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妈的想当亢奋,丢下碗就率领着当爹的出门了。
主角收拾了碗筷,抹桌子洗碗,然后才回房间收拾东西。他在自己潮湿且不透风的加盖出来的卧室里转了十几圈儿,也没想好该怎么收拾。最开始出差的时候是当妈的帮着收拾的,好大一包东西,可实践证明没两样是用得上的,而且也不好带,后来就越拿越少,他以前又是个不喜欢带着包的,后来索性就啥也不带了,反正住店的旅社都有一次性洗漱用品,而他又是个洗不洗都无所谓的,能不洗其实更好。
意识到自己兴奋过头了,主角讪笑着回到客厅,开了电视,随意的调换着节目。
看了两集半抗日神剧,当爹妈的才回来,包买了,而且买了两个。一个是腰包,一个是背包,要说都是大号的,但主角觉得背包没有自己小兵的那个硕大,心中涌起各种不甘与郁闷。想到真没啥要带的,自己毕竟又是个不习惯带着包的,于是就选择了腰包。
这个腰包是当爹的拿主意买下的,被儿子首选了,当爹的很是兴奋,甚至超过了当妈的上街前的兴致。
腰包的容量当然比不上背包,不过这一款在腰包里绝对算的上是巨无霸,都能超过小号的女士背包,比不少挎包都要大,还是一大二小三个组合在一起,大的那个里面有暗包有分隔,外面还带着带拉练的三个小口袋儿。主角将腰包上的吊牌剪掉之后,拎进自己卧室,将文件袋取来,折叠好,装进腰包中间那个大的部分的暗包里,将暗包塞得鼓鼓囊囊的,但外面儿看着一点儿不显眼,好似没装啥一样。满意的点了点头,将文件袋取出来,把那三千块经费分出来,然后从新折叠好,放回去。这三千块钱又分作两组,一组一千,放在左边的部分,另一组两千,放在右边。然后满意的将腰包塞在自己枕头下面,收拾衣服去洗澡,这会儿换一身干净衣服等回来的时候洗澡再换就没必要带衣服了。
第二天一早起来,早餐战饭整装出发,到昨天送自己手下小兵回家的地方才七点还差一刻,打个电话过去,三分钟之后,长相偏小的小伙子举着俩包子,一边儿啃一边儿快步出来,还是背着那个硕大的背包,而且未见得比昨天更鼓些。这让准备好了要指点一番对方装备带得太多太累赘的主角又只能干张了张嘴没法说出话来。
不到七点,整个地级市都还在睡梦中,面包车流畅的传出梦境,在朝阳温暖的笑容中奔向远方。
一出城,主角就拐进了加油站,将油箱加满是必须的,以前的头儿出城也都在这里把油箱加满,顺带把保温杯也加满,早饭后喝水比较猛。主角不光不习惯背包,也不习惯带保温杯,他喝可乐。所以加油已毕,他就到加油站里的超市去拿了一大瓶可乐,这也是有半年以上历史的习惯了。不过在付钱的时候想起自己的小兵似乎也没带保温杯,犹豫了一下,就再要了一大瓶,省得一会儿那小子口渴还得找地方给他买去。
长相偏小的小伙子也下车,上厕所去了,等他回来,主角递过一瓶可乐去。那位丝毫没露出主角期待中的惊喜,而是微微皱着眉接在了手里。
“这东西最好少喝,”小伙子唠叨道,“油炸食品和碳酸饮料都不能多吃,对身体没啥好处,嗯,尤其是你。”
主角眼睛瞪圆了,却绝非发怒而是惊诧,紧跟着柔和的一笑道:“你跟我妈说的一模一样。”
这回总算轮到长相偏小的小伙子干张嘴没法出声了,这话打击人的力度非常之大,而且主角本来一点儿没有打击人的意思,所以打击力度就被提升得更加恐怖,足够让这小子郁闷上一阵子了。
一路无话,主角认认真真的开着车,副驾驶位置上的小伙子端着pd认认真真的玩儿着植物大战僵尸。
上了高速公路,面包车就只剩下被超车的份儿,胖子心宽,一直在主车道上兢兢业业地前进。
中午在服务区各吃了一份儿快餐,然后主角到副驾驶位置睡觉,长相偏小的小伙子开车。
主角美美的睡了一觉,下午三点半了,在另一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停下,小伙子上了个厕所,本来主角没尿的,可别人上了他的尿意也就上来了,也上一个。
第一百九十四章 长袜子皮皮4()
接下来主角又把上了方向盘,长相偏小的小伙子坐回到副驾驶的位置上,端起pd继续大战僵尸。主角好心的提醒道:“你最好还是睡会儿。”
“不睡,”小伙子回答道,“这会儿睡了晚上该睡不着了。”
“晚上睡不着就对了。”主角单手扶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掏出口袋里的烟来,自己叼上一颗,然后将烟盒丢给对方,“晚上得开夜车,争取明天一早赶过去将事情办了。然后掉头往回赶,再熬个夜,周末就冲回来了。”
小伙子没有立刻回话,拿出手机来,上万查了地图,然后问道:“这条路你以前跑过吗?”
