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大宋老百姓的立场上徐禧确实是坏人,但站在朝廷立场上他可能就是能臣,有时候人不能简单以好坏划分,每个人都是自私的,站在自己的角度上总会为了自己牟利。不过吧,最好能把个人利益和国家的利益尽可能的统一起来。徐禧此种做法也不能说是故意坑害大宋,但出发点好并不意味着结果就好。”洪涛拍了拍宸娘的小脑袋,就像当年拍王大的一样。
“那要是站在夏人的立场上呢?”但宸娘和王大不太一样,她的思维模式更发散,胆子也更大,不像王大她们习惯于听命行事。
“……恐怕夏人更喜欢徐禧这样眼高手低、纸上谈兵的官员,他确实是个坏人。”这个问题太诛心了,孩子已经站到了民族角度上考虑问题了,洪涛也没法打马虎眼,人有时候确实也能分出好坏来。
“坏人就该都杀掉,官人在这里顶风冒雪处心积虑的杀夏人,他们却干让夏人欢喜的事情,该死!”
莲儿正在准备奏折,种鄂那边大捷了,洪涛就不用再藏着战绩。讹力命终于能手刃仇人了,自己也终于能兑现自己的诺言。
“……弄死他?”洪涛和宸娘听了莲儿的话之后,几乎是同样的反应,都看向了对方。
“对,让姐姐们去弄死他!”宸娘还以手为刀做了个向下切的动作。
“不像话,小孩子整天打打杀杀的,去和你高俅哥哥学吹玻璃,学不会别回来吃饭。”
洪涛确实起了杀念,如果这个徐禧是在湟州指手画脚,自己还真拿他没什么办法,但是远在鄜延路就不用顾虑太多了。
“哼,又想把我支开!”别看人小,但宸娘比成年人还贼,翻楞着花眼珠子撅着嘴走了。
“官人可是唤我?”不大会儿王大就来了,宸娘百分百理解了洪涛的意思,王大就是她叫来的。
“在青年团中挑一个最得力的助手,备好雪橇跟官人出去。”论聪明王大不如宸娘,但论执行能力,无人能出这个假小子左右。听到了官人的命令王大半点迟疑都没有,更没问去哪儿、为什么去,转头就出去准备了。
一刻钟之后,六只大狗、一架雪橇、三个人驶出了马尾城东门,沿着山坡钻进群山。从马尾城往东五里路左右有片林子,林子深处有个天然岩洞,洞口不大但内部空间不小,弯弯曲曲的分了好几层。
这里就是讹力命族人最后的藏身之地,自打讹力命带着族人加入特种部队之后,族中的老幼也搬进了马尾城居住,再好的山洞也不如房子住着舒服。
但这个山洞并没被废弃,它成了富姬的秘密据点和花膏仓库。平日里由十多名特种兵守护,这些特种兵没有作战任务,是蒋二郎专门为商队培训出来的护卫,由富姬亲自指挥。
“好嘛,一个多月不来,这里都快赶上山大王的聚义厅了。”洪涛并不怎么来这里,他得避嫌。
在山洞的二层有个小洞,这里就是富姬的居室。上次来的时候里面只是有些毛皮铺地,现在连罗汉床都摆上了,还有一座熊熊燃烧的铸铁大炉子,把洞里的温度提高了不少。
富姬平日里都是蕃人装扮,穿着翻毛皮衣、戴着翻毛皮帽,根本看不出男女,可是一到私人空间她还是喜欢襦裙和褙子之类的汉服。此时她就穿得和公主出嫁差不多,正缩在一堆毛皮上算账呢,大半条腿都露在外面。
311 火线入洞房()
“富姐姐……”王大没有跟进来,站在洞口当门神。富姬她肯定熟悉,也是为数不多能让她主动打招呼的人之一。
“这丫头都快让官人养成小子了,来姐姐这里,我给你找几件好看的衣服,都是从开封最好的店铺做的。”
有钱能让男人变坏,女人也一样。以前的富姬不太讲究穿戴,但这一年来变化很大,穿的、戴的、用的不能说都是最好的吧,那也全是顶级。
每次去琼林苑运花膏,她就会从开封城里带回来一大堆女人用品,哪怕能穿出去的机会几乎没有,依旧乐此不疲。
但这些钱都是她自己赚的,洪涛也不过问,爱美之心人皆有,谁规定走私犯就不能美了,还是个女走私犯。
“……”王大只是咧嘴笑了笑就把头扭了过去,她不是不敢要而是真不喜欢。在她眼里一套质量上乘的甲胄才是最美的,这些拖拖拉拉的裙装毫无意义。
“这是什么味道?”洪涛想忍住不去看富姬露出来的大腿,可是眼睛不太听话,干脆往罗汉床上一躺看洞顶的石头纹路,眼睛没了焦距鼻子就灵敏起来。
“昨天猎了一只黄羊没有吃完,晚上用莱菔炖了。”富姬倒是没完全忘了尊卑,一看驸马不搭理自己,放下账本起身到炉子边上沏了一碗清茶,规规矩矩的端到床边。
“王大,咱们有口服了。去吩咐一声,这锅肉都归咱们了,吃不了带回去。”莱菔,就是古代的白萝卜。
冬季的湟州最缺蔬菜,能吃到罗卜已经算很奢侈了。也就是富姬有驼队,不管有没有大雪封山都能进出,绿叶菜不好携带,罗卜最合适。
