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主明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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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主明疆-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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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妙!”

    卓轩隐隐觉得,凭这样的身手,加上超凡的容貌,吕良足以成为军中标杆性的年轻勇士!

    吕良刚刚收手,那边林把总就满意的脱口道:“留用,精兵,月给米九斗!”

    月给米九斗?

    九斗米约合一百七十斤,如此算来,一人当兵,能挣得一个正经的身份不说,还能养家糊口!

    卓轩又动了心,也不顾方善有言在先,径直朝林把总身前走去。

    人丛中的柳絮看见卓轩上前,高声道:“我卓轩哥哥武艺高强,身手远在方才那人之上!”

    卓轩闻言就打起了退堂鼓。柳絮呀,吹牛可得分场合,等会我下不来台,到哪找地缝钻去!

    正在入列的吕良略显讶异的转过身来,看了卓轩几眼。陪在他身旁的戎装女子则冷冷盯着卓轩,咧嘴一声轻哼,流露出一脸的不屑。

    你拽个屁!长得再美也不是劳资的菜!被人欺凌过的卓轩对别人的冷眼非常敏感,瞥见戎装女子过分的作态,当即还以厌恶至极的表情。

    见林把总还在迟疑,柳元鼓起勇气道:“卓轩可厉害了,他杀过人!”

    咦!官军与观众齐齐一惊,有几个胆小的观众当下就慌了神,暗中连连后退。

    柳元你个猪队友,吹牛也不打草稿,你这不是把我往沟里带么!卓轩沮丧的定在了那里,一脸的无奈。

    戎装女子的反应快得惊人,柳元话音方落,她就叫道:“还不来人将此贼拿下,押送大同府衙!”

    柳絮与舒展鸿急得直跳脚。

    “哥,你胡说什么呀?卓轩哥哥当初在山中只是教训了那个恶人几下,何曾杀过人?”

    “柳元,你把轩哥害苦了!”

    柳元一咬牙,抽了自己一耳光。

    几名士卒就要上前擒住卓轩,被林把总挥退。

    “小子,军营绝不收容逃犯!你未入伍,咱们不想替大同府衙当家,速去投案自首,若真有本事,我会命人去狱中将你保出来,戴罪立功。你应该知道,眼下狱中堪用的死囚全被军营招募了,运气好的话,你立下战功,可免于一死。”

    卓轩心里直犯嘀咕。娘的,你们是多缺送死的人啊,连死囚都用上了,怎么不派人上街抓壮丁去!

第51章 没错,我杀过人() 
“没错,我杀过人。”

    迎着林把总诧异的目光,卓轩缓缓道:“去年入秋后,大同明军与鞑贼在阳和城外大战,明军兵败,事后许多村庄惨遭鞑贼蹂躏。我孤身一人逃难,途中遭遇一名瓦剌重装骑兵追杀,差点死在他刀下。

    我不甘心任人屠戮,就将那人引入荒地,令其连人带马陷入沼泽中。如今派人前去勘查,或许还能找到他的盔甲与尸骨。”

    杀了一名瓦剌重装骑兵?

    林把总有些震惊,须知在如何对付瓦剌重装骑兵一事上,大明精锐骑兵一直没有找到有效的办法,一战能侥幸斩首一级,就已经是骄人的战绩了。而一名逃难的少年,赤手空拳就把一名瓦剌重装骑兵送进了坟墓,虽说是用了点诡计吧,但这番作为足以让他扬名军营!

    军中不招有勇有谋的壮士,难道要招酒囊饭袋?

    卓轩早先带给林把总的第一印象极好,加上方才的说辞又不像有假,再说,是真是假有那么重要么?若是有人纠缠此事,大可去他指认的地点查个究竟!

    想到这里,林把总本能的回头望了方善一眼,却没再犹豫,断然道:“可曾习武?”

    “习过,杨家枪。”

    “给他长枪!”

    长枪是制式兵器,军中多有配置。离卓轩最近的那名军士闻言就将手中长枪扔了过来,卓轩麻利的伸手接住。

    脑中浮现出被人欺凌的场景,眼前依稀晃动着陆某、曲某等一群烂人的影子,一时间怒火焚心,眼中掠过一道杀气,卓轩很快进入了浑然忘我的状态。

    也不知自己是如何将杨家枪三十六式使完的,只觉得自己好像杀了一群人,长枪过处,血肉横飞,而在整个过程中,耳边自始至终都伴有刺耳的噪音,周围还模模糊糊映着无数张兴奋得有些变形的面孔。

    当他彻底回过神来时,差点被自己的枪法吓到了,但见枪如游龙,沉沉的杀气几乎占据了半个校场。

    接下来,他意识到自己正置身于一片声音的海洋中,喝彩声如雷而至。

    高台上,郭登、沈固、陈公全都目不转睛的看着卓轩。

    收手后,人丛中的赞叹声仍经久不息。

    “想不到一个少年竟有如此过人的身手,真是后生可畏呀!”

    “这少年枪法凌厉实用,就像是在实战,让人看得心惊肉跳!”

