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第一个混混同时被多处的砍刀和钢管,惨叫了一声,已经昏了过去。
趁着这些混混攻势被挡住的一刻,沈夜却抡起这个混混的身体,高速旋转,以横扫不可挡之机,扫向了前方。
这个圈子里面,有七,八个混混。有一两个见势快,靠后面,逃了过去。
但是余下来的五,六个混混,全部被砸中。
而沈夜的力量何其之大,这么一砸之下,直接的把这五,六个混混砸飞了。
基本上,这五,六个混混,也算完全的丧失了战斗力。
然后,沈夜压根没有给这些混混反应的机会,踏前一步,又抡起这个混混的身体,把这当做武器一般,直接的抡了过去。
这攻击,简直如狂风暴雨。
又有五,六个混混,被沈夜手中的特殊“武器”给砸中,巨大的力量把他们都带得飞了出去。
本来有二十多个混混,但是却一下子清扫了十二,三个混混,只留下了一小半的混混。
原来的那些混混,气势如虎,要生吞活剥了沈夜。
但是现在,这些混混却已经丧了胆气,不敢再前进,甚至在一步一步的后退。
他们的脸上,流露出来的神情,都是害怕。
“哦,你们就不冲了。”沈夜如同老鹰对着一群小鸡,冷笑了一声。
随手把自己手中早昏死过去的混混扔到地上,猛然的一步踏前,以极快之势,冲到了余下的十几个混混的身旁。顺手把旁边一个混混给抄起来,朝着四面八方抡过去,横扫千军,烈霸之极,砰砰砰砰砰的,又倒了五,六个人。
再依法施为,片刻功夫已经把场中打得只余下了二个人。
那二个人也不是傻子,立即转身,就想逃走。
但是沈夜哪里会给他们机会,一踏步如虎行,却已经前进极快,到达了其中两人的身边,双肘出击,砰的一声打飞了这两人。
到此时为止,二十多个混混,一个不漏,全部被击倒。
有晕迷过去的,也有还清醒的。
(晚上还有一更在十二点左右。)
第二十九章 大佬鹿有为()
还清醒的混混,都有些畏惧的看向沈夜。
因为,他们都不知道这个怪人接下来会做什么。
毕竟,他们刚才可是看到了刀疤哥的尸体。
这年头,敢于杀人而不变色的,都是令人畏惧的人物。
沈夜撑开了正义之眼。
“林之龙,黑,道混混,偷盗,杀人,强,奸良家妇女,逼良为娼。罪恶值,十二。”
“肥强,黑,道混混,杀人,强,奸良家妇女,逼良为娼。罪恶值,十一。”
“刘刀,黑,道混混,杀人,强,奸良家妇女,并强,奸过亲嫂子,罪恶值,十二。”
沈夜用出了正义之眼扫着这二十个人物,只要罪恶值超过五的,全部一根筷子穿咽喉而过,片刻的功夫就已经杀了四个人,其它人都是罪恶值低于五的,罪不至死。
血腥味,已经在这一楼层全部散逸了。
“对了,余下的人,我就不杀了,把你们的手机全部交出来,放到我面前的地面上,以免你们现在报警。”沈夜淡淡的一笑。
余下的人,见得了沈夜的杀人手段,心中都已经无比的害怕。立即老老实实的,把手机交了过去。
沈夜抬脚,跺下,轰!
