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个月下来,不仅在皇宫混了个脸熟,武功也飞速增进。
说来也奇怪,本来平平凡凡不觉如何,练了武学与他人切磋后,我的好胜心被激出来了,于是练武也愈发地勤奋。
用内力将剑与空中画圈,发力送出——
园中落叶四散,于空中飞腾。
隔着金色的叶片,厥殇黑色的身影在园外静静地伫立。
分明才刚来而已,我却有种他已然到了许久的错觉。
收剑,和除雷打了声招呼后便如往日一般跟到了厥殇的身后。
一前一后静默地走着,却觉得异常地安心。
习惯毕竟是习惯。一个月下来,每日黄昏厥殇都会找我去书房陪读。从刚开始的坐立不安,现在的我已经练就了滥竽充数的巧技。
虽然有时仍旧会穿帮。
“你的书。”
“嗯?”我从书中抬起头。
看不到厥殇的表情,就连猜也很难,唯一听到的声音告诉我,他在笑。
“书拿反了。”
我脸一红,将书翻了个面。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在厥殇面前我总显得狼狈不堪。后来习惯了被他“挑刺”,我就安慰自己道人家毕竟是皇帝,龙的化身不是!被他看看笑话我说不定还能沾点仙光延年益寿。
“不喜欢战国策么?”厥殇的声音恢复了正常。
我摇摇头,皱眉:“都是打啊杀的,打仗有什么好!有那么多精力还不如多花点心思好好对待百姓,想想怎么令百姓个个都有饭吃有衣服穿。”
说完才发现自己有点指桑骂槐的味道。
“确实。”厥殇不以为忤。
我得寸进尺地笑道:“我说的有道理吧!”
“嗯。”
我得意一笑:“你还是念诗给我听吧。”
厥殇点头,从桌旁抽出一本诗集,声色平和地念起来。
一旁的侍女为我和厥殇换上一杯新茶,面无表情地退在一旁。
我托着下巴听厥殇念诗,嘴角露出一抹安心的笑。
几日前清术进来时看到的正是现在这一幕。
几天过去了,我依旧清晰地记得他脸上的错愕。
一个月前,厥殇拾起诗集看着眼皮几乎要合上的我说要给我念诗时,一旁侍女的表情我也记忆犹新。
当时不知道厥殇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也害怕他一不满意就抄我家,于是只能畏畏缩缩地赞同。
毕竟都说伴君如伴虎。
可时间一长,我就发现厥殇这个人的危险系数基本为零。至少对我而言如此。
于是本该跪的免了,本该奉承的免了,本该虚情假意的免了。
而对于我的一切“放肆”,厥殇居然默认了。
一个月下来,我成了皇帝身旁的红人。
更有谣言传出,我是厥殇的男宠。
对于这样的无中生有,我一概当做放屁。
不过可苦了清术这个小鸡肚肠,三天两头到宫里来找我的茬,不过基本上他一来厥殇就会出现,所以直到目前为止清术满腹的怨气都没有得到释放。
偶尔会看到由火亦步亦趋地跟在他后面。清术说一句,他轻言轻语地回一句,昔日的飞扬跋扈荡然无存。
……》
第五章 相处
这几日厥殇日日在园中看我练剑。
亘儿在一旁吵着问除雷:“爹爹呢?爹爹哪里去了?”
除雷一心看我的剑法,没注意亘儿这个小屁孩。亘儿很不爽地扭头奔了出去。大抵跑出去找原雪姮了。
我专心致志地练完剑,却发现树下只剩一个空荡荡的椅子,厥殇不见了踪影。
等了一盏茶,他带着亘儿一起回来,寻我一同去吃点心。
我看着亘儿笑嘻嘻的脸,好奇道:“你找到你爹了?”几天没见到他在一旁“盯梢”,我也觉得奇怪。
亘儿笑道:“爹爹出宫做事了,要好久才回来。”
我“哦”了一声。
厥殇道:“你想他了?”
我夸张地张大嘴:“你别和我开玩笑!”
