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和冰玉说吧。
……
程翠英听说父亲给他介绍了门亲事,心里很不高兴,她想,如果那个人答应,那她就离家出走。她心里只有孟凡尘一个人,虽然现在孟凡尘不在府里了,可是,她会去找他。她想,孟凡尘一定会接纳她的,然后他们两个人在一起,过着神仙眷侣的生活。
自从孟凡尘被罚了扫厕所和打扫庭院之后,心里一直不是很痛快。后来思来想去,与其这样留在府里受窝囊气,还不如出去混迹于江湖,过着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武功嘛,可以去帮派中学习。 因此,在程咬金回府前一个星期,孟凡尘就告辞了夫人和小姐,投奔了一个江湖上颇有名望的青龙帮。
这几天,全国帮派比赛正如火如荼的举行,孟凡尘因为进入帮派还不满14天,没有资格参加帮派比赛,因此,只能看着帮里的兄弟们和其他帮派的兄弟对决,心里这个后悔啊,早知道这样,不如早点从程府出来了。可转念一想,虽然这次比赛参加不上,可下次比赛自己就有资格参加了,这样一想,心里又充满了希望。
长安街头上,每天都会传来帮派比赛的最新消息。 这些小道消息中,完美帮派总是最惹眼的一个。因为是历届帮派比赛的冠军,所以每次比赛,关于完美帮派的话题总是多的数不胜数。
比赛初期,完美帮派的排名一直位列前十,在这种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夜无影果断调整作战方案,接下来的比赛会更残酷,能否最后夺得胜利,保住第一名的桂冠夜无影心里有点没底。
这次帮派比赛,一些小帮没有报名参加,而在有名的那几个大帮中,实力能与完美抗衡的有五个:分别是情天恨海、帝国联盟、听雨楼、凌云阁和义薄云天。这些帮派实力都不一般,在历届比赛中表现也都很出色。
尤其是情天恨海帮,可谓是芸芸众生中冲出来的一匹黑马。自从他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就一路向前,披荆斩棘,一路厮杀,最后冲入前三名。如今,在初赛中的排名已经跃居第一,把其他如啸天门、血玲珑等都远远的甩在后面。当初这些帮派还都是难兄难弟,一起混日子互相提携的兄弟帮。而那些实力雄厚的几个帮派则紧跟其后。看来,这注定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最后鹿死谁手还不知道。
孟凡尘想,既然参加不了帮战,那就做点别的有意义的事吧。
做点什么呢?孟凡尘在那冥思苦想了半天,最后决定去跑商,先赚点帮贡再说。孟凡尘心里算了一下,今天,帮里的兄弟大部分都去参加比赛了,虽说一些小帮的人没有参加,可那些人也不见得今天都会去跑商。这样一来,人数少了近一多半。人少了,竞争对手就少了,商品自然就会比平时多很多,价格也会降下来。这正是跑商的好时机。
这样想着,他便晃晃悠悠晃到了白虎堂。白虎堂这几天显得格外清静。帮派总管难得没人打扰,便一个人坐在那里,一边喝茶,一边聚精会神地看着《易经》的手抄本。见孟凡尘进来,便问道:“小子,新来的?以前没看见过你呢?”
“呃,我昨天刚刚来。”孟凡尘笑了笑,“初来乍到,还请大人多多关照。”孟凡尘拱手作了个揖。
“想要关照可以,不过……那得看你为帮里做的贡献。”总管面无表情地说道。
“嗯,我知道,所以我才过来找您。”孟凡尘说这话时,很想递根烟给他,可是这个世界没有卷烟,所以,他只能垂着双手站在那里。
第一百四十章 讨价还价()
… …
“那你说说看,你想做点什么?”帮派总管还是比较喜欢勤劳的年轻人,所以,说话的态度稍微缓和了些。
“我想去跑商,好为帮派多赚些资财。这不来向您请银子来了吗。”
“哦,这个好。”帮派总管听了,显然很高兴。回身从帮派银库里拿了张5万两的银票给孟凡尘。“拿去吧,你为帮里做的贡献多了,自然会得到更多的照顾的。”
孟凡尘拿着5万两银票,心说,我一定会成为帮里跑商冠军的,您瞧着吧。
……
冰玉一早上从客栈出来,就跑去附近的小巷里转悠。她想看看周围有没有便宜房子出租出售的,哪怕小点也没关系,关键是有了房子,她才可以做家具,青玄也才可以炼制丹药。
在周围转了一大圈,倒是看见两处房子要卖,只是房子太大,还附带花园,以他们现在的财力,根本买不起这么大的房子。冰玉不死心,又跑去其他街巷看。
在离四平路不远的文华路1727巷,她发现了一个小房子。这房子从外表上看很破旧,好像很久都没有人住了。连大门的房檐上都长满了青草。大门上上着锁,在破旧的门板上贴着一张纸,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此房出售几个字,下面是联系人的名字,冰玉仔细看了看,那联系人写的是长安杂货店老板。
来到长安杂货店,杂货店的老板正在那忙着照顾生意,冰玉只好在角落里站着等候。过了一会儿,杂货店里的人渐渐少了,冰玉才走上前去,对杂货店老板做了个揖道:“请问店家,文华路1727巷里的那处房子可是要出售?我来打听打听。那房子是否可以住人?要多少钱才能卖?”
