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之下,启用信陵君,很可能信陵君会再度焕发生机。老臣以为,放弃攻打魏国,等信陵君身子垮掉的那一日,魏国一战可下。”
“哼,老将军还是怕了信陵君嘛!”吕不韦悠悠说道。
“老臣并不怕信陵君,只是如果可以选择话,我还是希望可以攻打死了信陵君的魏国。”没脸没皮,天下无敌,想起蒙恬有时候挂在嘴里的这句话,蒙骜也厚黑了一回。秦国这个时候重要的是不折腾,蒙骜打定主意,轻易不对外用兵,任吕不韦怎么激将,也没什么用。
“各位大人,眼下最重要的事,不是怎么对外用兵,而是如何灭蝗啊!”出兵的提议算是被打入了冷宫,经嬴政同意后,蒙恬站出来,抱拳说道,“再不想出消灭蝗虫的办法,等蝗虫飞入蜀地,可就连明年的粮食也没有了了。”
第29章 灭蝗(一)()
蒙恬的话,如同一颗千钧重的石头,落在秦国君臣的心头。
秦国征服巴蜀后,几十年移民同化,巴蜀地区成功与秦国本土融合,成为秦国领土的一部分。几任蜀郡守,内政军政上都颇有能力。不得不说,秦国郡守的素质,随便拧一个出来,个个都是能臣。蜀守若率军攻打楚国,开疆扩土。李冰主持修建都江堰,成都平原从此远离旱涝灾害,真正成为了天府之国。秦国没了蜀地的粮食,好比中国没了山西的煤炭,后果不堪设想。
从简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习惯了蜀地的供血,秦国再也离不开蜀地的经济支持。
“仲父可有什么好办法?”嬴政的脑海里,浮现出漫天蝗虫飞向蜀地的景象,浩浩荡荡,无边无际,吃光了粮食,吃光了青草,吃光了大地上一切的植物,心里倍感焦急。
“这······”
朝堂之上,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落在吕不韦身上,有充满期待的,有充满怀疑的,有幸灾乐祸的。吕不韦心里也想骂娘,老子是丞相,你们这些人,都不懂得为丞相分忧吗?
“內史盛,你主管关中之地,掌管京畿粮库,平常有负责防虫防害之责,你给大王说说,该怎么对付铺天盖地的蝗虫?”饶是吕不韦走南闯北,见识丰富,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将皮球踢给了內史盛。
內史盛心里狠狠问候了吕不韦的祖宗十八代,大庭广众之下,不得不站出来,硬着头皮道:“秦国立国以来,还从未见过如此厉害的蝗灾,臣没有什么好办法,或许可以请太祝令祭祀大禹、上帝,以庇佑我秦国!”
蒙恬皱着眉头,乍一听到上帝这两个字,他还以为基督教传到中国了呢,即使已经知道,上帝原来是中国的本土神灵,全名叫做昊天上帝。习惯了基督教的上帝,却忘了自己本民族的上帝,作为炎黄子孙,蒙恬心里感到十分汗颜。上帝,或许存在,或许不存在,蒙恬心里清楚,蝗灾肆掠,这个时候万不能把希望全寄托在上帝身上。
秦国人没有经过无神论思想教育,普遍存在着对鬼神的敬畏,驱鬼卜筮的日书,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一卷,出门看吉日,走禹步。战国时期,人们有着自己的特殊信仰。蒙恬不理解,但却在努力习惯这种被后世批判的蒙昧意识。
堂堂大秦内史,说出的一番话,比忽悠长生不老的方士还要神棍。蒙恬心里不以为然,等上帝显灵,蝗虫都要成为秦国的统治阶级了。令蒙恬大跌眼镜的是,竟然有不少大臣连连点头,没有点头的大臣也面露思索。
时代不一样,以后世的眼光来苛刻古人,确实不可取。秦国君臣严肃的通过了祭祀禹神、上帝的提议,蒙恬不忍心破坏人们心中的美好希望,想着上帝肯定是靠不住的,还是得自己想办法才行。
“蒙恬,寡人瞧你一直愁眉苦脸的,有什么心事吗?”
