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蒙比较头痛的是打饭时如何面对大家的关心,他还不能说有给别人打的,只能说这三四人的饭量都是自己要吃的,结果就引来了熟人的调侃和关心。
“孟蒙,你要生了吗?怎么饭量变得这么大?”这个还是比较客观的。
“孟蒙,你屋里藏了几个美女,打了这么多饭,是要带给她们吃的吗?”说得好像孟蒙是个色中恶魔一般。
“孟蒙,有病得治,不要这么放任下去,甲亢不就是这个症状吗,你要去医院的话,我陪你过去?”这个人热心的有些过头。
面对众人的调侃和关心,孟蒙还要耐着性子回答,无非是打哈哈“最近运动量大,经常感觉饿,因此吃得多了点。”
这么多人里面,也就曹晓哲知道真实情况,开始的时候,每逢孟蒙遇到他人的关心,他还在一旁没心没肺的笑,搞得大家莫名其妙,后来见孟蒙每次都回答得很狼狈,他看不下去了,自己悄悄的多打一些饭,然后带着回孟蒙的宿舍给顾谷吃。这下“孟蒙的饭量”就少了一些,而且孟蒙没有什么得病的症状,逐渐的大家也见怪不怪了。
曹晓哲用食指点着顾谷的头,看着它埋头吃饭,他在一边唠叨:“小谷啊,你可要争口气啊,争取长成一条威风凛凛的狗,才不枉你爸爸和叔叔我的一片心意啊。”
顾谷吃饭时,别人怎么摸它都可以,因为它的心思仍然在吃饭上,别的顾不上,所以曹晓哲敢在现在指责它。他把孟蒙称为“小谷的爸爸”,顺带着把自己的辈分也变成了“叔叔级”,开始顾谷还抗议,呜呜叫着反抗,但曹晓哲始终不觉,坚持着将这两个称呼叫到了现在,搞得顾谷都没脾气了。
这段时间,孟蒙开始在夜间修炼,每晚都要将驭雷决、千里行和长生路三大功法运转十个周天。开始时每次需要时间很长,后来气血越走越顺,所用时间越来越短。他能感觉出来,虽然自己的境界没有提高,但周身却似乎有使不尽的力量,身体的协调能力有了飞速的进步,现在打羽毛球几乎在项目上隐隐有第一的趋势,就连那几个岁数大一些的“羽坛老将”都输多赢少了,以往,这几人都不屑和孟蒙这一类的菜鸟打球的。同时,孟蒙发现,自己完全不用睡觉了,修炼过后,神完气足,像是美美的睡了一觉的效果。现在孟蒙已经开始完全将修炼当成了自己的习惯,每到要睡觉的时辰,他就盘腿坐在床上开始修炼。这一举动得到了老孟的赞扬。
顾谷虽然每天都吃得很多,但身体却没有长,仍然像刚刚出生时那么大小。孟蒙有一次在宠物网上特意去查怎么回事,结果说什么的都有,最后也不知究竟是什么原因。不过它是先天生灵,恐怕与宠物有所不同,可能本来就生长缓慢,所以后来孟蒙也就没了这个心思,只是安安心心的给顾谷准备饭食,时不时地为它加顿餐。
这一日午夜,孟蒙正将驭雷决的功法运转至第八次,“刺啦啦”虚空生电,从孟蒙的指尖闪出数十道微弱的电芒,把房间照亮。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他的驭雷决终于开始成型,能够生出雷电的感觉了。孟蒙一拍脑袋,“成了”,他忘记了自己的指尖间本来电芒流转,这一下拍在自己脑袋上,顿时头上一阵发蒙,头发刷的一下都立了起来。
“你说你是不是笨啊!”毒舌顾谷在一边嘲笑他。这些日子,每逢孟蒙修炼时,顾谷也跟在一边修炼,虽然它的本能秘术并未在体内出现,但修炼的基础都差不多,这些早已经传承在血脉中,所以它也自顾自的修炼,甚至比孟蒙都要勤奋。
孟蒙心情很好,魔笑着将手指伸向顾谷的毛发,指尖的电芒仍然噼里啪啦闪动,顾谷吓得脸都白了,连忙嚎叫着躲到一边。
突然,孟蒙听到隔壁宿舍传出一声响动,像是桌椅倒地一般。他本来没在意,转而一想却神色大变,心道“坏了,听声音是从曹晓哲寝室传出来的,难道他晕倒撞倒桌椅了?转而一想却觉得又有些不可能,这个时间点,他应该早就睡了,不可能还在那杵着等晕倒吧。”
思来想去,放心不下,孟蒙起身打开门,走到曹晓哲的寝室,轻轻敲门。
咚咚咚。
虽然有意减小了声音,不过这敲门声在寂静的夜里仍然很明显,门里面却没有声音。
又敲了两下,仍然没有声音传出来,孟蒙有些着急,手中用力,把门把手生生拽了出来,门上留下一个窟窿。他打开门,顺手就打开了灯的开关,发现房间内空无一人,桌椅倒地,被子像是被人揭开过,本来应该在床上老老实实睡觉的曹晓哲却不知道去了哪里。
