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群血红色的老鼠,在扑击的过程中,身上血肉迅速消融,变成一只白骨老鼠,这实在是,令人看得毛骨悚然。
老鼠骨头架子,还在继续朝着,常乐他们奔过来。
但是很快,做些老鼠骨头架子,你同样化着灰灰,从空中落在地上。
林雨婷不由得惊呆了。
“乐乐哥,你竟然真的将那,修真功法给练成了!”
林雨婷的家族,虽然也有修真功法,传给她们这些家族成员,但是林雨婷,却从来没有练成过。
她却没有想到,常乐竟然真的,将这些原本认为,并没有什么价值的东西,给练成了。
这实在是,太令人震惊了!
在这个时期的联邦,虽然早就已经有了,修真者暗暗潜伏,隐蔽的进行活动。
而许多传承久远的修真家族,也对于以前老祖宗,所流传下来的,一些修真典籍,在进行研究与学习。
但是,在绝大多数人的眼中,却是从来没有,见识过修真手段的,甚至于听都没有听说过。
像常乐这样,轻描淡写的,伸出手指,念上一段话,就将一大群这样看上去,狰狞恐怖的老鼠,在无声无息中,以这样一种,令人恐惧的方式,彻底消灭,这对于人的视觉感官,和心理上的冲击,是极为巨大的。
林雨婷虽然,与常乐的关系很近,但是依然感受到了震惊,甚至产生了一些畏惧。
这不是对于常乐的畏惧,而是对于修真手段,这种不了解,却极为可怕的战斗方式,威力的畏惧。
消灭掉这些老鼠之后,常乐带着林雨婷,继续前进。
不过常乐此刻的心中,却是掀起的惊涛骇浪。
这是因为,刚才在杀死这些老鼠的时候,他竟然感觉到有许多,好像光点一样的东西,落在了自己身上,而自己的力量和修为,一下子提升了不少。
看林雨婷的表现,常乐知道,林雨婷并没有,看到这些光点。
如果所料不差的话,常乐推测这些光点,出自于自己,杀死这些老鼠,然后一种能量值的方式,被自己吸收,真抢了自己修为。
如果这样的话,岂不是自己杀得越多,那么获取的力量,也就更多,而自己修为进步,就会越快?
想到这一切,常乐不由得不寒而栗。
此后一路上,常乐与林雨婷相继遇到了,血狼,血豹,血红色的巨大甲虫,等等各种各样的生物。
每一次杀死这些生物之后,常乐就会见到有大小不同,颜色不一的光点,落在自己是身上。然后自己的力量和修为,就会得到进步和增长。
这样,随着常乐,所杀死的生物越多,他发觉自己的修为,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迅速提高了许多。
到了这个时候,常基本上,已经可以确定,确实可以通过杀戮,来提升自己的修为与力量。
难道我筑的这个基是杀戮吗?
常乐不由得满头雾水。
在【筑基大法】中,并没有提到这一点,而且常乐在筑基的时候,也并没有采用任何,杀戮的手段,按道理说,怎么也不可能会,造成自己,筑基之后所走的道路,是依靠杀戮来提高力量。
常乐想不明白这一点,就干脆不想了。
他就带着林雨婷,这样一路杀了过去。
在血红色的大地上,杀死这些血红色的生物,流下血红色的鲜血。
还真的与这,血红色的世界很配!
常乐长长的吐出一口气,他已经杀了,将近十几拨,前来袭击的异星生物了。
身上的血腥气,已经浓郁到,他自己闻到,都有些不舒服的感觉。
那些一起进来的学生呢?
怎么到现在还一个都没有看到?
常乐睐起双眼,有些疑惑。
本章完
第169章 乘鹰()
血红色的星球,是红色天空,写红色的大地。
常乐知道,红颜色对人的,视觉影响,可以直接反映在,心理活动上面。
在这种颜色环境中,会更为兴奋,易怒,渴望杀戮。
一股恶风,从常乐的头顶,向他猛扑下来。
常乐一个闪身,避开在了一旁。
那血红色的雄鹰,一击不中,立刻高高飞起,盘旋在空中,用它那血红色的眼睛,死死的盯着,地面上的常乐和林雨婷。
常乐向林雨婷示意,让她继续保持警惕,而自己却睐起双眼,望向这头雄鹰。
看这雄鹰的样子,似乎想要对常乐进行,死缠烂打的攻击。
常乐只观察了一会儿,就识破了,这头雄鹰的企图。
这头雄鹰,是准备紧紧跟着常乐,欺他无法升到空中,以自己的优势,趁他不注意,就攻击他一下,有反击,就再飞回天空,趁他不注意时,再来一下。
不过常乐,肯定是不会,给它这个机会的。
“我们走!”
