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乐霜朝屋顶上望了望。
只见一个黑衣蒙面人正伏在梁上,那身形和那双眼睛如此熟悉,她抿嘴一笑,原来竟是熟人。
怪不得前世十三叔总说,他很早就认识她了,原来她在病中之时,十三叔就曾在她的闺房里藏匿过。
“你们都退下吧,我先歇歇,若是有事,再唤你们。”
她淡淡地吩咐道。
待人全都出去,林乐霜仰头对着梁上的蒙面人说:“梁上的朋友,你还不下来?难道要等到血流尽了不成?”
元明在梁上伏了有半个时辰,这里是林府大娘子的闺房,想必那些人想不到他会藏匿在这里。本想等到她睡下了,再潜出,没料到这个小姑娘如此机警,竟然发现了他的存在。
摸摸鼻子,元明还是跳了下来,充满兴味地看着林乐霜。
第12章 我们做朋友吧()
林乐霜歪着头,瞧着十三叔元明,前世的老友来了,却要装作不相识。
心中默默算了算,自己重生到十三岁时,元明刚刚二十岁,及冠的成人礼好似就在下个月。
前世的元明和现在元明身形、气韵都相差不大。
看着比前世年轻了好几岁的元明,林乐霜的眼睛里充满了笑意,这下,我两是同时认识了。以前是你看着我蒙着面纱,现在是我看着你蒙着面,老天能让自己重生一回,是件多么幸福的事。
元明不知道为何,对林家大娘子提防不起来。他大大咧咧地挨着林乐霜身边的案几跪坐下,奇怪地问:“你是怎么发现我的?”
“我的鼻子很灵啊,闻到了血腥味。”,林乐霜像前世一般卖弄地说,她不由自主地言行举止都很想迎合元明,希望能和前世一样得到他的认同和欣赏。
元明的眼睛闪了闪,嘟囔道:“和我的闪电一样灵呢。”
“闪电”是元明最爱的猎犬,来自大沥,被称之为大沥沙皮犬。这种犬类身形不大,身上厚厚的褶皱,猛兽咬住它的皮毛,也咬不住骨肉。而且最奇的是,咬进嘴里的皮毛,会炸起来,令猛兽的口腔发痛。这种好犬千金难求,元明是当今皇帝最小的弟弟,深得帝宠,被赏了这么一只。他只要出去遛马或者打野猪,都会带着闪电。
林乐霜听到自己被比作一只狗儿,心下有些不悦,瞪了他一眼。
难道她知道我的闪电是条狗儿?元明有一种奇怪的熟悉感,这种熟悉的感觉虽然有些荒谬,但是直觉帮助元明了很多次。
他索性也不多想,笑着对林乐霜说:“你这小娘子胆子倒也大,就不怕我是歹人,会杀了你。”
歹人?真正的歹人都是像小娇那样的,杀人于无形,踩着别人的尸体堆成的山到天边摘月亮。十三叔元明前世宁愿冒着进入圈套的危险,也要执意来救出自己的魂魄。这样的歹人,林乐霜倒是愿意多认识几个。
她只是笑笑:“我们林府歹人多多,多你一个也不多了。”
元明的眼眯了眯,他躲进来时,在暗处看到了她是如何收拾小娇,也听到围观的宾客们是怎么评价林大将军的内宅。
这个小姑娘,有一颗心偏的没了边的父亲,有这么狡猾无耻的小妾,在这大将军府中生存的很不易。
林乐霜又抽了抽鼻子,狐疑地问:“你身上怎么有萱萱草的味道?难道你到城南的山顶去过?”
一股杀意从元明的身上升起,她感觉到了,却不紧张。
慢慢地这杀意淡去,元明冷冷地说:“不该知道的事情就不要乱讲。”
“你身上有上好的金仓药为何不用?”,她像是没有听到元明那冰冷的话,接着又问。
元明愣了愣,难道自己的威慑力降得这么低了?
