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有埋伏……”
“快!收拢部队,冲出去山谷!”
“糟糕!中计了!”
各个鲜卑将领的呼喊声纷纷响了起来。这样关键的时刻,中部鲜卑的反应,与阿卖提所部的东部鲜卑比起来,显得混乱不堪。这样的反应,是两部鲜卑的不同制度所决定的。东部鲜卑只有一个主宰,就是阿卖提,在阿卖提的统治下,东部鲜卑鲜卑各级将领职责分明,即使阿卖提死后,东部鲜卑依旧能组织起有效的抵抗;而中部鲜卑则是联盟部落,十几家部落首领推举连满为大首领,对中部鲜卑进行统率,这就必然造成中部鲜卑大体一致、但细节上却各自为政的局面。
面对敌军的埋伏,中部鲜卑这一弱点,被无限放大出来,九支小队其实就是九个不同的部落,每个小队的统帅,就是该部落的首领,没有了连满统一的发号施令,这些小部落的首领们,失去了协调,每个人都按照自己心中的设想来下达命令,并且要求其他几个部落能够听从自己的号令,因此,混乱也就不可避免的发生了。
相比于中部鲜卑的混乱,飞龙军精锐们则是条理清楚、有序。元起麾下的每只军队,无论是精锐部队还是普通军队,在组建军队的第一天,都会接收到这样一条信息:绝对服从命令!这一条款,是元起在后世军人思想中,摘录出来的纲要,军人应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正是在这样的治军思想之下,元起部下的各个军队,才能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取得一场又一场的胜利。
将高举的右手猛然斩落,元起高声疾呼:“放箭!”两万飞龙军精锐接收到元起的命令之后,立刻从两个方向对狼山下的鲜卑军进行了精准的射击,彭彭的弓弦震动之声连成了一片,两万根火箭遮天蔽日的从山腰射向半空,在到达最高点之后,带着巨大的惯性,向着山下的五万多鲜卑军猛地扎了下来。
随着火箭的落下,大量的干柴,硫磺等引火之物被点着,冲天大火四处蔓延。。。
啊——
惨叫声在鲜卑阵营中响起,利箭如狂风暴雨般倾泻下来,阳平谷三面环山,造成了热量在谷内大量蓄积,随着时间的推移,五万人大部分丧失战斗力,烧死的,被烟熏倒的,比比皆是。。。而稍有常识的,都立即用湿布蒙住口鼻,防止被浓烟熏到窒息而亡,这把火烧的时间并不长。用元起的话说,就是上天有好生之德,吾心怀慈悲,不忍万千生灵被一把火烧光。随着火势渐渐衰弱,能站在那里的也只有不到万人,这是真正的精锐,能够躲避在核心站圈内的几个首领,也都是自连满之下,在中部鲜卑中颇具实力和名望的几个大首领。
然而,他们面对的是两万飞龙军精锐们冲锋,这些所谓的鲜卑精锐,也只坚持抵抗了半柱香的时间。元起对精锐部队的要求是普天之下最为严格的,因为元起知道,精锐部队表面上看似风光,可是他们实际上担任的作战任务,风险往往比普通士兵高出数倍乃至数十倍,没有精益求精的严格要求,就是对精锐们生命的不负责任。有着后世思想的元起,是决不能容忍这样的情况出现的。
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这是后世军中的一句著名格言。这句话,很好的体现在了元起麾下四支精锐部队的身上。飞龙军虽然是四支精锐部队中成立最晚的一支,但是其组成的群体,决定了这支部队有着和前面三支精锐,一样令人感到恐怖的战斗力!再加上平日里严格的训练,飞龙军的精锐程度,如果自认天下骑兵第二位的话,恐怕没有哪只骑兵敢在他们面前自称第一了。
于是,鲜卑骑兵的核心站圈,在飞龙军的猛烈冲击之下,仅仅坚持了半柱香的时间,就被攻破了。两个方向的飞龙军精锐,在战马的带动下,像是两只来回交错的电锯,无情的把鲜卑骑兵这块肥肉,狠狠地割下来一大块!
飞龙军因为使用的武器是长柄的罗睺龙角枪,所以并没有配备溪子手弩,手弩不方便单手使用。而且还会影响到飞龙军的战斗力,所以他们配备的,是专属于重骑兵的骑弓。短兵相接的时候用罗睺龙角枪。在远处发起冲锋之前,则是用骑弓进行大面积打击,龙角枪和骑弓交替使用,是飞龙军作战的一大特点。与飞龙军不同,天归军和地归军手里的武器,是斩马刀,让他们可以随时把斩马刀插到背后的刀鞘中,所以,他们配备的制式装备中,就有溪子手弩这种操作起来极为方便的远程利器。
当少量的鲜卑骑兵试图分散逃离的时候,迎接他们的,就是天归军和地归军早已蓄势待发的溪子手弩了。因为鲜卑人逃跑的人数不多,多以两军精锐也没有浪费弩矢,并没有选择五矢连发,而是选择了单点发射。
随着一根根的弩矢飞离两军精锐手臂上的手弩,试图逃离的鲜卑人遭受到了极为精准的个体射击,每一根飞射而来的弩矢,就像是长了眼睛一样,目标都是鲜卑人的咽喉要害,而且绝少会出现两根弩矢同时射向一个鲜卑人的情况,由此可见,天归军和地归军配合之默契,已经达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随着一轮弩矢的激射,准备逃跑的少量鲜卑人纷纷惨叫着落马,每个人的咽喉上都插着一支弩矢,弩矢的尾部,还在微微的晃动着!
