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我是有人披着人皮面具化妆的如何?脸当然要看,令牌,还是不可缺的,尤其在军屯要地。”
拍到马蹄子上的哨兵并不生气,能和圣女说上几句话,已经是他莫大的荣幸,毕竟二代翘楚中,唯有圣女和王女才会有此超然地位,其他人,始终是差了些。
“乌克木叔叔,我来了。”白依走进军中大帐,护卫尽数认识她,拉开节钺,径直放行,看见正在地图上瞑思苦想的魔门三大统帅之乌克木。
“我说今日总是有喜鹊在枝头叫,原来是我们漂亮能干的白依圣女到了。”乌克木满面春风,抬起头看着她,眼神中满是溺爱。
乌克木统领南疆三十六洞部族军,再加上些许野性难寻的蛮人,就组成了天下最擅长山地战的山猫军团。
他也是苦寒出身,最早问道于九黎,后来发现自身在九黎难有作为,遂去到万泉,学习百家之术,在那里,遇见良师益友黎万宗,同他一起拜上百花,习得些许功法。
后来,在黎的指点下,终于集诸家小成,突飞猛进,随后被推荐进入山猫军团,从行军参谋到百人队带兵,屡立奇功,最后因为人缘极好,八面玲珑,三大派又是全数有关联,就在上任统帅卸任后,接过虎符,领导这几千山猫军团精锐以及总数几万的部族军。
一次次任务下来,广受赞誉,在魔教军团历史上,得到善良评价统帅不多,而他乌克木便是其中一个,并且并不影响战绩,实在了不起。
所谓慈不掌兵,此事在他身上从未出现过,总是能极好的平衡慈祥与严格训练的关系。
乌克木与百花有交集,隔一段时间便回去拜访,而白依获得圣女称号的历练,便是在山猫军团完成,是以两人关系极为融洽。
“白侄女,从中原那边给我带来几个好消息?”
“消息不少,好消息没几个。”
“哈哈哈,学会消遣你叔叔了,快说来听听,还能上天不成。”
“这第一个啊,就是叔叔您的力量太单薄了。不不,您别误会,不是说您山猫军团,是说您的高级修士。狼族几乎倾巢出动狼族统领,中原是黑风到了多半,还有一个张天宇、轩辕青、和另一个天才小子。”
说到此,他刚想问问范百里身份,片刻思索后,还是放弃了。
乌克木沉思一会,才开口,“按照你说法,无论双方与谁对抗,我们都不会占便宜。不过,今次来的目的决定了,是配合中原作战,我们防御为主。在他们主力抗住狼族大队后,我们攻其不备出其不意,最终达到既定目标便是。”
乌克木头脑很是清晰,在制定了计划后,很少单独变化,因为越是仓促的决定,越是难以想的全面,等最后才发现,悔之晚矣。
“我也留在此处帮你们吧。”白依檀口轻开,提出一个建议,其实他潜意识里,是希望在能有机会和范百里再度接触。
“不行,留你在此,百花仙子要下曼陀罗给我吃,还是乖乖的回山问安,有时机再出来便是。”
但是,白依何曾是表面那么好相与的,与乌克木道别后,转了几圈就到了某个山脚下,偷偷的隐匿起来。
不过,这些事如何能掩饰的过乌大统帅,他不过是不言明而已。
范百里和轩辕青两人一起,带着一只猫,怎么看都是卖艺不卖身的样子。
远远的看见轩辕青,沈广堂便跳脚似的,马上起来。
一众人在行军书记的指挥下缓慢单膝跪地,随后,便是山呼海啸的声音,“见过轩辕主人!”
