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气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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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气凌人-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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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不死双目紧闭牙关紧要,只见出的气不见进的气,眼看已经不行了。有晴大惊,连忙俯身去搭脉。老不死忽然一动,双手合拢。有晴吓了一跳,想站起身往后跳时已经迟了,左腿被老不死死死抱住。

    有晴一个少女家哪能被一个男人如此抱着腿,虽说抱的只是小腿并非大腿,可也把她急的又羞又怒,伸手想把老不死的手掰开,手才触到老不死的胳膊,老不死已鬼哭狼嚎的在那大叫起来:“疼疼,手要断了!”

    有晴立刻不敢动作,站起身想用灵力将老不死的双臂震开。可老不死抱得极紧,几乎拼了老命。要用灵力震开必需全力以付,万一使力大了自此把老不死震死了那可怎么办?老不死虽然可恨,敢抱她的小腿,可抱腿不至于死吧!她一时没了主意,怒道:“老不死,你把手给我松开!”

    老不死摇头道:“不松,除非你们两个答应我入伙。”

    有晴冷笑道:“老不死,你别以为耍无赖我们就会答应你的要求。不怕实话告诉你,趁早死了这条心。”

    老不死笑道:“我不死我的心就不会死。反正不管你说什么,只要不答应我的要求,我便不会松手!”

    有晴道:“你不松手我就没办法了?你这一百来斤我还不放在心上,拖着你照样行走自如。劝你还是松手的好,别在地上磨的遍体鳞伤,受痛吃苦还得倒贴医药钱。”说罢她昂首前行,才一抬腿,老不死便在那鬼哭狼嚎,大叫:“疼疼,要死了!”声传四里,听得人胆颤心寒。

    任天养看到如此滑稽景象,忍不住蹲到地上掩嘴大笑,有晴回头怒道:“你不赶快想办法解决问题,还有心思在那里笑!”

    任天养两手一摊道:“他不松手,我又有什么办法,难不成还能一剑杀了他?”

    有晴恶狠狠的道:“那就一剑杀了他!”眼珠子一转,给任天养递了个暗号。

    任天养明白她的意思,是让他吓唬唬老不死,于是走到老不死跟前。他也不敢走的太近,怕老不死突然换了抱腿的目标,死死抱住他的腿,那时可就自找麻烦了。离老不死尚有六尺远,他便停下脚步,半蹲下身,道:“喂,老不死,你算是把我的随从彻彻底底惹毛了。她可是修为不低的高人,杀你如捻死一只蚂蚁般容易,而且心狠手辣眼都不会眨一眨。我劝你还是赶快把手松开,免得她大怒之下一剑将你杀了。这里极其偏僻,十天半月不会有什么人经过,我们刨个坑把你一埋,十年八年也不会有人发现。听话。赶快把手松开,别把自己的性命送到这里。”

    老不死偏过脑袋,呵呵一笑,道:“你答应我的要求,我便把手松开,不答应我的要求,死也不松手。想吓唬我?没门!我为什么叫老不死,就是因为自己活得太久,老是不死。上吊怕疼,喝药又怕难受,你要能一剑给个痛快,我求之不得,绝不会有一丝一点的怨恨!”一副泼皮无赖死缠烂打的模样,使得任天养与有晴顿时没了脾气。

    过了一会,有晴道:“算了,别跟他废话了。他既有求死之心,那咱们就成全他好了。”说罢,手腕一抖,亮出自己的小剑来,用剑背拍了拍老不死的脸颊,道:“你瞧我这剑如何?”

    老不死抬头打量一眼,赞道:“剑锋凌厉,斩铁如泥。剑背冰寒,里边另有机关,端是一把好剑。凡剑中说它排名第二,没有剑敢自称第一,应该值千万两银子之上,比得上一柄九流名剑。能死在这样一把剑之下,也算死而无憾,你动手吧。”

    任天养知道有晴那把剑不一般,没想到竟会始此名贵。如果老不死没有吹牛皮的话,那有晴的真正身份就更加是迷了。能随随便便拿一柄价值千万两银子出来闯荡的,家底一定厚得让人吃惊。

    他也从厉言那里听说过一些事情,知道老不死说的凡剑名剑是什么意思。所谓凡剑,就是在成为侠士之前,没有得到自己的剑时使用的兵器。说白了就是普通人所使用的普通兵器,但这些人大多数使用的是刀棍戟等兵器,很少有人使用剑。因为剑不仅价格昂贵,而且长度过短非常容易损毁,最重要的是攻击方式单调,除了刺击无法砍削,非常的不实用。

    所谓名剑,就是成为侠士之后去剑冢找到的那把会跟随自己一生,剑在人在剑亡人亡,可增大灵力威力,像厉言商兵所使用的剑。这种剑分为九流,是侠士的专属。当侠士死的时候,剑会被送回剑冢埋藏,静静等待自己下一位主人。

    有晴将剑抬起,猛的朝下刺去,擦着老不死的鼻间刺入地中。老不死白眼一翻,大叫一声:“我死了!”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眼瞅吓晕了过去。

    有晴抬脚试了试,腿还是无法从老不死的双臂中抽中,只得叹了口气,去向任天养求助。

    任天养道:“你看我干什么?”又笑道,“我叫你来是干什么的?就是来处理这种麻烦事的。他抱着你的腿让我们无法离开,你就应该一剑把他杀了,难不成还叫我动手不成?那我跟你合作什么?”