“要不姬去渭桥镇走一趟,多给官人带些菜品回来。”富姬并不介意洪涛在自己的老窝里发号施令,只是觉得这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驸马现在过得有点惨,以前在府里驸马是最不爱吃莱菔的,现在居然抢着吃了。
“你家官人要是贪口舌之欲,干脆回开封好了,什么东西吃不到?来,坐下,我要给你派个任务,稍微有点麻烦,需仔细谋划谋划。”接过茶杯,顺便拉着富姬也坐在罗汉床上,洪涛开始讲述自己的来意。
“刺杀朝廷命官……!”饶是靠在驸马身边让富姬觉得很紧张,但驸马所说的内容让她更紧张。
冒着极大危险向敌国贩售花膏都没这么紧张过,对于一个生长在皇宫里的宋人来讲,这个行为太出格了。
“嘘……别喊啊,如果你有其它办法可行,不妨讲给官人听听。”洪涛对富姬的反应已经提前想到了,如果她毫不吃惊就真有问题了。
“……此乃军国大事,我一女子怎可妄议。”富姬咬着嘴唇使劲儿的想啊,愣是没想出更好的办法,干脆就耍赖吧,真是跟着什么人就学什么样。
“这不就结了,你没办法,还不同意官人的办法,难道想眼睁睁看着数万大好儿郎全都丧身于狂妄之徒手中?”
好好说不管用,洪涛拿出了第二招。这个指控很诛心,富姬一年多来都在和夏人做生意,如此讲很有暗指她通敌的意思。
“可、可他是朝廷四品大员,万一被人知晓与官人有关,怕是长公主都无法斡旋。”富姬脸都憋红了也没找到合适的解释,只能把长公主搬出来。
“所以官人才来找你,你是官人最信任的人,不可能出卖官人,对吧?”常规说教不太管用,那就来点非常规的吧。洪涛一伸手搂住了富姬的腰,把嘴贴在女人耳边窃窃私语。
“……”富姬浑身肌肉立马就僵了,大脑转速也慢了,除了使劲儿点头之外啥想法都没了。
“官人想让你去和讹力命聊聊,从他族人里找个死士去完成刺杀任务。事成之后这个人会被王大杀死,你的任务就是利用驼队把死士和弓箭带入米脂城。理由很简单,帮本官给沈大人送信。”
让富姬去刺杀徐禧肯定不可以,王大也不能,她们在外人眼中都是驸马府的人,不管出于何种原因、用什么理由解释,也和驸马府脱不开关系。
最简单可靠的办法就是让徐禧被羌人杀死,米脂城距离边关这么近,混进来个把羌人细作很正常,就算有人怀疑也找不到调查路径,死无对证!
“官人愿意把阖家安危都交与姬?还是要让王大事后也给姬背后来一刀?”女人的思路果然独特,有关行动细节富姬一个字没问,反倒对另一个问题格外关注。
“如果是此时的你官人肯定不放心,但过了今晚就不同了。官人晚上要留宿在这里,从明早开始你就和莲儿一样是姬夫人了。只是在外人面前还要自称花掌柜,待回到开封之后再正名如何?”
洪涛为大宋也算很拼了,不光亲自跑到贫苦的高原直面强敌,还得出卖色相。富姬提出的担忧确实是个问题,如何让她心甘情愿、毫无顾虑的去冒险呢?
讲大道理不可行、许以财富也行不通,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娶了她。古代女人真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习俗,比如长公主、莲儿,富姬应该也不例外。
“……”完蛋,富姬听到这个消息之后脑袋立马就缩进了毛皮大衣,半个问题也没了。
富姬的新婚夜很别致、很具怀旧风格。新房就是山洞,婚床是块天然大石头,铺上厚厚的毛皮也挺软和。除了新娘和新郎之外,新房门口还站着个王大。山洞没有门,为了防止有不长眼的闯进来,只能派人守门。
洪涛最满意的就是这张石头大床,又宽又大不说,还任何响动都不会发出,想把它弄的咯吱咯吱响,恐怕得是超人公母俩。
最不满意的就是富姬,她太紧张也太拘束,光是脱衣服的环节就让洪涛嘴都说干了,点着蜡烛是别想了,就这样富姬自始至终全闭着眼,更谈不上配合。
能顺利走完全过程已经累得洪涛一身汗了,除了浓浓的负罪感之外啥快感也谈不上,总觉得是自己在强暴良家妇女。
“天还没亮,不如再和官人温存一会儿。”本来洪涛还想趁热再做个早操,没想到富姬起得更早,睁眼的时候她已经把早饭都放在床头了,正拿着热手巾帮自己擦拭身体。
“官人还有正事要做,王大已经去唤讹力命前来,妾身伺候官人梳洗用膳……”富姬已经成了洪涛的女人,穿衣反倒更保守了。脸蛋虽然还是红红的不太自然,感觉却已经和昨日完全不同。怎么说呢,好像浑身都散发着幸福和满足。
“你家官人就是穷命,真享受不了宫里的福儿。别忙了,洗脸刷牙吃饭这些事儿我自己来,你再躺一会儿……赶紧躺下,这是命令!”