正道轩辕氏乃是人类鼻祖,更是当年军团的主要组建人,后来虽然不断演化完善,但是曾经的天下共主仍旧是余威仍在,尤其当年跟着轩辕一族同时启动的军团前身。
沈广堂一一和三人寒暄几句,表示了欢迎,对轩辕青尤其热情,无法,谁让他身份特殊呢。
“沈将军,范百米这小子,以前只参加过小型战斗,并不符合战将身份,不如把他放到是后勤。还有我那黑猫,孽,怕是也不适应战场,因此,这一人一物,都交给您便是。”
“好说,好说,这就安排。”
看着手中预备队伙夫的制服,范百里几乎要绝望。当战兵也就是了,无所畏惧,预备队也可行,为何偏偏是预备队的伙夫制服,这叫人实在是无奈,看来初次进军团首秀将很难成功。
看着张天宇和轩辕青先后换上玄色作战袍服,他很是羡慕,十分盼望那个玄色披风的战将便是自己。
正在他纠结间,探子传来线报:前方五十里处,有狼人小部队活动,一听如此,军团迅疾活动起来,一时间到处都是集合整军的叫喊声。
第二十四章 阵起()
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
一排排战兵迅速成行,随后成列,一个个纵队并入到黑色长龙中,此起彼伏的口令声外,再无杂音。
沈广堂正在敲定最后用兵方略,张天宇围在旁边只是看着,久未言语的轩辕青突然站起,走出中军大帐。
沈广堂布置完毕,便是几个将军相互补充,见他出去,觉得似乎是有何事情,便放下炭笔,跟着出去。
轩辕氏嫡系凋零,若轩辕青出了什么差池,真是不好交代,即便轩辕族拿下他干掉,也没人敢说什么,不过他们指定不会做这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
主将一走,几个副将、偏将、参谋、行军司马也就简单交流几句,就细节达成一致,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轩辕少主有何疑虑,不若说出来,大家一起参详。”沈广堂恭敬道。
“沈将军切莫如此称呼,直呼我名字即可,我只是想起个帮手,想找来军前,与大战也有些助益。”
“那自是好极,不知轩辕兄所说的帮手是哪位名门高足?”沈广堂听闻后自是高兴,轩辕青叫来的,岂是凡人!大战之前,能增加一个臂助,便会多一分胜算。
轩辕青微微一笑,“稍后便知。”从袖中掏出一物,是个手掌长短的木制器物,似笛非笛,他将之放于嘴边,运起灵力吹奏。
不过却无丝毫声响,弄得议事结束出来围观的众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正疑惑间,空中传来一阵悠扬鸟鸣,片刻,一只巨禽从天而降,蓦地狂风倒卷,吹得场中诸人衣衫猎猎作响。
众人都是修行在身,自是不会像常人一般被吹跑。
只见场中之物,似鹰非鹰,似雕非雕,双翼淡金,其余黑蓝。高盈丈,双翅展开怕是两丈有余。
大家回头望着轩辕青,不明所以,一起等他解释。这空有坐骑,主人家去往何处了?
轩辕青走近巨禽,亲昵的摸摸颈子,揉揉它的头。
“此乃大鹏金翅鸟,我轩辕家守护者之一,此次大战宜早不宜迟,迟则生变,有它在,那帮狼族畜生休想逃出围杀。”
听完解释,众人皆是感叹不已,一是感叹轩辕族实力雄厚,二是感叹得此相助胜算大增。
沈广堂身为黑风统领自是知晓大鹏金翅鸟的存在,但也是首次见到。
见到小主人,大鹏金翅鸟自是高兴,低头与轩辕青亲昵起来,轩辕青轻抚大鹏金翅鸟,轻声说道“小金子,狼族犯我边境,杀我人族,你去跟紧他们,莫让他们跑了。”
大鹏金翅鸟清鸣一声,自是回答,展翅冲入空中,转眼没了踪迹。
约莫过了一炷香,黑猫孽才不知从何处钻出来,看得出,它害怕这金翅鸟。
既然已被黑风咬到,军师也就不再闪避,毕竟,他的嗜血任务尚未圆满,如此一场大战,既可检验狼族战力,亦可有数量庞大的精血吸纳,他有充分信心给黑风致命一击,这才是不肯退走的最佳理由。
“报,将军,我方探马已经与狼人哨探短兵相接。”
“报,将军,狼人军团停止撤退,后队改前队,原地结阵。”
“报,敌军先锋与我逐日营接战,双方互有死伤。”
沈广堂看了一眼几个行军司马,“为何逐日跑在了前面,玄甲何在。”
“将军,逐日毕竟以速度见长,玄甲的正面原本是狼人一个重装营,熟料他们借机放弃阵地,龟缩防御,并且在原地布满狼蒺藜,无法作战。”
眼见如此,沈广堂稍作思考,和秦叔雷、聂远山稍作交流,便发出命令,“玄甲迅速靠向逐日,准备强攻。长弓营、神机营远程支援,陷阵、狂刀和选锋准备第二次冲击,明光、赶月留作预备队,随时待命。另,各主将指挥权按原计划实施交于副手,到前沿观战,准备与狼人高手决战。”
一时间,号角齐名、千旗狂舞,伴随着无数传令声,大战拉开帷幕。
事到如今,正面对决便是双方同为期待场景。
对方皆有准备,奇袭定然无效,偷营也是无法。
玄甲营不敢耽搁半分,终于齐装奔赴位置,对面也并不闲着,不断骚扰的同时,也把重装狼人调集到此,颇有针尖对麦芒之感。
陷阵营和狂刀营尚未到达位置,狼人便已擂鼓。
咚咚的战声,成天地间唯一节奏。
一鼓作气势如虎,黑风自然不会落后,两营毕竟是第二轮战力,沈广堂便示意敲起将军令,登时山呼海啸般,满场皆是人声,“风,大风,大风起兮,破四方!破四方兮,好儿郎!杀!杀!杀!”