    有晴紧咬玉牙,圆眼一瞪,轻喝一声:“这是你自找的,我可对不住了!”拿着剑朝老不死脑袋上刺去。离老不死脑袋还有一尺,再也刺不下去,将剑往任天养脚前一丢,道:“你怎么一点也不懂得怜香惜玉,非得让我一个女孩子干这种事!你来把他杀了,大不了这次赢的银子我不要了,全归你!”

    老不死忽然睁开眼睛,道:“你是女的?真没看出来,怎么容貌易的这么好!也不知你长得好不好看,唉,可惜活不过一时三刻,没眼福看了!”

    有晴嗔道:“你没有昏?”

    老不死道:“昏了,昏了!我刚刚说梦话呢?不过你们两个快点动手,我快坚持不住了!”说罢,又把眼睛闭上,不再动腾。

    任天养将短剑从地上捡起,只觉剑身冰凉剑柄温润,果然是一把好剑。可据此说它值一千万两银子,他有些不信。这把剑与普通的剑并无什么两样,只是剑柄如名剑那样有排小孔,正好与手掌接触,似乎和名剑一样可把体内灵力导入剑中。还有一样不同的是,剑尖并非浑圆一体的,而是正反两面之间有道裂口,宽约二指,比剑略窄,可以看到剑身是中空的。

    他想起老不死说的剑身里边另有机关,想用念力去看看里边藏有什么机关,有晴已等得不耐烦,道:“你在那磨蹭什么,还不赶快过来把他一剑杀了!”

第48章 鹰爪铁钩() 
任天养呵呵一笑,道:“老不死,你也听见了。这可是她让我杀你,并非我要杀你。所以,你做鬼了之后去找她,千万别找我啊!”

    老不死道:“要杀便杀,啰哩啰嗦的干什么?我保证做鬼之后绝不找你们两个,快动手吧!”说罢,将头往上抬了抬,似要送头去杀。

    任天养只得拿剑在老不死头顶随便舞了两下,将剑递给有晴,道:“我也下不了手!”

    有晴无奈,只得把剑收回袖中。两人相视一笑,全都把头摇了摇,心中一样的想法:“碰到这样的无赖,也没办法。不行就收他入伙,只当破财免灾了。”

    任天养清了清嗓子,正要说话,忽听远处传来一阵马蹄声,轰轰隆隆打雷一般。他们两个扭过头去,只见临山县的方向驶过来一支二十来人的人马,为首的正是商公子、六哥以及赵捕头三个,后边跟着一群打手,全是紧身黑衣打扮,背上绑着亮闪闪的兵器。

    老不死也把头抬起来看,见是这伙人脸色突变,道:“你出千叫他们抓住了?”

    任天养摇头道:“没有!”又道:“要是抓住了我还能到这里?”

    老不死道:“那就是说他们输不起,赶过来抢你的钱?哎呀,我的妈啊,一会岂不是刀光剑影血肉横飞?我还是脚底抹油赶快溜吧,免得他们以为我跟你是一伙的,合伙出千骗他们的钱,把老命当真送到这里。”说罢,松开有晴的腿,连滚带爬撒丫子便跑,喊都喊不住。

    任天养与有晴这才明白,老不死并非不怕死,而是算定他们两个不会拿他怎样,所以才在那里耍尽无赖。也幸亏商公子他们这帮人来的及时,不然真跟这种人搅活到一块,那才叫倒霉。

    任天养在**时急于离开,因为那里是人家的盘,打起来县里不光有捕快兵卒,甚至邻里乡亲都会帮他们本地人而不会管他们两个外地人的死活。那时四扇城门一关,他与有晴就成了瓮中之鳖,逃都没处逃去。这里不同,四下里空空荡荡到处能逃,真打不过还可往山里钻。而且他们来的人不多,不过区区二十人,有什么可怕的。

    这帮人中修为最高的赵捕头,灵力也就三十级左右,与有晴错着好大一截。剩下的商公子修为稍微高点,但与任天养一个级别,其余的如六哥更是不值一提。还有那些小喽啰,人数虽然重多,可大多灵力都在五级左右,这种级别的除了壮壮声势撑撑场,真打起来屁用没有,两人也就不惧,站在那里等着这帮人前来。

    商公子一马当先,跑到距任天养二十步远的地方勒马停下。其它的人以他马首是瞻,依次在他身后停下。

    有个背着鬼头大刀的小喽啰眼神不错,看到正在急逃的老不死,指着喊道:“那边还有一个!”

