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是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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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是皇帝-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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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面上这是昭阳公主的礼物,但听太后的意思,这幅画似乎是出自霍政之手,以画为礼,以他对霍政的了解,如果说这其中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刘邦是决计不会相信的。他能用一封信瞒过太后,用一幅画来传达意图实在是在容易不过了。

    在民间,新婚之夜收了人家的礼物,第二天要给这些人一一回礼,以示尊重,这是一种规矩,也是一种有教养的体现,古语有云:来而不往非礼也,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皇室娶亲的规矩与民间大同小异,除了多出一些祭天地,祭祖宗神灵之类只有皇帝才能举行的礼节之外,其他的基本上都是一样的,回礼,自然也不例外。

    也就是说,他只有一晚上的时间,来弄清霍政的意图,明天早上就要给他答复。

    “到底想要表达什么意思呢?”

    刘邦抹了抹光滑的下巴,有些困惑,这幅画怎么看都像是一副再普通不过的金乌兆喜图。

    在路上,他就有意无意地向卫青打听过,金乌图有什么特殊的蕴意,得到的答案是:没什么特殊的含义。

    金乌是代表生命与美好的神鸟,在大渝,乃至大渝周边的很多国家,新婚送金乌图,或者雕刻有金乌的挂坠,饰品,家具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几乎形成了一种习俗。

    况且。。。霍政既然敢将画送到太后面前,那就说明他很有十足的把握,太后看不出什么蹊跷。

    “连太后都看不懂,老子怎么看的懂?”刘邦躺在炕上,对霍政出谜题的行为很是不爽。

    虽然沮丧,但他并没有放弃思考“金乌。。。三足金乌,难道说,他所要表达的意思和金乌没有任何关系,而在于这幅画?”

    他坐起来,将画放在烛灯下,就是一张普通的纸,一撕就烂,他不死心,小心撕下一角,放在蜡烛上烧,纸片变成了一团灰烬,什么也不剩,又放到水里,还是什么也没有。

    “哦,上帝。。。”刘邦彻底无语了,他很想将这副画撕成稀巴烂,然后找机会拍到霍政的脸上,再狠狠地臭揍他一顿。

    传话就传话,什么方法不能用,非要搞出一个猜谜游戏,来秀自己的智商,这些政客都这么无聊吗?

    刘邦将画盖到脸上,深吸了几口气,他的气息逐渐平缓“估计,这就是老家伙的考验吧,如果能从这副画中悟出他的意思,就说明有资格与他结盟,如果不能——”可以预见,那老东西一定会装聋作哑,之前写信的事,他提都不会再提。

    好啊,一个个都在试探,太后试探,林清徐试探,霍政试探,都想知道朕的深浅。

    “想玩是吧?老子就陪你们玩。”

    刘邦重新将画放在桌案上,又把烛灯挪近,从上到下,眼睛一眨不眨地开始扫描,看了足足三遍,不知道是不是心理因素,他越看越觉得不对劲,这幅画好像有点不一样了,但具体哪里不一样,他又说不上来。

    终于。。。在看第四遍的时候,他发现了一点端倪。

    眼睛!这只金乌的眼睛有问题。

    他打了个激灵,揉了揉眼睛,盯着自己的手掌看,没发现有什么变化——他没有看花眼。

    在烛火的晃动中,那只金乌的眼睛与身体呈现出不同的两种变化,并不是说,样子发生了什么改变,而是。。。。颜色不同!

    金乌通体都是由朱砂配成的墨画成的,但它的眼睛却是用纯粹的墨汁画的,实际上,这两种颜色如果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什么区别,就算有人发现什么蛛丝马迹,那也只会认为是墨调的太浓的缘故。

    但要是放在烛灯下仔细观看,就能发现不同,混合着朱砂的墨,与纯粹的墨所反射的光泽是不一样的。

    “没错,眼睛并没有用朱砂混合的墨。”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刘邦特意往手指上沾水,抹了抹金乌的身体,还有眼睛,结果发现,从金乌身体上抹下来的墨有明显的红色物,而从眼睛上摸下来的,只是黑色。

    这又是什么意思呢?

    金乌是神鸟,淋阳浴火,尤其是它的眼睛,卫青说过,三足金乌的眼睛是太阳的精华,四季不熄,昼夜不灭,是天底下至阳之物,是一切邪魅的克星,所以三足金乌又有辟邪之功效。

    “都说画龙需点睛,你不用朱砂画金乌之眼,非要用墨来涂,这不是说——这只金乌是瞎子吗?”