洪涛本来想尝尝皇宫里的生活滋味,可是刚到刷牙环节就忍不住了。不是从小养成的习惯,被人太精细的伺候真不算享受,干脆还是自己来吧。
而且从富姬的走动姿势上看她应该还是有些疼痛,想体贴体贴她吧还不乐意,那就只能瞪眼了,一瞪眼,立马就老实了。
族群这个概念在古人心里确实高于一切,当初去卓啰城骗人,讹力命的族人就表现得视死如归,当洪涛再次提出同样的要求之后,讹力命半点迟疑都没有立刻就答应了,就好像他的族人全都是死士一般。
解决了人选问题,洪涛基本就没什么可担忧的了。王大、王二和富姬肯定不会出卖自己,讹力命的族人已经用行动证明了他们的信用。
312 独居石()
剩下的就得看老天爷了,万一在米脂城等不到徐禧,富姬的驼队也无法直接去永乐城行刺。那里毕竟是前线,不是谁想去就去的,强行靠近反而会引起怀疑。
这一晚洪涛也没走,依旧留在了富姬的山洞里。送走讹力命之后,两个人又像当初在驸马府里一样成了老师和学生。洪涛讲富姬听和记录,相敬如宾这个词用在两人身上无比贴切。她觉得这样彬彬有礼的凑在一起就是幸福,再多的亲昵既不习惯也不喜欢。
但到了晚上洪涛就真不惯着她了,必须点亮蜡烛亲热,同意不同意都要做,反正自己说的就是真理,富姬即便不愿意也只能忍着、受着。谁让她找了这么一个夫君呢,自作自受啊。
让洪涛意外的是,富姬的身体比她的相貌得分高多了。皮肤细腻且紧致,还有一副小骨架。看着不胖,可浑身都是肉嘟嘟的,手感非常好。
可是再其它方面富姬比长公主还保守,任何花样都不要试,说破嘴皮子也没用。洪涛一瞪眼她就捂上脸求饶,满口都是认错但坚决不改!
洪涛当然不甘心,还想早上再发动总攻,结果一睁眼身边又没人了。不光富姬没了,王大、王二也不见了。床头多了一封信,富姬写的,说是讹力命的族人已到,为了争取时间她带着驼队去了米脂城。
“这就躲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我就不信你不回来!”男人都是贱骨头,马尾城里有千依百顺的莲儿洪涛不惦记,却对死也不肯听话的富姬来了兴趣,带着一脑子歪招跟着特种兵上了雪橇。
富姬的驼队在山区行动速度很快,轻装的话一天可以走百里,即便有大雪封山也挡不住产于高原上的白驼。
可惜的是这种骆驼产量不高,也没有什么爆发力,否则弄一支骆驼骑兵,专门在冬季进入西夏腹地骚扰也算是个杀手锏了。
至于说徐禧的结局,洪涛觉得百分之八十是个死。讹力命的族人里不乏西夏皇帝的亲卫,那些家伙都是从西夏精锐部队中挑出来的,骑射功夫一流,近距离射杀一个大活人真不是难事儿。
就算他一击不中,还有王大和王二补射呢。只要最终讹力命的族人死了,到底是谁发射的箭矢就是迷,平白无故沈括也不会把这个罪名扣在驸马派来的家人身上。
“嘶……这是谁干的?”回到了马尾城,洪涛刚进入自己的房间,眼前就是一阵发花,房间里好像有个小太阳。
“高瘸子送来的,他说是官人让做的。官人把王大许给他却也不冤,这家伙有一双巧手,做出来的油灯煞是明亮,连纸上的纹路都可以看清。”莲儿正在一堆公文后奋笔疾书,桌上摆着一架马灯般的物件,里面发射出来的白光格外明亮。
“你就不怕晃瞎眼,此物不能离布帛纸张过近,小心走了水。”洪涛把那架灯提起来,找了根绳子挂到了房梁上,顺手还试了试上面的打气筒。
挺顺滑,一看就是王大头徒弟的手艺。这个老头有点走火入魔了,弄根针也得刻上大头的字号,生怕世人不知道他手艺好。
“如此一来,妾身都看不清字了……”莲儿很不乐意,好不容易有个明亮的光源还给拿远了,不是撒娇,是真看不清。
“你再用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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