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打算抽完烟再走,但是胸前剧痛。
这一次中了两枪,本身也受了重伤。
所以,简单的包扎了一下,止住了血之后,立马下了楼。
到了金豪都小区的角落当中,铁钩子一下子钩中了院墙,然后再轻松的翻过墙,躲到了一个监控看不到的死角,再以极快的速度发力,消失在黑暗当中。
……
而林薇发现对方挂断了电话之后,也是怔了一会儿。
然后,她一跃而起。
直接的冲到了行警的办公室。
“孟队呢?苏哥。”林薇问着对面那位阳光的男生。
“孟队刚刚回家去了,我们刚才破了一个案子,累成狗,都想着休息,就我执班,倒霉啊。怎么,毛大美女看我可怜,要我给顺手带些快餐吗?”姓苏的是刑警队的一员,叫做苏秋,也就是被孟队长孟志坦喊成小苏的那个。
“刚才我接到了一则警,来者自称是杀了马国生的人物。他这一回杀了南马北鹿当中的鹿有为。”林薇紧张的说道。
苏秋一听也不由的楞住了,他的整个人霍然站了起来:“南马北鹿,东熊西狼,咱们县四位难惹的人物。南马马国生栽在了筷子狂魔的手中。现在连北鹿的鹿有为,也栽在了筷子狂魔的手中。这位筷子狂魔,还真是各种吊炸天。厉害,厉害。但这是大事,我马上给孟队打电话。”
然后,拿出了手机,开始拨孟志坦的电话。
又发生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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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现场()
半个小时后。
宁县刑警队的队长孟志坦孟队长,带着几个得力手下,苏秋,林晨等几人,来到了金豪都的第八幢。
登上了第三十一层楼。
开了电梯一看。
场中或坐或躺着二十多人。
同时,还有几具尸体。
孟志坦立即说道:“你们这些人在筷子狂魔的手下活过来,说说筷子狂魔到底怎么回事?什么长相?怎么样的高度?对,放倒你们的那个人代号是筷子狂魔。”
被问到的混混,也有些蒙了:“我们这些人,本来是守在这里的。这里本来有监控的,突然的监控室的人说,有一个戴着面具的怪人闯了进来,叫我们去集合去捉住那人。听说人在3101室里面。”
“哪里料得到,我们集合后到3101室一看,就发现,那个戴着面具的怪人就在里面。而且,我们这个团伙的头目之一的刀疤哥,死在里面。”
“我们二十个人,都联手冲了过去。但是那个戴着关二爷面具的人,真是难得的无双高手。”
“轻松的就把我们三十个人都打倒了。”
“对啊,二蛋还被那个戴着关二爷面具的人,直接的舞起来。结果被兄弟们的钢管与砍刀砍中。”旁边一个混混插嘴说道。
“是啊,这个戴着关二爷面具的人,力量非常的大。可以轻松的把人给舞起来。猛不可挡,简直是猛虎。”混混们七嘴八舌的说道戴着关二爷面具人的厉害之处。
而孟志坦收到了这些情报之后,面色也不由的沉下去了,又听了一会儿,突然问道:“筷子魔为什么第一个闯入3101室杀人,那个房间,有什么特殊之处吗?”
问到这里,那几个混混立即哑住了。
孟志坦是老刑警,立马感觉到不对:“说,3101室有什么不同之处?”
