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青侠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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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青侠传-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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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回去休养几天吧。”太月掌门觉得自己斗不过一个小小的正火,一切事情都非常奇怪。

    正火拉蓝云的手,往刑台外跑去,他们跑到一处地方,找了一张长椅坐下,正火望着蓝云道:“谢谢你挡在我的前面,不然我就死在掌门的鞭子下了。”

    “只要你没事,就算受再重的伤,我也会笑的。”蓝云依喂在正火怀里道。

    “我一定要变强,不能再让你为我受伤了。”正火顺手抱紧蓝云肩膀道。

    “你省省吧。”蓝云已经被他的愚蠢刻进了骨子里去了道。

    “狗眼看人低。”正火不服气道。

    “你说什么。”蓝云挣脱正火的怀抱,站起了身后,对他拳打脚踢几下道:“让你尝尝我的厉害。”

    “好痛,好痛。”正火拉下蓝云坐下,抱着她道:“我错了,我的好师妹,不要生气。”蓝云没说什么,也许她累了,靠正火肩膀上休息,他们坐到晚上才各自回到自己的房间。

散文外传第三章 误会之感人() 
男孩一直想了解女孩,却总是搞不清楚。有一天女孩终于答应做男孩的女朋友了,其实女孩非常喜欢男孩的。恋爱一年了,也不分彼此,有什么就说什么,内心里男孩一直让着女孩,因为爱她,怕她不开心。

    有一天女孩的母亲病情恶化,急需动手术,手术成功率30%,还要一大笔钱,动完手术也是活不久,女孩想去国外动手术,但她已经负债累累,继续这样下去,可能会沦落到卖房还钱的地步的。医生建议就让老人家这样安详的去吧。女孩心里很烦,和男孩静静的坐在公园里,也不想男孩碰她,男孩也安慰不了她,只有默默的陪伴她。女孩靠在坐椅上睡着了,男孩想过去抱着女孩,担心女孩生气就一直坐着,突然男孩隐隐约约看到一只黄蜂飞进女孩胸口去了,男孩怕黄蜂刺伤女孩,勿忙伸进女孩胸口去,女孩被惊醒了,看到男孩原来是好,色,鬼,给男孩一巴掌,哭着眼泪的跑出公园,男孩手中什么都没有,想向女孩解释,急忙追了过去,但人都不见了。当天下午女孩就带着她的母亲,办理了转院手续,订好了机票,搭乘美国航班,坐着飞机的去往美国治疗。男孩一直想解释,却不知女孩在哪一座医院,等打听出她母亲就诊医院后,人已经飞走了。在女孩坚持动手术治疗半年后,她母亲最后还是去世了,男孩很想在女孩身边,不停寻找女孩,找了几年,一点踪影都没有,男孩有一万个委屈,喝酒消愁,导致胃出血,住在医院几个月,男孩担心女孩嫁人了,越想越伤心,耐不住痛苦,继续喝酒消愁,最后病死在医院里。男孩来到了阎王面前,阎王对男孩说:“在你轮回之前你有什么话想说。”男孩回答的说:“在我生前没能力与我女朋友在一起,但这并不是我最痛苦的,最痛苦的是被我所爱的人误会,现在我以离开人世,清白也永远没有了,如果生命能重来一次,我不会再爱她了,如果能满足我的话,我希望是生生世世。”阎王哀叹的说:“人生难免有误会,下一世我会让幸福的,你放心走吧。”男孩有一个请求:“我怕一碗孟婆汤不够,能不能给我两碗。”“可以”阎王道出。在人间,女孩想起男孩了,在她几个交往人中,个个不到一个月就和女孩分手了,都说:“我接受不了你这个怪脾气。”女孩越来越觉得男孩好,和我相处一年都很开心的陪伴我,女孩想看一下男孩生活好不好,最后女孩知道男孩死了,痛苦的哭着,所有人都安慰不了女孩,连她分手的几个男友都纷纷来陪着她;女孩一点一点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心里全是伤,伤心过度,最后也病死在医院了。

    因阳寿未尽,阎王不收她;又让她返回人间;女孩想死也死不了;对着苍天说:“我想睡,一直的睡下去,直到男孩能原谅我,我才醒过来。”

    注:我的QQ空间343108777有六百零三条评论,值得去读、

那篇叫作误会的散文,改编的第一章 爱好() 
他是一个不快乐,不开心,体弱多病的人,他是一个悲观的人,他的名子叫叶不胜,今年二十一岁,唯一的爱好就是喜欢一个叫作林霞的女孩,林霞是他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故称三友之交。性恪忠厚,为人容易相处,没有什么志向,只想让身边的人给他带来快乐,常年在外打工,没有年年回家,在这个钢筋水泥的大城市里,幸而有三个铁一般的朋友,同他作伴,身高一米七二,下巴稍尖,浓眉细眼,一头稍短,乌黑亮丽又帅气的头发。