见到没有办法逃跑,不少鲜卑人心中都生出了绝望。打是肯定打不过的,跑又跑不掉,面对死亡的威胁,悍勇的鲜卑人害怕了,退缩了,一些人开始丢掉武器,向眼前的飞龙军请降。
安排好了俘虏和战利品之后,元起留下徐庶和庞德率一万军镇守幽并交界,然后督军西向,准备对三部鲜卑的最后一部——西部鲜卑发起攻势。
在当初决意抵抗鲜卑的时候,元起是命令崔守和高顺共同抵抗买当所部的。后来在李儒部下的潜龙成员作用下,西部鲜卑内部谣言四起,搅得买当心乱如麻,不得不暂时停止了对元氏的掠夺,转而把大部分精力,都用在了平定内讧之中,时至今日,买当依旧没能完全解决内讧的问题,由此可见,买当实在不是个英明的君主,处理危机的能力,有限的很。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如果买当是个明主的话,潜龙成员散布的谣言恐怕也根本就不会起到这么大的作用了。
一路率军疾行,经过五天的跋涉之后,元起来到了并州西北部最靠近北疆大草原的固阳。崔守和高顺的大营,就设在固阳城中。把元起一行人接入城中之后,崔守向元起讲述了这一个多月以来发生的大事件。
起初,高顺带着驻守在并州西北部的两万郡兵,和买当部下发生了几次规模不算太大的战斗,双方互有胜负,但总体来说,还是高顺赢的时候多一些,对买当所部,也造成了一定的伤亡。后来,随着潜龙成员散布的谣言四起,买当再也无心南侵,这就给高顺创造出了一些战机,高顺趁着西部鲜卑人心浮动的时机,先后两次率兵出击,一次是夜袭买当手下囤积粮草的军营,将鲜卑人的粮草烧毁了三分之一,又抢回来三分之一;第二次,则是设计在固阳城外二十里的一个小山谷中,打了一个漂亮的伏击,一战斩杀了六千多的鲜卑人。
在崔守的汇报中,元起听出了他对高顺毫不掩饰的欣赏之意。原本,在元起的印象中,高顺只是一个练兵的好手,他还想着以后找个机会,把高顺调到燕京,负责对四支精锐部队进行更深层次的训练,但是通过崔守的话,元起忽然认识到了一个问题,自己有些小看高顺了。
听完了崔守的汇报之后,元起让崔守把高顺的功绩写成文书,在全军将士中浏览。对于有功之臣,元起是不吝赏赐和褒奖的。
做完了对高顺的奖励之后,元起才把话题引到了中部鲜卑身上,转头看向诸葛亮:“孔明,对于中部鲜卑,你怎么看?”
第一百九十六章 都是月亮惹得祸()
在元起潜心向学的大半年中,开始的时候,每日都是锦衣和孙尚香轮流来给元起送饭,到后来,上官宓也加入了进来,但那时元起心中只有鬼谷十三篇,对这些细枝末节也没往心里去。
此刻,元起刚刚回到府中,就被母亲叫了过去。母亲面如寒霜的看着元起,劈头盖脸的的问道:“儿啊,你已经有了衣儿这个正妻,两、三年后还要迎娶尚香,那个上官宓是怎么回事?”
元起觉得有些莫名其妙,说道:“娘,你这是何意?儿不清楚啊!”
