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道高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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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道高歌- 第1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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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个坏女人,快还我丈夫……”

    一群人冲上来,想要拽住女人,却根本靠近不得。

    女子抖了一下自己的黑色长裙,然后轻轻一挥手,就将围住自己的村民掀翻在地。“谁敢再跟来,杀无赦!”

    有个不信邪的女人发了狂,冲上去想要抢回自己的丈夫,却被那黑衣女子一拳击碎了脑袋,横死当场。

    村民吓了一跳,纷纷后退,再不敢靠近。女子爆发出来的力量,跟传说中山顶上的大王一样厉害。

    女子轻笑一声,甩了甩拳头,然后变出一汪清泉将双手清洗了一番,这才离去。很快消失在了半山腰的云雾之间。

    “三年了,本王总算来到了这该死的【七十二山界】。”女子仰头一望,叹息一声,思绪又跑远了。“那小子还真是不一般,没想到连妖祖都被他擒住了,早知道当初说什么本王也不离开他,跟着他混还真算是有些前途呢。”

    山路崎岖,十分狭窄,就好像是沿着山脉正在往上攀登的一条巨蛇,稍有不慎,走在其上的人就会滚下万丈深渊。但是十个男子浑浑噩噩地,却没有一人行差就错。

    走了足足一夜,山路突然变得宽敞起来,而且不在沿着山脉绕行,而是开始深入山体。原本高低不平的路面也出现了工整的台阶,随手一抓,更能抓住一团浓郁的雾气,若不是空气中弥散着浓烈的妖怪味道,旁人还真会以为这里是神仙福地呢。

    眼看山顶就在眼前,路旁却突然蹦出来两个妖怪,半人半兽,显然是变化神通尚未大成,所以面目三分似人,七分如獾,身后还拖着粗大的尾巴,很是粗鄙。

    “咦,哪里来的漂亮女人?敢闯进我大榆山山寨,你不想活了?”

    旁边一位个子略矮一些的妖怪则要持重一些,一把拉住自己的同伴,心说:这女子气度不凡,不像是山脚的村民,俗话说来者不善啊,还是问清楚的好。于是尖声尖气地问道:“来者是哪路妖王?跟我家大王可是亲朋啊?”

    女子讪笑一声,扭动腰肢瞬间凑到近前,打量两个小妖怪,然后伸手一抚后面说话的小妖。“还是这位黄獾兄弟会说话,没看见我赶着十个男人来做贺礼的吗?能是外人吗?”

    女子的动作极快,显然是使用了法术,加上语气淡然,两个小妖都不敢再怠慢。起先说话的那位也换了脸色。“小的有眼不识泰山,多有得罪。敢问这位大王是哪里人氏?跟我家大王又是哪门子的亲戚?”

    女子突然变脸,一脚踢在小妖身上。“滚开!你还没资格来问本王!”说完,大摇大摆地走了进去,留下十个男人,言外之意是让两个小妖收了带进洞府去。

    挨打的小妖露出痛苦的表情,但却没有生气,念叨了一句。“果然……果然是有来历的妖王啊,好大的气象!”

    他的同伴黄獾干笑一声。“教你不识好歹,你没闻到她身上的狐狸味吗?跟咱们大王是本家啊……”

第三百五十章 熟悉的味道() 
女子大摇大摆地走到洞府门前,然后扯开嗓子喊道:“表哥,妹妹来看你了!”

    话音刚落,洞门大开,鱼贯而出数位妖将,各个披甲戴挂、精神抖擞。他们一字排开,架势倒是拿得很足。

    女子却冷笑一声,心说:真是土袍子,改不了这山大王的做派。

    行列最后,走出来一位相貌英俊,但穿着却大红大绿怪异至极的男子。男子的黑发披到腰间,脸上则带着不屑的神情。“本王当是谁来了,这不是朵月城表妹吗?听说你已经跟上了啖天妖王,混得风生水起,早就不把自己当狐族了,今日怎么还想起来瞧我啦?”

    朵月城甜蜜地一笑,从怀里掏出一颗拳头大小的夜明珠。“别提了,啖天妖祖被四教的道士抓了,锁在天数峰顶,已经成了没发的秃头狮子,小妹我自然要另谋生路啦。最近得了这珠子,是个宝物,想起表哥喜欢这玩意,所以特地送来给你。”

    男子看见夜明珠后果然脸色变缓了不少。“听说那妖祖三年前就已经被擒,表妹怎么到今日方才得空啊?”

    “表哥说笑了,小妹我才六丹而已,哪能随便穿越界域?兜兜转转,可是经历了好些凶险才到了这七十二山呢。不容易啊。”说着话,又从怀里掏出了另外一颗血红色的珠子,竟然是七彩山鸡的内丹。

    男子此刻不仅脸色充满了热情,而且眼神发光。“好表妹,你人来了就行,怎么还想着送礼?真是太见外啦!”

    朵月城梅花眼一翻,露出骄傲的神情,扬手将两颗珠子扔给了不远处的妖王。“还不请我进洞府?”