    “这少年的武艺当在方才那个使刀的年轻人之上!”

    一名老者给出了结论性的评语,周遭无人出言反驳。

    吕良方才看得入神,此刻听了老者的评价,也不在意,冲卓轩点点头,露出一副惺惺相惜的表情。一旁的戎装女子则气得不轻,瞪着卓轩恨得咬牙切齿。

    林把总含笑挥挥手,“留用,精兵,月给米九斗!”

    “接着!”

    卓轩扔还长枪,好奇的问林把总道:“敢问······何为精兵?”

    林把总看似心情不错,故而还有兴趣与卓轩啰嗦,“精兵就意味着你即将成为一名伍长。”

    伍长?

    卓轩对明代兵制还是有些了解的,知道实行世兵制的官军称为“军”,即卫所军,其军职序列从小旗、总旗一直到指挥使。而实行募兵制的则称为“兵”,即营兵,京中就有操营。

    营兵的人员构成包括为将者自己招募的家丁或称牙兵、从卫所军中选拔的精壮、从民间招募的民壮、应招入伍的死囚,军职序列包括伍长、什长、队长、哨官、把总、千总等。

    卫所军自己屯田,负责守城,营兵吃军供,负责出战。

    “属下能多领米么?”卓轩既然加入了“伍长”这个死亡率极高的战斗序列,就不想再客气了。

    “此月的给米从正月初一算起,多给十日的粮食,你还嫌不足?”

    “好吧。哦,我能带上一人么?”言毕冲舒展鸿招手。

    待舒展鸿上得前来,卓轩有些嘻皮涎脸的道:“此人个子不高,却也有些蛮力。”

    林把总斜视舒展鸿片刻,嘴角微微抖动了一下,黑脸上像是又抹了一层炭灰,“留用,月给米三斗。去,自己去那边登记名册!”

    黑脸大汉心情变糟,没好气的看看那几个还在排队应募的歪瓜裂枣,一挥手,“去去去,回家凉快去!”

    “看来这个林把总实权在握,留谁去谁,全凭他一人定夺,根本就不必把方善的话当回事。而这样的决断权,想必只有总兵官郭登才能授予他!”卓轩暗忖道。

    诶,方善呢?

    卓轩举目望去,没看见方善的影子,却瞥见那个戎装女子正气哼哼的朝这边走来。

    “你有何能耐······”戎装女子在卓轩身前驻足,又急急的后退一步,举手在鼻前扇了扇,一脸嫌弃的道:“哼,你的衣着倒是挺别致的,哈,到处都通着风,凉快么?”

    卓轩久居山洞,早就告别了一袭长衫、负笈而立的书生做派,此刻穿一身农家男孩才穿的棉袄棉裤,袄裤上下满是飘着棉絮头的破窟窿,且脸上蒙着些许的灰尘,这副模样在先敬罗衣者看来,活脱脱就是一副乞儿的样子!

    可他并无半分自惭形秽的感觉,心头对戎装女子的反感之意越来越盛。

    别惹我,我一肚子邪火正好没处发泄,惹怒了劳资,定会叫你难堪!

    “就凭你这个熊样,还敢自居吕公子之上?也不照照镜子,哼,你也配!”

    卓轩眼皮一翻,笑道:“老奶奶,您听错了,我方才没提到吕······公子呀,嘿嘿嘿,您耳背,我不怪您。”

    戎装女子一怔,旋即怒目圆睁,一把揭下头盔,露出满头的青丝,“睁大你的狗眼仔细瞧瞧!”

    “哟,大婶,方才看花了眼,得罪得罪。”

    我有那么老么!

    戎装女子眉毛一拧,脸上浮现出悲愤万分之状,胸脯子剧烈起伏起来。她嚯的拔出长刀,就想朝卓轩扑来。

    柳絮恰好赶到,无所畏惧的站在卓轩身前,“我卓轩哥哥是军中精兵,来日必将成为名扬天下的英雄,你一个女流之辈,怎能无端折辱大明的英雄!瞧你的年纪也不小了,却身披盔甲,与陌生男子混在一起,就不怕有损闺阁清誉么?”

    柳絮与卓轩一样,穿着农家孩子的棉袄棉裤,但一点都不显寒碜,相反,她神色中天然带份贵气,说话时声音不高,却显得气场十足。

    还别说,戎装女子似乎真被镇住了,闻言后竟然没有发作,只是气得“你你你······”嗫嚅着说不出话来。

    郭登不知何时来到场中,望望戎装女子,平和的道:“嫣儿,收了刀,速回牙兵那里去。”

    戎装女子赶紧归刀入鞘,戴上头盔,朝郭登施礼,“父亲,女儿遵命。”随即抛给卓轩一个极具威胁性的眼神,转身离去。

    她是郭登的女儿?叫郭嫣?卓轩的感觉就不太好了,第一天上班,就与老板的女儿杠上了,往后还会缺小鞋穿么!

