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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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之初-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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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赜道,“你父亲是文人,很有才气。”

    皇帝清淡的语气——这是他第一次评价父亲,初初心口处突然漫过一阵麻木的灼痛,仿佛那感觉不是自己的。垂下头,她不做声。

    燕赜勾住细腰,凑到她耳边,“以后朕唤你小溪可好?”

    怀中的人似乎一阵痉挛,片刻,听见她道,“奴婢不习惯。”

    竟然是拒绝了!燕赜感到新奇。这好像是她第一次拒绝他的要求,哪怕是他日渐频繁的召唤需索,哪怕是欢爱时被要求着配合摆出再羞耻难堪的姿势,那一双细瓷般的小手堪堪儿就要捏碎,她从未拒绝过他的任何要求。

    皇帝长时间不语,初初保持着垂首的姿势。按礼仪,任何人面对尊贵的皇帝时都不得以背相对,所以她总是低着头,不是为害羞,而是抵触和讨厌。初初是古人,在古代,当你的“仇人”是皇帝的时候,特别是这种抄家之祸,除非能谋反,否则别想报仇。皇帝是天,是命运的一部分,作为盛肇毅的女儿,她接受这部分命运。

    但这并不表示她能够接受后来发生的。从见面的那一刻起,他不再是高高在上抽象的、代表命运的一个符号,而是变成一个具体的人,一个因着他造成的命运而注定为她天然排斥的人,更何况之后他对她所做的一切,充满了强势、轻视和自私。自然的,初初对皇帝燕赜这个人,没有一丁点的好感,可说是厌恶。

    皇帝不说话,估计是不习惯她的拒绝,初初嘲讽地想,一阵嗽意袭来,她偏过头,用帕子捂着嘴咳了几声,勉强压抑住。

    恰好和梨子在门口道,“陛下,天星馆连闳连大夫求见!”

    弘德帝松开手,略停一下道,“宣。”

    天星馆的大夫连闳,是上一任监星官连祁的儿子,连祁死后,连闳子承父业,成为天星馆最年轻的大夫。连闳自幼与众不同,他的父亲夸赞他极富天赋,比自己青出于蓝。他的特立也体现在外表上,总是一袭白袍,襟带散系,深衣广袖,衣袂飘飘,颇有魏晋之遗风。他的音色像玉石一样冷冽,没有起伏,入人耳中却是如灌仙音,极是动听。眼神和呼吸也是冰冷的,即使面对尊贵无比的皇帝,也不曾让他冷淡的音容有一丝暖意。甚至皇帝本人亦曾经说过,连闳大夫比朕有格调,他有仙气。

    此刻,这位仙气飘飘的年轻大夫刚一步入,殿内的温度好似立时降了几分。

    “陛下,臣有事要报。”他琅琅道。

    皇帝免他行礼,赐坐。

    连闳谢过,一抬头,看见皇帝桌案边上站着的初初,微一思量,玉石般无痕的脸上一阵轻微的波动,旋即,他回过眼,开始说自己的正事。

    “臣近日夜观天象,发现西南方向的贪狼有异动,臣恐其有威胁紫微帝星之举,请陛下提早防范。”

    古人多迷信,星官们却无实权,天星馆的地位既超脱又尴尬,但皇帝知道连闳绝非阿谀富贵、热衷权势之人,所以他的意见他一直给予足够的尊重和重视。询问道,“贪狼如何?帝星又如何?”

    连闳道,“帝星明亮,贪狼忽明忽暗,应无大碍。”

    听到无大碍,皇帝很满意,又问,“西南——连大夫有没有更细一点的示意?”

    连闳道,“天象只能看出大势,却无法显示细节,臣不敢揣测。”

    弘德帝知道他的原则,遂不再追问。

    连闳起身告退,临走时又看一眼初初,只见她只有十几岁的年纪,生的极美,眉如远山意犹未尽,眼若秋泓,波光淋漓的湖光山色之下,神魂却是冰凉的一抔,其貌如月娥,却有王母之态,可见幼时受过极佳的教养。连闳再看过皇帝,于心内轻轻一叹,转而又笑出,是了,若非是天劫,又怎会有奇缘?

    #

    大元宫后宫宫殿分为东西两部分,东半宫的首殿凤仪殿是皇后寝宫,与之相对的,西半宫首宫是长信宫,为贵妃方式所居,至今已有五年。

    同一批入宫的刘贵人是长信宫的常客,这日,她带着随侍宫女前来拜会。

    宫人们将她引至内寝西侧的一个小厅,这里是贵妃平日起居的地方,偶尔也接待如刘贵人这样的交情深厚的密友。

    贵妃不在屋内,有宫娥告诉她说方贵妃去园子里摘花儿去了,刘贵人知道方氏素有摘花自制胭脂蜜粉的雅号,便挥退宫娥,让她们不用刻意招呼,她自在这里等候。

    宫人们遂退去,只在门外留一人打帘。

    刘贵人等了一刻,还没见人回来,有些气躁。这时候,随身的侍女连翘指着书案上一本被压住大半、只露出紫红色封皮的册子小声道,“贵人,您看那个……是不是……”

