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月贻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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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月贻香- 第2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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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方方正正的白纸,展开了递给谢贻香看。

    谢贻香伸手接过,只见纸上写着四行短句,看得出是女子娟秀的笔迹,合计共是一十六个字,写道:“峨眉血婴;兰州鬼猴;玉门走尸;天山坠龙。”

    (本案完)

01 走兰州() 
洮云陇草都行尽,路到兰州是极边。

    谁信西行从此始,一重天外一重天。

    ——明王祎

    兰州,又名“金城”,源于西汉时的县治设立,取“金城汤池”之意;隋初改置兰州总管府,始称兰州。到本朝初年天下一统,朝廷几次驱除异族后,更于此设下兰州卫。由于自汉至唐、宋时期,随着丝绸之路的兴盛,出现“丝绸西去、天马东来”之盛况,兰州地处当中最为重要的一站,一直极为繁华,人口仅有半数是汉人,更多的则是外族人,当中包括突厥、粟特、吐蕃、党项、契丹、波斯人等。到如今世人还是习惯沿用前朝的叫法,将这些外族人统一称之为“色目人”。

    话说谢贻香、先竞月和商不弃三人结伴同行,自嘉州府一路北上,先出剑门关离开蜀地,再取道陇南辗转一千多里的路途,五天之后,便来到了这座兰州城。

    当日在峨眉山山脚下,北平神捕商不弃终于向谢贻香和先竞月坦白,说他和“撕脸魔”宁萃一路追逐,中间甚至还动过几次手,却因武功不敌被对方逃脱,可谓是又气又狠;想要就此放弃,却又有些不甘心。谁知宁萃反倒来招惹于他,主动留下一张字条,上面写道:“峨眉血婴,兰州鬼猴,玉门走尸,天山真龙。”只说是四桩奇案,要和商不弃打一个赌。那便是只要商不弃能够侦破这四桩奇案,宁萃便心甘情愿地束手就擒,认罪归案。

    要说这位商不弃商神捕,自然不是三岁小孩,哪里相信在逃多年的“撕脸魔”肯主动自首?然而商不弃生平本就痴迷于破案一道,最不服官场上的管制,所以这些年来虽然破案无数,却始终只是北平府的一个小捕头,再加上他和宁萃这几年的来追逃,多少也有些惺惺惜惺惺。所以到最后他果真与那宁萃定下约定,孤身去往峨眉山调查所谓的“峨眉血婴”一案。

    在嘉州府捕头岳大姐和“竞月贻香”的相助下,最后虽然没能弄明白止尘庵血池中那具婴孩尸体的来历,但百年来峨眉山上的连环失踪案,也算是就此告破,再不必担心有外地孤身游人被害。而商不弃撞见这样一桩诡异的案子,倒也乐在其中,所以便打算如约去往兰州,继续查询宁萃提供的“兰州鬼猴”一案。但是查案归查案,商不弃的最终目的,始终还是要将“撕脸魔”缉拿归案,他深知自己的武功不如对方,而今既已在峨眉山遇到大名鼎鼎的“竞月贻香”,而且正好也和宁萃结有恩怨,他当即便邀请两人同行。

    而对谢贻香来说,就连她自己也没想到居然会答应商不弃的邀请,还一路赶来了兰州这座西北之城。她虽然也想将“撕脸魔”缉拿归案,但比起自己亲手从天牢里放出来的那个言思道,缉拿宁萃的念头还没那么强烈。而且她这一路从湖广到江西再到蜀地,离开金陵已有大半年之久,不禁动了思乡之念,想要回刑捕房和将军府看看,却不料最后促成此行的,居然是师兄先竞月。

    先竞月身为亲军都尉府的统办,此番奉命前来调查毕府里恒王遇害一案,本应立即赶回金陵向皇帝复命,所以在调查“峨眉血婴”一案时,还说过不要耽误太多时日。谁知整个案子下来,他和宁萃打了一次照面,也算对这个“撕脸魔”有所了解,这女子虽然杀人无数,似乎也不能说她是在“滥杀无辜”,而是因为她对“无辜”的定义与常人的标准有些不同,甚至从某种偏激的角度来解读,“撕脸魔”反倒是一个相当有正义感的人,所行之事在她看来,其实是“替天行道”之举。就好比是她和商不弃打赌,让商不弃来侦破峨眉山上的这桩奇案,说到底便是要终止止尘庵的恶行,这何尝又不是“替天行道”?

