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渐显倨傲的山羊胡立马缩了缩脑袋。
扶风啊,虽然远在万里之外,但扶风正经可是个出豪杰的地方,而且,李氏在关西可是大姓。。。。。。。
比如现如今的郡太爷,就是关西人,也是姓李的。
再加上,天下人都知道,关西诸阀联络有亲,谁知道这两个形如乞丐的小家伙儿,能不能跟太爷攀上亲?
想到这里,这位立马打起了退堂鼓,转着眼珠琢磨,是不是跟这两位套套近乎,即便不行,也能行个方便,留点日后相见的颜面。。。。。。
但黑大个可不管这些,嘿嘿一笑,“北边儿来的吧?”
“莫要骗俺,洗干净了,你这两颊之上,定是红的,拔光了衣物,大腿内里,也定有茧子,你这手上,常年握刀的痕迹,也逃不过某家的眼睛。”
“也杀人见过血吧?杀的什么人?你背上这娃子到是看不出什么,不定就是你路上捡来的。。。。。。”
这黑大个别看人高马大,却生就了一双利眼,几句话就把李破两人的来历猜了个七七八八。
李破万万没想到,初一入城,竟然碰上了个“神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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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浮屠()
虽被人道破行藏,李破却并不惊慌。
因为他本就知道,自己身上破绽颇多。
他在塞外呆了五载,无论言行举止,还是穿着,定于隋地的人们有着不一样的地方,一路行来,他也没那个时间去细细整理,遇到精细之人,逃不过人家的眼睛。
只是没想到,一个守城门的小卒,就有着这样的观察力罢了。
他顺手放下了庆春,不对,现在应该叫李春了,这孩子脚一落地,便依在李破身边,哆嗦着身子,仰着脑袋看着黑大个,没多少畏惧,却有着羡慕。。。。。。
这让李破安心不少,这孩子在对危险的预知上,比他还要敏锐几分,如此模样,只能说明,这黑大汉子看着凶了些,其实没多少恶意。
于是做戏,做迷茫状的挠了挠脑袋。
“您说的,俺听不懂。。。。。。咱们扶风人,骑马带刀是常事,不然定要受人欺辱。。。。。这是俺阿弟李春,不是路上捡来的。。。。。”
黑大个瘪了瘪嘴巴,显然对这样的回答不甚满意。
但也只是如此罢了,随后,哼哼了两声,便又缩起了肩膀,扭头朝门房处吼了一嗓子。
“三娃子,赶紧给老子滚出来。”
片刻之后,门房里钻出一人,嘟嘟囔囔的显然很不情愿,挨到近前,给黑大个儿翻了个白眼。
这位身量只比黑大个矮上少许,但只要眼睛没瞎,就能看得出来,这人年纪估计不及弱冠,比李春也大不了多少,还是个孩子。
说话的腔调有些怪,一听就知道,不是晋地人氏。
“俺姓罗,排行第三,叫俺三郎,跟你这黑厮说了多少次了,莫要叫俺三娃子。”
黑大个怪笑一声,去拍他的肩膀,却被他一把拍开。
黑大个也不生气,指了指李破两个,“流民待查,阿弟受个累,带他们去那边安置,给他们说说规矩,别要他们一来,就掉了脑袋才好。”
说完,一把拉着山羊胡,调头就走了。
这虎头蛇尾的李破也颇为疑惑。。。。。。。。
这位姓罗的三娃子低头耷拉脑的,有点没精神,嘟囔了一句,“赶紧随俺来,等在这里吃风啊?”
不过转眼间,这位打量着李春,就来了点兴趣。
“长的这般瘦小,可别冻死了,又要让俺受苦,挖坑填埋。”
说罢,颇为得意的昂起脑袋,显然是对自家的身板甚为自得。
于是,之后很长一段日子,这个憨头憨脑,不算聪明,却绝对也谈不上笨,只能说太过爽直的大家伙,在李春嘴里都是傻三儿,傻三儿的叫着。
不提他们,那边的两位也在叨咕。
“尉迟啊。。。。。真要是北边来的,可要报上郡府才对。。。。。。”
“切,报什么报,突厥崽子还用派探子过来?要真说探子,这城里一半儿的人,都是人家的耳目。”
“瞧你说的。。。。。。唉,到也不算错,不过要真是从扶风过来的人,按照流民安置,可就有些不妥了,你没看错吧?”
