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交通闭塞,信息落后的地方,村子里的人们都是每个人初一十五到距离村子十几里地外面的小镇上去兑换物资,将家中要的东西带回来。
钱这种东西,在偏远的村落里,根本派不上用场。
也是因为交通的关系,村子里的很多孩子到了上学的年纪却是无法入学,加上经济贫困,所以村子里根本没什么人识字儿。
连城旭的阿公姓戴,却是村子里唯一一个认得字的赤脚医生,据他所说,戴家祖上往上推三代,是宫廷御医,因为宫廷斗争的缘故,最后逃离了京城,到这个小山村落了户,家里识字儿的祖辈会教自己的孩子认字儿,所以戴阿公会识字儿也是他的父亲教的,从来没有上过一天的学堂。
戴阿公自小就出生在村子里,长大后就跟村子里最美的姑娘成了亲,生下了连城旭的母亲戴兰。
只不过因为出生的时候血崩,戴阿婆早早就过世了,戴阿公是独自一个人将戴兰拉扯长大的。等戴兰到了十八岁的时候,出落得十分俊俏,俨然是村子里的一朵花了。
那个时候,正逢政府提倡大学生支教乡村,所以村子里来了几个年轻的大学生。
戴兰就是在那个时候,认识了连城旭的父亲连城建博。
时年才二十出头的连城建博,长得很是英俊潇洒,又能识文弄墨,加上嘴|巴也会讨巧,所以很快就热得戴兰芳心暗动。
支教四个月后,连城建博就把戴兰给拐上了床,一来二去,戴兰就珠胎暗结了。
这才当时的农村,姑娘家未婚先孕,那是一个捅破了天的事情。
连城建博没有任何胆怯,到戴阿公的面前将这件事情说了出来,同时许诺会在毕业后娶戴兰回家,戴阿公虽然无比愤怒,可是也没有办法,总不能为了自己的面子,将孩子给打了,不但对戴兰是伤害,对她腹中的孩子更是不公平。
只是,在戴兰怀孕两个月的时候,因为半年的支教时间已到,他回了省城,开始的时候他还会定期邮寄一些物资过来,什么婴儿的衣服,奶粉,奶瓶,尿布之类的东西。
谁料,戴兰怀胎十月,孩子呱呱坠地后,连城建博都没有再回来,更别提什么娶亲的事情了。
戴兰成了村子里人人戳戳点点的笑话,她生下来的孩子,就是连城旭。
连城旭这个名字是阿公起的,因为他出生的时候,朝阳刚刚升起,大地一片旭日洋洋。
因为生产的时候伤了身子,加上产后患上了抑郁症,戴兰的身子一直都不好,她时常会一个人静静地站在村口,望着出村的方向,一站就是一整天。
随着时间的流逝,戴兰变得有些神经质,开始疯疯癫癫起来。
所以很多时候,都是戴阿公亲自照顾着连城旭。从小就知道自己跟其他孩子不一样,所以连城旭特别早熟。
后来,戴阿公毕竟年纪大了,女儿疯癫,外孙年幼,又要侍弄庄稼,积劳成疾,所以实在是照顾不过来,连城旭才三岁就送去镇上的一家体校去学体操,因为是个好苗子,所以学费全免。
连城旭似乎知道自己要离开家,所以他在离开家的时候,死死记住了路上的一些特别之处,比如哪里的房子很高,哪里要拐弯,他让自己死死记在心里。
从他离开家,就一直住在学校里,很快就过了两年的时间。
那一年,连城旭他五岁,两年没见母亲,他实在想念,他知道初一十五村民们会赶集,说不定会看见自己的阿公,所以在十五那天,偷偷溜出体操队,小小的孩子,在集市里找了很久,才发现自己阿公的身影,却不敢上去相认,生怕老人家会生气。
那一天,他在戴阿公的身后跟了半天,然后看见阿公坐着人家的牛车,就跟在车后,靠着双|腿,到夕阳西下的时候,才回到村子,结果就看见日思夜想了整整两年的母亲,脖子套在一根麻绳里,孤零零地挂在村口那棵槐树上,在风中来回飘荡着。
村民们救下来的时候,她早就已经断了气。
戴阿公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出去赶集的日子,女儿竟然就吊死在村口了。
人们在收拾戴兰遗体的时候,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连城旭站在人群边上,无声的哭着,泪水早就已经湿透了他胸|前的衣裳。
戴阿公抱着他回到家中,遗体已经摆放在院子里,才知道今天家里来了一群人,其中有个城里姑娘,自称是连城建博的媳妇儿,听说戴兰跟连城建博的事情,专门找过来的。