“是的。那房子是要出售。里面基本的生活设施也都有,住人倒是没问题。只不过……很久没有人住,里面需要打扫一下。”杂货店老板站在柜台里面,淡淡地答道。
“那要多少钱卖呢?”
“不多,就十五万两银子。”
“这么贵啊!先生,您能不能便宜点,我一个外地人,初来咋到,手头也不怎么宽裕,您看在这几年京城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份上,是不是……少要点。”冰玉装出一副既无辜又可怜的样子,希望能够博得杂货店老板的同情。不过这也是实情。因为现在她身上,别说十万两,就连一万两她都没有!
“姑娘,你是不是在开玩笑?这房子,在京城已经算便宜了。你去打听打听。这么大的房子,在京城少说也得二十多万才能买下来。我看你一个小姑娘家,没有多少钱,所以才卖了个最低价给你。”杂货店老板一贯精于算计,哪会轻易还价?
“既然老板一口价咬死,那我只好去别处打听打听了。”冰玉看杂货店老板不吃她这一套。只好假装要离开。
“姑娘,别着急走啊。”杂货店老板一看冰玉要走,赶忙叫住她。他这房子已经卖很久了。可是一直无人问津,今天好不容易来个主儿,怎么能轻易放走她呢?
冰玉看杂货店老板叫她,就停住脚步回头问:“您这价钱还有合计?”
“你看你这丫头,老着急走什么呢。回来。我问你,你到底诚心买不诚心买?你要是诚心买这价格咱就再合计合计。要是不诚心买,那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咱谁也别耽误谁。”
冰玉一听这话,有门。于是,假装慢吞吞折回来,道:”我当然是诚心买了,不诚心我跟您讲价干嘛。您看,您给我个最低价,我要觉得合适,今天咱马上签协议,三天之内,咱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如何?“冰玉想,这三天时间,够她筹集房款了。可是,这价格一定要压到最低。
杂货店老板在算盘上拔了半天,最后抬起头来说道:“十三万,不能再低了。”
“什么?十三万,这数也太不吉利了,不行不行,这个数字我接受不了。”冰玉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似地。杂货店老板一脸困惑地问道:“这十三咋就不吉利了?我觉得没什么的……”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在遥远的西方,有个国家,这个国家信仰一种宗教,就像我们这里信仰道教一样。这个宗教组织里一共有十二个门徒,他们跟随着教主,完成传教、医治病人、驱赶邪灵、和起死回生的任务。”
“有一天,一个叫犹大的人请求加入他们的组织,因为他亲眼看见这位教主救助世人,并受到世人的景仰。因此,这位教主在他心中有着无上崇高的地位,他愿意跟随他,听他差遣。教主接纳了他,并赋予他驱除邪灵和医治病人的权柄。可是,这个人,却在金钱面前动摇了自己贪婪的内心,将教主出卖了。最后,教主被害死了,他也被打入十八层地狱,饱受炼狱之苦。而且留下千古骂名。”
“这个故事倒是很好听的,“杂货店老板咽了口唾液,说道:”可是,这和十三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个人是第十三个门徒,因此,在西方,十三意味着背叛,背信弃义,不可饶恕。是一个不详的数字。”
“小姑娘,你知道还挺多啊。”杂货店老板不禁对这位姑娘刮目相看。
冰玉笑了笑,心想,我有着二十一世纪的记忆,当然比你知道的多,只不过,这是个不能说的秘密。
杂货店老板一看冰玉如此不简单,心想,一世精明,看来今天要栽在这小丫头手里。不过即使栽在这丫头手里,他也算心服口服了。毕竟,能讲出这么精彩故事的人,今生他还是头一次遇到。他调整了一下面部表情,让自己的脸部肌肉通通保持微笑的样子:“我看,我降多少你都嫌多,那你给我说个数吧,别让我亏太多,我就卖你。”
呃,这老板还算识相。冰玉脑子飞快转了转,然后伸出十个手指。
“十万?”杂货店老板眼珠子都快掉地上了,这丫头给的价也太低了,这价连成本都够不上。
“嗯。”冰玉点了点头。“怎么,您嫌少?”