廷议结束之后,嬴政发现蒙恬出乎意料的沉默,他还没有见过蒙恬苦苦思索的样子,不由得大为好奇。难不成蒙恬喜欢上了某家的姑娘?
“赢燕对你缠得紧,可她还小,现在才十岁,等过几年,寡人就将她嫁给你。”
“大王,我可没有往那方面想。”私下里,嬴政的少年心性显露无疑,蒙恬心里十分委屈,我在忧国忧民,你作为一国之君可倒好,还有心思风花雪月。“刚才内史盛提出祭祀禹神、上帝,可我觉着,神明的事,虚无缥缈,心里总是很忐忑。”
“那你有没有想到什么好办法?”嬴政可不是没心没肺的司马衷,只是手里没有权力,无奈之下暂时不想管那么多而已。
“办法我倒是想到了,只是,却需要大王配合。”蒙恬故意卖了一个关子。
“哦,需要寡人怎么配合?”人都是有好奇心的,嬴政果然上了钩。或许,这个时候的嬴政,还没有学会对任何人都使用权谋之术,真正将蒙恬当做了玩伴。
“大王可以这样······”
嬴政支开宋午,听蒙恬细细道来,时而皱眉,时而点头,时而惊讶。
“你确定蝗虫可以吃?”
“我确定。”
中国人对于吃的东西可是有特别的研究,这个时代的烹饪技术,没有后世发达,可入口的食物,人们仍然十分讲究。屈原写楚辞的时候,更是大段大段的描写了享受美味佳肴的场景。伊尹向商汤进谏的时候,也以美食作喻。想到后世,在不少国家肆掠泛滥的物种,却在中国人的餐桌上苦苦呻吟,蒙恬灵机一动,何不发扬人们的吃货精神。蒙恬记得,后世有一道特色菜,食材便是蝗虫,营养专家说,蝗虫蛋白质丰富,可是大补之物。
秦军征服岭南后,条件艰苦,军粮时常不济,饥不择食之下,只要逮着能吃的,就往口里送。久而久之,留下了什么都敢吃的广东人。可这个时候的秦人,吃货基因还没有进化到那个程度,吃蝗虫,想想都不可思议。
美食如同美女,外在美很重要,味道再怎么鲜美,恐龙的面孔也提不起人的食欲。如果不是与蒙恬极为熟悉,嬴政肯定会认为,蒙恬的提议纯粹是一个恶作剧。
“待会儿让侍卫去捉一笼蝗虫回来,我亲自下厨,给大王尝尝。”
见嬴政仍然心有存疑,下不了决心,蒙恬只能收拾起忘记得差不多的厨艺,好好做一盘蝗虫大餐。
夜幕逐渐降临,没有电灯的时代,咸阳宫里油灯闪亮,仍然驱不散浓郁的夜色。
秦王寝殿,大大小小的油灯,宛如点点星火,在清风中摇曳,带动着大殿中的人影斑斑驳驳。
“大王,尝尝我的手艺如何?”
