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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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择路- 第2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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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狼骑兵这一加入战场,顿时平地起狂风,骤然间场上的局势就为之一变。这金狼骑兵的赫赫凶威居然已经到了如此地步,稍有动作,就能引来天地原气交互感应!而此刻,李家起兵仍在酣战,丝毫没有察觉!

    李家打狗惹了主人,眼瞅着就要被金狼骑兵狠咬一口!

    就在这时,洛都城头忽然响起一阵急厉短促的军号,接着就见李药师亲自登上望楼,手拿一红一绿两面军旗,发出了一连串旗语。

    城下三将一听这事先约定好的军号声响起,立即不约而同抬头望向城墙,又看到李药师发出的旗语,立即运足了力气,高声大喊道:“突辽狼畜生来了!弟兄们!咱们撤!”

    好个李药师,果然谋划周全,万无一失,不光料到金狼骑兵会参战,甚至连应对手段,军号声,旗语都已经事先安排妥当。壮乎哉,世间名将,倘若假以时日,李药师成为一代军神,也不无可能。

    喊完这句,一万李家骑兵立即跟着三将调转马头,开始往北撤,根本不恋战。

    金狼骑兵一见李家的兵马要逃!顿时都急了眼,好几天没捞着上阵,之前又被那俩人头草狗给弄得一肚子火,正要逮着李家的骑兵发泄发泄,哪能叫你们跑了!快马加鞭!追!

    李家骑兵在三员主将带领下,不管不顾,仓惶往北面撤走。从高处大略望去,此刻李家的骑兵,毫无刚杀出来的那股威风,真犹如斗败的公鸡般,浑身羽毛铩落,只顾埋头仓惶逃跑。但要是仔细看,就会发现,李家骑兵这后撤的阵势,完全是乱跑一气,骑兵散的很开,马匹之间的距离拉得很开,好像真的大败一样。

    但李家的骑兵此时并未受损,之前他们还狠杀一顿撞令军,打了个大胜仗,此时此刻士气正旺,无路如何应当不至于有这种败像。再凑近仔细一看,原来每一名骑兵都打开随身布袋,正往身后撒着黑色的拒马钉!这种撒钉方法,必须使劲儿散开才行,要不然容易把自家骑兵扎翻。

    后面紧追不舍金狼骑兵的突辽战马果然都是良驹,不一时,就已经追近。按眼下这个速度再过片刻,就要撵进弓箭射程。

    再看李家骑兵,依旧是埋头逃跑,丝毫没有接战的意思。金狼骑兵看着追近,随着各千夫长的命令一下,两万金狼骑兵集体张弓搭箭,打算射前面的李家骑兵。

    骑射这门绝技,一直是突辽骑兵的拿手好戏。突辽人可谓是天生的射箭材料,突辽人出生就在草原,家里别的没有放牧的牛羊倒是很多,牛角牛筋是制作弓胎,弓弦的好材料,而牛骨则可以磨成锋利的箭头。每个突辽人长到五岁,他们的父亲就会亲手制作一把牛角弓,给自己的儿子背上,这把牛角弓可以一直用到突辽人成年。突辽人不懂冶铁之术,无法锻冶刀剑,只能用弓。

    如此恶劣的条件,反倒使得突辽人个个都成为用弓的好手,神射手也是多不胜数。旁人需要专门练习的射艺,突辽人从小就在练!终身都在练,除了吃饭睡觉,其他时间全都在练。他们骑着马就练骑射,这样一天天积累下来,每个突辽人,都是天生的骑射高手!

    从突辽人中精挑细选出来的金狼骑兵,骑射更加厉害。李寺乃羡慕不已,并花了死力气训练自己骑兵,却依旧没有练成的骑射绝技,在突辽人手里,伸手就来。因为这门绝技,是他们生存,是他们吃饭,是他们打拼的唯一手段!

    若一个人能做到这个地步,把一项活计当成自己吃饭,生存,唯一的手段,长年累月不停练习,自然地,他就会成功。

    金狼骑兵头一波箭雨飞出,立即就射落大量李家的骑兵。这还没完,突辽骑兵紧跟着第二次张弓搭箭,再射李家骑兵。金狼骑兵得势不饶人,打算拿李家起兵下手,好好发泄一番自己心中这些天来积攒的火气。不愧是草原诞生的饿狼,得势不饶人,对着衰弱的猎物穷追不舍,一定要将其咬死,吃入腹中才罢休。

    就在这时,异变突生!

