,雷打不动。
云霄心中划过这样的荒诞想法,怪不得师姐有鹿魔女的外号,原来她穿着黑色和玫瑰色,竟然显得如何妖冶,充满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魔性诱惑。
准确的说,是三种颜色。
白色高跟鞋,永远比黑色,红色,以及其他任意一种颜色来的直接,且具有视觉冲击感。
因为那时女子立足的根本,看一个人的时候,永远是从她的脚开始的,白色,象征着圣洁与干净,所以穿白色高跟鞋的女子永远比其他颜色的好多。
其次,就是高挑笔直的美腿,在黑色丝袜衬托下,没有一丝拖沓感,因为旗袍超短,整条美腿完美直观的表现出来,显得性感无比,尤其是旗袍边缘之下,那一道精致袜圈,给予了这一条性感美腿增加了灵魂,仿佛拥有了生命。
当然,最致命的诱惑在袜圈而丝袜连接的地方,那里若隐若现,双。臀被窄窄旗袍衬托得翘挺浑圆,腰肢轻盈,小腹平坦,臀线连着的腰肢和性感美腿,构成一道魔鬼曲线,比例显得很不真实。
在往上,便是鹿夜娇躯上最引以为傲的丰满。
第一百七十二章 害人的圈圈()
有缘与鹿夜相遇的男人,被她吸引的第一眼,永远是那她胸前傲人,因为弧线惊人,爆炸般的丰满。
现在,收领的旗袍下,那傲人丰满被包裹得严严实实,好像是那里有镇压,那里就有反抗一样,那里虽然被胸襟全部收拢,但娇挺的程度依然极为惊人,最重要的又不显得累赘。
旗袍是古典服饰,本就带有低调斯文的的气质,现在这种气质与鹿夜本身的火爆气质发生冲击,产生强烈的视觉矛盾。
这种视觉矛盾,将她身上的魔性展现得淋漓尽致,判若两人。
再加上垂在腰侧的一双玉臂,被白色蕾丝袖套包裹地严严实实,就好像一个画家,极力想要表现出自己低调斯文的画风,却被本身特有的狂放和魔性所冲击,让人分不清这一幅画的画风。
这样的画风,让欣赏的人,如何看待?
内心自然是充满矛盾的。
这一幅矛盾的画就是鹿夜,该如何对待她,用平静眼光和温柔的手段去亲近?
还是用粗暴的方式去征服她。
等云霄看到绝美脸蛋上,嘴角勾起的那一丝不屑笑容时,这种矛盾感终于爆发到极致。
云霄僵化了许久,这个过程完全呆若木鸡,魂儿好像被勾走了,行思不由自己。
“哼,还敢拿本小姐跟王香凝比,她有什么资格,你看她的时候会这样失魂落魄,会这样的失态,她没有。但我有资格资本,你只看了我一眼,就呆了五分钟,已经证明了一切。”鹿夜抬着手腕,看了看自己的手臂,确定是五分钟。
她嘴角的不屑笑容,带着高傲之意,不是鄙视云霄,而是一种无视对手的淡漠。
王香凝何德何能,成为她的对手?
只要她勇于展现自己的魅力,云霄迟早会被自己征服。
云霄坐回沙发,没有说话,而是先喝了一杯冷去的开水,冷静了将近一分钟,这才摇了摇头:“师姐,你赢了。”
“那是当然,我说过,我高中的时候就是万人迷了,等上警校,那已经风华绝代。王香凝跟我比,差远了。我想,你也是这么认为的吧?”鹿夜口无遮拦,语气中的骄傲近乎自负。
云霄沉默,在震惊之中不能自拔。
“我为什么能够成为火玫瑰的副队长,除掉我的领导天赋,其次就是我的美貌,兰亭都不能比的美貌,她虽然实力比我强,但我可以做到很多她无法做到的事情,拥有最铁血,最坚硬意志,最冷淡的人都能被我感动。”
云霄抬头看她:“你们的工作,要这么拼吗?”