“看错了也就看错了,扶风怎么了,关西又怎么了,他娘的,老子到这儿来,本想弄个一官半职,没想到却要做看门狗,明年天气稍暖,俺就回善阳老家,老子打铁为生,都要比在这里厮混强的多。”
“对了,老魏你也算识文断字,又会算个账册什么的,不如跟俺回去。。。。。。”
“莫要说笑,老夫也别有去处了,家中来信,舍弟于武阳郡为官老夫过去参赞一二,若非这场大雪,老夫早就已经启程了。”
“呵呵,就说嘛,这马邑从上到下,都半死不活的,岂是英雄久居之所?但。。。。。老哥哥,河北那边可也不是你这样的人该去的地方,俺劝你一句,还是去晋阳谋个事做吧。”
“尉迟。。。。。。。你见事极明,又有一身勇力,不如随老夫东去。。。。。。”
“算了,到哪里都差不离,俺这打铁的出身,到哪里都是这个命,不如归乡图个安生。”
说着话,两个人进了门房,将冬天的寒风和窃窃私语声,都关在了门外。
再说李破两人,被罗三领着,沿着城墙往西走,行了不远。
不用罗三说什么,李破心里已经是破口大骂。
眼前的一切都告诉李破,流民不管是在城外,还是城内,都没有权利可言,即使是生存的权力,也被剥夺了个干净。
沿着城墙,一溜的草窝棚,在寒风的吹袭中,发出哗哗的声响。
茅草在天空盘旋飞舞,一些草屋摇摇欲坠,俨然便是一副茅屋为秋冬风所破歌的现实版本。
唯一的好处可能就是茅屋都建在城墙之下,城墙阻挡了北风。
于是,北风在远处打着转,再倒灌回来这里不至于那么寒冷罢了。
四处漏风的窝棚间,有衣衫褴褛的人影在晃动,隔着老远,就能闻到一股怪味儿,那是便溺夹杂着各种食物气息的味道。
李春只嗅了嗅,眼泪就流下来了,纯粹是被熏的。
李破胃里也有点反酸,不过,他和李春的区别在于,再凄惨的景象,他也见识过,再不堪的境遇,他也经历过,这点场面,还吓不到他。
罗三捂着鼻子,明显不愿走的太近,只是一指前方。
“去哪儿随便找个地方住着吧,太爷有令,冬日里,流民都要在此处安置,看见那边民居没有?近民居三十步,杀。”
“那边就是人市,熬不住了,可以去那边卖个好价钱。”
“若是没死又没卖,能活到明春,那就是造化了,郡衙会发下文书,给你们重新上籍。。。。。。。”
李破打量着这个不大不小,却如人间浮屠一般的地方,心道,一入此间,真是人不如狗,这他娘的,就是大隋的地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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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未来()
“三郎啊。。。。。。”
虽然嘴角被冻裂的口子一直很疼,虽然身上很冷,虽然很想骂娘,但李破还是堆起了笑脸,想跟对方套套近乎。
不想,这个强壮的令人发指的孩子很有点阶级意识,一瞪眼睛,“三郎也是你个狗东西能叫的?”
而且,这位明显是动手被动脑快的一个人,一翻脸,拳头已经扬了起来,照着李破脸上就擂了过来。
实际上,在马邑呆的久了,李破便也明白,这里知书达理的人少,大部分人都是一个德性,属于野性难驯的类型。
所谓的民风彪悍,从这个上面凸显的极为明白。
这孩子翻脸比翻书还快,可惜,李破也非常人能比,反应之迅捷,根本不过脑子。
罗三的拳头还没挨上李破的脸,自家脸上先就一痛,随之一股大力涌来,脑袋一晕,便退了两三步。
晃了晃脑袋,罗三才明白,自己竟然挨揍了。
李破也愣了愣,收回拳头看了看,这才觉着无论是时间,地点,人物,动起手来都十分的不合适。
不过不容他多想,对面那半大小子已然暴怒。
这个朴实憨厚,看上去没多少脑筋的壮硕小子,一旦恼火起来,一根青筋便浮现在脑门之上,眼睛瞪的溜圆,隐隐泛着血红色,好像一瞬间,换了个人一般。
狰狞狂暴之处,宛若魔鬼凶兽。
怒吼一声,照着李破就扑了上来。
李破只有余暇道了一声,“有话好好说。。。。。。”
之后便只能一摆手,将吓呆了的李春推了个跟头,照着对方来势。。。。。。。。
抓胳膊,扭身,弯腰,提臀,用力。。。。。。。
一套动作做下来,行云流水,熟练的好像喝水吃饭一样。
然后。。。。。。。咚的一声大响。
将人已经是在空中抡了一圈,重重甩在地上。
这一下,手下的真的很重。
即便是罗三这样的体魄,也被摔的吭哧一声,翻起了白眼儿。
顺便证明了,千年之后的徒手搏击技巧,并非浪得虚名。
呀,李破甩了甩手,这纯属下意识的反应,只能说罗三太过倒霉,像李破这样的人,面对越是凶狠的人物,下手也就越重,完全是本能的反应,根本不由李破自己做主。
看着在地上倒气儿的罗三,李破眨巴了一下眼睛,抽动了一下嘴角,随即便是心中大乐,但脸上还是装出诚惶诚恐的模样,蹲下身子。
一边将人往起扶,一边叨咕,“我就说嘛,有话好好说,你说你冲的这么凶,看看,摔倒了吧?”
