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有风吹来。
那风很是调皮,吹起了他耳边的一缕发,在风的手指间轻轻缭绕。
其实这风儿本来是想碰碰他的耳垂的,但毕竟害羞,临时改成了玩他的头发。
沈颐微微侧首、低眉。
这个动作甚至称不上是一个叱责,但是风儿已经很老实的缩回去了。风的主人也老老实实的现身。
是个娇小的姑娘,眼睛又黑又圆又亮,皮肤极其光嫩,肤色红粉菲菲,像个孩子。她神情也像个孩子,时不时忍不住想要调皮一下,但师长一个眼色,她又乖乖缩回来了。本质上她算是个很乖的孩子,尤其对于沈颐。她是风州出身,晨家的,单名一个“星”字,自从见到沈颐之后,就完蛋了,生死由他。
不不,从见到他之前,就已经覆水难收了吧。像花蕾在盛开之前,就已经注定了这一场春事。这是从冰雪的壳子底下就已经注定了的。
“司铃。”沈颐唤她的灵号,声调是很客气的,客气底下满满的是熟人才能听得出来的亲密,亲密中又有着至交好友才听得出来的一丝责备。
晨星脸红红的低下了头,手指忙着玩衣角。
她穿了身雪白的衣裙,像刚落下来的新雪那么白,像沈颐的月华双轮那么皎然。
(明明如月,何时可掇。忧从中来,不可断绝。)
是什么时候起的呢?晨星恍惚的想,最深切的幸福里,切进了最锋利的疼痛。
有这疼痛切在心里,她就已经不再是个孩子了。
却也无法再变老。
她困在对他的恋慕里,连天人升级的冲击,都无法将这份感情趋散。他在这里,她也总在这里就是了。他要也好,不要也好。她在这里,一湖春水吹皱,干卿底事?
“哎,沈颐!”她终于开口道。
她拒绝叫他的灵号“明堂”,始终叫他的原姓原名,有时撒个娇,就叫“颐”,拉长了声调,像个“咦”字。咦,你在这里吗?咦,我也在,你看见了吗。咦,我们都在这里,恰恰好,我看着你,你什么时候才能看我呢?沈——颐?
“妖骨说了什么吗?”她笑盈盈问他。这个话题本身不好笑。但是看见他,她就想笑。一个孩子看见一生中最大的一个糖果宝库,会怎么笑,她就怎么笑。并没有发出声音。这时声音都已经没有意义了。但是甜意从心底漾出来,好像她的整个生命都甜了。
沈颐叹了口气。
“怎么?”晨星立刻担心了,“他给你闹别扭了?找麻烦了?不怕不怕,我来对付他!”
花一样的嘴唇撅起来,像撒个娇,绿萝网立刻摇荡起来。
这张网本来就是她编的,一切都由着她。
萝藤一动,黑影杀猪般叫起来:“不关我事!我看到的都跟他说了!”
“是吗?”晨星道,目光望着沈颐。
沈颐手在她肩上按了按。意思是:“没事”,还有“你先别管了,让我想想。”
晨星就不吵了,等着他想。她知道他总是深思熟虑、谋定而后动的。
意畛的天空忽的亮了起来。
只亮了一小片。就像有谁用手掌在天空中擦过,擦亮了一片。
那亮片中显现出十把椅子,造型古朴庄重,威仪万方。
那是天域最高会议的会场。十把椅子,代表着只有十个人具备入座的资格。
沈颐是其中之一。
晨星知道,他的椅子,是右边第二把。
而她像其他一些天人,只能立在旁边一圈聆听,如果这会议允许旁听的话。
能立在沈颐的椅子后头静静聆听,对她来说已经是很幸福的事情了。
有一次参会回来,她觉得好开心,实在太开心了,就打碎一颗小星星,把它们捧在手心里一吹,成千万彩色的星芒,向人间撒去。人间就看见了彩舞的流星雨,且带着碎铃般的清悦声音。
“哦,司铃天女!”他们道,带着笑。尤其是孩子们,都拍着手跳起来了。
晨星也许不是修为最高的天人,但她在人间的知名度、尤其是受欢迎的程度,或许不在沈颐之下。
并不是所有最高会议都这样让人开心。有些会议是很沉重的。
看见天空中亮起的椅子们,沈颐的脸色就很沉重。
这是下一次会议的通知。
“我要缺席了。”他下定决心,对晨星道。
“……怎么了?”晨星小小声问。
“到人间去一趟。”沈颐道。
“哦,那我也去。”晨星立刻回答。
“不。”沈颐摇头,“你暂时不用。需要你们帮忙时,我会给信。”
这就是最终决定了。
晨星最乖巧的地方在于,当她知道争执没有用的时候,她绝对不会争。
她只是目送着沈颐离开。
“到底要去哪里呢?有什么计划呢?会成就什么新的伟大功绩呢?”她在心里想。
抬起头,她又想:“另外两把椅子是谁的呢?”
