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是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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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是皇帝- 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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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涯狡黠一笑“很恶心是不是?”魏鞅没有说话,他的眼神已经说明了一切,无涯叹息一声“可,谁又不是虫子呢?”

    他这句话转折的很突然,魏鞅先是一愣,随后他的瞳孔猛然间缩小,整个人呆呆地站在原地,似是有所感悟。

    “对虫子来说,整株兰花就是它的全部,就是它的天下,兰花离开了虫子,它会长的更好,但虫子离开了兰花,只有死路一条。虫子如此,人又何尝不是呢?”

    “是啊,人和虫子又有什么区别呢,相较于宇宙,人只不过是沧海一粟,比兰花上的虫子还要渺小,相较于天地百姓,大渝这一隅之地又何其小也?相较于大渝朝堂,一个汾田候又何其微不足道?”

    “宇宙毁灭,人便到了末日,天怒人怨,大渝便要灭亡,人神共弃,一个家族就要绝后,我们是如此的弱小,怎能不心存敬畏?”

    魏鞅闭上眼睛,过了许久,他折断一条花枝扔给无涯道:“老头,虫子很好吃吧?这里还有许多,不要客气。”

    “滚——”

    无涯眉头紧皱,胡须不停抖动着,额头青筋直跳,一颗颗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渗出,那张老脸渐渐变成了紫色。

    他也便秘了,魏鞅拾起碟中的一根鸡腿,发出咀嚼的声音,无涯终于忍不住了,哇的一声全吐了出来。

    那条被折断的花枝下,还有两条肥硕的青虫蠕动着。

    。。。

    无涯病了。

    病的很突然,当天晚上,便不见了踪影,无涯留下书信告诉魏鞅,他要离开金陵养病,短时期内不会回来,信的最后两行特别解释了,他生病不是虫子的原因。魏鞅看信的时候,一开始笑,最后开始哭——很伤心的哭。

    无涯的用心他不能说全部明白,却也弄懂了几分,他最缺的不是能力,不是见识,更不是胆量,而是为人臣最基本的觉悟,敬畏。

    这是一个君主受命于天,牧狩万民的时代,皇帝虽然也是人,但和别人还是不同的。

    魏鞅将今日发生的一切详细地写在了密文上,看着那本刘邦称之为‘密码本’的《尚书》,他不由将腰杆又挺了挺。

    嗯,过完年了。

    要开始补更了——!

    (本章完)

第66章 重五() 
师骆最终还是以‘缓兵之计’拖住了曹杰,无涯老头说的一点不差,今天这一遭能度过去,但下一次肯定不会,和汾田候迟早是要碰上的。

    魏鞅没有去过问这件事,因为他还没有露面的打算,听雨楼人员众多,关系复杂,在没有理清这些之前就贸然出头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他将自己的这些想法详细地写了下来。待写完密文已是子夜时分,夜半风高。

    魏鞅仰望那座头顶高悬的白玉京,目光平静,忽地有敲门声,魏鞅收回思绪推门一看,竟是师骆与绿珠。

    将二人请进屋,魏鞅问道:“师大家深夜至此,不知何故?”绿珠搬来座椅,师骆坐定用一种幽怨的目光注视着他道:“公子心思玲珑,何必明知故问呢?”

    魏鞅微微一笑却不做声,师骆朝绿珠点点头,后者会意,从袖中取出一枚铜钱,师骆接在手心摩挲着,语气悲凉“今天发生的事想必公子也已经知道了,曹杰对绮彤姑娘势在必得,要是以往也就罢了,但如今,绮彤已经是公子的人——”

    说到这,她抬起眼皮偷看了一眼魏鞅,见他表情并没有异样便接着说道:“公子身份尊贵,老身不敢怠慢,但曹家也得罪不起啊,真教老身左右为难...”

    “所以,你是希望我把绮彤交出去吗?”魏鞅不置可否。

    师骆连忙摇头“岂敢,岂敢。”虽然口上说不敢,但她的眼神却很坚定,显然,她在魏鞅与曹杰之间,选择了后者。魏鞅心如明镜,嘴角微翘“既然这样,你想让我做点什么呢?”

    师骆将手里那枚铜钱推到魏鞅面前道:“公子乃陛下之心腹臂膀,老身一介贱妇又如何敢对公子指手画脚?只是曹家的势力庞大,听雨楼与之做对,无异于以卵击石,还希望公子能深思熟虑,万万不可因小而失大啊。”

    魏鞅点点头“我明白,大家请回,明日便给你答复。”师骆起身施了一礼,随后离去。

    两人前脚刚走胡不归就迫不及待地从屏风后面走了出来,他其实是和师骆一同进屋的,只不过他走的是后窗而已。

    胡不归摸着脑袋,神情不解“这老太婆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我怎么一句也没听懂?他到底是让你交人还是不交人?”

    魏鞅拿起桌上的那枚铜钱苦笑道:“能不交吗?老太婆都快活成精了,口口声声拿绮彤来说事,哼,难道她不知道曹杰明面上是想娶绮彤,实际上则是觊觎听雨楼吗?