“小三”“贱人”“烂货”种种恶毒的字眼贴在了这个淳朴的农家女子身上,她终于扛不住那些过往的悲伤,丢下年幼的孩子,永远离开了人世间。
那年,连城旭五岁。办完了母亲的后事,戴阿公送他回了体校。
八年后,十三岁的连城旭,拿回了国际体操冠军的奖杯和奖金,将戴阿公接出了大山,祖孙俩终于得以团聚。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戴阿公进城不过一个月,连城家的人得知了连城旭的身份,那个女人再度闹上门来,推搡中,戴阿公的心脏病犯了,最终没有抢救过来。
连城旭在整理他的遗物时,发现了戴兰当年死前写下的遗书
第217章 别摸了好么()
遗书很短,大意只是说,自己这辈子遇人不淑,连累了孩子,加上自己已经意识到精神出了问题,害怕自己将来总有一天会想不开,所以告诉连城旭,这辈子一定要好好活着,找一个纯洁的姑娘,一起在一起一辈子,不要伤害了人家姑娘,若是爱了就要好好疼她,若是不爱,就不要碰人家。
短短的一份遗书,道不尽一生的悲凉,也让连城旭此生都有了一个心结:他只要一个干净纯洁的姑娘,然后对人家一辈子好。
和遗书在一起的,还有一个类似轿车钥匙一样的东西,连城旭在触碰的时候,不小心按到了那个开关,那东西突然就发出一串滴滴的声音。
两个小时后,家里发生了一件连城旭此生都无法忘怀的事情:月冥焰带着具强,陆楠,还有文强找上门来了。
“这是戴阿公的遗书,从现在开始,你跟我们走!”那是连城旭第一次见到月冥焰,也是第一次发现世界上有人竟然可以强势到那个地步。
连城旭一直都不知道阿公是怎么认识月冥焰的,他只是知道,那个时候,月冥焰还是咅阝队的一名特种兵,他动用各种关系,将连城旭送到了医科大学里去,让其开始接受正统的医学教育。
也是从那时起,连城旭放弃了学习多年的体操,月冥焰每个月都会去看他一次,身边还会跟着一位军医,让那位军医来对他进行考核,并且下了死命令,要求连城旭用三年时间,学完别人五年甚至七年才能学会的知识。
那三年,连城旭夙兴夜寐,发疯苦读,什么都不想,一门心思扎进去,人也越来越沉默,是学校里出了名的拼命三郎,而且还是个惜字如金的“哑巴”。
“小五,你吃饱没?”文强的文化打断了连城旭的思绪,“我知道你从小就很能吃,饭量除了二哥,谁也比不上你,刚才那碗面,够不够你吃?”
“够的!”心中一片温暖,别看文强平日里是个嘻嘻哈哈的家伙,但是对自己,是真的很关心呢,“四哥,我吃饱了,我那碗面的分量很足。”
大哥月冥焰对于每个兄弟都很细心,刚才端过来的时候,连城旭就已经发现自己的面压得很实,分量至少比文强的要多一半。
“那就好,你的格斗技术跟我一样渣,所以你要好好提升你的金系异能,你放心,有哥哥在一天,连城家的老女人要是敢来为难你,你不好出手,哥一个耳光扇死她。”文强抬手摸了摸连城旭的头,对于这个医术超绝的五弟,他是真的很心疼。
大哥虽然也苦,但是至少小时候离家阿公和大舅对他还是好的,小五却从小就离开了家,孤身生活在外,练个体操,全身上下到处都是伤,还总是让人欺负,养成了一个沉默寡言的性子,平时话就特别少,放在人堆里,根本没人会注意到他。
很多时候,前面四个人就特别心疼连城旭,经常习惯性摸摸他的脑袋,像是对待一个没长大的孩子,不过却也知道,在他看似淡薄而且宁静的外表下,潜藏着一头可怕的洪荒猛兽,一旦爆发出来,绝对是一个让人无比恐惧的家伙。
道上有句话:宁可惹贪狼星,也绝对不碰廉贞星!
北斗星里的贪狼星君是让人闻风丧胆的人物,但是老五廉贞星君却是一个让人谈之色变的角色。
自古以来,医毒不分家,会医的人,毒术更是拿手,廉贞星君最可怕的一件事情,就是在一夜之间,放倒了一个岛上的数十万人,虽然留了一手,不至于让他们死绝,但是拉了三天三夜,却足以让整个小岛嗯,变得臭不可闻!
道上的人,没有人敢惹这个人。
“哥,我以后得在头发上放点东西,省得你们老是喜欢摸。”连城旭黑了黑脸,前面几个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养成的毛病,说着说着就喜欢摸头了。
文强给了他一道白眼,“别人想让老子摸,老子还不稀罕呢!你小子别给脸不要脸啊!”
连城旭简直要哭了,四哥你什么时候给过人脸了?你不是最喜欢打人脸的吗?