被刑警问起,最终一个混混只有无奈的说道:“我们大佬不是做高利贷的吗?自然而然的,有些人赖债不还了。大佬也没有办法,只有把欠债人的一些家庭人员给捉来。3101里面,有九个被捉来的女子。”
“会不会是这九个女子当中,有亲朋好友是筷子魔?”林晨提出了这种可能性。
“这种可能性,确实有。现在把这九个女人的资料全部调查一遍,带回所里去问问,然后再查他们的亲朋好友。”孟志坦眯着眼睛问道。
“是。”林晨点了点头。
孟志坦又在第三十一层继续的调查,调查了半天,突然的,他盯着地面上的那五具尸体问道:“为什么筷子魔只杀这五个人,不杀你们其它人?很没道理的。”
这些混混也被问得莫名奇妙,筷子魔为什么只杀他们当中的五个人,谁知道啊。
其中一个混混说道:“那五个,都是头目。我们都只是一些手底下的小喽罗。”
“是这个原因吗?那么说来,筷子魔盯上你们很久了,不是今天临时起意的。”孟志坦沉声说道。
因为这个原因,到是让他没有特别关注温秀婷。
因为,温秀婷是今天临时被抓起来的。
而筷子魔能在人群当中精准的击杀五个混混头目,显然盯上鹿有为一团人很久了。
调查了良久的孟志坦,最后还是决定去第三十三层看看。
第三十三层正是沈夜与鹿有为战斗的地方,孟志坦分析着现场,看到了砸在鹿有为太阳穴上的手枪,以及天花板上的子弹,他闭起双目开始沉思:“我们来的时候,听下面的那二十多个人说,筷子狂魔是正面的一对二十,放倒了下面二十多人,也即是说,这个筷子狂魔的身手非常的好。这样的人,对付一个黑色团体的老大,按理来说不会带枪。”
“这么说,枪最大可能性是鹿有为的。”
“以鹿有为的身份,地位,藏一把手枪,也很有可能。”
“我们来模拟一下现场吧。”孟志坦走到了门边:“假如,我就是筷子狂魔,冲到了第三十三层门这里。结果进去就看到了鹿有为坐在那里。而且鹿有为手中端着枪,这应当就是那时的情景。而鹿有为手中的枪是美国柯尔特m1911a1式手枪,这种枪一共有七发子弹连发的。”
“在天花板上面找到了一个子弹。”
“在枪的弹匣当中,只有四个子弹。”
“在整个房间的其它地方,都没有发现子弹。”
“所以,最大的可能性,就是筷子狂魔看到了鹿有为拿出了枪,却不管不顾直接的冲过去。”
“鹿有为应当射中了筷子狂魔两枪。”
“但筷子狂魔还是靠近了鹿有为,夺枪反杀了鹿有为。”
被称为小苏的苏秋,也不由的打了一个寒颤:“队长,你说的不太可能吧。美国柯尔特m1911a1式手枪这枪的威力,可真不小,中了一枪就要重伤。哪里有力气杀人。中了两枪,只怕立即要躺在那里了,能不能活都不知道。如果这个筷子狂魔可以中了两枪之后再杀鹿有为,这哪里是人,这简直是人形凶兽。”
“我什么时候告诉你,这个筷子狂魔是一般人了?他上一回可是抡动了二百斤的大理石桌砸人。这就是一个超出常人想象的,半超人。”孟志坦皱起了眉头:“马上发命令下去,无论是正规医院也好,还是地底下黑暗当中的私人医院也好,这阵子,只要有枪伤的人送到,立即通知我们。”
“当然,也派些人盯着那些医院,以免他们包庇。”
孟志坦的眼中,闪过了危险的光芒,如同猎人等着狐狸落网:“也许,这是一个我们可以捉住筷子狂魔的机会。”
“是。”小林点了点头,马上开始打电话。
孟志坦说道:“立即收集指纹,虽然我感觉,以筷子狂魔做案手法的精熟,不太可能会留下指纹这种大破绽。”
孟志坦吩咐完了之后,就开始检查地上的血迹,同时到了第三十三层的外面楼梯处,检查着血迹。按理来说,这个筷子狂魔既然受了两记枪伤,就应当会流血,但血迹处却明显的被抹掉了。
这让孟志坦想收集血液验dna的打算落空。
第三十二章 寻找受枪伤的人()
东豪赌场。
这是宁县私底下,颇有些名气的赌场。
不仅仅是宁县本地人,甚至于,羊城很多赌客,都会跑到金汇赌场来。
东豪赌场,场子开得极大。
大多数赌桌上面,都有漂亮的女荷官。
而且,这个赌场手不黑,就算客人由这里赢走了几十万,甚至几百万,都可以安全的离去。
所以,这个赌场的口碑非常的好。
东豪赌场的老板绰号狼王。
正是南马北鹿,东熊西狼当中的西狼。
宁县的四位大人物之一。
狼王正坐在办公室当中,他的脸上有两道交叉的刀疤,身高约一米八,全身都是精干的肌肉,整个人有一股阴冷之极的气息。
他正在把玩着手中的一对核桃,看着手中一个人的资料:“高斯达,在美国赌场赢了不少钱,被美国一些赌场列为不受欢迎的客人吗?现在捞到我的地头上,真是可笑。来人,打他一顿,打完警告他一句,让他自己灰溜溜的滚。”
“是。”在狼王身边是一个风情万千的女秘书,脸蛋中上,但是身材非常的好,丰,乳,肥,臀,大长腿,而且眉角的心情更是引人。
这时候,一个穿着黑西装的人,急匆匆的走了进来:“老大,鹿有为死了。”
“什么。”狼王也不由的一怔:“鹿有为死了?谁下的手?条子?”