    再说刚刚经历的“峨眉血婴”一案,也的确算一桩难办的奇案;倒不是难在办案的过程,而是难在开头,难在如何从一堆失踪游人的卷宗里大海捞针,在方圆二十多万亩的峨眉山中找出凶手踪迹。这当中若非有岳大姐的坚持、谢贻香的推理和商不弃的画像,任缺其中一个环节,还当真破解不了这桩奇案。而最后若非凭借先竞月那一招“独劈华山”,从止尘庵血池中找到的那具婴孩尸体,只怕也早已被峨眉剑派的掌门人朱若愚据为己有。

    照此看来,“峨眉血婴”一案的背后既然牵连上了这许多条无辜人命,想必另外的“兰州鬼猴”、“玉门走尸”和“天山坠龙”三案,也绝对不简单,甚至还牵连上了更多人命。先竞月素来眼冷心热,虽不会刻意去做行侠仗义之举,但若是碰巧撞见了,那便绝不会袖手旁观。所以听到商不弃的邀请,他便当场答应下来,在路过成都府时,顺路通知了亲军都尉府在成都府的暗线,将毕府之事以书信递交给皇帝,然后再取道兰州。如此一来,谢贻香也只得与师兄同来了。

    此时的谢贻香、先竞月和商不弃三人,正在兰州城的一间面馆里吃牛肉面、喝牛肉。要说起这兰州的拉面,那可是天下闻名,商不弃对此倒是极为熟悉,面对满街的面馆,他在街上迎风一嗅,便知道那家面馆的牛肉汤是新熬出来的,三人进去一尝,味道果然正宗。

    谢贻香呷了一口牛肉汤,只觉唇齿油腻,不禁旧事重提,说道:“说起这个‘撕脸魔’宁萃,分明和言思道那厮是一伙的,当年金陵城的难民动乱,便是由他们两人合谋。而此番她与商捕头打赌,留下这四桩没头没脑的案子,恐怕并不简单,暗地里或许存有更大的图谋,甚至极有可能便是言思道那厮在幕后设局,对此我们则是一无所知。如今似这般赶来兰州,倒像是主动往他们的圈套里钻。”

    听到这话,商不弃却是一脸不在乎,笑道:“管他什么圈套,只要真有奇案,那我便只管破案。眼下游戏已经开始了,我商不弃便一定不会输!”谢贻香见他痴迷此道,甚至还有些癫狂,也懒得和他争辩,当即转头望向师兄。先竞月喝完碗里最后一口汤,缓缓说道:“无论是宁萃还是言思道,论智谋武功,合我三人之力足以应付,关键是剩下的三桩案子。倘若也和峨眉山的事一样严重,我们便不能袖手旁观。”

    听到师兄这么说,谢贻香顿时无言以对。说起来自己和先竞月都是刀王传人,自幼从师父那里学来的道理,都是行侠仗义、锄强扶弱的老一套,但随着自己的年纪逐渐增长,这些年又历经了这许多事,再不是当年那个天真烂漫的小姑娘,虽然于大方向上还是能恪守圣人的教义以及自身的良心,但在行事的过程中,已渐渐学会了妥协。

    相比之下,师兄却还是那个师兄,还是那个几乎不通变故“江南一刀”。想来戏文里的侠客,若是当真存在于世间,应当便是师兄这样的了。只不过这样的一个先竞月,这样的一个师兄,这样的一个未婚的夫婿,谢贻香有时候觉得很是敬佩,有时候却又觉得有些疏远,甚至还有些高不可攀。

    谢贻香连忙收起心神,再不多言。既然已经来了兰州,也决定要去找宁萃留下的“兰州鬼猴”一案,最直截了当的法子,当然是去兰州府衙门询问。那商不弃因为习惯了独来独往,所以先前在峨眉山查案时并未求助于衙门,如今既然有“竞月贻香”二人的同行,他也就无所谓了。当下三人吃完牛肉面,便一路找去兰州府衙门所在,还是由谢贻香使用老办法,亮出金陵刑捕房捕头的身份,只说是奉旨前来查案。

    府衙的衙役听到刑捕房的名头,连忙将三人请进后堂,不过片刻工夫,便来了三个捕头装扮的男子接待,当中两个是汉人,分别姓“邓”姓“于”;另一个则是色目人,以“仆固”为姓,皆是兰州府当差的捕头。双方相互介绍一番,三个捕头听说来人里居然有“天下名捕、南庄北商”之中的“恶人磨”商不弃,顿时流露出一脸的钦佩,再听到大将军谢封轩家三小姐的名头,更是惊讶万分;相比起来,先竞月这个“十年后天下第一人”,到底只是江湖上的名头,在这些官差眼中反倒不及商不弃和谢贻香。

    待到谢贻香说明来意后,兰州府衙门的这三个捕头却是一脸茫然,相继摇头说道:“鬼猴?没听说过,那是什么东西?话说这兰州府的紧要大案,几乎都要经过我们三人之手,却从来没听说过有什么‘兰州鬼猴’。”

02 窃玉猴() 


03 画像术() 
商不弃话虽说得轻松,到底还是做了不少准备,又仔细询问了曹员外家里的一些情况,然后便由曹员外做东,请众人到对面饭馆里吃晚饭。面对一桌子的白切牛羊肉,那商不弃却一口也没吃,兀自说道:“据你们所言,当夜那只猴子之所以会在厨房里弄出动静,是因为饿得极了,所以才来找寻食物。而我稍后便要模拟那只猴子当夜的举动,自然也该饿着肚子。”