噼啪噼啪。
这些手机全部被破坏掉,有的手机电路板发出滋滋的声音。
沈夜轻轻拍了拍手,沿着楼梯走了上去。
……
走上了第三十三层。
门,没有被锁。
轻轻的一推门就打开了。
门内,装修得相当的豪华。
地面上铺的是微晶石,这种微晶石比起高档地板还要贵上一些。装修用的木材都是高档的实木家具。而在客厅的那一台电视,大得夸张,是一百二十寸的电视,这种电视的售价高达十多万元。曾经有人发贴嘲讽,这种一台电视十多万怎么卖得出去。
但是,发贴嘲讽的人没有想过,在这个世界上,确实有的人不差钱。
在沙发上面,正坐着一个清瘦的,戴着金边眼镜的中年男子。
久在上位者,必然有一股非同一般的气势。
而眼前这个男子,气势就相当的大。
他坐在那里,其它人似乎就必须俯视他。
沈夜淡淡的一笑,一点儿也不急,由着烟盒当中抽出了一根红双喜,点燃,重重的抽了一口,这才不慌不忙的说道:“想必,你就是大名鼎鼎的南马北鹿,东熊西狼当中的北鹿,鹿有为,鹿先生,鹿老板。”
其实,刚才用正义之眼也扫过了,这个人确实是鹿有为。
正义这眼对于此人的形容,也相当的惊人:“鹿有为,专门放高利贷者,杀死过数人,逼良为娼过的人无以计数,陷害过很多家庭,使得这些家庭家破人亡。罪恶值,三十三。此人罪恶滔天,不杀不行。”
当年就算是马国生,罪恶值也只是三十。鹿有为还更高上一筹,居然三十三了。
这样的人,早就应当下十八层地狱。
“对。是我。”鹿有为由着专门的烟盒当中,取出了一支雪茄,剪去了后面的一部分,用zippo打火机,点燃了雪茄,狠狠的吸了一口:“那你又是谁?戴着面具的怪人吗?这里,可不是cosplay的现场。”
“我是谁?”沈夜淡淡的一笑,然后鼓掌,啪,啪,啪的响声响起:“南马北鹿齐名,不过南马马国生死的时候,可没有你这么镇定,他当时是惊慌失措的表情。”
“哦。南马马国生是你杀的。”鹿有为的眉头微微的一皱:“你就是在公安那边有案底了,大名鼎鼎的筷子狂魔。幸会,幸会。”
到了他这个层次,自然可以知道很多消息。
鹿有为抽着雪茄:“不过,我没有想到,筷子狂魔是这么了得的功夫高手,一对二十,居然可以把二十多个人都击败。若是知道哪儿有你这样厉害的功夫高手招揽,怎么也要招揽一个来为我效力。”
“你没有机会了,因为,你马上要死在我手中。”沈夜淡淡的一笑:“给你三个选择,一被我筷子插在咽喉上死。第二,被我用锁喉直接的杀死。第三,这里是三十三层楼,你就由着这里跳下去,好不好。我感觉第三个方法最好。你好歹也是道上有名的大哥,要死得有尊严,有逼格。不堪死在我这样的无名小卒的手中。自愿跳楼,岂不美哉。”
鹿有为摇了摇头:“这三个办法我都不会选。因为,死的会是你。”
“哦。我到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镇定?你有什么杀手锏藏着?是一个像杜文锋那样的猛人吗?”沈夜问道。
“不,不,你别误会了。只是,现代不是古代,现代是科技高度文明的时代,在这个时代有一件东西可以完美的克制的武人,使练家子的人数越来越少。”鹿有为先是缓慢的放下了雪茄,然后,他的动作一下子变得极快,接着还没有等沈夜反应过来,一柄乌黑的手枪,已经出现在他手中。
这柄乌黑的手枪,闪动着一种勾魂夺魄的魔力。
枪口,直指向沈夜。
杀机,笼罩向沈夜。
“这柄手枪,是美国柯尔特m1911a1式手枪,该枪发射的子弹是11。43毫米,枪全长216毫米,枪重1。13千克,枪管长127毫米,使用七发弹匣供弹,有效射程50米。这种枪的威力很高,威力更大。曾经在美国的军方和警察服役长达七十年之久。直到十年前才由着美国警察那边退役。我在七年前,搞到了一把。毕竟,在咱们国家要搞枪,真不容易。这七年来,我一共用过这把枪两次,杀过威胁我性命的两个人。”
“我,隔上三天,一定会保养这柄枪一次。因为,这是我保命的最好工具。”
“人,之所以能胜过工具,是因为人会使用工具。”
“现在,你就是强大的野兽。”
“而我,是会用工具的人。”
“无论再强的练家子,碰到了枪,只有完蛋。这是在一百多年前,八国联军侵略大清的时候,就已经证明的事。”
“我只要轻轻的扳动扣机,你几十年练的功就废了。是不是很讽刺?”
“这就是我镇定的原因。”
“死的人,会是你。”鹿有为冷笑着。
他并没有停住。
砰!
扣动扳指。
时间,几乎是在瞬间流逝了。
沈夜虽然身体素质是一般人的三四倍。但是终究是人生第一次面对着枪,这种威名赫赫的大杀器。再加上侠客本来就是偏力量型,敏捷方面也就是那样,才刚刚才二点三罢了。在措手不及之下,虽然用力去闪避。但是在鹿有为扣动了扳机之后,下一个刹那,就感觉到自己中了弹。
好痛!
但是,属于可以忍受的范围内。
砰!
鹿有为也是一个狠辣之人。
压根没有停留。
再度扣动了扳指。
他是做事就做绝的性子。
第二枪直接的命中了沈夜的胸腑部。
这时候,沈夜可以明显的感觉到,自己身体高达三点,是正常人三倍的防御,帮助了自己。不然的话,自己这一刻,这一个子弹可以射入自己的心脏。
而鹿有为的第三枪已经射了出来。
他一定要杀死沈夜!