    妖王大笑两声,瞥见被迷失了神智的十个男子正浑浑噩噩地被小妖带到近前,认出是自家山底的村民,犹豫了一下,还是喊道:“把他们洗干净,上屉蒸了,为表妹接风洗尘。”

    “别!”朵月城急忙挥手阻止。

    “怎么?表妹爱吃生肉?”

    朵月城冷哼一声。“本王早就不吃香肉了,平素以吃菜蔬为主。”

    “吃素?”妖王不敢置信地望向朵月城,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妖王出身狐族,修为高深,两百年前离开自己的部族,自立门户。几经拼杀之后,在妖族的大世界,七十二山之境,抢下这一片大山,成为有头有脸的一个妖王,如今麾下聚着三百来号小妖,声势鼎盛。

    狐族是妖怪里的大族,在大千世界的许多界域都有自己的势力。朵月城更是整个狐族中的一个大家族出身,父亲又是嫡传,家学渊源,是故自幼见识不凡,很早的时候更是投靠了如日中天的啖天妖祖,呼风唤雨,备受重视,所以对眼前自己的表兄其实颇有几分瞧不起。

    但这表兄与自己血脉相隔不远,值得信赖,最重要的是人傻,所以容易控制。这才是朵月城不远万里来寻找他的缘故。

    啖天妖族是现存的为数不多的古妖,与狐族具有同样悠久的历史。但狐族没有二十丹的大妖,没有振臂一呼就能万众响应的大人物,因此狐族的妖王们一向各自为政,从没有形成过类似啖天妖祖那样的大气象。

    不过三年多前,妖族的一号人物,占据啖天界域的啖天妖祖被数个金丹九重天大道士降服,整个妖族的形势大变,很多妖王都在担心道统会腾出手来收拾整个妖族。朵月城此来就是要联合必要的妖王,形成一股合力,以求自保。

    “表妹,你一向志存高远,一意辅佐啖天妖祖,什么时候关心起咱们狐族了?”

    “表哥此言差矣。本王毕竟是妖族,无时无刻不在惦念自己的部族。以身侍啖天,归根结底还是为了咱们狐族啊,你想想看,前几次大冲突咱们狐族都能全身而退,到底为何?还不是因为我消息灵通,又有啖天撑腰吗?不过,啖天妖族跟咱们狐族终归不是一家。小妹在天壬七界稍微犯了点小错,就被驱逐。这说明什么?还不是因为咱们狐族不够强大,所以被人随意人呼来唤去,予取予求吗……表哥,咱们狐族要自强啊!”

    “嗯!”妖王金月斧瞬间就被朵月城说服了,重重地点了下头。“但是,山熊王可不是个善茬,联合他,未必能有啥好效果啊。”

    面对表兄的忧虑,朵月城自信满满地摇摇头。“不,我们不是要联合黑熊王,而是要吞掉他的山头。”

    朵月城站起来,细长的手指轻轻敲打桌面,对面前的酒食毫无兴趣。“表哥,咱们大榆山太贫瘠,啥也没有,没灵矿,没地宝,连凡人都养不起多少。必须吞下黑熊王的山头,才能聚起更多的兄弟。”

    妖王金月斧的身边,一个妖艳的女妖怪嗲嗲气地说道:“姑娘,咱们大榆山虽然不富,但吃喝不愁,几百兄弟,红红火火,有啥不满意的,非得跟黑熊王火并?到时候死伤可都是咱们自己的人呐。再说了,要那么多凡人做啥,又吃不完……”

    朵月城根本不搭理她,径直对金月斧说道:“啖天妖祖倒了。人人都在说,神战四,妖族亡。哪个妖王现在没想着壮大自己而自保?你以为黑熊王会没想着灭了咱们大榆山?四周看看,就咱们大榆山最弱,我要是黑熊王,首先就会瞄准大榆山。而且,没有凡人哪来的收成?就算有灵矿,谁去开采?凡人可不是用来吃的,有了足够的凡人,咱们还能跟神位者互通有无。”

    朵月城越说越激昂。“只要抢了黑熊王的山头,像这样的庸脂俗粉,还不是要多少有对多少!再者说了,底下的兄弟们也能抱得美人归,大家都好!”

    一句话惹得金月斧身边的女子脸色大变,娇嗔不断。但金月斧却嘿嘿干笑,似乎颇为动心。朵月城擅长蛊惑人心,群妖中已有大部分被煽动,好像占领黑熊王的领地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一样。

    一个头领随即谏言。“姑奶奶的话有道理啊!”

    妖王沉着脸。“真觉得有道理?”

    “啊!”头领见妖王脸色不好,突然摸不到对方的心思,有些激紧张起来。

    妖王却紧跟着一拍桌子,大笑两声。“好!本王也觉得有理,就这么办!表妹来得巧极了,后天正好是黑熊的寿诞,表妹跟我去探探路如何?”妖王劲头十足,却显得神神道道的。原因无他,他已经幻想着自己统领了好几个山头的妖怪,面对众多手下,必须让他们无法琢磨自己,好让自己显得高深莫测,富有城府。

    就在此时,距离大榆山不远的云海之内,一艘青叶舟凭空出现。

    “这就是传说中妖怪统治其他所有生灵的世界?”杨纵升起无名怒火。“这个世界的凡人都被妖怪豢养着?贫道要砸破这里的天,解救所有的人!”