    刘贵人只瞄一眼,心咚的跳了一下,飞快往门口看去,珠帘静静低垂,只隐约可见门外负责打帘的宫女低垂的侧脸,她一努嘴,示意连翘和另个随行的侍女连枝遮挡住门口,自己快步走到那案子前,一翻,果然是彤史。

    按例,彤史由负责侍寝事宜的专门太监记录保管,并只有太后、皇后才可以问阅。现后位虚悬,方贵妃统摄后宫,自然她就可以看到。

    刘贵人不禁深恨自己方才只顾枯坐干等,没有早点看到这个,她也不敢抽出,忙小心得连着压着它的那本书一起翻看,也不敢多看,只翻找到最近的几页,匆匆一览,不禁眉头深皱,面上浮现又像是疑惑又像是了然神色。

    连翘轻咳一声,刘贵人忙将书页合上,抚平,摆成刚才的样子,自回到座位上坐好,不一会儿,听见宫娥来报,“贵人,贵妃殿下回来了。”刘贵人站起身,抚了抚衣衫,带着连翘二人出去迎接。

    #

    周微澜走入沐辉宫的后花园,站住,不一会儿,背对着她倚在亭上美人靠的太后问,“是微澜吗,怎么不过来?”

    周微澜笑道,“余正在欣赏万花从中牡丹尊者。”

    任氏也一笑,想到她们闺阁中时玩花签,自己抽中牡丹,自封牡丹尊者,话音里却带上几分落寞,“呵,牡丹!予早已是昨日黄花罢了。”

    “什么昨日黄花?太后请看。”周微澜走到近前,从袖中拿出一朵白牡丹,花白如云,间或绕过几丝绿丝,是牡丹中的名种绿芍,既素雅又富贵,适合太后孀居的身份。太后看了喜欢,“微澜给我戴上。”周微澜便将那朵盛开的绿芍簪到太后的云鬓上。

    “今日找我,是问你那侄女之事吧?”太后扶了扶鬓上绿芍,问道。

    新人中的周美人芳如,便是周微澜的侄女,现任国公之女。

    周微澜叹一声,“可不是。”说罢有些羞惭惭的,“娘娘也知道我们家,真的是败落了,要是还有法子,哪里会送闺女到这种地方。”猛然间想到太后,虚着自己掌嘴,笑道,“说错话了。”

    任氏却不以为忤,唏嘘一叹。“想一想,咱们以前处的好的几个,真儿薄命去的早,梅峰是最有福的,现如今已有两儿一女,”白了周微澜一眼,“就只剩下咱们两个,掐尖要强的,一对孤鬼。”

    周微澜笑,“我们怎么能和您比,您是天下第一尊贵之人……”

    “得啦!”太后又白她一眼,佯怒道,“再说我把你这破花扔了。”

    周微澜忙止住,“说正经的,皇上一直未曾临幸芳如,我大哥怕他是不是对咱们家有意见。”

    太后冷笑,“不是我说,你那大哥就是疑神疑鬼,一点都不大气,浑没有老国公……”想起三年前周家的临阵掉戈,眯了眯眼。收住,继续道,“你告诉他,皇上对他没什么意见。只不过现在有了新宠罢了。”

    “哦,不知是哪位美人?”对八卦洒脱如周微澜兴致也一样浓厚。

    说到这,太后也有些头痛,叹道,“这一位你倒也见过,还颇熟悉呢。”

    额?周微澜奇,心道自己与这些后宫妃嫔们好像并无往来。听太后轻轻道,“是初初。”什么?周微澜大为吃惊,继而想到近来后宫却再没有册封新人,颇不赞同得看着太后,“你怎么就,吓!”

    任氏羞恼,“我有什么办法?你也知道他的性子,特特地跑来跟我说,若是不应,指不定就跑到我这里闹出什么笑话,他做的出来!”

    周微澜只一叹,“你方才说,初初很得宠?”

    “唔!”太后头更疼,她比弘德帝大不了几岁,自恃身份,不曾直接索要彤史观看,但也有别的办法看到记录,比如,使太监暗地里询问——想到之前看到的拓本,皇帝对初初从一开始的间隔十余天,到三五天,再到近来几乎是夜夜索陪,这些私隐却不方便说,含糊道,“什么受宠,那事多罢了。”

    周微澜明白,叹,“这也难怪,初初那样的容貌,那样的品行,但是个男子看见了怕都难自持,更何况那位惯是个好美人的。那事多,怀了龙种就好了。”

    “一直服着避子汤的。”

    “耶?真心狠!”周微澜再吁口气,惋惜初初品格不俗,却终于被容貌所累,沦为玩物。

    太后不语,“不过……”

    “不过什么?”

    “没什么,快别说这些了,上回你那棋局,予倒是想到了解法,咱们俩玩一会吧。”

第13章 时机(新)() 
这一天一大早,王妃顾氏窗外的喜鹊叽叽喳喳叫个不停,侍女支开窗,只见那些鸟儿拖着长长的尾巴在枝头跳来跳去,便回过头凑趣地奉承,“娘娘,您看着喜鹊叫的多欢,定是要有喜事呢!”