    刘邦嘴角微微翘起,暗骂道:“老东西,费这么大的劲,就是问我准备好了没有,老狐狸就是老狐狸,做什么事都是一箭双雕,甚至好几雕,不仅考验我的观察力,还考验我的耐心,这样滴水不漏的。。。如果真和你结盟,扳倒太后,凭我还怎么跟你斗。。。”

    他现在已经百分之百确定,霍政所谋甚大,这么费尽心力。。。如果不是那种只效忠皇帝的脑残粉,就是想要获得很大的利益。

    因为用这种方式表明心迹,就说明他真的打算站在刘邦一边,不过。。。很明显,霍政绝对不是他的脑残粉,那便只有后一种可能性了。

    “但我能拒绝吗?”刘邦问自己,问完他就苦笑一声,答案依旧很明显——不能,自己想要获得自由,想做一个真正的皇帝,就必须要扳倒太后,而要扳倒太后,他唯一的选择就是和霍政合作。

    这就是阳谋啊。

    厉害,实在是厉害,刘邦叹了口气,将脑海中的思绪抛出脑外“多想无益,走一步,算一步吧。”

    他将画卷收起来,随意扔在那堆礼物当中,然后磨砚提笔,在宣纸上画了一只大大的鸟。

    这鸟画的很是磕碜,虽然有三个爪子,但看起来很像一只没毛的麻雀,不过,不要紧,长的丑与不丑,都是次要的,只要突出表现鸟的眼睛就行,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刘邦还特意给它加上了眼睫毛。

    “嗯,不错,那句话咋说来着——真叫一个栩栩如生,入木三分,尤其是眼睛,龙画上眼睛就会飞走,如今我这只鸟该不会半夜也飞走吧?”画完之后,刘邦很满意地赞叹道。

    他吹干墨迹,小心地将纸卷好,心里想的不是霍政看到这份回礼的表情,而是前世的一个故事。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这个故事,基本上念过几天书的都知道,楚王不理朝政,社稷摇摇欲坠,有一个人为了拯救国家就问楚庄王说:“大王啊,山上有一只鸟,已经逗留三年了,不叫也不飞,你可知道那是什么鸟吗?”

    心灵聪慧的楚王笑着说:“我知道,那只鸟虽然三年不飞,但如果飞,就会冲破云霄,不叫则罢,一旦开口,他就会让世人为之震惊。”

    最终楚王这只鸟,果然像他说的那样做了,励精图治,问鼎天下,成就了千秋霸业,名垂青史。

    霍政送鸟图,未必没有这个意思,虽然他还不知道,在这个世界,还有没有楚王那只鸟。

    “楚王沉默了三年才准备起飞,我来这里不到一个月,就露出了獠牙,这样是不是有些太着急了。。。”

    (本章完)

第28章 一笔勾销() 
没有一点安全感啊。

    刘邦挠着脑袋,拉开床幔,林嫣已经睡着了,她的睡姿很美,恬静,单纯,仿佛一个婴儿,脸上的泪痕很清晰,嘴唇紧咬着,楚楚可怜。

    说实话,对于她砸伤自己的事,他并不是很在意,毕竟那是前身的事,如今,不出意外的话,那个小屁孩已经成果地霸占了他梦寐以求的“富二代”这个位置——吃香的喝辣的,不愁钱花,不愁没有女人泡,每天过着神仙一样的生活,别提有多自在了。

    自己呢?却是一个朝不保夕,没有任何人关心的可怜虫,想到这里,对他最后的一丝愧疚也消失了。

    “小兄弟啊,你也看到了,虽然我也是烂泥扶不上墙,但如果让你继续当皇帝,很多人会遭殃的,比如,这个漂亮的小妞,要不是我,她可就死了。

    让一件美好的事物毁灭,是一种悲剧,把一个美人砍头,简直是比悲剧还悲剧,上帝也不会原谅的,所以——你的一切都由我接手了,你就好好做一头混吃等死的猪吧,我数三声,你如果有意见的话,你就当面告诉我。”

    “3,2,1。。。很好,你没意见,我也没意见,咱俩交易就此达成,恩怨因果一笔勾销,以后不要再来梦里骚扰我了。”

    刘邦蹲下,双手搭在床上仔细地看着林嫣。

    “既然落到我手里,就不要再想跑掉了,因为,我是绝对不会放手的,我要你给我生很多个孩子,一辈子都不能违背我的意愿,让你往东,你不能往西,让你趴下,你打死也不会起来。

    作为回报,我呢,大人有大量,你砸我的事,从此也一笔勾销,当然,秦天霜那个乌龟儿子王八蛋我是肯定要收拾的,你有意见没?我数三声,有意见就当面跟我说,没意见就闭嘴。”

    “3,2,1。。。”刘邦睁开了眼睛。

    林嫣看着刘邦,如同在看一个白痴,刘邦被吓了一跳“你,你什么时候醒的?”林嫣不说话,只是盯着刘邦,眼睛里有一抹说不清,道不明的神采。

    刘邦站起来,脸不红心不跳,仿佛刚才趴在床头偷窥的不是他一样,他咳嗽了两声,沉声问道:“你刚才听到什么了?”

    林嫣还是不说话,她推开被子坐起来,在刘邦惊讶的目光中,她缓缓脱去了身上的衣物,这一次,就连抹胸也脱掉了,上半身完完全全的一丝不挂。

    “妖精,这是逼我犯罪啊。。。”刘邦口干舌燥,想转头,却发现脖子有些不受控制,他可是一个二十七岁的陈酿老处男啊,哪里能受得住这样的诱惑,小弟弟很不争气地苏醒了。

    直到他看见林嫣正打算脱去仅有的一条亵裤,天人交战中的刘邦这才重新接管了理智“你干什么?”