孟蒙扫了一眼,发现窗户打开,墙上有绳子磨过的痕迹。走到窗户边向下望,发现远处有一团黑影渐渐远去,逐渐消失在夜色中。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四十二章 消失()
孟蒙深夜破门而入,发现曹晓哲的房间空无一人,窗户处却有顺窗而入的痕迹,见到那团黑影马上就要消失,孟蒙大惊失色,刚想要大声喊叫“救命”,转念一想却担心若是对方因此恼羞成怒、狗急跳墙,一刀把曹晓哲给剐了怎么办。不过他的反应并不慢,几乎没有迟疑,转身就出了房间,迈开大步下楼梯去追。
等他到了楼下,那个黑影早已经消失无踪了,孟蒙像是疯了一般到处跑,希望能再次发现那个黑影。他很着急,曹晓哲是自己从小到大的朋友,两个人从穿开裆裤一起到现在,彼此都已经熟悉了对方的存在,可以说比亲兄弟还亲。这一次曹晓哲竟然无故消失,孟蒙的心情可想而知。
为财?干这行虽说工资还可以,但比他们有钱的人多得是,相比来说他们根本没什么竞争力,再说,两人也是刚开始参加工作,积蓄本来就不多。
为仇?曹晓哲素来一副大嘴巴,虽然有时候话比较多挺让人讨厌的,但却是标准的好人一个,而且又不倔强不钻牛角尖,平日和人相处起来完全没有问题,再说也没有见过他和谁红过脸。
那就奇怪了,现在想想,他身上根本没有能让犯罪分子作案的诱因,究竟因为什么事情而被人带走了呢?孟蒙一边狂奔,头脑中仍然很清醒的分析。
然而,纵然他修炼有成,此时夜色茫茫,海边的雾气弥漫,哪里还有人的踪影,万籁俱寂之下,更是让人徒生彷徨,天地茫茫,究竟到哪里去找寻。
孟蒙感觉胸中有一股郁结之气,忍不住仰天长啸,穿石裂云之声响彻暗夜,源源不绝的气息从肺脏中一吐而出。他仍然感觉难以自控,一拳轰在一株松树上,一尺多直径的树上竟然被轰出一个洞。
这时,孟蒙脑中灵光一闪,想起前几日自己教训了几个小偷的事情,难道这一伙人找到这里来,然后伺机报复?想想又不太可能,那是好几天前的事情,而且当时并没有其他人在场,事后自己回来时也特意盯了盯,没有发现有人跟踪自己。再说,若是报复,干嘛不直接找自己这个当事人,反而找曹晓哲下手?
镇上的友成旅馆,法人张大毛睡眼惺忪,他开了这个旅馆算是镇上最大的一家了,有大小客房二十多间,白天让他老婆照应,晚上就换他自己亲自来接待。前几天自己的旅馆中突然来了三个老外,两男一女,全都身高马大,有一个看着像是个保镖,那一身的腱子肉仿佛就要将衣服撑破,把张大毛羡慕的直骂娘。另外两个人也不像平常人,眼神凌厉,动作简洁,一看就练过。他们三个倒是能凑合两句中文,倒也能听懂,说要来这里旅游,要在自己旅馆中住上几天。
张大毛开旅馆也好几年了,那眼光毒的很,一看这几人就不像个旅游的样子,至于来镇上做什么,他可没兴趣去打听,反正和自己没多大关系。更何况,他们几个住在这里,一晚上的房费可要顶上自己一个月的平均收入。
“想当初八国联军从我们这里运走多少好东西,如今他们的崽来到这里,不宰他们宰谁。”张大毛唾了一口唾沫,狠了狠心要了这么个价格,哪知道这几个人竟然答应下来,完全出乎他的意料。
既然人家付出了代价,张大毛这口气就顺了不少,每次见到这几个人还主动打招呼,殷勤的询问要不要往客房里送点水果点心什么的,也好再赚上一笔。哪知道三人自从住了这里后,每天白天都待在房间里,晚上却溜了出去。张大毛虽然察觉却并不说破,毕竟这几人在自己旅馆中住上几天,他就多出好几个月的收入,自然而然,张大毛不想因为自己多嘴而将这么“贵重的”客人给送出去。
张大毛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眼睛,赫然发现这次那个像保镖的老外客人带回来一个人,身子软软的搭在老外的背上,身上蒙着一块绿色的床单,看身量有一米七左右,但是和这个老外相比却矮了不少。张大毛心里一惊,这嘴边的哈欠立马没了,头脑中像是投进了一块冰,激灵灵的让人清醒。“这老外出去招鸡去了?”张大毛心头浮上这么一个念头,但是看老外背上这个人的样子,像是被下药了一般昏迷不醒,难道这老外还要霸王硬上弓,哎吆妈呀,若是发生这种事,那自己的旅馆算是干不下去了,不行,一定要探一探,这位究竟想做什么,他背上的那人是谁。万一真如自己设想那样,若是这个老外坏人清白,那自己也不是个省油的灯,这神道沟镇的地盘上,难道自己还要被一个老外牵着鼻子走?