第三十章 枪()
不过,在鹿有为发出这一枪之前,沈夜已经疾扑了过去。
沈夜与鹿有为之间的距离,一开始也就是三米左右。
这个距离,真的不算远。
在鹿有为亮出了枪之后,沈夜就已经想过了,自己与鹿有为之间,距离是三米,而中间到是有高档实木凳子。正常人这时候会想到,用实木凳子当掩体。但是,沈夜以前混网络论坛的时候,看过一个科普的贴子。
说在电视剧当中,特别是抗日神剧当中,躲在木桌子后面,用木桌子挡枪,其实是非常找死的行为。
因为,基本上所有枪,都可以轻松的击破那一层薄薄的木桌。
那样做的后果就是全身中枪!
所以,沈夜的选择就是,凭着自己的防御力是正常人的三倍,直接的冲过这三米的距离。最多中了两到三伤,以自己的惊人体质,扛得住。
鹿有为的第二枪,在射出来之前。
但是,沈夜却已经冲到了鹿有为的身前。
忍着前面两枪带来的剧烈的疼痛,沈夜卡住了鹿有为的右手,直接的硬生生的弄歪了鹿有为右手的手枪,这一枪啪的一声,直接的射在了天花板上。
接着,沈枪的右手猛然用力,让鹿有为手剧痛下松手。
而直接的夺过鹿有为手中的手枪,再把手枪反转重击。重重的,狠狠的打在了鹿有为的太阳穴上。
人的太阳穴,是非常脆弱的。
被铁器直接击中,有着极大的可能性丧命。
鹿有为的人就直接的昏死了过去,生死未知。
沈夜还怕杀恶人不死,再反手卡在了鹿有为的咽喉上,用力卡着。
人的咽喉,有一定的硬度。
但,终究只是血肉。
正常成年男子四倍的力量压制上去,却卡擦的一声,直接的捏断了鹿有为的咽喉,鲜血由断口处飙溅。
沈夜这才松开了手。
这一次,留下手印痕迹的地方并不多。毕竟,有了经验之后,每一次动手前自己的手上,都戴了一层薄薄的,并不影响感觉的手套。
沈夜冷笑了一声,由着鹿有为的身上搜出了一台银灰色的苹果手机,又是指纹解锁。
直接的把指纹锁处对准了鹿有为的右手,一个个的手指试过去,发现是其右手食指的指纹,锁开了。
沈夜淡定的拿起了电话,打通了110。
过了一会儿,110终于通了。
“您好,这里是羊城宁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我是17号接警员,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帮助的么?”一道甜美的女声响起。
“17号接警员,这么巧,我们真有缘。”沈夜笑了笑。
而在公安局那边的17号接警员林薇,则有些莫名奇妙。林薇人长得青春俏丽,追求者自然不少。而前不久有一个无聊之徒,知道了林薇是公安局的接警员之后,居然借着打110之名来谈恋爱,让林薇也哭笑不得:“你是张则广吗?110是报警平台,你若是不报警,却用这个追求女孩子,是犯法的。可以捉进来关一段时间。”
“张则广?那是谁?”沈夜轻笑了一声:“看来17号接警员女同志,很是青春貌美。都有人借着打110的机会,进行追求。有机会的话,定要见一见毛小姐的照片。不过,我是来报警的。”
“报警的,好,你说,我都记着。”林薇听说不是张则广这个疯子,也不由的松了一口气。
“做为警察,你应当听说过咱们宁县的南马北鹿,东熊西狼。”沈夜随手拿出了一根烟,点燃了,抽了一口,很随意的问道。
“你什么意思?”林薇有些敏感的想着。
“没什么意思。美丽的警察小姐想多了。只是,上一次我宰了南马的马国生的时候,正好轮到你接电话。这一次,我又顺手宰了北鹿的鹿有为,又轮到了警官你接电话,我感觉我们挺有缘的。对吧,17号接警员。”沈夜轻笑了一声。
林薇有些呆了:“你说,你杀了鹿有为?”
“是啊,还顺便杀了几个罪恶相当高的。你们警察在为人们,为世间铲除一些罪恶,我也在黑暗当中,铲除一些罪恶。我们也算是战友。我说,你们哪天是不是可以给我颁发一面警旗。”沈夜轻笑了一声。
林薇此时挺尴尬,凭心而论,这个留了案底叫筷子狂魔的人,确确实实的做铲除黑暗的事情。但是,按法律来说,他就已经犯法了。
“好了,说笑结束。对了,地址是金豪都小区。这里是县城的中心地带,我不可能像上一次停留个十分钟等你们来抓。等我抽完了这支烟就走。再见了,希望下一回,我铲除邪恶的时候,不会又碰到你。”沈夜轻笑着,挂断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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