“出色的美貌也是一种资本,你不知道,兰亭也有失败的时候,因为她对自己的工作无法保持绝对的专心和热情,再加上她高高在上,那种高傲的气质早就融入她的血液之中,无法抹去,即便刻意隐藏,但还是有人会看得出来。”
“但我不一样,我对我的工作有绝对的热情。”
“那岂不是很危险?”云霄吃惊的问道。
“不危险,那还用得着特种部队吗?如果人人都是像你这么认为,我们的国家能够像现在这样的安慰和富强?作为军人,忠诚是我们的活着的道理,没有忠诚,就没活着的道理,我们把死亡看做荣耀的归宿。你不是军人,我不要求你能够理解,什么是忠诚,什么是荣耀。”鹿夜沉声的说道,云霄从来没有见到过她这么认真和严肃的时候。
这是一种军人特有铁血的气质。
云霄拍了拍她的香肩,安慰道:“不要这么沉重了,做好,我帮你按摩。”
“不,你要听我说完。”鹿夜虽然坐下,但拒绝了云霄的邀请,继续说道:“正因为我是一个军人,所以我跟其他女孩子不一样,看上去大大咧咧,喜怒写在脸上,行事也没有其他女孩子那么远隐晦,性格也不会那些女孩的内敛。”
“你不知道,军人,是为战争而生的,即便没有硝烟的战争也是战争,更加危险,随时都有可能死掉。你认识风雪心,你别来她冷冰冰的,她以前不是这样的,跟其他女孩子一样软弱可欺,心有敬畏,她有一个孪生姐姐,从小无父无母,后来一起当了兵,还需要她的保护。”
“可是有一天,她姐姐为了帮她当子弹,战死了。我就在旁边,毫无办法。是我救了她,理所当然的成了她的姐姐,我教导她明白什么是铁血,战争告诉她什么是真正的无情,所以她变得无比的冷血,因为冷血才能够让她变得无情,变得强大,变得无所敬畏。”
“所以,她跟师姐一样,早就把生死置之度外,在战争中,她让对手闻风丧胆,没对比她强大的敌人,一样能够被她的气质所震慑,所以能够斩掉比自己更强的敌人。”
“我们是战士,只听从命令,再危险的任务也要去,明明知道会死,也不会退缩。军令如山倒,就是这个道理。所以,什么时候死掉,我们也不知道,可能就在下一个战场,一次了不起眼的偷袭,就能够让我们丧命。”
“所以,我们不会给自己留下任何遗憾,不会藏着掖着,想做什么事情,都按照自己的本心。”
“就好像我故意挑拨你和王香凝一样,虽然知道不对,有违道义,但还是顺心做了这件事,目的就是不让自己留下遗憾。”
“因为我知道,等你治好我的伤,我就要离开了。进入更加可怕的地方,参加更加可怕,甚至没有一丝把握的战场。就好像今晚的南海市,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正发生着无比凶险的战斗,不到五个人,要对付一个公司数千的火力。”
云霄很惊讶,鹿夜一开始说的,他一头雾水,知道最后,鹿夜才把事情说道正点上。
她是在向他道歉,同时也表露出一些隐晦的情绪,云霄不是傻子,自然能够听懂。
但他偏偏不能说什么,一说就更乱了,只能沉默,当做什么都没听到。如果在遇到王香凝之前,师姐跟他说这些,他或许会受宠若惊,毕竟谁也不能拒绝像鹿夜这样绝色女子所抛出的橄榄枝。
但现在他有王香凝了,他不想三心二意,不然自己有什么地方值得师姐所看重的呢?