兄弟二人在楼道里轻声说话的功夫,月冥焰已经回到了房间,焱槿正半坐在床上,手在空气中比比划划的,似乎在操控什么。
看见月冥焰进来,她停下手里的动作,“吃的已经送过去了?怎么去了这么久呢?”
“嗯,跟两个小家伙聊了一会儿天,怎么?想我了?”月冥焰勾了勾唇角,坐到了她的身边,将她拦在怀里,“在干什么呢?”
“在研究地图呢,之前你不是给过我一颗四阶丧尸晶核,我在粮仓那里升级了技能,多了两个组队的名额,但是我一直不知道该先给谁组队,就好像之前那个戒指,可以开启组队空间的,你有好的建议吗?”
月冥焰眯了眯眼,想到之前她送给自己的戒指,似乎焱隽和安安都已经有了一颗,于是点了点头,“先给陆楠和阿旭两个人。”
“怎么说?”焱槿眯了眯眼,她没有想到自己斟酌的结果,和月冥焰说的竟然是一模一样,这算不算是夫妻默契呢?
“陆楠的强势是狙击,但是狙击枪的分量不轻,不好每次要用的时候都从你的空间里取,所以给他一个随身空间,将狙击枪放他自己那里。至于老五阿旭,他是医生,一些重要的药品和毒药也可以放他自己身边,方便随时取用。”
“那就按照你说的做,我这就给他们进行组队!”
于是,焱槿很快就在组队的候选名单了里找了陆楠和连城旭,很快她的掌心里就多了圆环戒指,“东西是一样的,要队员自己戴上之后才会激发的。”
“好,等下吃晚饭的时候,我再给他们拿过去!你先休息下,对了,把天羽国的地图给我!”
月冥焰之前采购的时候,买了不少天羽国地图,所以焱槿很快就从空间里找到他要的东西,交给了他。
第218章 未来的去处()
酒店的房间里,灯光不是很明亮,月冥焰坐在灯光下,静静地翻阅着天羽国的地图,面色时而深沉,时而焦虑,认认真真地研究着。
焱槿知道,他是在考虑未来的去处,队伍里的人不少,那么多人,他身为大哥,又是扮演着领导者的角色,自然是比任何都要关注以后的路该怎么走。
这份沉重的担子压|在他的双肩上,但是焱槿却从来没有看见过月冥焰露出一丝一毫的不耐烦,他就像是一台永不停歇的机器,小心谨慎地运转着,为队伍里的每个人都找到一个最好的归宿。
焱槿抿了抿唇,她开始有些理解,为什么之前他那么强势要求秋灵做出决定了。
老公真的很辛苦,所以他没有更多的时间可以花费在做媒之类的事情,他觉得那两个人合适,就让他们在一起,这样虽然简单明了,但是焱槿很清楚,月冥焰在做出决定之前,肯定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的。
他不会拿自己兄弟的一生幸福做赌注,就好像把夜萱配给陆楠,他就有他的理由,事实证明,陆楠是个心思缜密的人,而夜萱过去也是个备受磨难但是自强不息的女子,两个人在一起,夜萱可以在某些方面很好地照顾陆楠,同样陆楠的见识阅历也能帮助夜萱成长起来。
因此,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虽然月冥焰是逼迫了岳秋灵,但是秋灵又何尝不是辜负了他的一番苦心呢。
武梵其实跟秋灵还是很配的,只是秋灵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末世,能够活着,已经是奢望,哪有更多的时间去谈情说爱,恋爱的条件都不存在,还恋什么?觉得合适就在一起,互相照应,彼此关怀,简简单单,这就是月冥焰的原则。
北斗星七个人,虽然看似心狠手辣,但是焱槿却知道,他们的骨子都是很忠诚的男人,至少前世的时候,她就没有听说过哪颗星星仗着自己厉害,到处勾搭女人,这样的花边新闻她从来没有在北斗星的身上看到。
他们都是心思干净的人,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活着。
别看如今物资充足,但是在几个女生都没有注意到的时候,北斗星们都在无比努力地提升异能,所做的就是希望能够保护队伍里的每个人。
他们深深知道,七个人以月冥焰为核心,是整个队伍的核心战斗力,几个小姑娘虽然也有异能,但是面对危机时刻,真的不够看。
“老公,上一辈子,你在天羽国最大的大坝上创建了贪狼基地,我觉得那个地方不是个好选择!”
事实证明,她直接炸了大坝底部,让大坝产生了裂缝。既然她可以这么做,那么如果换了另外一个人,同样可以这样做。
“嗯。那个选择不行,我在看别的地方。”月冥焰回答的时候,连头都没有抬,整个人全身心都放在了地图上,到底哪里才是最好的去处?
要安全,干净,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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