“不,是一个神秘人,在公安那边被称为筷子狂魔,喜欢用筷子刺人咽喉。”黑西装人禀道。
“是杀死了马国生的筷子狂魔。南马北鹿,东熊西狼。现在南马马国生,北鹿鹿有为,都栽在这人的手中。这人莫非专门对我等下手。”狼王的眼眯了起来,留下了一条危险的缝:“这人若是不除,下一步,只怕会对我或者东熊熊新兴下手。”
“听说,筷子狂魔被鹿有为击中了两枪,受了枪伤。”黑西装人,低声的说道。
“受了伤枪,叫兄弟们去查。只要受了枪伤的,都给我找出来。我就不信找不到这个筷子狂魔。”狼王冷声说道。这个筷子狂魔若是单杀一个马国生,还可以说私人恩怨。但现在却已经摆明了要与宁县的地下势力做斗争。
既然如此,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同一时刻,熊新兴也发出了与狼王一模一样的命令。
无论如何,找出筷子狂魔到底是谁。
此时,熊新兴心中已经暗想着,现在是黑白两道都要找出筷子狂魔在哪。任他会上天入地,也逃不了!
……
夜,深了。
此时的沈夜,也已经的赶回了自己的海边小筑。
没有回家,是因为自己现在是受伤状态,这样的状态回家,只怕要吓到父母。
在路上都要保持正常姿式走路,非常的辛苦,回到了海边小筑门一关,人几乎是扑倒在地面上。
站起身来,挣扎着在黑暗当中点亮了餐厅的灯。
沈夜先是查了查自己的经验条,宰了六个人,再上上一回经验条也二级多点,但饶是如此,也还没有到达三级,还是差了一点。
接着,两股钻心的痛袭入身体。
把衣服脱下。
两个子弹,都卡在肉里面。
一个在胸部,一个在右肩部。
操,特别是胸部这个子弹,如果不是自己的防御是正常人的三倍。
只怕这子弹就直接打自己的心肺。
医院,当然不能去。现在去医院,等于自投罗网,告诉所有人自己是筷子魔,只有自己来处理这伤口。
先要找摄子。
本来餐馆不太可能有摄子,不过前几天,自己随手买了一些小物件扔在巴台的一个小柜子里面。
把这个小摄子给找了出来。
然后,点燃了液化气灶的火焰。
把小摄子放在火焰当中去烧,消毒。
之后,拿着小摄子,对着自己的伤口直接的去夹。
痛!
真的好痛!
沈夜差点忍不住叫了出来。
但是一定要忍住。
古有关公刮骨疗伤,今日就有我沈夜,自取子弹!
此时此刻,沈夜的额头,几乎要被汗水给布满了。
好在自己的防御相当的强大,所以这些子弹都没有进入身体的深处,也只是在皮肉当中。
先取的是右肩上的子弹,啪的一声,一个子弹被硬生生的取了出来,此时此刻,沈夜快要晕了过去。
而接着,又是第二个子弹,这个子弹比第一个还要难取一些,毕竟在胸部。
沈夜是强忍着剧痛,把摄子一点一点的刺入其中。自己给自己取子弹就有这点不好,容易找不到方位,一找不到方位就会刺错地方。
偏偏刺错地方,很痛。
这时候沈夜没有痛昏过去,也完全是因为属性点上,精神上的1。5,这是正常成年男子的一点五倍,这个素质提高之后,也没有那么容易痛昏过去。
继续的用摄子找,好不容易才找准了方位。
砰!摄子碰到了金属之物,是子弹。
沈夜强压着惊喜,硬生生的一夹,猛力一拔,啪的一声,血直接的溅了出来。
两个子弹,终于都拔了出来。
沈夜直接的到店门处,挂了一个暂不营业的标志,就再也忍不住,直接的昏倒了过去。
其实沈夜这种拔子弹的手法,简直是粗暴到极点。若是正常的成年人学他这么拔子弹,当场就要了结性命。好在他现在的体质的属性,是正常的三倍之多。
……
也不知过了多久,沈夜终于醒了过来。
一看时间,自己睡了足足十八个小时。
肚子里面,更是咕咕的饿。
好在这里是餐馆,有的是吃食,做了一顿之后,开始疯狂的大吃了起来,把腹中的饥饿感给抵消了,看向自己的伤口,发现好了许多,伤口甚至已经开始结疤了。按理来说,枪伤的枪口没有这么快好才对?一天结疤,开什么玩笑?
莫非,又是体质强大的功劳。
到了第五天的时候,沈夜就发现自己的伤口彻底的好了,而且更惊奇的是,连伤疤都没有留下,无论肩部还是胸口,都恍如没有受伤一般。
在第六天的时候,沈夜感觉到了似乎有人在悄悄的监视着自己。
看来,在营救温秀婷之事上面,自己确实引起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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