    今天是2004年,农历二月初二,他骑着自行车,行驶在一条公路上,本该专心骑车的他,在一个不小心的转头间,从门口看到里面一个女大十八变的美女,现实中的一见钟情发生了,他爱上了那位美女,那楼房是他好朋友的家里,他家里来了客人,客人带着他的一个朋友做客。叶不胜停下自行车,弯入他好朋友的家里,停好单车,走入屋内,与那位美女双目对视,彼此开始熟悉,她就是林霞,就是今天刚认识的,

    林霞身高一米七一,今年二十一岁,爱好自己的作为:我行我素。她的性恪用三个字形容最恰当了:怪,怪,怪,怪,应该是四个字。为人执着,志向是好好孝顺妈妈一辈子,她有很多朋友,知心的,铁一般的却是两位男性朋友,脸蛋美丽,笑容灿烂,眼球亮黑。染有稍黄的长发垂肩。

    叶不胜的朋友叫作杨沿途,他走来招呼道:“你下来了,快坐坐,。”坐下一张红木长椅上,在旁一直观察那位女孩,身为家里的主人介绍了叶不胜给在场的两位朋友认识道:“我来介绍一下,这是我的铁哥们,叶不胜。”后转身介绍其余两位道:“这是我的小学同学杨作协,和他的亲密好友林霞。”

    “什么亲密好友,是我的女朋友。”杨作协纠正道。

    “狗屁女朋友,你也配,我家有个重病的妈妈,负担医药费很贵的,谁敢做我男朋友,你想清楚再说。”林霞根本不是他的女朋友,他们俩的关系很好,好得像一对恋人,其实杨作协也想把他俩的关系变成真正的恋人,只是现在还没有把握。

    林霞走来伸出一只右手,表示要和他握手道:“你好。”叶不胜伸手和她握时,顿时感受一股细滑白嫩的肌肤,,真叫人爱不释手。连忙互道:“你好。”杨作协也和他握手,双方互道:“你好。”客套话说完之后,大家坐回原位,继续了他们的话题。

    三个小时过去了,他们俩没有再说过一句话了,叶不胜很想和林霞多说一句话,哪怕是一句话,他也会开心一辈子的,可能他很紧张,可能是不熟。林霞和他朋友回家了,叶不胜也回宿舍了,一路上,脑海全是她的画面,入魔了,从来没有爱好的他,从现在起,此生唯一的爱好就是喜欢林霞。

改编的第二章 智勇双全() 
他是一个不快乐,不开心,体弱多病的人,他是一个悲观的人,他的名子叫叶不胜,今年二十一岁,唯一的爱好就是喜欢一个叫作林霞的女孩,林霞是他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故称三友之交。性恪忠厚,为人容易相处,没有什么志向,只想让身边的人给他带来快乐,常年在外打工,没有年年回家,在这个钢筋水泥的大城市里,幸而有三个铁一般的朋友,同他作伴,身高一米七二,下巴稍尖,浓眉细眼,一头稍短,乌黑亮丽又帅气的头发。

    今天是2004年,农历二月初二,他骑着自行车,行驶在一条公路上,本该专心骑车的他,在一个不小心的转头间,从门口看到里面一个女大十八变的美女,现实中的一见钟情发生了,他爱上了那位美女,那楼房是他好朋友的家里,他家里来了客人,客人带着他的一个朋友做客。叶不胜停下自行车,弯入他好朋友的家里,停好单车,走入屋内,与那位美女双目对视,彼此开始熟悉,她就是林霞,就是今天刚认识的,

    林霞身高一米七一,今年二十一岁,爱好自己的作为:我行我素。她的性恪用三个字形容最恰当了:怪,怪,怪,怪,应该是四个字。为人执着,志向是好好孝顺妈妈一辈子,她有很多朋友,知心的,铁一般的却是两位男性朋友,脸蛋美丽,笑容灿烂,眼球亮黑。染有稍黄的长发垂肩。

    叶不胜的朋友叫作杨沿途,他走来招呼道:“你下来了,快坐坐,。”坐下一张红木长椅上,在旁一直观察那位女孩,身为家里的主人介绍了叶不胜给在场的两位朋友认识道:“我来介绍一下,这是我的铁哥们,叶不胜。”后转身介绍其余两位道:“这是我的小学同学杨作协,和他的亲密好友林霞。”

    “什么亲密好友,是我的女朋友。”杨作协纠正道。

    “狗屁女朋友,你也配,我家有个重病的妈妈,负担医药费很贵的,谁敢做我男朋友,你想清楚再说。”林霞根本不是他的女朋友,他们俩的关系很好,好得像一对恋人,其实杨作协也想把他俩的关系变成真正的恋人,只是现在还没有把握。

    林霞走来伸出一只右手,表示要和他握手道:“你好。”叶不胜伸手和她握时,顿时感受一股细滑白嫩的肌肤,,真叫人爱不释手。连忙互道:“你好。”杨作协也和他握手,双方互道:“你好。”客套话说完之后,大家坐回原位,继续了他们的话题。