    没人理他。

    高歌却突然皱起眉头。他仿佛嗅到了一个熟悉的味道。

第三百五十一章 从未见过这么凶残的人类() 
卢继贤和吕破神龙真是见首不见尾,一进入七十二山之境就消失了。

    岐海带着造化教教主则端坐在一片云头之上,喋喋不休。他心里想着趁机掳走高歌便罢,但又怕卢继贤躲在暗处作梗。加上青叶舟上如今有至宝十余件,高歌本人又很难以对付,所以未敢轻动。

    光明神站在船头,显得云淡风轻,一派仙风道骨,更像是道士而非神位者。蓝袍修士万辰宗宗主阮星诞则不愿意屈身青叶舟,所以飘在了不远处的半空,妖怪的属地对他而言,并不陌生。

    虽然还是不大服气高歌,但他此刻也不得不对道士的手段感到赞叹。

    青叶舟的船头悬着一面铜镜,放着无极曙光,扫遍了方圆百里之地,虽然不如当初白金瑞或者白宋能扫描的区域广大,但用来警戒妖王已经是绰绰有余。

    光幕将无极曙光观测到的场景一五一十地放映出来,众人坐在船上就能轻而易举地掌控周围环境。

    宇文梨更是以元力天眼扫荡整个世界,企图找到妖祖。虽然妖祖无踪,却实实在在地找到了隐去身形的卢继贤和吕破。宇文梨笑而不语,这是她将来辅助高歌的最大凭仗。

    “既然来了,咱们就去斩妖除魔吧!”杨纵觉得自己不受重视,必须说点惊心动魄的事才引来旁人的侧目,才能让自己心气顺畅。

    金桐忙挽住他的手,用眼神劝慰他。

    “斩妖除魔?”蓝袍阮星诞不由得冷笑一声。“小道士,你知不知道这个界域里有多少妖王?”

    “有多少妖王贫道也不怕!穿蓝衣服的,你是还没吃够苦头吗?不知道我们道统的厉害吗?”

    “你!”阮星诞气极了,但却碍于高歌等人的面子,没有立刻发作。

    还是光明神祇来打圆场。“阮道友既然知道这个界域的情况,不如介绍一下如何?”

    阮星诞深吸一口气,调整了一下情绪。“七十二山之境,顾名思义便是有七十二座大山。每一座大山里都有一个来历不凡,修为高超的大妖王。除了七十二座主山的妖王以外,界域内更有十万大山、十万王。结了丹的妖怪怕是有十万之众,你能杀几个?”

    杨纵大笑。“果然是没有见识的域外修行者,才十万妖怪而已,算个什么?哪里够杀的?而且都才是刚结丹的妖怪而已,连吸气七层的小道士都比不上,又有什么值得称道的?不瞒你说,就连大名鼎鼎的啖天妖祖都被擒了,这里的妖王又算什么?”杨纵一连数问,气势十足。他提到啖天妖王,这才想起传言中,身边不远处的高歌就是参与擒捕啖天妖祖的道士之一,于是脸色有些不自然起来。说不出是佩服还是嫉妒。

    “啖天妖祖被擒了?”阮星诞虽然来自偏远的界域,对道统不熟悉,但跟妖族交道打得不少,反而听过啖天妖族的名号。“此言当真?本尊可听说那妖王乃是二十丹的大妖啊!”

    秦揽月也听过高歌的传闻,手一指。“喏。这两位当时就在场,一起出力抓捕过妖祖,听说现如今那妖祖就在天数峰上拴着呢。”

    阮星诞露出不敢置信的神情,看了一眼高歌,心说:“我还真是小瞧了他。”

    高歌则一摆手。“那可不是贫道的功劳。抓妖祖时卢前辈和吕师兄可是出了大力的。他们两人齐心协力才把妖祖的鬃发全部拔掉了,不然还擒他不住呢。”

    一行人说着话,青叶舟已经穿破云层,开始往下界落去。刚从云层出来,看到眼前的连绵大山,无极曙光就发出了警讯,光幕上立刻显出三个巨大的身影,正从东面飞来。

    “是三只大鹏成精的妖怪,不足为惧。”李卓一眼看出妖怪的来历。“不是纯血妖族,是大鹏修炼成精的散妖,轮台刚刚成型,血脉不稳呢。”

    “李道友不愧是一教出身,对妖族的了解果然非比寻常。”金桐忍不住赞叹了一句。“不知道散妖跟纯血的妖族有什么区别?”

    “很简单,若是纯血的妖族,父母一方或者皆是妖,自己则生而为妖,平素的人形形态无需法力就能维持。可若是散妖,那便是畜生提取日月精华而成精,非是靠血脉而成怪。”

    船尾育熊姜等神位者闻言面面相觑,他们根本看不出端倪。几位神祇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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