嬴政拿起筷子,犹豫良久又放下了。盘中的蝗虫,金光灿灿,色泽鲜艳,可那样子,实在让人提不起什么食欲。“蒙恬,你先来吧?!”嬴政想了想,放下筷子,得意的笑看着蒙恬。
“那我可就不客气了!”蒙恬得了嬴政的点头,拿起筷子,夹起一个最大的蝗虫,放进了嘴里,吃得津津有味。王宫里的配料,各地特别贡献,趁着这个机会,蒙恬肆意浪费了一把,炸出来的蝗虫大餐,味道自然别有一番美味。蒙恬吃完了一个,又夹了一个,嬴政还在愣神的时候,蒙恬的筷子又伸进了盘里。如果蝗虫大餐能够传承后世,司马迁会不会在史书中记载,正是我蒙恬发明了这道美食。好像历史记载,我还改良了毛笔,这件事得留意着。
蒙恬心里得意着,筷子不知不觉又伸了出去,却被嬴政给挡住了。
“得了得了,寡人只是让你尝尝,可没说全让你尝光了?!”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蒙恬说得再怎么天花乱坠,嬴政也没有勇气做第一个吃蝗虫的人。可蒙恬蝗虫入口,丝毫没有恶感,反而极为享受,嬴政的口水情不自禁的在舌头里泛涌。
选了一个最大的,嬴政夹起来,缓缓送入口中,压住心里的不适感,嘴巴缓缓嚼动起来。当鲜嫩的汁液喷涌而出,一股鲜鲜的味道,沁人心脾,又脆又香,原来,看起来很丑陋的蝗虫,味道却是这么的让人难忘。
“寡人同意你的灭蝗计划!”将最后一个油炸蝗虫送入口中,嬴政抹了抹嘴巴,意犹未尽,“灭蝗期间,每天给寡人来一盘!”
第30章 灭蝗(二)()
“昨晚,寡人在梦里见到了先祖孝公。”伟大的政治家都具有表演的天分,嬴政说起谎来,脸不红,心不跳,真是煞有其事。“孝公对寡人说,他见铺天的蝗虫肆掠秦国,痛心疾首,故特地出现在寡人梦里,教给寡人应对蝗灾的办法。”
朝堂之上,大臣们听着嬴政讲述他的梦境,一脸神往。有人心存疑虑,却不敢表示出来。嬴政说梦到了孝公,除了他自己,还有谁能证明他在胡诌呢?
秦孝公是谁,那可是秦国历史上的小平同志,正是秦孝公在位的时候,重用商鞅深化改革,才让秦国走上了飞速发展的快车道。秦国人爱戴秦孝公的感情,不下于富裕起来的中国人爱戴小平同志的深情。孝公虽然不在了,却活在所有秦人的心中。当秦国面临危机的时候,孝公托梦给当今秦王,也能说得通。
“孝公教给大王的是何办法?”王绾挺直身子,神情激动,眼里充满了期待。孝公何等雄才大略,他特地出现在嬴政的梦里,那岂不是说,嬴政得到了孝公的承认。怀有类似念头的大臣不少,无形中加重了嬴政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
“孝公告诉寡人,蝗虫其实是上好的食材,蝗虫吃光了庄稼,缺粮的时候,可以蝗虫充饥······”抬出孝公的名头,圣光照耀之下,嬴政感觉到了大臣们眼里微妙的变化,信心更加饱满。蒙恬说得不错,处于弱势的时候,要抓住一切机会为自己造势,哪怕借着死人的名头,也没有什么。
“胡说八道,蝗虫是可以吃的吗?”嬴政话还没有说完,已经投靠吕不韦的咸阳令陈忠,第一个跳出来质疑。孝公托梦,陈忠分不清真假,可嬴政说出来的话,显得十分荒唐,陈忠再也坐不住了。
“蝗虫可以吃吗?”
“孝公都说可以吃,想来是能吃的。”
······
大殿之上,群臣交头接耳,他们活这么大,也是第一次听说,原来蝗虫可以吃的。
“蒙恬,你让各位大人们,都尝尝飞蝗腾达的味道。”嬴政心里冷笑着,这个陈忠,不明白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寡人记住你了,以后让你天天吃蝗虫。
上朝之前,蒙恬精心制作了一道蝗虫大餐,起了个名字叫飞蝗腾达。没有辣椒调味,蒙恬使出浑身解数,动用宫里的上好香料,做出了不下于后世五星级大厨的飞蝗腾达。
两个宦官抬着桌子,摆放在大店中央,李必轻轻的将手里的青铜鼎,摆放在桌子中间。待众大臣的目光投放过来,蒙恬一把挑开鼎盖,一股脆香的味道弥漫开来,仅仅闻着味道,不少人口里已经起了唾沫。
“各位大人,你们谁先来?”