    先是冲在最前头的金狼骑兵忽然马失前蹄,那战马悲鸣一声,前蹄一软,向前猛地摔倒。马背上的金狼骑兵猝不及防,也一头拱在了地上,眼瞅着直接摔断脖子,死在地上。(。)

三百三十一章 这就是一场大胜了() 
紧跟着,金狼骑兵冲在最前头的一批骑兵忽然间纷纷坠马,他们的战马摔倒的姿势全都如出一辙,先是前蹄一软,紧跟着朝前踉跄摔倒!马背上的金狼骑兵双手正在弯弓搭箭,猝不及防下,往往一通摔倒在地,被战马直接压在身下,活活压死。若是没死的更惨,往往被压碎半边身子,痛苦嚎叫着,却又不能立即死去。

    由于之前金狼骑兵憋着劲儿猛追李家骑兵,马速实在太快,这会儿虽然反应过来事情不对,但想要立即刹住马,已经有些来不及。两万金狼骑兵,一头撞进李家的拒马钉阵之中。

    城头李药师看到这一幕,露出一个不易察觉的笑容,随即再次登上城头,亲自吹响军号。这次的军号,声音格外嘹亮悠长。城下正在狼狈奔逃的三将听到这声军号传来,不约而同一起放慢马速。

    胜不骄,败不馁。但看这点,李药师也不愧是良将。好些人以为胜不骄就是胜利了也不要喜悦,要拼命克制,结果克制来,克制去,还是忍不住那股子高兴劲儿。真正的胜不骄,是该高兴高兴,但是不要被这股子高兴劲儿冲昏头脑,忘了该干的事情。败不馁,也同样如此,失败了,是该丧气,但丧气不要紧,你要抓紧时间总结失败的教训,要是光顾着丧气了,被这股心情搞得不能做事,那就麻烦了。

    要想做到胜不骄败不馁,谁也不是一下就能行的,必须在平时就加以练习。先贤有云: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这是先贤在告诉我们平时就要注意节制自己的情绪,只有习惯了节制情绪,才能在失败来临时,成功控制住那股失败的丧气,继续认真做事,让失败变为成功之母。才能在成功来临之时,不骄傲,继续不断成功下去。

    但这事儿,还有偏锋可走,就是狂热。狂热的追逐利益,由于这股狂热而专注,由于这股专注,无论成功的喜悦还是失败的懊恼,皆无法影响你,你始终一心追逐利益,最终也会成功。但世间事儿,有利就有弊,因为狂热而成功,若不改变,也终将因狂热而败亡。世间好多成功昙花一现,转瞬即逝,大抵如此。

    洛都城下,惨叫声接连不断地开始传出来,剩余的金狼骑兵一看不对,立即自行分散开来,同时也开始试图降低马速,甚至不顾战马扭伤脖子,强行刹住战马。

    可惜,今天的金狼骑兵盛怒异常,之前追得实在太猛,这时候想刹车,已然晚了。两万金狼骑兵大半已经冲进拒马钉密集区,被扎得人仰马翻。

    幸亏后面的金狼骑兵反应还算敏捷,一看前面发生异常状况,虽然情况不明,但都及时选择改变冲锋方向,自发分成左右两溜,横着分散冲开。好歹歹避免了全军陷入拒马钉阵的厄运。

    遇到这种情况,剩余的金狼骑兵,再也不敢追击李家的骑兵。前面骑兵摔倒的太诡异,明明没受到任何攻击,连人带马忽然就倒了。难道是拒马钉?有脑子反应快的百夫长已经反应了过来,但随即又觉得不可能。突辽战马都安了马蹄铁,而且马蹄硕大厚实,一般的拒马钉根本扎不透马蹄,绝不会造成这么大的伤亡。

    一众金狼骑兵面面相觑,不知该如何是好。好在后面突辽皇帝看到自己的骑兵骤然受损,立即吹号收兵。

    顾不得将死去骑兵的尸首抢回,这些金狼骑兵迅速开始往后撤退。同时,给一直跟随在后的狼牙都发下死命令,让他们去抢回战死金狼骑兵的尸首。

    接到这个命令,这次狼牙都里随军的七位将军简直要活活气死。但没办法,现在给人当走狗,主人让你干什么,就得干,即便明知是去送死,你也得去。不然,不然你连死都不得好死。突辽人杀起不服军令的兵卒,太过狠辣,更别提他们还有家人在突辽皇帝那里当人质。

    没奈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端谁的碗,受谁的管。

    狼牙都这支混成兵马这次出动七位将军,各自带着自家的私兵部曲,协助金狼骑兵。他们跟着突辽人混,也得了些好处,起码手下每个兵士都有了代步,骡子,驮马,驴,五花八门各种各样都有。当然了,都是抢来的。

    这些狼牙都的将军一看金狼骑兵都被不知什么东西给弄翻了,干脆命令兵士下了坐骑,凑齐一匹老弱的骡子,驴之类的,驱赶这些牲畜往前走,给狼牙都探路。

    不多时,就有机灵的兵丁发现了异样,大声报告道:“将军,前头地上撒的都是拒马钉。”这将军看都没看,扬手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鞭子:“放你酿的屁!你当老子是傻彪!拒马钉要是能拦住金狼骑兵,这平周天下怎么丢的?!”