“问你呢?为何不用?难道要血流尽了死在这里吗?”,林乐霜有些着急了,伸手朝元明身上探去。
他素来不喜人近身,连忙往后缩了缩,从怀里掏出金仓药。元明也不着急涂药,好奇地问:“这又是你的鼻子闻出来的?”
这倒不是,再好的鼻子也不能隔着瓷瓶闻出里面的药味。元明以前曾经给她说起过,他幼时练功,性子跳脱,身上总是有伤,师傅为他专门调配了金疮药。涂了不仅伤口愈合的快,而且连疤痕都不留,他总是随身带着。
“猜的,”,林乐霜淡淡地道。
她有些不悦,前世为人诊治惯了,见不得伤员拖延不治。见到元明迟迟不动弹,她伸出手道:“拿来。”
那声音有着自然而然的威严和权威,元明不由自主的就将瓷瓶递给了她。
“过来。”
元明又听话地朝着她的方向凑了凑。
林乐霜用鼻子轻轻嗅了嗅,便判断出元明身上的几处伤的位置,她伸出手去,轻轻一扯,便将衣服拉开。元明一个激灵,连忙伸手将她的小手抓住。
“干什么?”,他惊恐地问。
差点忘了这个家伙是生人勿近,而且特别讨厌别人的触碰。林乐霜不满地翻了个白眼:“给你上药。”
她扯过铜盆,试了试铜壶里的水,好在是夏天,水还是温的。
将水倒入盆中,用帕子沾了水,将元明身上的伤口处理干净。又找了块白布,扯成长条,将伤口上了药,包扎好。
这些动作,林乐霜做的熟练无比,速度很快,元明坐在一侧,目瞪口呆地瞧着她做着这一切,连试着反抗的想法都没有。
这林府中到底有多少秘密?一个该是被人簇拥着、侍候的无微不至的、娇滴滴的大将军嫡女,做这些事情像是做了无数遍那么熟练,处理伤口、上药和包扎的速度是那么的快,伤口包扎的很好,不紧不松。这需要练习很长时间,才能练得出来。
“你会医术?”,元明虽然是在发问,实际上是在判断。
“是,但请你保守秘密。”,林乐霜回答。
元明值得她的信任,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
“你为什么要照顾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元明实在没有办法理解今晚上的际遇。
林乐霜在心里默默答道:“因为你不是陌生人。”,但她知道,一切急不得。这个时候的元明才刚刚认识自己,还不能像前世那般敞开心怀,把她当作挚友。
她笑着说:“我相信我的直觉啊,你不是坏人。”
这句话很合元明的胃口,他也是个相信直觉的人。
露在外面的那双眼睛笑眯眯地弯着,他挠了挠发顶说:“其实我也觉得你很熟悉,就像是我的一个老朋友,但是我以前没有见过你。”
林乐霜的眼睛湿润了,她眨了眨眼睫毛,笑嘻嘻地说:“那我们就做朋友好了。”
“好。”,元明答应的很爽快。
“作为朋友,应当礼尚往来,刚才你帮了我,现在有没有什么事情可以让我帮帮你呢?”,元明想帮帮这个看似较弱,但总出人意料的小娘子。
“好啊。”,林乐霜答应的很爽快:“你今晚就守在这里,等我安全了你再走。另外,你还要答应经常来看我,朋友要勤碰面,才会成为好朋友。”
第13章 喝了这鸡汤()
太阳升出来了,这是崭新的一天。
晨光撒进屋内,照着睡得香甜的两人。元旭在榻上伸了伸懒腰,慢慢打开眼帘。
很久没有在陌生的地方安稳地睡过,不知道为何,在林家大娘子的闺房里,他却睡的香甜。
身上的伤经过一夜的休整,好了许多。瞅了瞅对面檀木床上的林乐霜,元旭轻轻说了声:“我走了,会经常来看你的。”