进了宫才发现宫里除了住得舒服些,装饰华丽些,食物基本与在西都郊外的宅里的差不多,除了做法上精细些,味道稍微好些。
桌上摆着七八个别致的青花瓷碗,每个碗中盛放着一些糕点果脯。
不管厥殇和亘儿,我大大咧咧地坐下,抓了颗小核桃往嘴里一塞,咬出来时核桃肉碎了大半。
望着手里的狼籍,我皱了皱眉。
住西都宅里那会儿,每次吃核桃病秧子都会剥给我吃。
虽然第一次他这样做时,我很受宠若惊地表示我自己有手。可他仅看了我一眼又埋头剥起来,于是这一次为了表示我强烈的抗议与反抗精神,我将推了满满一小碟的肉连同碟子扫到了地上。
我还记得病秧子当时的表情。
温淡的,分不出喜怒。但是在一旁嚼瓜子的亘儿和由火呆住了。
我也发现自己做得有些过,却放不下脸来道歉。
病秧子弯下腰,开始拾地上的核桃肉。一颗一颗拾到掌心里。拾了一半时,他又习惯性地咳嗽起来。咳得很重很急,有些喘不过气的感觉。
酒红色的发覆在苍白的脸上。
憔悴,如枯叶。
“伸手。”
厥殇的话将我从回忆中拉了回来。我顺从地伸出手,才发现自己心头似乎有这么东西压着,闷闷地无处发泄。
细长的手指张开,几颗完整的核桃肉滚入我的手心。
我惊诧地抬头,只看见那双几乎被黑发遮掩住的双眸,正灼灼地看着我。
“陛下,我自己可以剥的……”我小声地说道。心头却反复闪过原雪姮跪在地上弯腰咳嗽的样子。
厥殇笑道:“你看你剥得那么难看。”说着又拾了粒于两指间轻轻一捏。
核桃竟奇迹般地裂开,厥殇细心地将碎了的壳挑出,把肉放入我手里。
亘儿磕着瓜子笑嘻嘻地盯着我们看。
我脸一红,慌忙将手握紧,核桃肉磕着我的手心,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如果说厥殇要我练剑是为了让作为护法的我不至于那么窝囊,他读诗给我听是因为天子寡人寂寞难遣,那么,他现在为我剥核桃,又是为什么?
作为一个皇帝,却日日黑纱掩面,日日不理朝政,既然他无心治国,那么他辛辛苦苦打败登雷烽是为了什么?
一个月相处下来,厥殇这个人给我的印象太过深刻。与其说他是一个皇帝,不如说是一个以皇帝自诩而情散他处的隐士。
他喜欢观花胜过考察民情,他喜欢念诗胜过批阅奏章,他喜欢坦言胜过阿谀奉承。
这样的人如何成为君主?
建国难,守国更难。记得有人跟我提到过,厥殇当皇帝全全是被人逼的。以目前的情况看来,除此原因我也找不到更好的。
好在厥殇手下猛虎如云,毕竟烨椛宫除了八大护法,暗部之外能人异士不知凡几。虽然不愿承认,但连清术也是厥殇手下一打一的好手,许多军事要务以及暗部一些事务都要靠清术来治理。
进了皇宫后几日通过厥殇和清术的谈话,我才知道原来南国风是烨椛宫在西都最大的一个分支。用妓院来潜伏,让护法当花魁不过一个幌子。只可惜看似憋足的幌子却很有用。当时一举攻破登雷王朝,南国风提供的情报功不可没。
虽然烨椛宫成功地雄霸了天下,但清术是护法的身份江湖上的人知之甚少。不公开自然有不公开的道理。现在的烨椛宫虽然得了民心,却未得到武林人士之青睐。原因很简单:烨椛宫是魔教。因此,即使成了皇帝的厥殇,对他们而言依旧是十恶不赦的恶人,人人除之为快。
于是清术有了继续潜伏的理由。不乐意之心溢于言表的他逼着毫不知情的老鸨将南国风好好的一个妓院改成了茶馆。虽然效果乏善可陈。
据言,当今武林正派在烨椛宫的打击下已缓过气来。各大门派在各自一带如杂草般迅速高窜,力量势不可挡。
而关于镜芒这个武林盟主,我知道的不多。问起由火是他皱眉道,你还是不知道的好。
我坚持不懈地问病秧子,他注视着我的眼睛,淡漠道:“此人无关紧要,过客而已。”
至于除雷和亘儿,我基本还未尝试就选择了放弃。
厥殇剥完核桃开始替亘儿剥瓜子。
对于他这样的行为,我尽量做到见怪不怪。或许,这个皇帝是个很有怪癖的人。
比如,喜欢把有壳的东西去壳。
这样想,我觉得自己吃其核桃肉时安心了不少。
吃完核桃,我抓了个柿饼咬了口。
厥殇提壶倒了杯温茶推到我面前:“吃得慢些,小心噎着。”
我本来吃得好好的,被他这么一说呛了一口,咳嗽起来。
他一手在我后背轻柔地拍了几下,一手将茶杯递过来,抬起我的下巴示意我喝水。
我的脸红得活像过年用的大灯笼。仓皇地喝了一口水,羞怯地将头垂了下去。
“好点了吗?”
我胡乱地嗯了一声,手里抓着柿饼,却不敢再去咬了。
要是再呛一口……厥殇是不是还要再喂我一次水?
