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坑抢婚顾少一世长情!》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挖坑抢婚顾少一世长情!- 第9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还说,小家伙会要红包了,让顾闫伟得准备准备满满的红包,要不然小家伙会闹。

    顾闫伟拍拍自己的衣兜,表示早就备好了。

    当晚,凌乐乐留下来陪顾闫伟用晚餐。

    老爷子喝酒,小口小口浅酌,不似杜鸿文,整杯端。

    凌乐乐乖巧地替他夹菜。

    顾闫伟笑得眉心舒展:“小丫头,别说爷爷之前瞧不起你,那时候吧,爷爷就觉得你是暴发户的女儿,粗俗,哈哈哈……”

    凌乐乐也附和着笑:“爷爷,乐乐还觉得您老太过于严厉了,见您一次,浑身都得抖好几天。”

    “是吗?那爷爷现在怎么样?”

    “现在啊,嗯,和蔼可亲,关键还帅,哈哈哈。。。。。。”

    “……”

    房间里终于传来久违的笑声。

    橘色的灯光下,终于不再是老爷子一抹孤寂的身影。

    半夜的时候,凌乐乐睡不着,小心翼翼下楼准备倒水喝。

    却发现顾闫伟坐在客厅抽烟,在他的面前,水晶的烟灰缸早已经塞满了烟头。

    他掐灭一支,俯身,再拿一支。

    在那一刻,他魁梧的身躯竟然显得是如此的苍老。

    凌乐乐转身又悄悄回了屋。

    第二天清晨,顾家的保姆忙着做早餐,凌乐乐继续若无其事陪着顾闫伟喝粥聊天。

    她是上午离开的。

    临走前,凌乐乐将一对玉佩交到老爷子手里:“爷爷,等我和以珩婚礼的那天,您再送给我们。”

    顾闫伟将玉佩送给凌乐乐的时候,顾以珩便将她的,连同自己的玉佩一起放在了盛世华庭的保险箱里。

    凌乐乐翻出来交给顾闫伟,只是觉得它意义重大。

    如果有一天,她不在了。

    希望能留给顾少辰,而不是将玉佩弄丢了。

    顾闫伟戎马一生,扛枪的手从来都没有颤抖过。

    此时却因为一对小小的玉佩,抖得厉害:“好,好……”

    他声音哽咽。

    凌乐乐鞠躬:“那爷爷,乐乐就走了,改天再来看您。”

    “好,好……”顾闫伟嘴里翻来覆去就那么一个字。

    ****

    色达。

    路途遥远,凌乐乐自己开车过去,带着小二黑,还有那支粉紫色的魔法棒。

    原本还想要带上溜溜,但马场的工作人员说溜溜最近生病了。

    估计是因为天气太过于寒冷,如果此时再让它去高原,估计,会更加加重病情。

    凌乐乐只能放弃。

    一路颠簸,她开着揽胜到康定的时候已经觉得脑袋胀痛得厉害。

    原定的三天路程,她走走停停用了五天。

    等到抵达时,老k已经在那里等她了。

    凌乐乐长叹一声,她的家人到底是不放心她。

    老k在这边给她找了两个地方。

    一个是红色小木屋,里面就一张床,一张椅子和一张桌子,条件简陋得让人心酸。

    一个是宾馆,虽比不上凌乐乐平常住的,到底还是所有家具应有尽有。

    凌乐乐谢过老k,选了那栋小木屋。

    她不是像上次那样来旅行的。

    到色达,她只是来等顾以珩。

    此后的每一天,便会有人看到一个身形纤柔的女子穿着藏红色的袍子一跪一叩绕着坛城祈祷,风雨无阻,日夜兼程。

    色达的日子艰辛。

    身为豪门千金,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凌乐乐却一天一天咬牙熬过去了。

    高反不再像从前那般严重,自己到供水处一桶一桶的提水,然后洗衣做饭。

    整个小木屋便开始烟熏火燎,木香肆意。

    她还养小二黑,给它洗澡,梳毛,照顾得妥妥帖帖。

    凌乐乐忙活时,小二黑便蹲在她身边一瞬不瞬盯着来来往往的僧人。

    一双锐利的眸子全是警惕。

    凌乐乐睡觉,它便一步不离睡在她的床铺边上,竖着耳朵时刻监听着屋外的动静。

    色达的日子也格外充实。

    除了诵经,上课,凌乐乐更多的时候便是呆在小木屋抄写大悲咒,金刚经。

    手脚冻僵了,放到唇边呵气,忍忍就好了。

    她终于抛弃了一切喧嚣与繁华,蜕变成最宁静的状态。

    在这个看似天堂的地方里,她从最初等待时的那种焦虑到之后的安详。

    在她的身上再也看不到浮躁的影子。

    像众多的觉姆一样变得淡定,从容。

    脸上的那道伤疤依旧在,她毫无在意。

    皮相而已,百年之后,谁都是一架白骨。

    如果顾以珩嫌弃,她会考虑整容。

    当然,这种情况有最重要的前提,那就是顾以珩!