每个灵州有两个代表,一共是八个。还有一把空椅子摆在下首、一把空椅子摆在上首。晨星从来没见到它们坐过人,也不知道它们是为谁准备的。她疑心沈颐可能知道。但沈颐不说,她也没办法了。
她看了看绿萝网中的黑影,把气都撒在他身上:“你跟我同州!真讨厌!”手一翻,袖中亮出一双宝剑,剑柄各嵌三星,剑长三尺三寸,颜色清彻,合了她的心意,发出剑芒来,有七层颜色,闪烁幻映,追虹耀目。
她把双剑一交,绞出剑风,袭向黑影。
黑影被丝丝缕缕剪碎,露出里头的白骨。那白骨咯咯颤动、碎影扑腾翻滚,竟是痛得说不出话来,只有哽咽的**。
晨星终于把手一松,黑影才重新落回白骨上。他连颤抖的力气都没有了,死鱼般伏在网底。
“好好的灵王不做,要去做妖,连自己的妻子都吞到肚里,炼成什么蛇,恶心死了!”晨星啐他一口,“要不是看你还有预言能力,留着你,照我说早该把你处以极刑哩!”
黑影没有话回答她。一个字都没有。
第八章 拣了个伤员回家()
曼殊瞪着眼前这个家伙。
没事趴在草地里干嘛,他?
没事穿件怪横怪样的毛皮袄子干嘛,他??
没事长那么魁梧干嘛,他!!
害得她以为他是一只熊,吓得心一慌标枪直接就戳过去了。幸亏他也会武,兵器一扬,“当”的挡住了她的枪。否则万一戳出啥后果来……她是有多少钱够赔他的哦!
接下曼殊这一枪,陌生汉子呲牙咧嘴,似乎很不好受。
奇怪,她力气有这么大吗,曼殊耸耸眉毛,权衡利弊,还是决定不管他了,转身就走。
“奇怪”和“危险”每每挂钩。她还是走开比较干净。
“小兄弟,小兄弟!”他赔笑喊她,“请留步。您姓甚名谁?在这里干什么?”
曼殊驻足转身,先不回答,把他从头到脚再好好打量了一眼。他苦笑着把怀抱敞开一些。前头有很多血。如果都是他自己的。他现在还能说话、还能苦笑,已经是个奇迹。
“不知道有没有伤药?或者水?”他向曼殊恳求。
他的嘴唇确实很干,皴裂发白。曼殊把视线从他嘴上移开,不答反问:“怎么受伤的?”
问到这受伤汉子的为难处,他无法回答,只是艰难的把手伸到怀里,摸索出一块银子:“请救我一命。”顿了顿,“我不连累你。你把我送到安全的地方,给我包扎一下。后面的事情你就不用管了。我也不会说见过你。”
他前面衣裳上的血迹还在扩大。说一句话要停几次,声音越来越轻,说明他体力衰竭得很严重。照这样下去,是要死人的。
知德村里,大家用的不过是铜钱。银子这种珍贵的金属,打成一把小小的梳子,已经足够诱惑到小月来施美人计。这个受伤汉子,把一大砣银子就这么容容易易的交出来了。
曼殊板着脸道:“银子给我,我拿伤药来给你,可好?”
受伤汉子道:“好。”就把银子递给曼殊。
曼殊还是绷着脸:“你知不知道我可以拿了银子就跑,任你在这里死了,一样连累不到我,我压根就不承认见过你?”
受伤汉子一呆。曼殊已绷不住,笑了,见受伤汉子瞪视她,她怪不好意思的把脸重新拉下来:“干嘛?”
受伤汉子错开目光,轻轻摇了摇头。
他没有说,刚才这粗服乱发的少年一笑,竟让他觉得……好像草原都亮了一亮。
曼殊解开自带的水筒交给他。他刚润了唇,她已经夺回水筒,同时打开他的袍子,见肌肉紧实的胸膛,还有胸膛上触目惊心的伤口,那血还在往外渗流。她勉强镇定心神,就边上拔了几棵止血草,嚼烂,用自带的水筒里的水,和着泥一起调成糊,敷到伤口上,拿刀把他自己的袍子切成条子,权当绷带,给他扎紧。
受伤汉子全程紧盯曼殊的水筒,很想再多喝。
“失血太多以后,不能多喝水。要命的!”曼殊轻声喝斥。
那会造成细胞内外的液压差,使伤员情况恶化。
四灵州没有生物细胞学,受伤汉子是在军队实践中领悟这个道理。他道:“我不喝,就看看……”话锋一转,“小兄弟,你是怎么知道的?”
这属于一个乡野少年的知识范围吗?
