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随神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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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随神迹-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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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可爱的小格林藏到哪里去了?”

    是啊是啊,那小子超级可爱啊,可爱到不高兴都忍不住一剑刺个对穿!

    格林本想打掉珍妮的手指,念头一转,却用额头向前顶了顶。既然继承了少年的身躯和记忆,总归也要完整他的人生,尽管是个便宜姐姐,格林对她的感情不像少年那样浓郁,但至少也是个美女不是?

    更勿论自己好像刚刚才占了人家便宜。

    “我我搬去了溪谷镇,平日里在山上打柴,有一天不小心掉进了地洞里,流落到地下世界尼贡,为了回到地上界,做了一阵子的佣兵。”这段话真假混掺,不过真话居多,听起来倒是宛如亲见。

    “啊!”听到格林叙述的经历,珍妮不由得捂住了嘴,她拉过椅子,膝并膝坐在格林身边,“你去做了佣兵?怪不得变得这么成熟,哎呀,你那么善良,在尼贡生活可真是苦了你了。”

    格林耸耸肩,这一切还得感谢耿纳、达克斯多他们,若不是自己运气好碰到了他们,怎么可能在偏向邪恶阵营的尼贡生存下来。

    “对了,格林,讲讲你的冒险生活吧,一定会很有趣的。”珍妮忽然提议,她一想到少年那格格不入的性格,就感到非常刺激。

    这倒是不无不可,然而考虑到还要警告珍妮和山德鲁的交易,格林只能挑了一个记忆最深刻的故事快速说道,“既然如此,就跟你讲讲最后一次冒险吧,那是一个位于腐水沼泽附近小村庄的委托,尼贡本来就是蝙蝠的天然衍生场,偶尔也会有蝙蝠咬伤幼儿和牲畜,但村长告诉我们说,近来骚扰家畜的这只蝙蝠似乎体型大了很多,还有人目击到它从高空飞下,叼走了整只羊羔!总之这可吓坏了村里的洞穴人居民,他们是群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胆子又小,所以出钱找佣兵解决,我们一听就偷笑,这肯定是变种的魔化蝙蝠,以我们手上的装备很容易就能搞定,等金币轻松赚到手,我们准备捕获后再去吓唬吓唬村民——名利双收近在眼前。咳,总之,当晚我们五个人在魔化蝙蝠出没的地方布好了刺网和长贯枪,还准备了一只羊羔做诱饵,埋伏起来静静地等待着猎物上钩,万无一失!”

    珍妮双手拄着下巴,听得津津有味,“然后,然后呢?你们一定大获全胜了吧?有没有战利品快让我看看?”

    格林哀戚长叹一声,甩手捂住脸。

    “我只希望那条黑龙成年以后能忘掉那晚我们对它干的蠢事。”

第二十四章 阶级() 
一上午的时间很快过去,格林的冒险听得珍妮情难自控,捂着肚子大笑不止。少年有些尴尬,又有些温馨,无论是前世还是身躯的记忆,他都已经很久没有享受到和亲人温暖共处的时光了。

    尤其是和一个美丽的精灵姐姐。

    到了午间,饥肠辘辘的格林腹中作响,珍妮好笑地让他稍等,很快,简单的午餐摆上了桌子,其中甚至还包括了小狐狸的食物。在享受了一小片兔肉后,小狐狸明显精神振奋,在屋子里跑来跑去不得安生。格林几次想要抓住它,都被幼兽哧溜一下逃了过去,最终也没能吃完自己的那份午餐,不得不向捂嘴偷笑的珍妮告罪,带着上蹿下跳的幼兽出去遛弯。

    没有几分钟的功夫,格林就感到疲乏不堪。

    颠簸到枯木城,下了车就违规使用魔法,好不容易吃个饭还不让吃饱,你妹的

    他一屁股坐在路边藤木长椅上,也没心思管小家伙跑到哪里去,懒洋洋地歪在靠背,只想在暖暖的午后阳光下大睡一觉。枯木城临近西南海岸,阳光明媚得让人哈欠连连,时光美妙不可言喻。

    “尼玛”

    嘴里叨咕着,也不知道在骂谁,昏昏沉沉间,格林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有没有陷入沉睡,他只知道自己被人叫醒时,阳光依然耀眼。

    “真是巧啊,亲爱的人类朋友。”

    格林迷迷糊糊地睁开眼,抬手挡住阳光,正看到一个身材偏瘦的身影,仔细一瞧,却是个精灵。

    “嗯啊!你是艾、艾思伦!”

    少年立即清醒过来,这可是他抵达枯木城后交到的第一个朋友。两人的友谊建立在一次见义勇为当中,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帮助格林找到了久违的珍妮姐姐。

    “睡得还好吗?希望我没有打搅你。”艾思伦捧着一柄小竖琴,在格林身边坐下。

    “刚刚好,大好青春总不能浪费在睡梦之中嘛。”少年如此说着,视线却落在艾思伦手中竖琴琴弦上。他下意识地数了数,一共七根,“咦?里拉琴?”