    ****

    离色达千万里之遥的一座临海的偏僻的小渔村里,村长家发生了一件大事。

    老村长的儿子儿媳出海捕鱼却捡回来一个男人。

    村民们朴实,消息传出去之后,大家纷纷拿来各种海鲜,鸡蛋送到村长家以示看望。

    男人浑身是伤,双眸紧闭,看样子已经是频临死亡。

    村里医疗条件相对落后,大家商量,要是送到县城的医院,路途遥远,估计送到也是活不成了。

    老村长自己便是村里的医生。

    平常村民头疼脑热什么的,都是他治好的,偶尔还给村里的妇女接生。

    动过最大的手术便是阑尾炎。

    现在,情况危急,他也只能死马当作活马医。

    众人在村长的指挥下腾出一间房间,然后找来石灰到处泼洒,以便暂时当做消毒后的手术室。

    迅速忙完,老村长便带上了他那副老花眼镜,撸了袖子,拿碘伏粗略的往男人受伤的地方抹几下便开始了手术。

    众人在外留守,几分担忧,几分好奇。

    男人身上四处枪伤。

    左右手臂和大腿都不致命,最为严重的是心脏部位。

    子弹仅仅离心脏偏离了几毫米而已,稍微不慎便能一枪要了他的命。

    因为没有麻醉剂,怕男人在手术时突然醒来手脚乱动,他浑身被绳子捆绑着。

    四颗子弹全部取出,老村长用了五个小时。

    然后缝合伤口,上药什么的,便是一天。

    这段时间里男人气息微弱,安静得像是无法感知他的存在,别说突然醒来,手指头都没有轻微地颤抖过。

    当晚,男人开始高烧不退,状况一直持续到一周之后。

    老村长和他的儿子轮番守着他,不时也会有村民过来搭把手。

    给男人擦拭酒精退烧,然后不厌其烦给他换药,输液。

    老村长说,他在和死神赛跑,跑赢了,就回来了。

    输了,就离开了。

    但是很明显看得出来,男人求生***无比的强烈。

    偶尔他会吐出两个含糊不清的字:乐乐?或者是娜娜?

    谁也没想到本该死去的人硬生生挺过了最危险的时刻。

    第八天,他终于从昏迷中醒来,男人唇瓣干裂,眸色恍惚。

    看到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他想了想,问到:“你们是谁?我是谁?”

    老村长满脸诧异,然后猛拍膝盖:“哎呦,难道是高烧把脑子烧坏了?”

    听老村长如此说,村民也是纷纷赞同。

    “肯定啦,他也是命大,烧了那么久没死就是奇迹。”

    “可不是,隔壁村的小壮才烧一天一夜便被阎王拖走了。”

    “不过,这脑子烧坏掉了,以后的日子他又该怎么办呢?留在村里?”

    。。。。。。

    因为男人来路不明,身上又是枪伤,村民也有自己的顾虑,万一他是坏人呢?

    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帅得一塌糊涂,俗话不是说了嘛,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题外话………文文这两天应该就要结束了,安安每天争取多更一些。

    另外谢谢snoopy796宝宝赠送的月票。么么哒。

186 186遇见她,那是种尘埃落定的圆满。(大结局十六)() 
众人的担忧,老村长也是考虑过的。

    想了想,皲裂的大手一挥:“行了,行了,大家都散了吧,从今往后,他就是我的小儿子了。”

    “那,取名叫什么好呢?”老村长回头问男人。

    男人躺在病床上,手脚不能动,只是掀了掀唇:“随意!偿”

    突然醒来,看到的人一个都不认识,从前的记忆也是丝毫都没有了。

    他是谁?

    他做了什么,竟然被重伤成这样?

    男人现在脑子里乱糟糟的,所以,本意是让村长自己想取什么取什么。

    结果村长听他如此说,又猛然一拍自己的大腿:“随意?小意?嗯,好,这个名字好,以后大家都叫他小意了。”