曼殊不答。她在现代社会单身无聊,也没别的爱好,把discovery之类的节目滚轴儿播放,说出来也不是多有面子的事。不提了。
她试着扶那受伤汉子站起来。
尽管他胸膛和肩膀都肌肉紧实,到腰那儿,却结结实实的细下去。肩到腰,是个漂亮的倒三角。
曼殊要多想想他的血,才能压住绮思。
她问受伤汉子:“你还能不能站?”
她的力气不足以背负他。他留在这里又总归太危险。受伤汉子知道,他不是能不能站的问题,而是必须站起来。于是他扶着曼殊的肩,想借力挣扎站起,手指碰到曼殊的脖子,第一反应却是缩回去。
这少年的脖子,出乎他意料的柔软、细腻。
他指尖移开一点,按着曼殊的肩,触着粗糙的村织土布,定定神:“我自己走?”
这少年的肩也太单薄了,他不敢把自己的全部重量放上去。
“你最好自己走!”曼殊咬紧牙关撑着他,从齿缝间恶狠狠道。
受伤汉子牵了牵嘴角,试着把重心移回到自己的腿上。接下去的事情很奇怪,他觉得怎么天上的星星都飞到地上来了?还没想明白,他就失去了知觉。
再张开眼睛,他又看到了星星。这次是真的星星,零零落落的,在半残夜空中抓紧时间挤眉弄眼,慢慢的、一步一步朝后退去。受伤汉子艰难抬起头,但见那双陌生而亲切的肩膀上搭着根草绳,用力把他往前拉。虽然单薄,却如此可靠。他躺在一块草垫上,就这样贴地一点点向前滑行。前方,小屋在望。
小屋的旁边挂着很多风铃,有的比较白,有的呈黄褐色,风一吹,发出清悦的响声。
受伤汉子觉得,这很美。他问:“小兄弟,你们这里的风俗?”声音虚弱得把他自己都吓一跳。
曼殊道:“不是。”声音是从牙缝里出来的。
受伤汉子想,怎么恶狠狠的?再想,人家肯定是太累,不想聊天了。他识趣的闭嘴。
但是再往前一点儿,受伤汉子看清了那些风铃的样子,不得不倒吸一口冷气。
那些都是兽骨,狼头啊狍腿啊什么的,洗得洁净,风又把它们吹得干燥,用手指把它们拨弄得丁当响。岁月晨夕浸染,它们有的已经透出玉一般的光泽。
“这……是什么风俗?”受伤汉子吃惊的问。
作为一个刚从垂死状态中清醒过来的人,他还真是好奇心过剩啊!曼殊仍然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算作回答:“我高兴!”
她把草绳放下来,活动一下酸疼的肩膀。已经到门口了。
打开门,带起的风让门框上边的狼头骨轻轻动了动,撞着墙石,发出细微的喀啦声。头骨额上有一个洞,是取去长角的痕迹。
这是曼殊亲手杀的第一头长角狼。
那时候,没有人警告她,草地里还会有狼。尤其当张财主放羊在原野里吃草的时候。
没有人关心她会不会被狼吃掉。猪嘎子虽然废柴,从小就难以召唤火灵,但有一身蛮力,从来不怕野兽,大家都知道。
其实,就算猪嘎子真的被狼咬死,大家也不是真的在乎,最多在茶余饭后作为一项谈资:“你知道吗?那谁被咬死了。”“啊哟,真的?”一声模糊不明的叹息,伴着牙缝里啐出去的咸菜。
曼殊发现她如果不自己救自己,也不过是被吃掉而已。她的故事就结束了,激不起一点涟漪。
只有她自己在乎自己。
只有她自己奋勇反抗,救了自己。割草的经验加点运气,她杀了这头狼。张财主听说后很高兴,收购了狼角狼皮。曼殊用狼肉给自己加了荦,骨头舍不得丢,作为战利品,洗刷干净挂起来。本来是想像西方城堡里那样,悬个鹿头在壁炉上方,又漂亮又气派,结果挂起来之后才发现说不出的诡异,可是也有好处,人家就绕着她的小房子走了。
曼殊想想,自己跟原来的猪嘎子还是有点差距的,不想被人发现破绽,叫人家躲远一点是有好处的。于是她就把骨头越挂越多。到现在,蔚为壮观。
这些来龙去脉都不用告诉受伤的汉子。为什么要说呢?他只是个陌生人。她一时不合心软,把他救回来。其实他跟她统共一点关系都没有。
受伤汉子偷眼瞄曼殊,还是觉得这位“小兄弟”的脸色臭得有点过份。
曼殊拿了屋里备的伤药,重新审视他的伤口,忍不住问:“‘福’是你什么人?”
受伤汉子怔了怔。
“昏倒了还在一直叫他的名字!”曼殊发誓自己不是故意摆脸色给伤员看。但是天晓得!看到一个汉子说晕就晕了,也不知会不会死,嘴唇干裂得那么难看,还在昏迷中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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