想到此,脸更加地红了。
厥殇似乎没有察觉到我的怪异,端起茶杯安静地喝起茶来。
他的手指很长,托住杯底时透着雪色的皮肤隐隐瞧见莹白的骨头。这是练功人的手,骨干而有力。
厥殇扫了我一眼,我唰地收回偷窥的目光。
心里一跳一跳。
突然……好想知道他长得怎么样……
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我望着杯盖愣愣地出神。
在李家烧饼里听到传言说厥殇是个十足的丑八怪。虽然他蒙着脸不示于人前,但是……
我偷偷地望了眼他撩起黑纱喝茶时露出的尖细下巴和白中带红的薄唇……
心漏跳一拍……
这样的人……就算再丑又能丑到哪里去呢……
或者他带着黑纱是因为长得太好看?我鬼使神差地想。
“怎么了?”厥殇似乎察觉到我闪躲的目光,放下茶杯看我。
我讪讪一笑:“我只是在想你为什么要带面纱。”
厥殇笑道:“不为什么。”
这算哪门子原因!
“那……”我得寸进尺:“能脱下来让我看看吗?”
“可以。”
我两眼迸发出金光。
“不过,不是现在。”
“那是什么时候?”虽然有点泄气,但他还是答应给我看了!
厥殇移开目光:“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
我疑惑地挑眉。
他道:“等到无需再掩饰的时候,你自然会知道。”
他顿了顿继续道:“却不知那时,你看到我这张脸还会不会平下心来再同我说话。”
答案明了。厥殇带着面纱果然是因为长得丑。
这样想着,我心中却没有一点点失落感。反而涌出一丝喜悦。
纳闷于自己的感受时厥殇开口了:“今晚到我的寝宫来吧。”
我抬眸:“为什么?”
厥殇笑道:“只是想和你把酒言欢。如果你愿意的话。”
把酒言欢?我心中打着小九九,莫非我在厥殇眼中是一个豪情万丈值得深交的友人?还是他太过寂寞无人倾诉交谈?
不过无论是哪个原因,对我而言都无坏处。更何况,和皇帝共度一夜并非所有人都有资格的。
想到此,我果断点头:“好。”
……》
第六章 往事
夜,大殿,烛火炅然。
厥殇坐在桌边,将酒杯举到我面前。
我仰起头,酒入腹中,暖意渐渐弥漫周身。
酒,是度数不浓的桂花酒,我有些意犹未尽,叹道:“若是花雕茅台岂非更妙!”
厥殇淡然道:“度数太浓的酒,我不宜喝。”
我一愣,莫非如厥殇这般称王称帝之人却无酒量?
“我在练一种武功,不能过多饮酒。”厥殇淡然道,“这钟功夫,不知柳护法可曾听闻……”
他顿了顿,吐出两个字:“天门。”
我摇头道:“闻所未闻,不过这武功的忌讳倒也奇特,不忌女色酒肉,反而忌酒之浓烈。”
“也并非如是。”
我等着厥殇解释原因,他撩起黑纱倒入一杯酒,莹白的手指轻轻地抹去嘴唇上的水渍,却岔开话题道:“你说做皇帝有什么好?”
我笑道:“好处可多了。用不远的钱财,赏不完的美女,数不尽的珍宝……”
“你如何不说弃不尽的负担。”厥殇轻声打断我。
我愣住。
难道真的被我猜对,厥殇并非心甘情愿成为帝王,而是为人所迫?但若真是这样,此人何不自己称霸?
烛火在微冷的夜色中颤动。
厥殇缓慢地开口:“原朝灭国之君,你可知是谁?”
“原飒。”
“那你可知他是怎样的人?”
我道:“既然是亡国之君,不是无心朝政那必然庸钝无比。”
厥殇轻叹道:“恰巧相反。他是原朝有史以来最英明的一个皇帝。勤政爱民,为了国事不遑寝息,有时事甚至直接累倒在书案旁,被侍从喊起后又即刻探头批阅公文。他视百姓重过家人,视天下重过父母。”
我静静地听着厥殇的诉说。他的声音和念诗时如出一辙。淡然却带着一种无以言表的沧桑,在浓浓的夜色中扩散迷漫,触动我内心最脆弱的神经。
“他败了,败在一个字上,情。当年,原朝有一个最威猛的将军,名为登雷烽。还有一个最聪慧的国相,名为夙飞冗。二人视原飒如神,敬畏着,爱戴着,言听计从。
有一日,西域外族前来使者联姻。原飒极力尽地主之谊,热情款待。却不知这群使者中混着外族公主。一日她在宫中游荡,遇见了丰神绝世的夙飞冗,一见钟情便吩咐家奴向原飒提婚。
原飒反复掂量,最后为了国之平定,答应了这门婚事。
据说,有人最后一次在皇宫见到夙飞冗时,他的眼睛是红的,头发散乱,衣衫不整。
人人心中都明了,夙飞冗不愿娶这外族女子过门。可却不得不娶,这是皇命,已然诏告天下的皇命。
岂知婚礼前一天,登雷锋带领精兵十万直剿西都皇殿。
那一日,火光连天,那火烧了足足八天。第八天,有人在灰烬中发现一具烧焦的尸体,尸体的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