主角回答:“跑过几趟了,但没连夜赶过。我以前的头儿不会开车,而且每顿饭都得喝几杯,跟他一路,一个来回得五天。”
小伙子核对了一阵,收起手机说:“晚饭咱们吃快点儿,估计十二点之前就能赶到。我等到了再睡。”
主角算了一下,自己以前单边在路上的时间似乎真就只有十五六个小时,于是也就不说啥了,专专心心的开车,争取速度能快上一点儿。
晚餐的时候已经是在另一条高速公路上了,路程已经超过了三分之二多,他们俩一商量,干脆买了面包垫一下,争取早点儿到,到得早还能吃点儿宵夜再睡。
两个人换着开,又都是精力旺盛的年轻人,时速稳在了八十公里每小时以上,比以前主角自己开车过来快得多了。以前一个人开车要疲劳得多。副驾驶上坐着的头儿又时不时的要提醒一下注意安全,再加上喝酒的时间。泡茶的时间,撒尿拉屎的时间,耽误的功夫太多太多了。
晚上十点过一点儿就到了,那地址主角来过好多次了,根本是轻车熟路。直接就到了。以往,死鬼头儿都是在附近的一家旅店住的,主角径直将车开了过去。他想着明天一早睡好了直接过去,算算返程的时间,如果明天上午不耽误,十点钟能出发是最好,回程车速开不到那么快,而且回去还得到山里绕一圈。犹豫了一下。还是拿出手机来,又从腰包里取出文件袋,拿出那个信封,仔细又看了一遍名字后的电话号码,拨了过去。现在还不算晚,先打个招呼,争取明天能早一点儿碰头。
电话通了,主角恭谨的报了名号。并告知对方自己已经到了。
电话那头略有些惊讶,随即就是喜悦的笑声,笑过后说道:“你们到的太及时了。很好,半个小时以后,咱们在大门口碰头。”
主角觉得自己是不是听出了,问道:“您说半个小时后碰头?不是明天早上上班后半个小时?”
“就今晚,”电话那头的声音是果断而不容置疑的,“你们连夜将事儿办喽。”
主角苦笑着看向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长相偏小的小伙子。
电话声音挺大的。车里又静,他都听到了,很大度的一笑,说道:“没关系,咱们先将正事办了,然后再去吃宵夜,两三点才是宵夜的上客时间段。”
主角脸上没有笑只有苦了,摇头道:“办事儿不耽误多少时间,可办了以后咱们就别想清清静静的吃夜宵了,麻烦得不是一般的。”主角还是有自知之明的,那死鬼头儿的经验和手段自己是欠缺的,能做的真的唯有连夜往回赶了。
发动车子,离开旅社,却见不远处有一家便民店,开过去,买了五瓶矿泉水,两袋饼干,两袋萨其马,两袋鱿鱼干,两袋麻辣牛肉。扔到车上。
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长相偏小的小伙子指着旁边儿的一家卤菜店和一家韩国烧烤问:“一会儿吃哪家?”
“哪家都吃不成。”主角回答完突然意识到也不一定就吃不成,一拍自己的大头,看了看表,时间还来得及,赶紧快步疾走。
小兵没一点儿当小兵的自觉,对着自己的头儿的胖大魁梧的背影叫喊道:“你干啥去?”
“预备夜宵。”主角一边疾走一边大声回答。
“有屁个需要预备的,”毫无敬畏心的下属高声大气的喷着二话,“你呀!傻了吧你,这等路边鸡毛小店难道还需要预定座位?”