“娘问你,你在学府中求学的日子,上官宓小姐是不是经常给你送饭?这代表着什么你就没想过吗?这说明上官宓小姐已经把你当做自己人了,这件事,你必需尽快解决好,喜欢人家,娘也不反对,只要你能把衣儿和尚香说服,娘就答应;不喜欢的话,就要和人家说清楚,你这样下去,让人家上官宓小姐以后还怎么做人啊?”母亲直白的说道。
女人的心,总是要比男人的心细。元鹰近几个月来几乎每天都能在学府中,见到上官宓给元起去送饭,可是元鹰却从没有往其他方面想过;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母亲,却能一眼洞察其中的玄机。
“娘,你听孩儿解释……”
元起刚刚说了个开头,就被母亲打断了:“好了,有什么话,你去和衣儿、尚香说,她们已经在房中等着你了。娘老了,懒得再去管你的琐事了。”
无奈的离开母亲的房间,元起来到了锦衣的房间之中。此刻,锦衣和孙尚香分坐在两侧,脸上都带着不悦的神色,等候着元起的到来。见到元起步入房中之后,孙尚香这个女霸王率先发难了:“舍得回来了?每天吃着人家上官家小姐亲手做的饭菜,在燕京大学中卿卿我我,羡煞旁人啊!”锦衣一反往日的温和,一副看好戏的表情。
无奈的看着二女,元起用无辜的眼神看着她们,说道:“天地良心啊,某在学府中潜心研习鬼谷十三篇,你们可都是看的到的,还有孔明、赵虎他们可以给某作证,某在学府中那可是一刻时间都不敢耽误,怎会有其他心思。”
“哼,孔明和赵虎他们,都是和你一个鼻孔出气的,自然向着你说话了。少拿他们做挡箭牌!”孙尚香霸道的反驳着元起。
元起无奈的伸手挠了挠头。又说道:“那师父他老人家,你们总该相信了?他也可以为某作证的。”
锦衣站起身来,轻飘飘的说道:“他老人家又不可能时刻跟在你身边,你每个时辰都做了些什么。他们不可能全部知道的。”
元起倪了一眼锦衣,似笑非笑地说道:“我的衣儿也学会吃醋了。”锦衣被元起说的俏脸一红,低着头坐了下去。不再说话了。
见到锦衣被元起轻易的拿下,孙尚香站出来替锦衣解围:“衣儿姐姐还不是怕你被别人抢走么?你还记得当初答应我和衣儿姐姐的话吗?绝不会再娶第三个妻子!”元起感觉自己真的是很冤枉,摊着手道:“尚香。大丈夫一言九鼎,某既然答应过你们的事,自然就会做到。这件事,真的是你们冤枉某了。上官小姐虽然美似天仙,可某跟她确实只是纯洁的友谊关系啊。”
原本已经低下头的锦衣霍然抬起头来,质问道:“那你为何收下上官小姐的丝帕?男女双方互送诗文,这就是定情之礼!”
锦衣的这句话,让元起差点没跳起来,惊疑不定的说道:“当初是上官小姐嘲笑某住所简陋,某才随口背了一段陋室铭,后来上官小姐拿出绣着诗文的丝帕做回礼,某也没多想就收下了,谁知道这其中还有这样的寓意在内啊?某是真的不知道,互送诗文是定情之礼啊,这可如何是好?”
见到元起是真的不知道互送诗文的寓意,锦衣的脸色缓和了不少,叹息着说道:“夫君,大丈夫三妻四妾是很平常的事,你若真的对上官家小姐有意,我和尚香妹妹也不阻拦与你,但是你必需保证,要对我们三个人一样好。”孙尚香也收起了气愤的神色,冷哼着说道:“上官家小姐每日为你茶饭不思,日渐消瘦,挺好的一个小美人…搞了半天,唉,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啊。”
锦衣和孙尚香话锋急转直下,却把元起惊出了一身冷汗,关切的问道:“上官小姐怎么样了?”孙尚香撅着嘴答道:“还说不喜欢人家,看看你现在的样子,一提起上官小姐就满脸的关切之色。放心,她没事,只是害了…相思病。”
元起闻言长出了一口气,轻声说道:“没事就好。都怪某,当初好端端的收下她的丝帕做什么,某实在是不知道互送诗文的意思啊。”
锦衣和孙尚香对视了一眼,然后由锦衣开口问道:“夫君,我们都已经不反对了,你怎么还是这个说法?难道你对上官小姐,就真的一点不动心吗?”
面对锦衣的提问,元起如实回答出了心中的想法:“上官小姐美似天仙,能娶到上官小姐,是任何一个男人都会感到幸福的事情。某对上官小姐也是发自内心的喜欢。可是,某的这种喜欢,是来自于内心、来自于灵魂,因为某觉得她能引起某内心深处的共鸣。”说到这里,元起沉默了一下,仰起头望着房顶,思绪陷入了对前世遥不可及的追忆之中。上官宓天真活泼又带点小任性的性格,像极了前世中的邻家女孩,看到上官宓。元起就有种他乡遇故知的错觉,仅此而已。
悠悠的收起思绪,元起继续说道:“可是,某实在没有其他的非分之想。更何况,某已经答应了你们,不会再娶第三个妻子,大丈夫立于天地之间。怎能言而无信!某能有你们二人陪伴左右,已享齐人之福,再有别的想法,怎能对得起你们?”
锦衣和孙尚香听完了元起的内心想法之后,脸上的神色相当复杂,既有甜蜜,又有欣慰,其间还夹带着一丝怜惜。
上官宓特有的清脆悦耳之声,在元起的身后响起:“你就真的一点都不喜欢我吗?我是说,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元起猛然回过身,看到上官宓从身后的屏风后转出了身影,欺霜赛雪的俏脸上,带着两滴晶莹的泪珠,似是梨花带雨,分外惹人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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