蒙恬的目光似笑非笑,扫过大殿中的众位大臣,最后落到了咸阳令陈忠身上。
“上朝之前,我已经吃过早饭了,现在肚子还不饿,真的不饿!”陈忠偷偷往鼎里瞧去,密密麻麻的蝗虫,如小山般堆积在一起,微风吹过,有碎碎的小脚似乎在空气中摇动。想到蝗虫在身体里爬行的景象,陈忠面色惨白,胃里惊涛骇浪,如果不是因为在庄重的朝堂上,他早已冲出去抱着一棵树,大吐而特吐。
“咸阳令福薄,享受不了这等美味,还是老臣先来吧!”蒙骜心里轻蔑的一笑,吕不韦用的这些人,文气太重,不过就是蝗虫而已,要是见到了残肢断骸,保不定会被吓得昏迷不醒。国家中枢的大臣,还是要见识见识血腥战场才好,否则国家就会失了胆气。蒙骜军人出身,什么艰苦生活没有经历过,缺粮的时候,饥饿感袭来的时候,逮着什么吃什么。“嗯,味道不错!”蒙骜夹起一只蝗虫,塞进口里,细细嚼了起来。蝗虫没有骨头,肉质松软,不需要怎么用力,几乎入口即化,蒙骜的牙齿脱落了不少,幸存的牙齿没有费什么力气,干脆利落的解决了入口的鲜美蝗虫。
“我也尝尝!”
人往往都有从众心理,只要有人走了第一步,后面的人再跟上去,心里就不会那么惶恐。蒙骜尝过飞蝗腾达之后,有过从军经历的王绾等人,一个个排队上前,品尝嬴政赐下的蝗虫大餐。
“咦,味道真鲜!”
“真是蝗虫不可貌相啊!”
“丞相,你也尝一个!”张唐尝完后,舔了舔嘴巴,不忘向稳坐如山的吕不韦献媚。
众目睽睽之下,即使吕不韦心里不乐意,也只能勉为其难的尝了一个,只不过入口之后,吕不韦的眉头闪过一丝微不可察的诧异,再没有勉为其难的样子。
闯红灯,大家一起闯;要受贿,就大家一起收钱。人群里容不得太过独立特行的人,一个部门的人都在犯错,只有一个人洁身自好,那不是跟所有人过不去吗?!堂堂相国,蝗虫口中过,眉头一丝不皱,陈忠心里悲叹一声,这飞蝗腾达,不吃也不行了。
飞蝗腾达这道蝗虫大餐,大臣们品尝了过后,再商议以蝗虫代粮的时候,没有遇到任何反对。犯了错的人,总想着把别人也拉下水。尝过蝗虫的大臣们,迫切的想要让秦国的老百姓们,都能品尝到这份美味。蒙恬处心积虑的安排这么一场好戏,不惜使出亲情攻势也要取得蒙骜的支持,正是把握了人们的这一心理:我不好过了,最好大家都不好过。满清鞑子入关的时候,强硬的要求汉人剃发易服,还不是因为一些汉人剃发易服之后,心理产生了微妙的变化,看着那些没有剃发易服的汉人,就会想着要让那些保持着尊严的汉人,也要和他们一样做奴才。
不论算是集体催眠也好,还是伴有逼迫也罢。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吃过了嬴政的飞蝗腾达,嬴政再说什么,大臣们也不会公开跳出来反对了。
“孝公还告诉寡人,夜里升起火堆,蝗虫受火光吸引,聚集在一起,正好可以趁机大规模消灭他们。”
“恭喜大王,贺喜大王!”不少大臣站出来,向嬴政行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