    小意在老村长的照料下身体一天一天好起来。

    大腿有伤,刚开始下床走路不太方便,老村长的儿子便精心给他打造了一副拐杖。

    胳膊上的伤口恢复得最快。

    闲暇时,他能坐在院子里学着老村长一家帮忙整理渔网。

    老村长的儿媳妇也是贤惠之人,虽然家里生活不富裕,但她每天换着花样给他做饭。

    端了碗递给他,细细叮嘱,多吃点,如此身体才能好得快。

    老村长还有一个乖巧的小孙女,小名小兰。

    十岁。

    喜欢穿一条白色的裙子在院子里蹦蹦跳跳。

    玩得无聊了,便会围着小意拽了他的胳膊,小叔,小叔不停地喊。

    小意的脑子里突然有镜头一闪而过,晃得太快,却是什么也没有捕捉到。

    几个月之后。

    小意的身体彻底康复。

    他无法知道自己的从前,回不去,只能跟着老村长的儿子出海捕鱼。

    那是需要耐心和技术的活,两人会呆在海上好几天时间。

    风雨飘摇,日夜颠簸。

    偶尔收获颇丰,满载而归。

    偶尔,仅捞得一星半点的鱼虾。

    面对生活给予的希望和失望,老村长一家从来不会表现得大悲大喜。

    平静从容过着安分守己的小日子。

    不富裕,却是温馨满满。

    恬静得让人心生留恋。

    小意闲来无事便教小兰写字。

    肌肉记忆最是深刻,他出手写出的便是“乐乐”二字。

    老村长在一旁抽烟,偏着头看过来,然后又是猛拍大腿:“哎呀,我想起来了,小意,在你昏迷的时候你就喊这两个字,当时听不太清楚,我也就忘记了告诉你。”

    小意眉头微挑:“乐乐?”

    “对啊,就是乐乐。”老村长很肯定的语气。

    “还有,你看啊,小意,你的字吧,漂亮有力,我猜测你应该是有钱人家的孩子。”老村长顿了顿,将自己心里的想法说了出来:“当时我救你回来,你身上的那套西装不是坏了嘛,前几天我让我那儿媳妇拿到镇上去给你修补,结果你猜怎么着?”

    “怎么?”

    “怎么?我儿媳妇哭丧着脸回来说了,你那衣服如果要修补好,估计得好几千块,并且镇上不行,人家要送到市里专门修补的地方去。”

    “你想想,单是修补费用都好几千,你说你穿的那套衣服本来应该值多少钱啊?”老村长啧啧有声:“我也是第一次见识你这么奢侈的人,一件衣服而已,至少够我们平常人家生活好几年了。”

    小意下意识地抬腕看表,想了想:“这样吧,老爷子,明天你让大哥去一趟镇上,把这块表卖了。”

    “好端端地,卖表做什么?”老村长有些不乐意:“家里也不缺钱,你要做什么,直接告诉我。”

    说着,他从自己的衣兜里摸出两张皱巴巴的一百元人名币,抽了一张递给小意:“拿着,明天你带小兰去镇上逛逛,顺便给自己买点东西。”

    小意接过,眉眼间一抹笑:“老爷子,你就不怕我把小兰拐去卖掉了?”

    老村长一口白色的烟雾从嘴里喷出来:“咳咳,咳咳……”

    ……

    第二天。

    小意带着小兰出门。

    小兰是个外向的小姑娘,她对自己这个凭空捡来的小叔可喜欢了。

    小叔长得帅,又会画画写字,比她父亲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牵着他的手,一路上叽叽喳喳。

    两人在热闹的集市上走走停停。

    最后,小意找到了一家典当行。

    将手里的手表递出去,他看到典当行的老板两眼发光,随即,又努力装作嫌弃的样子,说他的表太过于破旧之类。

    最后貌似很不情愿地问他想要典当多少钱。

    小意伸出一根手指。

    老板问:一百?

    小意摇头。

    老板问:一千?

    小意依旧摇头。

    老板开始坐不住了,拿纸巾擦拭着额头上的汗珠:“一万?”

    小意挑眉:“暂时就这样吧。”

    “一万可不是小数目,你这样狮子大开口,也不看能不能值那么多钱?”

    老板无力地抗争着。

    看面前这个年轻人,衣着平常,但是言谈举止则优雅矜贵。

    给人一种好奇怪的感觉,像帝王微服私访。

    想要压价,心里又带了莫名的胆怯。

    特别是在与他对视的时候,老板的眼神会不由自主的躲闪。

    小意缓缓将手表收起来:“不识货,那我也懒得当了。”

    “哎,哎!”老板喊住了他:“年轻人,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呢?”

    最后,老板唾沫飞溅,照旧支付了一万块。

    小意带着小兰离开时,无意中在店铺的墙上看到了一副画。

    “这是什么地方?”他指着上面密密麻麻的红房子问。

    “色达啊!世界最著名的佛学院就在那里,前几天我有亲戚才从那儿旅游回来,听说那里的天空美得让人窒息,他们都说那儿是天堂,你难道不知道?”

    老板赚钱了,他手里的那块表,随便找人出手至少得卖几十万。

    心情好,自然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

    “色达?”

    小意念叨着:“我怎么觉得这名字有些熟悉呢?”

    回去的路上,小兰嚷着要买玩具。

    小意让她自己挑。

    小兰兴奋地笑,挑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