    无非是把这个烫手的烙铁丢给我而已。这件事情办好了,她省了许多麻烦,要是办不好,我颜面扫地,威信尽失,正好应了她的心意。”

    “你是说,她是怕你抢走她的权势,然后故意刁难你?这也不对啊,那万一听雨楼落到曹家的手里,岂不是更加不妙?”

    魏鞅冷笑道:“听雨楼经营二十余年,从未听说过出现什么岔子,非但没有出现问题,反而发展迅猛,一跃为金陵最大,最奢华的青楼,甚至与静波寺,食为天并称为‘金陵三绝’,这样一处所在怎么可能没有应付一个三品候的力量与手段?”

    胡不归作恍然大悟状“你是说,她还有后手?”

    “不知道——”魏鞅将铜钱放在眼前仔细打量,他顿了一下,随后轻声道:“反正都是找靠山,找一个更强的好像也无不可啊。”

    这句话一出,胡不归的脸色立刻就变了,他虽然有些一根筋,但并不痴傻,锦衣卫对皇帝陛下很重要,对他自己也很重要。他的前程,他子孙的前程都系于这一件事上。

    成了,荣华富贵,权势地位都会有,不止是他,就是他的后代,也能凭借他的萌荫安安稳稳过一辈子。不成,不但他完蛋,他的家族,他的后代同样会完蛋。

    他在打一场豪赌,他输不起,也不想输,宁可少得功劳也不能失败,这也是他为什么心甘情愿做魏鞅副手的一个重要原因。

    魏鞅说的不是没有这种可能,尤其是在当下形势,人心最是难以猜测,听雨楼是整个计划中至关重要的一环,锦衣卫能否建起来就看能不能控制住听雨楼。

    有道是‘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胡不归眼中寒芒闪动,整个人已经是杀气腾腾“先下手为强,我们要不要——”说着做了个杀头的动作。

    “不可以”魏鞅拒绝道。

    “为什么?”

    魏鞅嘴角流露出一抹意味深长却又无可奈何的笑“这只是一种可能,因为猜测就杀人这是匹夫所为,更何况,你别忘了,陛下可是很明确地说过,让老太婆与我们一起做事,杀了她,先不论其他,陛下会怎么想?”

    “哎!”胡不归立刻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瘫坐在椅子上“杀人不行,不杀人也不行,你说,这事情到底该怎么做?”

    魏鞅沉默了,胡不归的想法也是他先前的想法,不管是兵家、法家、儒家还是道家,墨家,纵横家,都讲究‘令不出二门’。

    锦衣卫只能有一个统领,同样,听雨楼也只能有一个管事的,魏鞅早就打算除掉师骆了。

    但今日无涯的一番话提醒了他,人要心存敬畏,尤其是做官,行事做人必须谨慎,在做一件事情之前,必须考虑一下皇帝的分量。

    “做事难,做官更难啊”魏鞅感慨了一下随后抖擞精神,站起身将铜钱扔给胡不归“见山开路,遇河填水,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这件事暂且不谈,交给你的差事,办的怎么样了?”

    见魏鞅胸有成竹的模样,胡不归也稍稍安心了一些,他仰起脸,眉飞色舞道:“我老胡做事,你放心,一共二十八个人,各个都是一等一的汉子。”

    “可靠吗?”

    胡不归起来拍着胸脯道:“都是沙场上下来的,跟我有过命的交情,你要实在不放心,我这就带你去看看。”

    魏鞅看了看外面的天色摇头道:“明天吧,对了,我还让你去查一下老太婆身边,那个叫绿珠的女人的底细,查的怎么样了?”

    “这个——”胡不归摸着后脑勺,表情颇有些尴尬“倒没发现什么。”魏鞅气急“你不是说有掖庭司的门路吗?怎么会查不到?”

    “掖庭司是管奴籍的,那也不是所有奴隶都登记在册,说不定,她是被人从外地从小拐卖到这里,也可能她之前是良家子,后来才变成奴隶。”胡不归振振有词。

    魏鞅摆摆手“给下面人吩咐一下,让他们好好查一下,必要时,可以从她小弟下手。”

    。。。

    听雨楼,别院。

    这是听雨楼后院东北角的一座阁楼,师骆就住在这里。

    灯火未眠,绿珠伺候她卸妆睡觉,一件件金银首饰被摘下,整整齐齐地放在梳妆台上,绿珠解下她身上最后一层衣物。

    她的腰很细,那是刻意锻炼出来的,可以想象,她以前,身材很苗条,凹凸有致,曲线分明。曾经也应该有很多男人因为这具身体而疯狂过。

    只可惜,现如今,不会有任何人会对这具身体感兴趣——皮肤没了水分,有些干瘪,像是一块树皮,**也没有了年轻时的丰满,下垂严重。

    唯独她那双手,年轻的宛如婴儿。

    假如她的手让人心生怪异,她的后背便令人毛骨悚然,上面布满了密密麻麻的伤痕,有长有短,有深有浅,但它们有一个共同点,那些伤痕都是新伤!