常乐伸手拉过,林雨婷的小手。
林雨婷的手,温暖,柔软,握在手中,很舒服。
不过常乐这个时候,却无暇关注这些。
他牵着林雨婷的手,运转真元,使出他筑基境修真者的能力,迅速向前奔去。
林雨婷只觉得,劲风迎面而来,不由自主的闭上眼睛,脚下如同腾云驾雾般,也不知道被常乐拖着,奔行了多远。
这种奔跑的形式,实在是太奇妙了!
林雨婷眼睛一直闭着,任凭常乐牵着自己的手。
感受着那双大手,包裹着自己,小手的温暖。
一种前所未有的踏实感,涌上林雨婷的心头。
林雨婷的心里面,忽然有一种感觉,真的希望,就这样一直被常乐,握着自己的手。
一直奔跑!
无论奔向何地,无论奔行多久。
只愿天长地久,永无停竭,只向时间的尽头……
“你躲好了,别出去!”
林雨婷的耳边,传来了常乐的声音。
紧接着,她就觉到手上一轻,常乐松开了她的手。
一股强烈的失落感,立刻出现在林雨婷心中。
不过她很快就反应过来,马上睁开眼睛。
这是一片小树林,而常乐此时,已经出现在了树林之外。
一声愤怒的鸣叫。
那血红色的雄鹰,从天空中猛扑而下,狠狠的攻向常乐。
它被常乐,给拖着追了好久,终于在这里,找到了攻击的机会。
常乐静静的站在那里,一副被猛扑下来的雄鹰,给吓傻了的样子。
就在雄鹰快要,接触到常乐的身体时,常乐却突然间动了。
那雄鹰突然发现,自己眼前的猎物不见了。
紧接着,他感觉到背上一沉,身体不由自主的,向着下方沉去。
林雨婷在树林中,看得很清楚。
就是常乐,以极快的速度,用双脚踩在了,那雄鹰的背上。
不管雄鹰如何挣扎,都始终无法,摆脱常乐的控制。
常乐自始至终,都牢牢的站在,那雄鹰的背上,使得它不能飞起,也无法摆脱常乐。
雄鹰发出极度愤怒的鸣叫。
它从来都没有想到过,自己有一天,居然会被,自己所要攻击的猎物,踩在自己的背上。使得自己无法动弹。
它在愤怒之中,也有些懊恼,或许自己,不应该紧盯着,这个人类发动进攻的。
今天又到了,每年一次的狩猎日子。
这里所有的生物,全都知道,会有一群凶恶的直立生物,进入到这里。
他们凶恶无比,遇到这里的生物就杀,还会剥掉它们的皮,吃掉它们的肉。
不过这些直立生物,却非常的美味,而且吃了他们之后,生物都会得到进化,实力得到加强,进阶为新的形态,成为这里的强者。
所以当看到,两个这样的生物,单独出现时,这雄鹰,就以为是,自己的机会来到了。
要知道,在一般情况下,这些生物都是成群结队的。
要去攻击那些,成群结队的外来生物,就必须也成群结队的,去进行攻击,这样往往付出的牺牲,与得到的利益,并不能够平等。
而这里只有两个,这样的生物,如果能够将两个杀死,就能够独自拥有这两个生物,好好的美餐一顿,进阶到更高的等级了。
这头雄鹰不知道,常乐所在的那个系,就只有他一个人。
他想和人成群结队,也是做不到。
至于那林雨婷,则是放弃了,与自己的同学们,组成队伍,而与常乐待在一起,这也是他们两个,落单的原因。
这头雄鹰终于放弃了挣扎,它趴在地上,一动也不动。
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
这样一来,常乐就取得了,对这头雄鹰的完全控制。
他示意这头雄鹰张开嘴巴,雄鹰露出桀骜不驯的目光,可是在常乐的眼神逼视下,他只有乖乖的张开嘴巴,吞下了常乐扔出的一颗丹药。
“我跟你说,你要是不听话的话,我只需要一个意念,你就得死。”
常乐以眼神,逼视着这头雄鹰,:“你也不要想着,把我骗到什么死地,就可以得到解脱,我实话告诉你,没有我,你这个永远也解不了,到时候会自动发作,只有死路一条。”
雄鹰终于低下了头,它知道自己完了。
这头雄鹰,背上驮着,常乐和林雨婷两人,这样还是显得很轻松。
乘坐着血色雄鹰,飞上高空。
血色的云朵,从身边快速的掠过。
这样的感觉,是常乐和林雨婷婷,在以前从来没有体验过的。
好爽啊!