    郭登淡淡瞟了卓轩一眼,转身后却又驻足道:“能在疾驰的战马上把长枪舞出花来,那才叫真本事!”

    什么意思?这就是传说中的小鞋?卓轩顿时傻了眼。

第52章 家() 
“郭总兵······”

    方一开口,郭登就头也不回的移步远去,连套近乎的机会也不给,卓轩有些失落······也是,堂堂总兵官识人无数,相识之人哪一个不是显贵?一个微不足道的新兵蛋子,纵然方才试武出了点风头,但要想在征西前将军的记忆里抢占个不起眼的位置,那也无异于痴人说梦。

    或许,明早一觉醒来,台上的那些显赫人物就会把校场上发生的一切忘得干干净净。

    “卓轩,郭总兵不发话,你不可多言!”

    也只有林把总还记得卓轩的名字,虽然黑脸上的表情并不怎么丰富,但他的语气还是颇有亲和力的。

    “属下明白。”

    “各地驻军曾屡招民间武人入伍,让他们或战倭寇,或御鞑子,战绩差强人意。本官看中的,并非你的武艺,而是你身上的那股子狠劲!”

    林把总极认真的打量着卓轩,“十余年来,本官常与伍长、什长、队长这些人打交道,谁堪用谁不堪用,本官鲜有看走眼的时候。你虽年少,但本官看好你。”

    好像犯不着洗脑吧?不就是鼓动人送死么?何必虚头巴脑的,不如办点实事!

    “林把总,我四人是逃入大同城的难民,去年就与家人失散了,属下及属下的三弟已入伍,可属下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该怎么办?还望林把总发发善心,让他们在军营落脚。”

    林把总眼角一斜,黑脸上立马多了几道褶子,“不行!你应该清楚,募兵与卫所军不同,不可携带家眷。”

    “可属下只有眷,没有家,总不能让他们流落街头吧?”

    就你小崽子事多!林把总瞟一眼柳絮,嘴角抖动了一下,“还带着个小娘子,麻烦!”双手环胸,轻哼一声,露出一脸的难色。

    “校场东侧昨日空出了一处独院营舍,本官准你们暂住那里,说好了,是暂住!”

    “多谢林把总!”

    卓轩很快就搞清楚了,黑脸大汉名叫林峰,是郭登的旧部,曾随郭登参与“麓川之役”,现任营兵中最高管营军官兼总教官。

    此次招募、选调的士卒只有五百人,暂不逐级配备军官,除林峰外,职务最高者就是像卓轩这样的伍长。

    伍长也就是个兵头。

    据说,这五百人将与郭登自带的三百牙兵一道,战时直接听从郭登的指挥。

    搞什么名堂嘛,连队长都不设,堂堂总兵官直接指挥到伍长,这偏平化管理也偏的忒邪门了!

    卓轩无暇吐槽营兵的临时指挥体系,而今如愿入伍,心中难免喜忧参半,喜的是军营足以为他们四人提供强有力的庇护;忧的是一条小命托付疆场,从此身不由己。

    因兵源质量越来越差,招募工作选在今日告停,卓轩幸运的赶上的末班车。

    林峰将五百营兵集合起来,也没作动员报告,只是宣布了几条入营须知就解散了队伍,接着,有人发放号牌,五百新兵凭号牌入住指定的营舍,并领取装备和月米。

    “卓轩哥哥,这屋子好雅致,比咱们家乡的房子好百倍!”

    申初时分,卓轩四人进了那处单独的营舍,柳絮只须粗看几眼屋内陈设,就兴奋得叫了起来,柳元、舒展鸿也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屋前屋后四处转悠看个不停。

    此处房舍与民居无异,五架三间结构,正堂非常宽敞,一张方桌、八张椅子摆在堂上,居然没人将它们搬走。

    正堂右侧的房门是开着的,透过房门望去,可见里面有个面积不小的大炕。

    屋后是厨房,还有一个小院,可作花园或菜园用。

    卓轩缓缓入座,脑中总浮着林峰的那张黑脸,从中似乎找不出半分的恶意,于是,心中一宽。投军后的处境并不像预料的那样糟糕,至少这处单独的营舍,让他找到了家的感觉。

    那就······管这里叫家吧。

    稍作逗留,四人获准先去难民营取回被子、衣物、书籍等物品,又回营中领取装备、月米。

    卓轩与舒展鸿各领一副锁子甲、铁网裙、铁网裤;一双战靴;一件过膝红胖袄;一顶战时戴的兜鍪和一顶平时戴的红笠军帽;一床军被。

    两人的兵器不同,卓轩获配长枪,舒展鸿获配腰刀与盾牌。

    月米加起来共一石二斗。卓轩、舒展鸿往后大多数时候将会吃住在军营,消耗不了多少自家月米,故而每月一旦二斗粮食除供养柳家兄妹外,还可拿出一大半来换钱,购买日用品。

    酉初时分是营兵的晚饭时间,卓轩、舒展鸿获准打了食物,带回家与柳家兄妹分食。米饭配咸菜,加上少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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