罗三咬牙切齿,自他那粗暴的父亲亡故之后,再没什么人能让他吃这般皮肉之苦了。
吭吭唧唧的爬起来,一把揪住李破的领子,就想跟对方厮打。
不想,喉头一疼,的气息,都憋在了喉咙里,顿时疼的低头弯腰。
于是,脖子上又多了一圈铁箍,勒的他脸红脖子粗,连气都喘不过来了。
标准的一个“断头台”。格斗技术中的一种
接二连三的打击他终于明白了过来,自己遇到了。。。。。。。奇人,就像当初来到他们村子,教他习武的道士一样。
“好了。。。。。好了。。。。。。有话。。。。。。有话。。。。。。好好说,莫要打了。。。。。。”
铁箍一松,罗三一坐倒在地上,之前他最厌恶的寒风,如今进了嘴巴之后,也变得极为可爱了起来。
捂着喉咙一阵猛咳。
李破则拉过眉开眼笑的李春,一下将其背在背上,心想,这地方看样子是不能呆了。
他现在能想到的就是,一脚踢晕了这个不知所谓的家伙,然后立即出城,好过留在这里人来个瓮中捉鳖。
“这位。。。。。这位哥哥怎么称呼?拳脚。。。。。。拳脚耍的真好。。。。。”
神奇的转折。。。。。。。。
李破很快知道,这个熊孩子叫罗士信,山东人氏,很耳熟的名字,之前没见过面,名字却如此耳熟,对于李破而言,只能意味着一件事,这熊孩子日后必定是隋末群雄中的一员。。。。。。。。
匮乏的历史知识,是李破的致命伤,这个不需赘述。
李破也从没在乎过,就像现在,就算和罗三不打不相识,他还得住草窝棚,毛用没有。
只不过是能住在靠南边缘处的位置,虽然冷了些,但气味儿上要好上许多。
据罗三说,之前这间草屋的主人,前两日刚被他亲手埋了。
听了这个,李破实在是无言以对。。。。。。。
虽说是初相识,罗三却一点都不见外,告诉李破,别去人市那边转悠,过上几日,等他轮值结束,他就去寻郡府中的一位哥哥,看能不能给李破在郡府中弄个事做做。
这也证明了,罗三这人确实没多少心眼儿,看着顺眼的人,帮起来那叫个不遗余力,但却考虑的并不周全。
跟李破呆了一阵儿,连自家和哥哥们贩私盐,在山东受了官府通缉,不得已才逃出来的事情都说了出来。
这让李破非常之惭愧。
看人家这心交的,他却还藏藏掩掩,实在谈不上豪杰行径。
罗三调头走了,说过几日发下饷钱,再来寻李破喝酒吃肉。
这就是李破进了马邑城,相交的第一个人。
李破也没多想,看着四处漏风的草屋,不由哀叹,未来真的是一片黑暗啊。
罗三说的什么进郡丞府,他是一点都没当真,这孩子要有那样的本事,也不会现在还在守城门了。
如今,比较现实的问题是,怎么熬过这个该死的冬天。
板着指头数了数,先要弄些取暖之物,然后就要修一修这间草屋,不然的话早晚要冻死在这里。
吃饭的事儿,到不着急,不说身上还有些肉干,据罗三说,每日两次,这里都会有施粥的过来,吃不饱,也绝对饿不死。
熬到明年开春,就能上了马邑户籍,不过是最低的一种,俗称贱民,没有田地分下来,正经营生也不用想做了,这是府兵的备选,民役的补充,比奴户只高上那么一丁点。
换句话说,送死的角色,连大隋公民都沾不上边儿,所以在李破看来,这个户籍上不上都没多大的分别。
第14章好汉()
这处流民聚居的营地,设立不久。
因为从大业五年开始,流民渐多,治所在雁门的代州总管府随即下令,对流民善加安置。
从总管府传下的谕令的措辞中可以看的出来,还是很有些人情味的。
为防祸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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