一念至此,张大毛的腰板就硬了起来,脸上露出殷勤的笑容,一步跨出柜台,抬手就要将老外背上的人扶下来。
“不必了。”一条手臂挡住了张大毛的双手,那胳膊都有张大毛的大腿那么粗了,挡住他的正是那个保镖老外。
此时,另外两个老外也走了进来,那个模样很周正的男老外笑着说道:“老板,这位是我们的朋友,喝醉了,暂时在这里住上一晚,麻烦你再给开间房。”话未说完,几张美金票子就递了上来。
哎,上道。张大毛不由感叹,谁说会这套的只有本国人,如今这老外也运用的炉火纯青,递票子一点不拖泥带水,透着一股自然劲。
张大毛眼睛一眯,不动声色的把票子收了起来,随口道:“208房间。”这几日客人少,多数房间都是空着的,安排一个离这几位客人房间远点的位置,万一他们做些什么非法的事情,自己也好有机会探一探这究竟是个什么路数。说不得过会就要过去,也好让自己心里有个数。
那个老外一笑,笑容里带着一股诡异,张大毛一惊,担心他看透了自己的心思,哪知道此人并不在意,招呼着把保镖老外背上的那个人往房间送。
张大毛看到这两个老外带着人消失在走廊中,他那张挂着微笑的脸顿时沉了下来,脸上阴晴不定,心里暗自琢磨。虽然这几个老外够大方,这几天挣了不少,可再怎么说,这也是自己的营生,不能让他们给坏掉。刚才老外背上那个人明显没有意识,自己也没闻到酒味,前几天这几个老外夜出早归,还悄悄躲着自己,真当自己这个店老板不知道了,万一老外真是在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自己可不能让他们坏了店里的招牌。
想到此处,张大毛拿起一只茶壶,胡乱向里面冲了点茶,迈开步子朝208房间走过去。他有意放轻了步子,支棱着耳朵听房间内的动静。
孟蒙百思不得其解,始终想不明白,心想刚才自己走的匆忙,没有仔细查看曹晓哲房间内的情况,把曹晓哲掳走的人肯定有目的,不然不可能单单把他带走,而且从窗户边磨损的痕迹看,对方是顺着绳子攀爬到曹晓哲房间的,这么多层楼,只挑顶楼的曹晓哲下手,对方的目的不言而明,肯定有所图谋。
就这样边想边往回走,很快就回到了曹晓哲的宿舍。孟蒙进入房间前先仔细看了看门口和室内的布置,桌椅歪倒,床铺杂乱,可能是曹晓哲在被掳走前醒了过来,和对方有过身体的对抗,不过孟蒙从自己房间中听到这个声音到出现在曹晓哲房中没有多长时间,说明掳走曹晓哲的人相比曹晓哲来说强壮得多,很快就将曹晓哲给制服了。
来到窗台,扫了几眼,孟蒙从脑海中开始勾勒对方从窗台中进入室内的情景。对方应该是顺着窗外的的管道爬了进来,悄悄走到曹晓哲的窗前,一把捂住了他的嘴巴,然后将其从被中拖了出来,或许对方有致人昏迷的药物,曹晓哲没有挣扎多久就丧失了意识,被那人背在了背上。有可能觉得从楼梯口走风险太大,对方仍然选择从窗户离开。因此对方拿出一根绳索,一端系在了房间的暖气片上,另一端抛出窗外,掳人者顺着绳子将被掳走者带到楼下,然后远去。
孟蒙蓦然发现,床上本应存在的床单却不见了踪影,被子下就是床垫。他三步并作两步,打开衣柜,一套白蓝相间图案的床单折叠的整整齐齐躺在里面,而那一条白紫相间的床单却失了踪迹。曹晓哲和自己一同来到项目部,两人的被褥床单都是在那个时候一同领来的,自然没有多大区别,所以他一眼就发现了这个事实。
奇怪,既然是掳人,那为什么还要把一条床单给带走,难道他们要用床单遮着掳来的人,以免给人看到。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四十三章 耳鼠()
想通了此节,孟蒙感觉眼前突然明晰起来,对方是掳人,那么肯定自己开得有车,若是没有私家车,那仅仅凭一条薄薄的床单也遮盖不住人,既然有车还要带一条床单遮掩,那肯定不会把车开到荒郊野地,若是那样的话根本就不用床单,把人抗走就完事了,那么答案就清楚了,对方肯定住在旅馆中,而且还不见得是那些大旅馆,因为大旅馆管得严,而小旅馆在人员登记管控方面却松得多。
有了线索,孟蒙感觉好了许多,他暗暗发狠,若真是一帮不开眼的小流氓,那自己肯定要给他们一次活生生的教训。自从修炼到炼血境后,他现在有这个自信。
孟蒙留意看了看其他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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