主角没有时间跟他计较,也懒得费那唇舌,更主要的是主角有自知之明:自己笨嘴拙舌的也说不过对方的伶牙俐齿不是。
先到韩式烧烤店里,点了几个烧烤,然后奔到隔壁,斩了一只卤鸭子,称了俩儿卤猪蹄,付了钱回到烧烤店,这边儿还在加工中,他又看了看表,先将钱付了,这样能节约点儿时间。
当主角提着买来的夜宵回来,长相偏小的小伙子开了车门下来接了一把,但嘴上还是不依不饶的抱怨:“你完全没必要现在买,等办完事儿来吃多好。”
主角再次强调:“办完事儿,咱们就不可能再有精力来吃这个了,时间上也不可能允许,得连夜往回赶。”
这次小兵知道自己的头儿是说真格的了,眉头皱起来。
主角不等他发问,将塑料袋往他手里一塞,绕到另一边儿,先上车了。
小兵只好将夜宵都堆在仪表盘上面,自己也坐上去,关上门。
车子立刻启动,往约定地点驶去。
这里也有一块刻着救助站字样的七八成新的牌子,跟主角单位的款式相近但并不完全相同。牌子是安放在柱子上的,柱子一边儿是二层楼的临界商铺另一边是高大的铁门。
车子到的时候铁门开了,里面的人显然知道有人要来,而且知道来的是谁,因为开门的并没有问,只是看了看车牌就让他们进去了。这辆车进这个门也不是一两次了,看门的认识。
在院子里停好车,主角下车,吩咐自己的兵道:“你在这里等着,一会儿他们送人过来,你将中间儿的门打开。点清人数然后关好门。”
小兵知道此时是办正事,没有再跟自己的头儿顶嘴,一边儿心不在焉的答应一边饶有兴致的看着周围。这个救助站地盘儿倒是不小,但是建筑却相当简陋,楼是二层的,临界一排,里面只有半排,比个公共厕所大一点儿,其他的就都是平房,破破烂烂的平房。树倒是不少,还有几处花台,即便是夜里也能看到其茂盛的生命力。
主角冲进比公共厕所大点儿的小楼的二楼,跟着灯光,走进一个开着门的办公室,办公室里面的家具跟这里很不搭调,那是该出现在高档写字楼里的物件儿。
屋里的人主角见过,但不是没回来都能见到,不过主角知道每次来死鬼头儿都是找的这人,他是这里的所长。主角叫了声:“所长好。”然后拉开腰包,将文件袋取出来递过去。
那人撕开文件袋,取出信封,仔细看看贴着打印的白纸封口,然后将其扔进办公桌下开着口儿的抽屉,挥挥手道:“行了,你赶紧往回赶。回去代问你们头儿好。”
主角躬身答应着退出去,快步下楼。
这时候院子里空荡荡黑漆漆的,面包车里亮着灯,长相偏小的小伙子在车下,已经拉开了中间的门,正在研究门锁。听到脚步声回头一看,见是自己的头儿就说:“人还没来呢。”说完又去弄门锁。
主角走过去,站在他身边,低声说:“一开始你没注意吧,这门锁是改动过的,从外面好开,里面打死打不开。”
小伙子看看门锁,又看看自己座位后面的隔离栏杆,醒悟道:“这是警车的玩儿法呀!”
第一百九十五章 长袜子皮皮5()
主角一笑,从茶水座将自己喝空的可乐瓶子抄了起来,问道:“你上厕所不?”
小伙子摇摇头,主角拎着瓶子去了,撒了个尿,然后接了一瓶自来水回来,扔在后面车厢里。
电筒的光柱从院子深处的平房照过来,光柱摇摇晃晃,并不是要寻找什么。一行人跟着光柱走过来,领头的人主角认识,前些次来也是这位押着人过来的。以前都是主角站在车门边儿守着,看着死鬼头儿跟他们握手搭话,时过境迁,终于轮到自己站到台前啦!
这一刻,有一种叫做守得云开见月明的豪情在主角心底升起,唯一可惜的是主角自己并没有意识到,他只是感觉到自己手心里又不可抑止地涌现出潮乎乎的湿润感,趁着来人还没走到跟前赶紧将手在屁股上使劲儿搓擦干净。
打着电筒的人并没有将光柱晃到主角他们脸上,可也看清楚等待的换了人,明显一愣,好在主角胖大魁梧的身材足够醒目,以前每次来虽然都庸仆厮养的缀在后面不敢往前靠,但给他们留下的印象却是相当鲜明清晰的。
领头的走过来,并未跟以前面对死鬼头儿一样伸手过来,而是诧异中略带矜持地问:“小胖子,你们头儿呢?”
主角难免紧张踌躇不知道该先主动去握手还是先回答,长相偏小的小伙子在他身后抢答了:“那位喝多了掉沟里淹死了,现在胖哥是头儿。”这消息在当地不说家喻户晓那也绝对是众所周知,但一千多里之外不知道一点儿也不奇怪。虽然现在通讯便捷也是一样,不怎么关心自然是不会知道的。在当地也有不知晓此事的。
这回惊诧来得比较纯粹了,毕竟大家只是见过几面,说比较熟都牵强,感情就跟谈不上了,悲伤的情绪不夸张的说。那是一点儿不带有的。
问题被抢答了,主角不想握手的权利再被抢了,赶紧上前半步,长长的伸出手去。
对方领头的出于起码的礼貌,敷衍的跟主角碰了碰手,然后挥手。后面的人,推推搡搡着几个人过来,将他们塞进车里。有磨蹭和质疑的就是一脚。
长相偏小的小伙子非常的好奇,看着这些衣着凌乱一脸菜色的家伙好多问题在肚子里憋着,可也知道此时此地当着别的单位的人是不合适提问的,使劲儿的忍着,憋得脑门上冒起了青筋。
车子出了院子,院门立马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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