“哦,算了,”杂货店老板长长叹了口气说道:“十万就十万,今天我赔本赚吆喝,就当交你个朋友了。”
冰玉看他那表情,知道这价钱是给到位了,看来这老板没赚到她一分钱。呃,趁热带铁,先把协议签了,回头再想去哪弄十万两银子。
二人草草签完协议,各自在上面签了名号,然后每人手里拿了一份,约定三天后交易。
冰玉拿了协议返回到客栈,发现青玄不在。她想,他应该去程府了,估计晚点会回来。等他回来再和他一起商议这银子的事。忙活一上午,饭都还没吃,她只好一个人去街上的小食摊上简单吃了点东西。
……
……
“您的问题我已经想好了,现在就给您我的答案。”青玄到了程府,就开门见山地表明自己的态度,“请原谅,我不能娶您的女儿。因为……我已经有娘子了。”
“哦,是嘛。”程咬金惊讶地说道,“可是怎么从来没听你说起过。”
“大哥您从来没问过我啊。”青玄耸了耸肩膀。
“我们也是几天前才结的婚。”
“几天前?那怎么没通知我?你这兄弟就不够意思了,结婚这么大的事怎么连大哥我都不告诉一声呢,这可就是你的不对了。“程咬金生气地说道。
”因为婚礼办的很仓促,而且一切从简,所以,就没叫亲戚朋友。“青玄抱歉地说道。
”哦,那哪天你得把弟妹领来让我认识认识。我很好奇,是什么样个女人能获得你的青睐。“程咬金意味深长地说道。
既然人家已经娶了妻室,就不好再把女儿嫁给人家了。怎么着一个堂堂大将军的女儿也不能做人家的侧室吧。
两人在客厅说这话时,被躲在屋檐下的翠英听见了。翠英知道今天是父亲给那个少年的最后期限,她想知道这个少年的态度,好为自己的下一步行动做打算。见那个少年并没有答应父亲的”求婚“,她反倒对这个少年刮目相看。再仔细观察这位少年,但见他长得英气十足,又兼儒雅气质,倒是个不可多得的美少年。只可惜,她心里只有孟凡尘一个人,否则,这个少年,或许真能让她心动呢。
……
……
厦门
夏日的风夹带着浓重的暑气吹过来,把那些大街上的人们吹得心绪烦乱,不断用冰冻饮料和冷气来驱赶这恼人的情绪。洒水车在街上一遍遍洒下清水,洒过水的路面给人们带来些许清凉的感觉。只可惜,这感觉只维持很短的时间,待那些水汽蒸腾后,路面重新变得干燥,人们的情绪也重新进入燥热难耐的往复循环中。
锦麟贸易公司的办公室里,诸位白领们窝在办公室里,一边享受着冷气带来的清凉,一边在网上闲逛。青玄坐在沙发上,翻着当天的报纸。这是早上投递员新送来的《厦门晨报》,上面的油墨还没有干,随着页面的翻动,不断有油墨香飘进青玄的鼻孔。最爱闻油墨香味的青玄深深吸了下鼻子,那油墨香便顺着鼻管沁入肺腑,进而沁入每一个细小的肺泡中。
第一百四十一章 幕布即将拉开,好戏即将开始()
… …
这几天,他看报纸有个习惯,眼睛最先瞟的版面不是体育专栏,而改为航空信息版。看着厦门——大连的飞机票价,他想,如果自己哪天坐着这趟航班飞到大连,那么,他就会见到他日思夜想的小龙女了。小龙女会怎么对待他呢?是惊喜,还是欢呼,还是……会冷落他。
他想不出来,不过这情景一直在他脑子里盘桓,他把各种可能的结果想了一遍,最后,轻轻叹了口气,心里说道:想的简单,真要是付诸行动……那是得付出相当大的勇气的,而我现在……好像还很缺乏这种勇气。
“包哥,你有没有时间,我电脑死机了,帮我看看。”同屋的小刘看别人都忙着自己的事,只有青玄在那看报纸,便求援道。
“呃,你没重启看看吗?”青玄从报纸上方探头看过来。
要说他这名号,是最近新得的。想起这事,他就窝火。
那是几天前,趁着班上没啥事,他便偷偷溜出去,准备去网吧打会游戏。路上,他习惯性地从兜里掏出一盒烟,敲了敲烟盒的屁股,然后从里面抽出一只,又从兜里摸出个打火机。
低头点烟的当儿,一不留神,“嘭”地一声,这额头就撞到路边的大树上了。这一撞不要紧,额头上立刻鼓起一个鸽子蛋大的包来。哇,这把他疼的,呲牙咧嘴,面容极其扭曲。烟和打火机也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