    林嫣奇怪地看着他“你不是想要吗?我可以给你,只要你能遵守承诺。”刘邦心中惨嚎,他很想给自己来一记耳光,他知道,是他刚才的举动让林嫣误以为,他想要霸王硬上弓。

    “住手,朕好像没说过,你用身体就可以换他们的命吧。”

    林嫣神色悲哀,似是自嘲,又似是乞求“我只有我的身体,我把我的全部都交给你,这还不够吗?”

    刘邦冷哼一声道:“当然不够——”他将抹胸扔到林嫣身上轻声道:“朕要你的肉体,更要你的灵魂,你整个人,就算是一根头发丝都是朕的,就算是这样,仍然不够,所以,不要在朕面前耍这一套,把衣服穿上,要不要你,何时要你,都取决于朕,明白吗?”

    林嫣不说话,三下两下重新把衣服穿上,不再理会刘邦,盖上被子又睡了起来,仿佛刚才的事压根没发生一样,表现的比刘邦还坦然。

    “该死的臭婆娘。”刘邦的牙根很痒。

    他一把揭开被子,林嫣转过头,漆黑的瞳孔中怒火熊熊,不等她说话,刘邦就喊道:“你去里面,这是朕的位置。”

    说完,也不等她挪位,就一头扎进了被窝,胳膊触碰到了那刚才一直都想攻占的圣女峰,柔软,温热,简直是——人间极品!

    林嫣恼羞,脸色通红,抱着胸,仿佛一只受惊的兔子,离刘邦这头大灰狼远远的“这女人,简直就是一个磨人的小妖精,老子迟早要一口吃了她。”这是刘邦最后的念头。

    。。。

    一夜无话。

    当卯时的梆子声响起,刘邦这才睁开惺忪的睡眼,天蒙蒙亮,屋子里弥漫着一股蜡烛燃烧过的味道,像是松木味,又夹杂着一股似有似无,若即若离的不知名香味,刘邦很喜欢这种味道。

    他把这种味道称之为:人间烟火。

    林嫣不知什么时候就已经起来了,此时正坐在妆台面前化妆打扮,象征皇后尊贵地位的凤冠放在一边。

    刘邦回味着昨晚的梦境,古代人把春梦叫做“巫山云雨”,没错,他昨晚又云雨了一回。

    很激烈,令人回味无穷,只是,女主人公的脸依旧没看清,刘邦看着她的背影,又陷入了恍惚的境界——两个人好像重合了。

    想起昨晚那香艳的场景,刘邦就感觉血液开始加速,加速的结果就是——他流鼻血了。

    “王忠,王忠!”

    刘邦大叫着,王忠赶忙推开房门,等进了门他才意识到,这里还有一个女人,他立刻趴到在地“请娘娘恕罪。”

    “废什么话,朕流鼻血了,你快给朕找点卫生纸来。”

    王忠抬起头,很不解地看着他,刘邦一拍脑门,仰着脑袋道:“随便找点什么东西,快去。”

    “你出去吧,这里有我就可以了。”林嫣挽好了发髻,很标准的妇人发式,长长的五彩霞衣拖在地上,说不出的雍容华贵。

    “是,娘娘。”听到林嫣这样说,王忠恭敬地磕了个头退了出去。

    林嫣坐到床上,用手扶着刘邦的头,从袖子里掏出一块手帕,擦掉了鼻孔里流出的血,然后又将毛巾放在水盆里打湿,盖在他的额头上。

    刘邦不明所以,一时半会竟没反应过来,任她施为,林嫣盈盈一笑,温柔地给他开始按摩,很舒服,也很有效。

    “你在搞什么鬼?”虽然这样感觉很爽,不过刘邦还是觉得事情诡异,他挣脱林嫣的手,看着她问道。

    林嫣的嘴唇仿佛火焰,额头上的那枚火焰纹也被重新上了色,看到刘邦怀疑的目光,她笑道:“臣妾服侍陛下,有什么不对吗?”

    刘邦一把抓住她要继续按摩的手冷笑道:“别耍花样,告诉朕,你到底想干什么?”

    “陛下,你弄疼臣妾了。”

    “朕再问最后一遍。”

    林嫣娇媚的脸渐渐凝固了,目光也逐渐变得冰冷,她淡淡地说道:“我想救我的家人,救秦公子,更想救我,怎么,我这样你还觉得不高兴吗?”

    刘邦放开她的洁白如玉的手腕,上面已经被他抓出了一道血印,他哈哈一笑,在林嫣的脸上亲了一下道:“就说嘛,一个昨天晚上还恨不得食朕血肉的女人,第二天就变成了温柔贤惠的妇人,这要说不是狐狸精,朕都不信,好在,你不是,哈哈。”

    林嫣恨恨地看着他,轻轻活动手腕,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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