    如此吃过晚饭,曹员外便先行回家等候,谢贻香、先竞月、商不弃和刘捕快四人则是在饭馆里歇息,打算一直等到半夜时分,才好让商不弃替当夜偷盗的猴子“画像”。

    闲话休表,转眼便是深夜两更前后,那商不弃不吃不睡,反倒精神百倍,当即大步走到街上,望着斜对面曹员外的家。然后这位商神捕的身体便开始无端抽搐起来,继而夸张地手舞足蹈,还不停地用双手去挠脖子,嘴里发出“吱吱”的声音。那曹员外夫妇连同家里两名仆人早已等候在门口,见到商不弃这般举止,都有些莫名其妙,也不知这位兰州府衙门请来的“办案高手”是不是脑子有什么问题。

    谢贻香和先竞月见状,也有些觉得好笑。当日在峨眉山的七里坪镇,商不弃曾和众人讲诉过破案的四重境界,依此是“查证”、“判断”、“推理”、“画像”,而所谓“画像”,便是依据已有的线索,勾勒出作案者的性别、年纪、身高、相貌、性格以及行为,再将自己带入作案者的内心,模拟出作案者的一举一动,由此还原整个案情。所以眼下看商不弃这般举动,分明是将自己扮成了一只猴子。

    只见商不弃又在街上蹦跶了半响,随即说道:“一只饥饿的猴子,想要在半夜偷入别人家中觅食,但曹员外的府邸四面皆有围墙,唯一的法子便是翻墙。话说曹家的围墙四面,东西南北我都已看过,后墙高达一丈六七,光秃秃一片毫无借力,纵然是猴子也难以翻越,而且后墙上也没有攀爬过的痕迹。至于左右二墙,则是与左右邻居所共用,猴子若是从邻家进入……也罢,我们暂且假设猴子并未进过邻居家,而是直接进入曹家,那便只能从正门这一面围墙进去,我且试上一试。”

    说罢,他便在长街上连跑带跳,来到了曹家正面的围墙下,学着猴子往墙上攀爬,却一次又一次地滑落下来。如此一来,商不弃便知道自己的“画像”有误,连忙退回街心,挠着脖子说道:“不对……猴子不是从这里进去的,而且这条街上分明有十几户人家,猴子若是为了找寻食物,为何一定要进曹员外家?”他转头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顿时醒悟过来,伸手指着斜对面众人方才歇息的那间饭馆,自问自答道:“当此深夜时分,整条街一片漆黑,独独只有对面这间饭馆外还挂着两个灯笼,从而将附近几户人家都给照亮了,所以猴子才会找到这里。你们去问问那饭馆老板,平日夜里是否也亮着这两盏灯笼?”

    要知道今夜是衙门刘捕快带客人来饭馆吃饭,那饭馆老板哪里敢打烊,所以一直随众人等到现在。那刘捕快便向饭馆老板询问,果然正如商不弃的猜想,平日里的这个时候饭馆虽然早已打烊,但外面这两个灯笼却要亮一个通宵,为此还给左邻右舍带来了不少方便。

    证实了这一点,商不弃又在曹家门口徘徊了半响,说道:“这便对了,虽然有灯笼照明,但深夜里猴子见到光亮,心里也会生出恐慌,所以不敢选择饭馆对面的人家下手,而是选择了灯笼光斜对面的曹家。”说罢,他立刻又摇了摇头,犹豫道:“还是不对!曹家正面的围墙极难翻越,猴子没理由为难自己……你们看,比起曹家的围墙,再往右面的隔壁邻居家,也是在光亮边缘,而且围墙分明要矮得多,外面还有一棵大树可以借力,猴子又怎会舍易求难?”

    那刘捕快忍不住说道:“饭馆灯笼所能照到的这几户人家里,便要数曹员外的府邸最为光鲜。选择殷实之家进行偷盗,似乎也在情理当中。”商不弃当即冷笑一声,说道:“愚蠢!你这便是犯了捕快的通病,习惯用自己的思维去揣测作案者的行为,忽略了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何况我现在的‘画像’对象还是一只猴子,一只饥肠辘辘想要找寻食物的畜生,不是偷钱盗贼。”

    说罢,商不弃似乎终于做出决定,当即来到曹家右边的邻居家前,模仿猴子的动作爬上围墙外的大树,然后轻而易举地跳到邻居家围墙上。他在围墙上往里一看,顿时说道:“果然如此!”话音落处,他便径直跳进了曹员外的邻居家里。

    如此一来,众人只得上前叩门,将曹员外的邻居一家尽数唤醒,刘捕快也亮明身份,和这户人家解释了原由。待到进到这户人家的院子里,众人首先看到的,便是邻居家和曹家共用的围墙下面,恰好放置着一个盛水的大缸,约莫有半人高低,上面还覆有木盖。那商不弃在院子里游走了一圈,当即跳上水缸,踏着木盖仔细查看两家共用的这道围墙,然后便指着围墙顶上的一处脏痕说道:“错不了!猴子先是借助街边的大树爬进邻居家里,然后才踩着墙边的水缸,翻过围墙进到曹员外家里。你们看墙上的这一处脏痕,分明是十天半月前才留下的,多半便是猴子翻墙时将地上的泥土带了上来。”

    谢贻香连忙上前细看,果然正如商不弃所言,墙头上的确沾有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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