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静谧的丛林,一片狼藉。
“跑!!!”
“救我!!!”
“弄花虫暴乱了!”
“天哪,百花巢怎么了?!!!”
不远处传来一声又一声惨嚎,丛林深处,零星有几个修士成功逃出。
更多的,被弄花虫纠缠,困在里面。
那上百道修士的身影,转眼已不足两成。丛林中,到处是断臂残腿,鲜血淋淋。
陆源脚下,随着弄花虫身死,它肉身失去活性,体内绿色的血液产生剧烈的腐蚀性,很快将它化成一张空壳。
剩余的血液眨眼间蒸发干净,地上只剩下一张弄花虫的表皮,以及一根闪烁着幽幽光泽的细针。
“呼。”
陆源长出一口气。
这一仗赢得侥幸,若非他事先知道弄花虫坚不可摧的身躯,只有后背那十多种花朵是软肋,他还无法斩杀弄花虫。
将地上表皮和细针捡起。
他看向身旁邋遢散修,“你还有事?”
名叫谢朔的散修,眺望四周,凝重道,“如今仅外围便有如此多弄花虫盘踞,巢穴深处,必然有大事发生,我得去唤我的伙伴同来。。。。。。兄长,这种情况,切勿单独行动,小弟先行告辞。”
邋遢散修的一声“兄长”让陆源奇怪。
他这是被自己折服了吗?
还未等陆源适应过来这个新称谓,邋遢散修施礼后,转身就走,“兄长保重,有缘再见!”
对这个,突然来,又突然走的邋遢散修,陆源实在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
他趁四下无人,将弄花虫的表皮和细针,收入锦囊,找到一旁的素檀。
不过,他见到素檀的第一反应,是询问身侧的男装女子。
“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
“嗯?”
素檀又被东家这个举动弄得一愣,就她感应,这个男装女子的确不是活物,但东家为何又要和一个死物说话?
男装女子也没料到陆源会突然问她,下意识思考,“它们是虫族。。。。。。”
紧接着,她又恢复古井不波的状态,对陆源视若无睹。
“虫族?”
陆源皱眉,疯子手札上立刻传来一段信息。
上古年间,世间万族,虫族是一个媲美幽冥的庞大种族,乃天底下最顶尖的种族之一。
只是不知为何,这个种族突然失踪,后来有人谣传,虫族进入星辰海,探索一颗颗星辰奥妙。。。。。。
陆源对于男装女子的话,表示认同,这就解释得通为何素檀的天赋,在人族中出类拔萃,但在这里,面对弄花虫,就有些相形见绌。
甚至陆源自己,摧枯拉朽的渊源法力加肉身,也起不到作用。
丛林中,到处弥漫惨叫、尖叫,盘踞此地的弄花虫被灭,不久后,就会有新的弄花虫占据领地。
“东家,我们下一步?”
素檀有些忧虑,照此情形,百花巢没法再探索下去了。
陆源也在思索,该不该深入丛林,现在看,这些弄花虫似乎在守卫着什么,才会稍有风吹,立刻暴乱。
那百花巢的深处,隐匿着什么?
“嗡”“嗡”“嗡”。。。。。。
突然间,自丛林深处,弥漫出一阵急促又低沉的声响,像是战鼓擂动,又仿佛敲响大钟。
陆源和素檀相视一眼,他俩都觉得这声音是在传递信息,可问题是,没人能明白这声音的寓意。
然而就在此时,一个意想不到的声音,在陆源心中响起。
“血食,血食,我需要越来越多的血食?”
一旁的男装女子,熟读冥典的她,第一时间翻译出这震异响,情不自禁,在脑海想着。
然后,像是在回应男装女子,那盘踞在丛林各处的弄花虫,传出此起彼伏的尖叫。
素檀还不明所以,陆源却意识到事态严重。
“不好,快跑!!!”
他忙操控男装女子,擎着他和素檀,逃离丛林。
在这种地带,更适合蒙面的男装女子,这是她的种族天赋。
第一百零八章 虫潮()
天上烈阳高招,丛林闷热潮湿,像是一个硕大的蒸笼。
“砰”“砰”“砰”。
男装女子如一个炮弹,将地面踏出一个又一个大坑,穿梭游弋在丛林,很快,就把陆源和素檀送出百花巢。
放眼眺望,从四面八方,越来越多的修士结伴而来。
无数年来,万器魔冢容纳了无数修士,这里有数不尽的天材地宝,不可计数的法器,天生是冒险者的乐园。
随着百花巢孕育出琼浆的消息扩散,越来越多的修士,从各个区域,被吸引而来。
“百花琼浆,那可是百花巢孕育出堪比灵丹妙药的存在!”