    商公子搭眼一看,道:“一个小虾米,正主在这里,不管他!”说罢,翻身下马。后边的人也都纷纷下马。商公子带着人往前走了十来步,叉腰而立,道:“敢在临山县的地界出千骗钱,也不打听打听你家商大爷有几只眼?”

    有晴道:“我管你几只眼!”说话间就要冲上去好好教训教训姓商的。任天养一把拦住,扭头对商公子笑道:“你说我出千?可有证据?”

    商公子道:“你若没出千,怎么赢得我?”

    任天养哈哈大笑两声,道:“赢你就是出千?这也太可笑了吧!我还是那句话,可有证据?所谓捉贼拿脏,捉奸捉双,你若有证据证明我出千,我立马把钱还给你,并且双倍奉还。你若没证据,对不起,我赢的钱便是我的。无缘无故的,你又不是我儿子,我凭什么把钱给你?”

    有晴白得数万两银子,嘴上虽没说什么,但心里总觉得自己无功受禄,钱拿的甚不塌实。这时见商公子他们追过来抢钱,早就想要露上两手,让任天养好好瞧瞧,她的钱不是白拿的,而是拿得理所当然。也故意找茬,插话道:“你怎么知道他不是你儿子?说不定他便是你失散多年的儿子,这是找上门来认亲爸爸了。”又对商公子道,“喂,小子,叫声亲爸爸,马上把钱给你。”

    那些喽啰中有不少以前曾受过商公子的打骂,由于商公子修为不错他爹又是本县的父母官,他们都敢怒而不敢言。他们没想到天底下还有人敢把商公子不放在眼里,直接拿来开涮,震惊之下也大觉解气,有几个甚至没憋住,偷偷笑出声来。

    商公子气得脸色难看,眼角一跳动了杀机,冷冷吐出两个字来:“找死!”

    有个喽啰上杆子巴结,从马上解下商公子的兵器,一路小路赶到近前将兵器往前一送,道:“公子请!”

    包兵器的蓝布随着这一送散开,露出里边两柄二尺来长鹰爪形状的铁爪,几个爪钩磨的银光锃亮,闪烁夺目寒光。这对兵器瞧着很奇怪,没有事先说明的话会让人误以为放大版的卤鸡爪子,一般人很少会用这样的兵器。那些宅心仁厚不想伤人的多用铁棍铁锏之类的钝器,打上几下也不会把人打死。而那些心狠手辣的多用大刀快斧之类的利器,可以一招结果别人性命。

    商公子的两个铁爪可算蝎子的粑粑独一份,在天龙国应该找不到第二个人用这样的兵器。那是他有一次外出打猎,看到苍鹰捕兔,苍鹰硬生生将一块肉从兔子身上抓下来后特意打造的。这并非说明商公子还存有一点良知,不愿伤人性命。反而更证明了商公子的毒辣,因为铁爪之上抹有可阻止伤处流血止住的药物,一爪抓下去不仅能抓下一块肉来,还能让那人血流不止而死。

    商公子回头看了那个喽啰一眼,一个大巴掌扇了过去。那个啰喽捂住脸不知自己为什么挨了这么一个耳光,一脸疑惑的看着商公子。

    商公子喝道:“你是在嘲讽我吗?对付这两个废物还用得着兵器?”

    那个喽啰这才明白自己为什么挨了一耳光,他真是太急于巴结,竟把这件事给忘了,将马屁拍到了马腿上。原来,天龙国的人并非每个人都能成为侠士,而是数万人中才产生一个侠士,所以拥有侠士称号才是无上的殊荣。

    一个人能否成为侠士,第一遗传很重要。龙生龙凤生凤,侠士生的儿子自然是侠士,家里往上数十几辈没有出过侠士的,很难培养出一个侠士来。第二,家境也很重要,一个人只是市井里的小贩,没钱买丹丸辅助,到死灵力也炼不到二十级,去哪成为侠士。但这其中有个例外,凡是和药材沾边的行业,纵然你服用无数的丹丸,到死灵力也突破不了二十级。也不知是不是经常接触药材的缘故,纵然他们都富可敌国,但修炼天赋彻彻底底没有了。全国所有的药店,包括最富有的佛笑堂,没有一个是侠士的。

    面前这两个人,瞧年纪体内的灵力不可能超过十级,以商公子十九级的灵力修为再借助兵器打赢,传出去也是个笑话,会被人看不起。

    那个小喽啰竟敢在这种实力悬殊的情况下送上兵器,这不是耻笑商公子的修为不行?他不挨打谁挨打!

第49章 胜券在握() 
商公子胜券在握,看着面前的有晴,想着该用个什么样的方式赢,才能把自己的潇洒**完全展现出来,在众人面前好好露一手。

    在**时他与任天养偶有接触,知道这是个浑身上下没有一点灵力的废物。这个随从,虽没接触,但主子是个废物,随从的修为也不会高到哪去。一招,不能再多了,只有一招拿下才能尽显他的修为高能耐大。可是用什么招法呢?他拳脚上的功夫最得意的是自幼练习的崩山拳,其中有一招山崩地裂威力最是巨大,一拳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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