    伤痕是男人的勋章,但放在女人身上,似乎不太恰到,师骆借着铜镜反射的烛光,一点点抚摸那些伤痕,她抚摸不到的地方,便由绿珠代替。

    师骆目光阴冷,每摸一处,那阴冷便多一分,待全部摸完,师骆从一个小木箱中取出一把寒光闪烁的匕首交给绿珠。

    “妈妈——”绿珠张了张嘴,豆大的泪珠突然掉了下来。“不要哭,绿珠,你要记住,这是一个女人一生的恨,你要铭记这种痛苦,一刻也不能忘!”

    绿珠颤抖着接过匕首,侧过脸去,划动伤痕,让刚结痂的伤口再次破裂,血液横飞,师骆牙床打颤,疼的她眼泪不断从眼里流出,可她偏不喊一声痛。

    这种事情绿珠已经做了很多年了,但饶是如此,她仍然很害怕,到底是怎样的恨,能让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自残?

    过了许久,那些伤痕已经全部被再次划开,整个后背血淋淋的,令人不敢直视,绿珠给师骆上了药,缠上丝帛,然后小心翼翼搀扶着她回到床榻上。

    师骆脸色惨白,她躺在床上,看着绿珠“好孩子,快上来吧。”绿珠点点头,将自己的衣物也全部退去,一丝不挂,她上了床,依偎在师骆怀中,师骆抚摸着她的脸,她的胸,她的背,她的臀,她的大腿,她全身上下。

    “好柔软的身体,就像是水做的一样,给那些猪狗不如的臭男人真是暴殄天物,好孩子,你就一辈子陪妈妈好不好?”

    绿珠轻轻点头,师骆笑的更加开心了,原本惨白的脸此时竟多了几分血色。两人依偎而眠,绿珠忽然开口问道:“妈妈,那曹家公子该怎么办?”

    师骆冷哼一声,不屑道:“放心吧,一个二世祖翻不了天,就算有汾田候当靠山,想吃掉我听雨楼,他还没那个牙口。”绿珠愕然地扬起脸,神情颇为不解。

    “你是想问为什么要让魏鞅去处理吧?”她轻笑一声,摸着绿珠的脸,面容慈祥“好孩子,因为这是陛下让我这么做的啊。”

    绿珠更加不解“我们需要顾忌皇帝吗?”

    “不需要,可‘它’的命令不容拒绝,谁拒绝谁死,因为,‘它’才是天。”

    (本章完)

第67章 太后戏猴() 
五月五日午,天师骑艾虎;薄剑斩百邪;鬼魅入虎口。这一日,天空澄碧,纤云不染,远山含黛,和风送暖,这种天气在金陵的夏日可并不多见,端的是一个出门访友,踏青赏景的绝佳时机。

    恰逢重五节,金陵城内到处都散发着节日的喜庆气。每家每户都一大早起来,在门上悬挂艾草、菖蒲。一会要去淮河划舟的男人在家细心整理装束,像一个即将出征的战士,妇人在斟雄黄酒,夫妻二人举杯共饮。

    站在一旁的稚子看着爹娘喝酒也雀雀欲试,男人哈哈一笑,将其高高举起笑道:“雄黄酒烈,哪里是小孩子能喝的?孩儿他娘,给洒点酒,去去晦气。”

    妇人随即便用手指蘸了几滴酒洒在孩子脸上,小孩不依,但当他看到母亲给他手腕上绑上花花绿绿的丝线时,便蹦着跳着去门外找其他孩童玩耍。

    稚子天真烂漫,三五成群追逐于街坊之间,口里还唱着‘逢佳节,碧波上,百舟争渡,万户家中缠米粽,三闾庙外吟君赋。。。’的童谣。

    街上,行人众多,摩肩接踵,整条街道上潮水般黑压压一片,店铺地摊早早就开了张,路到处可闻商贾小贩的叫卖声,闹市中央,有扮成老虎的卖艺人正在与鬼魅搏斗,引来一阵阵叫好声。

    金陵的繁华在这一日展现的淋漓尽致。

    。。。

    刘邦破天荒的睡了个懒觉,如果不是太后派人来催,他绝对会睡到正午,好不容易能睡个懒觉还被人打搅,说不生气是不可能的,所以王忠便遭了秧。

    一顿拳打脚踢,直到他高呼饶命,刘邦方才罢手,王忠知道自己主子的脾气,挨了打也不委屈,他从地上爬起来笑嘻嘻道:“万岁爷,今儿个是重五,太后娘娘也不是故意来打扰您。”

    “重五?”刘邦一时之间没有反应过来。“是啊,今日一早奴婢就把艾草给插上了,到现在还新鲜着呢。”

    刘邦抬眼一看,果然房门上不知什么时候插了一束艾草,他这才明白,原来重五指的是端午。

    “端午节不是五月初五吗?这已经五月中旬了,难道古代的端午与后世的端午不一样?”刘邦更加迷惑,不过这都是小问题,类似这样的事情,他已经遇到过很多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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