“是啊,都知道天底下灵师罕见,一枚灵师炼制的丹药,尚且价值连城,等这百花琼浆流传出去,必然能卖出天价!”
“咱们得加紧步伐,听说无忧城主现在就在魔冢深处的‘真龙巢’闭关,以他的霸道作风,一旦出关,肯定要收缴所有流传出去的百花琼浆。”
“唉,谁让他是灵师,各大势力的座上宾,如此人物,哪个敢得罪,哪个又能在乎咱们小人物的死活?”
周围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在风浪的掩盖下,陆源得借用男装女子的敏锐听觉,才能把这些内容捕捉。
然而陆源很清楚,现在百花巢就是一片死地,那里弄花虫暴乱,正在为巢穴深处的未知存在寻觅血食。
现在想来,甚至孕育出的琼浆,也可能是那未知存在布下的陷阱。
就像是有一种草,能分泌出让昆虫喜欢的物质,吸引昆虫,再将昆虫捕食。
于是,陆源鼓足力气,对着四面八方正在赶来的修士大喊,“百花巢里弄花虫大暴乱,跑!快跑!!!”
广阔的百花域回荡着陆源的声音,但那些修士只有少部分驻足,大多数仍无动于衷。
“他是谁?”
“谁知道,兴许是被派出来故布疑阵,好让里面的伙伴获取百花琼浆。”
“赶紧走,百花琼浆说不准没剩多少了!”
修士们议论纷纷,还有少部分反倒加快脚步。
陆源目瞪口呆。
但接下来,印证陆源的话,百花巢内,恐怖的一幕上演。
“老天爷。。。。。。”
“这是什么。。。。。。”
修士们毛骨悚然。
从百花巢中,涌出一片花的海洋。
那是无数巨大的肉球,它们后背长着一株株娇艳欲滴的花朵,无数弄花虫快速爬出,张着血盆巨口,弥散阵阵芬芳,无数层獠牙密布在口腔内,密密麻麻,只要被咬上一口,立刻会成为肉糜。
之前还讥讽陆源的修士们首当其中,他们争先恐后抢入百花巢,却被这些冲出的弄花虫撞个正着,来不及挣扎,就被直接活吞,连求救都发不出来。
陆源粗略一扫,这片花海,至少有上千头弄花虫。
“百花巢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根据黑虎散王的记载,百花巢内的弄花虫从来不曾过百,百花域的生存环境决定了弄花虫的数量,上千头的弄花虫,每时每刻需要的食物、天地元气,将是一个天文数字。
这样的虫潮,已超出陆源对抗的范畴。
但他现在不能往万器魔冢的出口跑,那里还有无数壮大的飞蚁。
要想离开百花域,只能深入万器魔冢,向其它区域进发。
然而,这时候,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出现。
“兄长,兄长,我来了!”
远方,灰头土脸,一身邋遢的散修谢朔驾驭虹光飞来,他的身后,还跟着十数位和他一样,衣衫褴褛,邋里邋遢的年轻修士。
这些修士每个都驾驭法器,风风火火。
“你们这是?”
眼前一幕,让陆源有种遇到难民的感觉。
但他很快想起,后面还有恐怖的虫潮,“跑,弄花虫暴乱,赶紧往别处跑!”
陆源的话,引起这帮散修的注意,他们的目光略过陆源,立刻望到不远处那花一般的海洋。
“这是什么东西?”
“移动的盆栽?”
“怎么样,要不要干一票大的?!”
结果出乎陆源意料,这些年轻的散修,初生牛犊不怕虎,非但不退,还要往前上,面对恐怖的弄花虫潮,居然还想干一票大的。
陆源悄悄拿出玉佩,上面无数光点聚集一块,预示着身后这些弄花虫,每头身上都蕴含法器。
那必须由灵师才能炼制的法器,是这些虫族生来就能孕育的装备。
而这时,为首的谢朔,骑着他那枝毛笔,振臂一呼,“兄弟们,临阵脱逃太丢人了,咱们丢不起那人,干了!!!”
“兄长,我们先走一步!”
然后,在陆源惊讶的目光中,这十多个年轻修士,加快速度,越过陆源,像一把尖刀,浩浩荡荡扎入弄花虫潮。
“谢朔,那就是你说能单杀‘绿液弄花虫’的大哥?”
“怎么还没你有胆气?”