    艾思伦露出惊讶的表情,“真是难得,你认得出来?”

    格林点了点头,抬头望向艾思伦,脸上也露出讶异的表情。这可不是什么简单好弹的乐器,很多人误以为这是小型的七弦竖琴,事实上,这种琴叫做里拉琴,因为轻便易携带而受到游吟诗人们的喜爱,但却很少有优秀的演奏家。究其原因,还是因为里拉琴的构造,决定了它很难弹奏发声。追随神迹中的很多乐手,都会使用自己的乐器进行一些音波上的攻击方式,格林也曾见过让人头疼不已的琴师抱着竖琴,各种debuff搞得人直想骂娘,但里拉琴却鲜少有见,据说是这种七弦琴因为缺少足够大的共鸣箱,几乎无法进行公众演奏,多数人认为这只能是一种摆设,或者说只有神才弹得了。毫无疑问,这是一种夸张的说法,代表了极高要求的琴技,但格林倒是记得,在黄金顶的诸王中,的确有一位使用过里拉琴作为武器,甚至用以俘获了数位女性亚神的芳心。当然了,那色眯眯的家伙也不是什么好鸟就是了。

    “你真厉害,不但是个元素使,还认得里拉琴,有时候精灵们都会认错呢。”艾思伦捧着心爱之物,由衷赞叹道。

    格林心里好笑,继法师之后,自己又被误认为是元素使,这种比起对知识钻研孜孜不倦的法师而言,更像是天生的异能者的职业,一向被法师们所不齿。反过来,得天独厚的优势,也让他们认为自己才是卢纳的宠儿,尽管没有任何一个元素使能够证明这一点。

    他摇了摇头,但并没有指出对方的错误,“哪里,你能弹奏这种琴才是真的厉害,你是乐手吗?”真要说起来,要不是那位劣迹斑斑的大神,一生伟业实在是男人榜样,鬼才知道里拉琴和竖琴有个毛的区别。

    “我可不是很专心,歌者、乐手、舞者我都有在做。”提到职业的问题,艾思伦的表情似乎有些骄傲,但却掩饰着什么,看起来并非自然,反倒是格林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他总算搞明白为什么艾思伦的敏捷会那么高,感情是舞者出身,速度快无可厚非。

    “对了,格林,珍妮大人好像和你很熟的样子,你们从前就认识吗?”放下自己的问题不谈,艾思伦忽然问道。

    格林啊了一声,语气中带着些许感慨,“她是我小时候认识的姐姐,后来没了联系,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这么说着,格林却又想起了自己此行的目的。

    虽然见到了珍妮,可因为双方知根知底,格林反倒不好信口开河。按照他的原计划,找到珍妮后,他会阐明来意,大体上就是说他不经意间撞见对方亡灵巫师的身份,发现了对方的小阴谋,机缘巧合下破坏了骨质胸甲,并且警告珍妮对方接下来会找上她。但他很快意识到自己的说辞中有漏洞,亡灵巫师接下来要寻找珍妮,欺骗她为自己服务,可连山德鲁都没有行动,自己又是怎么知道的?现在两人相认,这位精灵姐姐对他的信任,或许会让她暂时忽略其中的问题,可一旦事后她冷静下来,凭她的智慧,仔细反思后难道不会产生怀疑吗?

    信任,可是维系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纽带。

    所以出于这样那样的顾虑,格林最终没敢直言警示珍妮,只是说有亡灵巫师潜入人类世界意图不轨,被自己发现后想要阻止他。情报屋的消息称亡灵巫师正在赶往枯木城,自己这才连夜赶了过来。

    “但愿我的隐瞒,不会成为行动失败的原因吧”

    正如此感叹这,两人忽然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骚动,无论是两世为人的格林,还是不喜纷争的精灵艾思伦,都不是热衷于闹事的角色,所以他们只是不约而同地皱了皱眉,便打算忽略掉那喧嚣,没想到声音反而逐渐变大,听上去好像不断靠近一般。

    “奇怪,难道是矮人又发疯了?”艾思伦疑惑不解地自语道,“可这才刚刚午后啊。”

    格林也很纳闷,他印象中的枯木城简直就是恬静的代表,如果硬要说喧闹的时候,那也只有喝了酒的的矮人们,可他们白天要进行各种勘探挖掘、锻造提纯的工作,哪里有时间休息,剩下唯一的可能,就是外来者——

    结果少年定睛一看,这事情还真跟外来者离不开关系。

    首先,格林本人就是一名外来者。

    所以事情的起因就在于格林,或者说,在于格林带来的那只“乖巧”小狐狸身上

    “那边,那边!抓住它,别让它跑了!”