杀敌令祭出,全体战士皆是热血沸腾,连范百里都跟着浑身颤栗起来。
这才是堂堂正正之师,这才是惊天动地之战,这才是大丈夫好男儿的事业!
玄甲营尽数下马,取下钩子上的斩马刀,结成更密的马刀阵,一步一杀,士气震天。
重装营俱是狼牙棒、破瓜锤,对上如此装备,玄甲营的冲锋也不见的可破开,是以下马步战。
逐日游走两侧,保护着玄甲侧翼,以免被游狼营突击。
神机营的巨弩、石机、旋风炮等,也开始了校验发射,一发发石弹,弩枪不时落在双方空地上。
长弓营率先排成猎神弓阵,分作前中后三排,依次装箭,轮番射击。保持住中远程的威力压至。随着距离拉近,渐次成长弓阵,神弩阵。
人族擅长机关消息,远程战力上,具有压倒优势,狼族的长程攻击只有五百步的投石机、两百步的投枪,因此,在双方接阵前,人族具有绝对优势。
千步,神机营的石机已经可以覆盖,不过石弹稍小,高大的狼族战兵一下只是摔倒,并不会丧失战力。
玄甲营则仍旧浩浩荡荡的前进,节奏愈发变快,鼓点也是繁密,在积攒最后冲锋的气势。
从天上看,那一排排长刀如林,寒光闪闪,令人心惊胆战。
狼人重装营所到之处,烟尘高耸,不辨颜色,那一根根硕大的锤头和布满尖牙的棒身,宣告着它不可阻挡的威力。
第二十五章 接战()
黄金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誓不还。
五百步,人族远程火力齐开,狼族投石机也开始咆哮。
战争的残酷开始显现,一朵朵血花四溅便代表着一个个生命的流逝。
人族威力巨大,一声机括响起,对面便有一串血葫芦,一丈长的巨弩,足足穿透五六个狼族战士才会停下。
两尺的石弹呼啸飞出,砸在地上就是一串血肉模糊,深坑之中混杂着肉泥血沫。
旋风炮每次抛射出几十婴儿脑瓜大小的石弹,瞬间就令数十个狼人失去战斗力。
灰十八举着大盾,死死顶在灰二十的前边,防止自己这个亲弟弟和刚才的黑十三一样,被一枚硕大的石弹把头砸成烂西瓜,最后就踩成肉泥。在不断前行的战场上,倒下是最为可怕的一件事,尤其是重装步军和骑军,几乎尸骨无存。
“十八哥,我们能活下来么。”灰二十嗓子里发颤的问,他是首次参加实战,前不久还在炫耀自己被选入重装营,是实力的体现,现在却恨不得是个弱鸡,好能分在后勤营当中。此种思想的,目前不在少数,毕竟狼族久不战,平日里只是保持半成兵员,战前动员时才把老兵加入核心营,新军编做预备队,边战边练。毕竟狼族天生是战士,这是他们纵横上万年不倒的最大倚仗。
“放心吧,有大盾在,不会有事,你记得跟好我便是,不求立功,但求保命。”
“好……”
然而灰二十还未说完,一直巨弩直接把灰十八连人带盾击飞出去,随后一波石雨,那里还有人形。
“哥哥!”
他不顾一切的冲过去,试图挽救那如同破口袋的尸体,然而一发石弹不偏不倚的砸中,他便随着黑十三、灰十八一起踏上黄泉路,想必在奈何桥上,应当不会空虚寂寞冷。
“老大,干掉那面招摇的盾牌了。”
“能在我方石雨下坚持这么久,也算是一号人物,若是不死,或许还能和爷爷掰掰手腕,如今算逑,赶紧找下一个目标。”
赵无敌赤着膀子,一人操控着平日里需要三人才能驾驭的巨弩,毕竟世家子出身,有些许修为,虽然身形不如属下健壮,却是力大许多。
十人组成的小组,六人上弦,三人搬箭,比起别人,射速快了近一倍,每战必是最大斩获,也是神机营响当当人物。
“无敌,好样的,又他姥姥的干掉一个硬茬子,真是给神机营长脸。”
他自己也想不到,一个世家旁支被称作废物的人,竟会在黑风中成就一番功名。
东方不亮西方亮,当是此理。
如此情景不断在战场上演,二百步到一千步的距离上,人族可以屠杀任何对手,除了,那如今已经式微的矮人族。
二百步,弩箭如同飞蝗般,密集到自相在空中乱撞。此时最有威胁的,是狼人的短枪,一排排短枪投过来,便是一排排倒地的战士,距离实在是太近,几乎合着眼掷出便会带来战果。
黑十五不要命似的一个接一个投出短矛,每次至少有一个倒在枪下,为了给那死去的十三哥报仇,他早已进入疯魔状态,浑身上下插了十数支箭,仍旧不知疲倦。
再次投出一支,他便“啊”的一声惨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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