林雨婷很兴奋的样子,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她将脸庞紧紧的贴在,常乐的后背上,那抱着常乐腰的双手,将常乐搂得紧紧的。
常乐并没有想到其他方面,只以为林雨婷,是因为在高空中,所以有些害怕。
他大声的,对着后面的林雨婷说道,:“是啊!我从来也没有想到过,乘坐在雄鹰的背上,在天空中翱翔,感觉竟然是这么舒畅。”
说到这里,常乐突然想起了,那些修真者,只要有了实力,大多都希望能够,拥有一个兽宠,想来也是因为如此吧。
那我现在,算不算是有了兽宠呢?不过常乐随即就想到,这应该还不算。
“快看!那是什么?”林雨婷突然打断,常乐的话语,用手指向远处。
常乐顺着林雨婷手指的方向,看向那个方向,目光不由得一凝。
本章完
第170章 鲲鹏之大()
“北冥有鱼,其名曰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
常乐以前在语文课学习时,老师经常用鲲鹏,来比喻宏伟之事。
“学做鲲鹏飞万里,不做燕雀恋子巢。”
这句语文老师,时常挂在嘴边的话语,一直被常乐所铭记。
关于鲲鹏,常乐也曾经看到过,一些关于这种生物的,相关资料。
据说这种生物,并非由人想像虚构,而是真实存在过的生物。
这种生物很可能,曾经在史前存在过,在天空中翱翔无数公里,都不用扇动一下翅膀。
在一些联邦古代神话中,其是海神和风神的两种化身。
鲲鹏之名,向来与汪洋恣肆,气势磅礴紧密相连。
“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
“绝云气,负青天,然后图南。”
说有一种大鸟叫鹏,是从一种叫做鲲的,大鱼变来的。
传说有一大鱼名曰鲲,长不知几里,宽不知几里,一日冲入云霄,变做一大鸟可飞数万里,名曰鹏。
云开衡岳风雨止,鲲鹏击浪从兹始;
沧海横流何足虑,三尺寒江东陵指。
而大鹏鸟还有一个别称“希有”,“昆仑之山有铜柱焉,其高入天,所谓‘天柱’也,围三千里,周圆如削。――上有大鸟,名曰希有,南向,张左翼覆东王公,右翼覆西王母;背上小处无羽,一万九千里,西王母岁登翼上,会东王公也。”
这大鹏鸟有绿、红双色,不鸣叫也不进食;仅仅背上小片没羽毛的地方,就有一万九千里宽广,可见它体形多么庞大。
而迦楼罗,则是大鹏鸟的异名同质,又名为大鹏金翅鸟,它的巨翅展开竟有三百三十六万里。
大鹏金翅鸟降生之时,身光赫奕,各路天神误认为它是火天,从而顶礼膜拜。
大鹏金翅鸟以龙为食,它在空中飞翔,巡视大海中应死的龙,发现龙时,用翅膀煽开海水,成为两半,龙见这个阵势,吓得发抖,就失去知觉,等着被吞食。
大鹏金翅鸟于一日之间,可吃掉一个龙王,及五百个小龙。
有一首歌中有这么几句:“最初斯巴形成时,天地混合在一起,分开天地是大鹏,……”
而关于远古大氏族“琼”的起源,在典籍中也有记载:“报身化身慧明王,化作三鹏空中游,栖落象雄花园内,象雄人们大惊喜,从未见过此飞禽,老人称其有角鹏。三鹏飞返天空时,爪地相触暖流闽,黑白黄花四蛋生,每孵幼童叫琼布。”
关于大鹏卵生人,而为始祖的神话,也一直流传下来了。
可见大鹏鸟和人类的,创世神话有莫大的关系,而在一些神话中,大鹏称为“曲”,它与恶龙相斗,在一些传说中也有出现。
这与以龙为食的伽楼罗,到底有无联系,还有待考证。
而在另一些神话中,大鹏又称为“休曲”,与狮,龙等,作为护法神,守护含依巴达神树。
在许多书籍中,都载有大鹏鸟的事,说鹏蛋周长有五十步,鹏鸟聚集的食物,是大量的,一口可吐入大象的蟒蛇,甚至有“本以为那是座山,原来竟是只鹏鸟”的记录。
另外有一些资料中,认为该鸟历经过,天地生灭三大劫。
鸟身犬首或人面之貌,两翼伸展,可遮蔽日月群星。
据说史前有株“知识树”,结籽化为世间万种草木,“峨姿”筑巢其上,每至果实成熟,将其摇下,播于大地山川。
总而言之,就是说鲲鹏大鸟,世所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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