    果然,上午下人们来报,说是世子云来从西北大营回京了。

    #

    皇帝在早朝后接见了因公务回京的云来。

    彼时云来才十七岁,还未及弱冠。虽如此,自幼随父亲镇守边关的军旅生涯,使他自然而然带了一种超过年龄的骁悍的质气。与皇帝燕赜的尊贵外向、蓬勃朝气不同,这位淮西王世子生的十分俊美,但神情严酷,如之前见过他的宫人所言,真如冰雕雪塑。如果说燕赜承继了他父亲太宗的雄霸天下的自信和霸气,那么云来就如一把寒气凛冽的宝剑,使人不敢逼视。

    燕赜对自己的这位爱将和小弟兄很满意。作为一个年轻的帝王,他不得不与邵秉烈、裴义这样的老头子们周旋,但于心底,自然和与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年轻人相处更加轻松得宜。

    略略将公事谈完,皇帝道,“靖远,一年前围剿突厥你一战成名,这样很好,只是不能骄傲,老家伙们还是有很多可学之处。朕巴不得你们早些成长,江山,今后就靠你们来为朕守住。”

    云来躬身应是。

    “对了,阿骥已经回来了。”沈骥于五月正式回京,现任内禁卫副统领。

    “臣已经听说,准备下午就去拜会沈将军。”这就是云来,他不会像沈骥那样与皇帝那般亲近,恭敬的近乎刻板,弘德帝自知道他性子,笑道,“你们都在,明日不朝,咱们击鞠,何如?”

    #

    击鞠游戏,盛行于周。

    大周轻骑盛行,朝廷注重训练有高速机动性和有利长途奔袭的轻骑兵,太宗燕承得知吐蕃人打马球有利于训练骑兵后,便首先在军队中促进开展这项运动,后迅速在贵族中流行。

    当时吐蕃使臣得知太宗喜欢马球,还特意赠送了他一只马球作为礼物。不过燕承想让吐蕃人知道他的真正用意,便佯做不喜欢,把马球给烧了。可是太宗的这番做作基本没有奏效,大周是繁荣壮丽的年代、融合交汇的年代,同时也是奢华的年代、享乐的年代,贵族们之间的游戏五花八门,特别是击鞠这种集体育、骑术、技巧于一体的项目,更是长盛不衰,一直流行到晚周,中华的审美逐渐抑武扬文,以文为美,才渐渐没落。

    到今上即位,王公贵族、士子书生、军中将士尽皆喜欢打马球,就连许多大家闺秀包括皇城里的宫娥都精擅马球游戏,不过平常人家买不起马,少有骑马的机会,故而马术不精,于是就打步球。

    步球就是蹴鞠,马球就是击鞠。

    时下,皇家在大元宫和各主要行宫都建有马球场,一些达官显贵在自己的府邸附近也建有马球场,他们建的马球场比现代的标准足球场略宽一些,长度却略小,总面积与一个足球场大小相仿,但建造质量极其考究,平望如砥,下看若镜。

    为了让地面平滑柔韧,夏天不长草,冬天不结冻,那时候没有现代的塑胶地板,那些豪门则不惜靡费巨资,将场地整平,再把一桶桶的油泼到球场上去。下这么大的力气,可见当时的上流社会是如何的喜欢打马球,他们对马球的痴迷,丝毫不亚于现代人对足球的酷爱,甚至尤有过之。

    皇帝之爱马球,犹如其爱美人。本质上说,他喜爱一切具有挑战性和竞争激烈的事物,对政权、对美人、对游戏,无不如此。

    大内的击鞠高手很多,甚至太后任氏做皇后时也热衷此项,不过做了太后之后自持身份,不再涉足。

    听说皇帝要和淮西王世子比赛击鞠,各宫的宫人们都兴奋期待。刚过巳时(上午九点),看台上已挤满了人,大周男女大防不严,风气开放,妃嫔们在太后的带领下占据了最前面的座位,还有一些受邀的高官和家眷,也都早早前来入座,甚至人群中能够看见中书令邵秉烈的身影。那些个宫娥、小侍、侍卫们则挤挤挨挨地自动填满了四周的各个缝隙。

    当皇帝和世子率领各自骑队奔腾入场的时候,整个球场一片欢呼,有喊皇上的,也有宫娥娇声唤世子,弘德帝纵马到看台前方,除太后以外,所有人起身行礼,他身后的骑手们亦于马上躬身,飞扬的尘土中,皇帝年轻的面庞,眼睛神采奕奕。

    击鞠开始了。

    击鞠的球门分为单门和双门两种,单球门是在木板墙下方开一个一尺见方的小洞,洞后结有网囊,以各队入球多少计算胜负,而双球门的打法则与现代相仿了,双方各立一个丈余高的球门,以球击过对方球门为胜。

    击鞠所用的球呈鲜红色,大小如拳,是用硬木制成的,球杖则是一根长丈许,顶端呈半弦月形的击杖。

    皇帝队和世子队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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