    这名兵士挨了打,哀嚎着满地打滚跑了。不一会儿,又有兵士来报,这回这个学精了,直接把手伸出来,手里拿着个硕大奇异的拒马钉。“将军你看,地上都是这玩意。那些突辽战马的马蹄,都被这玩意扎透了!”这位先前打人的将军,顿时脸不是脸,鼻子不是鼻子。

    情况已经弄清,赶紧想办法把现在里头的金狼骑兵尸体弄出来吧,眼瞅着得有两千多尸体。狼牙都兵士临时客串起扫地大叔大妈,开始清理地上的拒马钉,试图清理出一片安全地带,顺着走进去把金狼骑兵的尸体拖出来。

    就在这时,前头忽然又响起一阵密集的马蹄声,居然是李家的骑兵去而复返!狼牙都将军慌忙停下手里的活计,高声乱喊着,命令兵士结阵御敌。慌乱中,不少狼牙都的兵士被拒马钉扎透脚背,那此起彼伏嘶声裂肺的哀嚎,瞬间造成更大的慌乱。

    李家的骑兵这回来,却不是来作战的,他们人人手里拿着长长的绳索,绳头上系着铁爪飞勾。只见李家骑兵跑到拒马钉范围之外,开始甩出铁爪飞勾,试图将里面的金狼骑兵尸首勾出。

    狼牙都本来还结阵防御呢,一看这情况,顿时急了眼!“都他酿冲上去!不能让他们把尸首都抢光!快快快!赶紧把地上的钉子弄干净了,咱们得抢尸首。”

    狼牙都也不打仗了,就地改行家政服务,开始清扫卫生。李家骑兵眼瞅着狼牙都忙着清理地上的拒马钉,也没啥好办法,只能抓紧往外勾尸体。李家起兵不会骑射,都没带弓箭。三将中只有尉迟勇精通箭术,但由于战前的战术布置,这次却也没带。

    有个不长眼的狼牙都兵士,打扫卫生太来劲,一不小心过了头,被自家主将赶过来就是一巴掌:“别往前了!再往前扫,李家起兵就该进来了!行了,就弄干净这片地就行了!地上有钉子,李家骑兵也不敢乱来!咱们赶紧抢些尸首,回去好交差。”

    狼牙都这是又拿出当初在平周朝混日子的做法,每天混个交差的了事,开始在突辽国混日子。在哪儿混不是混?给哪个皇帝当差,不是当差?天下这么大,你突辽人就这些,管不过来,就得用我们这些走狗当差,你说是不是?

    最后到底是李家事先有准备,大多数尸体都被他们抢走了。回到洛都城,李寺乃可是高兴坏了,当即大手一挥,先拨出大批猪羊,犒赏此战有功的兵士。几位将军,都得了一坛御赐美酒。战功一律提升一等计算。

    这仗是开战以来,李家对金狼骑兵的首次获胜,不仅获胜,而且是大胜。一战杀死两千金狼骑兵,抢回一千六百二十三具金狼骑兵尸首,这简直是前所未有的胜利!李寺乃带着一干文臣,浩浩荡荡来到血迹犹未干透的城墙上,亲自来给五位将军庆功。

    李寺乃拉着李药师的手就不松开了,嘴里连连称赞他是能谋善断的名将,然后又亲自开口要了一枚拒马钉,仔细看了好几眼,随即传给群臣。当即就有机灵的大臣上前高声奏道:“陛下,此物既然能克制金狼骑兵,应当立即下令兵器坊大量打制。如此一来,今后将再不惧金狼骑兵矣!”

    李寺乃闻言抚掌大笑,头顶金盔上的金龙都跟着抖动起来,“好,爱卿此言深得朕意。传令下去,马上令兵器坊大量打制此物。李将军,此物既是你所首制,不如就让你给此物起个名字,你看如何啊?”

    李药师能在风云变幻的战场上如鱼得水,做人当然也不会傻到哪去,立即闻弦知雅意,朗声道:“我等五将此战能够获胜,全赖陛下在城头亲自擂鼓,将士们听到鼓声士气大振,拼死效命,这才能有此胜。末将所制之物,不过是微末伎俩,不值一提。末将不敢贪天攻为己有,还请陛下为此物赐名。”

    李寺乃这下笑得越发开心,脸上因为当了皇帝而养出来的一层富贵油光,此时也更加闪亮,“既然如此,此物不如就叫刺狼钉,你看如何?”李药师赶紧躬身一礼,朗声道:“谢陛下赐名!”

    随即又有兵士来请示那些金狼骑兵尸首该怎么办。李寺乃略一沉吟,道:“头颅砍下,这是将士们的军功。至于尸首,还给突辽皇帝吧,他虽然无故兴兵来犯我平唐,但朕不能跟他一样作那无耻无信之人。明日就把把尸首都还给突辽皇帝。”

    说完,有位小黄门趴到皇帝耳边小声嘀咕一阵,李寺乃哈哈一笑:“诸位,庆功宴已经摆好,诸位爱卿随朕入宫庆贺!今日立下大功的五位将军,且都随朕同去!”

    (。)

三百三十二章 君命天授?呵呵() 
李寺乃要五将随他去庆贺此次大胜,这是典型的领导要求,给人当下属的,必须无条件办到。但同时,洛都城防才是眼下最重要的事,如何既能跟着领导去吃庆功宴,同时又把洛都城防看好,这就得考验下属办事能力久经如何。

    若是在庆功宴期间,洛都城防出了问题,这口黑锅,李寺乃显然不会背。李药师身为人精,当然明白其中的关窍。但能人就是能人,他不光能解决皇帝给出的难题,还能顺势拉别的兄弟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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