    三个小时过去了,他们俩没有再说过一句话了,叶不胜很想和林霞多说一句话,哪怕是一句话,他也会开心一辈子的,可能他很紧张,可能是不熟。林霞和他朋友回家了,叶不胜也回宿舍了,一路上,脑海全是她的画面,入魔了,从来没有爱好的他,从现在起,此生唯一的爱好就是喜欢林霞。

    2004年,农历二月初三,机械的吵杂音,不停的在他的耳朵里回响,让那些在车间做事的员工,不得不靠近点聊天,一整天的杂声吵得叶不胜的耳朵变得坚强,耐吵。

    忙碌一个白天,整个人都疲惫不堪,困意十足,但还是坚持了意志,在晚上二十三点三十五分,一辆自行车骑过一条空无一人的小巷,弯过一个路口,继续的向着远方冲去,他想在睡觉之前,看一下林霞的窗台,这是叶不胜的好哥们把她的地址告诉了他,从宿舍骑到她的住所,需要四十五分钟时间,几个转弯之后,出来了一条大公路,这条公路直通她家,一会功夫过后,他停下了单车,抬头望向静乐园A栋七楼第三窗台和第四窗台皆是她家的套房,看了几眼后,便调转车头的骑回宿舍去,心里一想,回去也要四十五分钟,十二点过后,恐怕要遭门卫的责骂了。

    半路上,几个流氓乘深夜人静,拦截了林霞的电动车,意在抢劫,后生色心,叶不胜马上冲到他们几个人的后面道:“住手。”

    转头过来的几个流氓,上身纹满了图案,一个一脸凶神恶煞的小流氓道:“跑出来了一个多管闹事的小丑,敢来打扰本大爷的兴致,看我怎么收拾你。”就算他拼尽全力,也是很难解救林霞的,反而会搭上自己的一条小命。

    几个人带着家伙,叶不胜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在左手上的肌肤划破一道很深的伤口,流出大量的血道:“我有艾滋,不怕的过来。”其中一个带头的流氓掏出一把手枪道:“我一枪毙了你,看你能做什么。”

    “准吗,打不中移动的我,我可要冲过去了,抓破你们的肌肤。”叶不胜快速的移动身形,毫不畏惧的往他们几个人冲去,流满鲜血的双爪,直径的往上冲,吓得他们几个人,惊慌失措的跑上摩托车,一路狂奔而去。

    手足无措的林霞,走到叶不胜的身边道:“果真人如其名,我实在不胜感激。”

    “这么晚的天,以后不要单独出来了。”叶不胜化险为夷,可算是有勇有谋了。

    “我故意的。”林霞笑着灿烂的脸蛋,拉着叶不胜往她家去疗伤。

    一句出人意料的话,如同惊雷般的一响,让他大吃一惊,置于这么危险的处境,不思反省,反而胡说,莫非那几个流氓是她同谋,还是演戏,真是怪了。

    “我不歧视你的,放心吧。”林霞一脸笑容的告诉他道。

    “我晕了,我没有艾滋啦,我是出于无奈才这么说的,不要误会。”叶不胜忙着解释道。

    “原来如此,你还真聪明啊。”林霞夸奖他道。

改编的第三章 粗口() 
知道有伤,知道流血,却没有止血包扎,也不怕失血过多,伤口发炎,手上流着大量的血,叶不胜陶醉在于林霞的身边,忘记了手上的疼痛,而她有看到他的血一直流个不停,也没采取什么措施,一把手将他扶上电动车的座椅后面,林霞开着电动车往她家方向行驶去,一直载着一个血染公路的他,疾速的驶往她家,而那辆自行车都忘记藏好了,赤裸裸放在公路上,只要出现一个贪小便宜的家伙出来,那他的自行车恐怕难保不会丢了。

    一会功夫过后,终于到她家楼下了,林霞才脱下叶不胜的衣服,帮他包扎好伤口,免得流得她小区到处都是血,叶不胜奇怪的问:“一开始怎么不帮包扎呢,怎么流了一路血后才帮我包扎伤口,我现在觉得有点昏了。”

    “伤口流血很正常,有规定什么时候包扎吗。”林霞反问叶不胜道。

    “这个嘛,我真想给你一个。”叶不胜没有说完,他是想说给你一个耳光。

    他们走入小区,乘搭电梯,来到了她家门口,林霞按了门铃,出来开门的是她妈妈,有心脏病的,叫作陈佳文,她笑逐颜开的迎接她的宝贝女儿道:“去那么久,害我这么担心你,这位是,进来说。”

    林霞领了他进了她家门口,走到客厅,拿来药箱,取出了纱布,解出了手上染满血的衣服,滴了一些消毒药水,然后用纱布包扎好了伤口,给他服用了几片消炎药后,对她妈妈说:“他是我朋友,刚才在路上救了我,为此受了伤,我带他回来好好包扎伤口的。”林霞说明情况道。

    “我太开心了,林霞很少带朋友来家里的,尤其是这么晚了,小伙子,你是第一个,大有可能是最后一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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