“我帮你按摩吧,师姐,你累了,应该早点睡觉。”云霄道,强行转移话题。
“我不想睡觉。”鹿夜摇头,双脚踢掉高跟鞋后,轻轻放在云霄膝盖上,一头靠在沙发上,眯着眼睛养神。
云霄也是识趣的闭嘴,隔着黑色丝袜,从脚趾开始哀默,轻轻按着她穴位,让她进入最放松的状态。
果然,片刻之后便有奇效了,鹿夜僵硬的娇躯终于柔软了下来,气息也变得匀称。
“好舒服,怪不得连大师姐都喜欢让你按摩脚丫。”鹿夜表情惬意,清淡的说道,言语之中流露出强烈的满意。
云霄没有说话,不断往上推移,但云霄极为有分寸,等过了膝盖一寸,便不再往上。要知道,在晚上可是大腿了,那里神经细密最为敏感,又是丝袜所覆盖不到的地方,很容易受到刺激。
十分钟后。
“给你。”
鹿夜换了一个躺着姿势,披开一头浓密的波浪长发,把脑袋枕在云霄大腿上,然后伸出双臂,示意云霄给她按摩双臂。
手臂操作着方向盘,自然是最酸最累最无力。双脚在云霄的按摩之下,气血顺畅,肌肉放松,那种无力的麻木感已经散尽,此刻暖洋洋一片,非常舒服。所以,她理所当然的伸出了双臂。
云霄也没有意见,拿起左手,从香肩开始,轻轻揉动,力道适中。
鹿夜的双手很放手,绵软无力,任由云霄摆布,手感极好,不过云霄不敢乱来,动作很有分寸。
不过她穿着袖套,给五指按摩很困难,云霄轻轻下拉,看到鹿夜没抗议,直接脱掉,拿起她的五指,掌心握着她的小手。
鹿夜的体格高大,很多女子都望风莫及,但终究比不了强壮男人的体格,从她的玉手就可以看出来。
她的看上去很白很细嫩,但摸起来却是另外一回事,粗糙,甚至指骨之间竟然有一层厚厚的茧。
另外一只手也是。
这些都是握枪和兵器之类留下的老茧,鹿夜没有进入脉境,肉身没有脱胎换骨,皮肤也比不了正常的女孩子细腻。
但这些都不是问题,只要进入脉境,脱胎换骨之后,皮肤也会脱落。
云霄没有进入脉境,但皮肤也很好,甚至好的让女人妒忌,是因为他有阴阳二气护体,即便是明显的伤疤,也能够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渐渐消除。
云霄也终于明白,为什么鹿夜的礼服为什么太多没有袖子,而是用手套取而代之,是因为皮肤有些粗,穿长袖礼服又穿手套,显得不搭配,不穿嘛,跟人握手会暴露自己皮肤粗糙的问题。
镂空的蕾丝袖套不但漂亮,而且可以完美解决这个问题,不会让人轻易察觉她的皮肤跟其他女子的区别。
按摩持续二十分钟后,终于停止,鹿夜也睡着了。
她的头发也干了,但还有些凌乱,云霄的身体微微前倾,拿起竖子,帮她清理起凌乱的头发。
头发梳理好了之后,云霄拦腰将她抱起,弄回她的房间,放倒大床中心。
云霄看了一眼床上的美人娇躯之后,虽然有那么一丝的留恋,但只多欣赏了两眼,便转身离去。
不过他突然想起了什么,然后立刻回来,竟然忘记给师姐盖一床毯子了。
最重要的是,丝袜是紧身的,将师姐性感美腿勒得紧紧,虽然好看,但对身体气血流通不好。
所以,他觉得自作主张,帮师姐解脱下来,决定这样做之后,云霄爬到床边,伸手去执行这件事。
“师姐,不是我故意冒犯,但这对你身体不好,得罪了。”云霄轻轻的说道,不知道鹿夜有没有听清楚,他也没有放在心上,然后便将双手身上鹿夜的大腿。
旗袍很短,不到三分长,所以蕾丝丝袜连接到很深的地方,所以云霄很谨慎,不然师姐醒来了,那就完蛋了,百口莫辩。
云霄想清醒脱掉但没有成功,因为袜圈的地方,系了一道丝带,丝带是蝴蝶结,但云霄不知道怎么解开,再加上心慌意乱,竟然拉错了,导致越解越乱。
“这灯光怎么不够亮啊?”云霄心中忍不住抱怨,将脑袋埋低了一分,在强迫症的驱使下,他无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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