这些邋遢散修,有的不禁嘀咕。
“放心吧,我谢朔上算五百年,下算五百年,不会看错人。。。。。。就凭一点,我叫他一声大哥,毫不为过。”
谢朔笑道。
“哪一点?”立刻有人问。
但谢朔没有回答,“砰”的一声,五光十色的流光迸发,他已与冲来的弄花虫厮杀一块。
这片区域,霎时间轰轰烈烈,乱成一团。
“这些家伙。。。。。。”
通过男装女子的五感,陆源捕捉到他们的议论。
这一伙年轻修士绝不是散修,看行径作风,倒像是大家族不知天高地厚的纨绔弟子。
他们有所依仗,置身弄花虫潮中,随时都能全身而退。
“不过这样也好。”
陆源遥望远处的虫潮,发现随着这十多个修士扎入虫潮,不知他们用何方法引诱,本来四面八方的弄花虫潮立刻呈包围状,不惜一切代价,要把这十多个修士绞杀。
如此一来,就留下真空地带,陆源操控男装女子,擎着他顺左侧,没有弄花虫的区域,重新进入百花巢。
本来百花巢供养百多个弄花虫已是极限,现在一下子爬出千多头弄花虫,整个百花巢,恐怕已是一片真空。
陆源猜测着,抓住这个机会,准备一鼓作气,进入巢穴深处,拿下百花琼浆!
“看到没,我说那是我大哥,就是我大哥!我大哥便是如此的与众不同!”
谢朔留意到陆源的去向,他哈哈大笑,和身旁的修士携手,共同祭出一篇道德文章,碾碎涌来的弄花虫群。
不好意思,大家别等了()
“我放弃了”。
写出这几个字真的很沉重,但是觉得是男人总该要面对,也省得再让大家苦等下去。
这本书写到现在,一直都有推荐,但是从下周开始,没有推荐了。
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书的成绩差,好的位置总该留给更适合的人。
其实一直有人反馈看不懂这本书,或者说不知道我在写什么,或者说主角不想穿越就不要让他穿越了,等等一系列问题。
我明白最主要的问题出在哪,本书的主线不明确。
这跟我最初的设想有关,写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在想,如果一个热爱生活,热爱家人,热爱亲朋好友的家伙,突然穿越了怎么办?
所以我才会把主角设定出一个想回到地球的心态,他想跟曾经的亲朋好友分享一切,分享他穿越的历程,和大家炫耀他穿越带来的收获。。。。。
可是我知道,我的初衷吻合我的心态,但这并不符合大众的审美,这些我都理解。
很感谢“人镇”一直以来的鼓励,真的,有时候忙一天累得不要不要的,回到家还要继续写,有时候想在外面放松放松,但一想到今天的更新任务没有完成,就又匆匆忙忙回到家,打开电脑开始噼里啪啦。
这中间的心路历程,每每都让我想要放弃,可是就是因为“人镇”的打赏和推荐,让我又鼓起勇气,继续咬着牙坚持下去。
现在想想也觉得有趣,但是又觉得难过,人镇都在坚持,我为什么坚持不下去了?
这本书就像我的孩子一样,在我的构思中,它还有很多恢宏的地方没有描写。
可我知道,不能再坚持下去了,这本书的前期写得不够好,如果主线再明确一点,如果节奏再快一些,如果。。。。。。可是没有如果。
木已成舟,米已成炊,写得不好就是不好,有问题就是有问题。
成绩虽然不能决定一起,但它能准确反映出某些方面的问题。
跟大家分享一下这个故事我觉得自己写的乐趣所在吧。
这是一个随着主角的视角,整个世界的万千种族逐渐复苏的故事,世间万族,全部出现,最后主角会以一个无敌之姿,“永镇众生”。当然我肯定要写主角回到地球的,不过那得是故事的结尾。
主角的穿越一定有原因,我始终信奉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当然不可能有无缘无故的穿越。
甚至主角穿越到的这个地点,得到的金手指,妹妹之所以遗弃在他家,都有合理的解释,因为这本就是在我的设计之中。
前几天我说过一次卡文,那次卡得死去活来的时候,我用尽了一切办法,听歌,看书,乃至于什么也不做,规划情节,可是都无济于事。
最后我没有办法,只能试着写写别的来发散发散思维。
然后我突然发现,在我藏着的一大堆稿子里,有我两年前写的一个只有47章的。
我平时没有什么爱好,也不喜欢玩游戏,最多就是看看新闻,逛逛论坛。
所以闲暇时,会自己动动笔。
还记得两年前写那个的时候,后来因工作繁忙,我不得不停笔。
那天晚上翻阅起来,以一个读者角度看,还觉得格外带感。。。。。当然,得刨除掉一些小瑕疵,比如那是个很老套的开头。
当我一口气读完那个未完成的作品后,我文如泉涌,接下来就写了一章新的开头。
还是穿越文,因为我就想写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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