    噪音快速接近,格林偷偷拿出窥镜,借着镜中视野一看,最前面的一只白色小东西,左窜右跳格外灵活,后面追着数名衣着打扮好似侍从的人,笨拙地扑向小狐狸倏然转弯前的位置。最后面一个黄头发的少年,他穿着罗德兰贵族式样的花色风衣,看上去就好像著名吟游诗人加比里安年轻时的装束,不断在后面发号施令,试图抓住小狐狸。

    “啐,又是王国的败类。”

    离着两人较近的地方,传来枯木城居民的鄙夷声音。

    “左边,不是右边!前边前边你后边!哎呀,真是一群笨蛋!”

    那个少年不断大呼小叫,完全视两旁侧目的枯木居民于无物。格林注意到他袖口的银色环章,中间还有一道青色的夹纹线,那是职业工会对剑士阶级的评定——白中青,即是中级剑士以上,高级剑士以下的过度段位,实力大体等同于一般军队的士兵。看他的年纪,倒是个天赋出众的家伙,再加上身份高贵,怪不得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

    啾!

    小狐狸仓皇逃窜,两只眼睛滴溜溜直转,意图寻找逃跑路线。好一阵逃命,小家伙终于在街道尽头看到了好整以暇的格林,欢喜地叫唤一声,就要向格林扑过去,那个少年身旁不言不语的一名侍从却蓦然冲过,身形奇快扑向幼兽。

    “诶?格林,那不是你的围脖吗?”艾思伦惊奇地喊道,出口称呼都来不及纠正。

    格林点点头,他怎么可能让幼兽被人捉走,那名侍从的手才刚刚碰到小狐狸的皮毛,格林手上已射出一道土流,砸在了侍从的胳膊上。

    这只是简单的元素应用,杀伤力几乎可以不计,对于一个已经能够和四大元素进行沟通的人而言,这并不算什么。

    也就是这么一个瞬间,那名侍从身形被打乱,让过了小狐狸,幼兽片立刻冲向格林,顺着他的脚、膝盖、胳膊和肩膀,毫不犹豫地跳进了上衣之中。

    “可恶,哪来的元素使在捣乱!”那个少年轻哼一声,朝着格林快步走了过来。

    那些侍从也跟了过来,狗仗人势般大喊道,“站起来,你们这些贱民,站在你们面前的可是一名贵族!”

    罗德兰王国的世袭制度,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贵族的权利,不过这名头在其他地方,或许能唬住那些没见识的平民百姓,可无论是格林还是居住于枯木城的艾思伦,都不吃这一套。

    “我以温顿勋爵的名义命令你,交出那只白狐!”那个少年站在格林身前,俯视着他命令道,高傲的态度几乎连艾思伦都被激怒。但格林并未有所动容,他只是觉得这个名字非常耳熟,可勋爵不过是一种统称,在罗德兰用于称呼尚未继承爵位的子嗣时,甚至不能代表贵族身份,那么这个少年到底是谁?

    剑术不凡,又极有可能拥有高等爵位继承权,看样子还是个纨绔子弟,又似乎崇拜加比里安

    格林豁然站起身。

    是他!

第二十五章 紫荆花() 
格林的突然起身,吓了周围人一大跳。由于元素使这种性情乖戾的人群,一向被世人认定为是不稳定因素,出于安全起见,那个少年下意识地后退一步,他的侍从们也纷纷拔出随身携带的硬头锤,严阵以待防止格林突然施暴。

    可他只是死死盯着那少年身后的方向一言不发。

    “喂,你认识他?”艾思伦拉了拉他的衣角,小声地问道。精灵不喜纷争,不代表他们没有脾气,何况这个多才多艺的精灵看上去就不是保守派,之前被那个盛气凌人的少年大咧咧地无视,他也感到很不爽,正准备陪着格林牢牢坐住,没想到少年却抢先站了起来。

    不过说实在的,艾思伦有点微微失望,他还指望这个见义勇为的好少年一身傲骨,但他能理解,人类贵族对平民的压迫他也有所耳闻,诸如什么皮鞭啊滴蜡啊诶?我记错了?

    “嗯?”格林好像才回过神来,然而视线却没有变化,始终盯着远处不变,“你刚才说的啥?”

    “你认识这个什么勋爵?”

    “不认识啊。”

    格林一副莫名其妙的样子,“我为什么要认识他?”

    退入侍从之中的那个少年,听到这句话脸立时黑了。这简直就是**裸的打脸,尽管格林之前有个攻击的趋势,可在动手前不过是无礼的冒犯,那个少年的打算是把他拿下后,抓走那只好玩的小动物也就罢了,但现在,问题已经上升到贵族尊严的高度。

    于是毫不犹豫的,那个少年阴沉着脸大声说道,“该死的贱民,把他给我拿下!”不过这位勋爵马上意识到这里不是他的地盘——四周看热闹的人群本来只是远远围观,可就在他说这句话的霎时朝前涌上还面色冰冷——连忙恨恨地改口道,“该死,我要和你决斗!”

    他气愤地扯下黑皮手套,朝格林的脸上砸来。

    我要是会火系魔法就好了。

    格林望着飞过来的无辜手套,随手打落一边,心里不无遗憾地想到。

    “你!”

    那个少年瞪圆了眼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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