对方长长卷卷的睫毛,像被风吹过一般,轻轻地动了动。
元旭等了等,她却没醒。
轻轻地笑了一声,从窗子掠出,片刻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林乐霜睡的香甜,有元旭在身边,便很安全。她的身体虚亏的厉害,一旦睡着,便许久方能醒转。直睡到乳母丁妈妈唤她起床时,才恍恍惚惚地睁开双眼,先往对面榻上望了望。元明已经走了,昨晚累着了,没有和十三叔多说会话,这可是今生他俩第一次相见。
想到今早就要去母亲那里,打一场硬仗,林乐霜便迅速爬了起来。丁妈妈在一旁念叨着:“大娘子莫急,莫慌,慢些来,”
阿茶已将要穿的衣物准备好,阿桂捧着铜盆伺候着她梳洗,丁妈妈就去了厨房催早饭。
匆匆梳洗打扮了一下,林乐霜随意塞了几口稀饭,便要到母亲那里去请早安。
丁妈妈又将她拦下,扶着坐在铜镜前,要在脸上打些胭脂,让脸色瞧着好看些。
听了丁妈妈的话,也不想母亲担心,她便由着丁妈妈收拾。不经意间,在铜镜里扫见了自己的面容,自前世毁容之后,便没有照过镜子了。
眼前一张水嫩的瓜子脸,大大的凤眼,尾稍上挑,淡淡的蛾眉,直入鬓角,一张嘟起来的樱桃小口,像是有许多话要倾吐。
忍不住伸手轻轻抚了抚脸,林乐霜想自个原来也是个美人。
母亲、哥哥、美貌,她今生都要护卫住。
王氏此刻正斜倚在窗前的榻上,身下垫着几个大仰枕,面色萎黄,浑身恹恹地没有精神。面前站着一向在身前服侍的云妈妈,正端着一碗冒着热气的鸡汤。
“大娘子昨夜里就醒了,一醒来就揪着小娇的错不放。打死了管厨房的罗妈妈,管首饰的陈妈妈一家也都被王大公子带回王家,家法伺候。小娇说知道自己错了,正在廊外跪着求夫人饶恕呢。”
云妈妈絮絮叨叨地将昨夜的事情说了一遍,又劝说着王氏进食。
“夫人,先趁热喝些鸡汤吧,这样身子好的快些,有点精神好去见见大娘子。”
王氏正闻着那鸡汤有些反胃,听了云妈妈的话,又有些想喝了鸡汤去见女儿,将昨夜的事问个明白。
大郎不见了之后,王氏的身体就越来越差,是三个孩子在病榻前轮流着持疾,方才好转。小娇骄横惯了,王氏不是不知道,既然几个孩子把王家的大公子都招来了,小娇自然错的离谱。若是眼下听了云妈妈的话,叫小娇起来,那不等于是否定了女儿的看法了吗?否定了王家的判决吗?
王氏再怎么糊涂,也不会轻易叫女儿没脸,但性子又是个软和的,不想训斥云妈妈。好歹是个在身边伺候的久的,听了只当没听到。
云妈妈的脸上闪过一丝不悦,心下明白,这是王氏不愿意听从自己的话,让小娇起来。
想到自己的任务,云妈妈又堆上笑容,哄着王氏喝鸡汤。
“云妈妈,你这是喂的母亲什么?”,林乐霜一进门便发问,云妈妈的手不由得就抖了一下。
王氏略略撑起了身子,对着女儿笑了笑,女儿果然是精神了,一醒了就来看自己。
“老奴喂的是鸡汤,这汤是一大早老奴便去煨了的,想着让夫人早上喝了有精神。”,云妈妈只好站起垂手答道。
昨晚上连着折了两员大将,云妈妈也乖巧老实起来。
廊下那些服侍都是死人吗?大娘子进来了也不通禀一声,若是早知道大娘子要进来,怎么也得哄着王氏喝了那汤。
林乐霜的鼻子抽了抽,面上闪过一丝焦虑,她急忙问:“母亲,你喝了这汤吗?”
王氏缓缓摇了摇头,云妈妈见状连忙插话:“夫人,大娘子,这汤都快凉了,要不先喝了它?”
笑嘻嘻地将云妈妈挤开,林乐霜说:“还是女儿亲手来喂吧,以表女儿孝心。”
“就你嘴甜。”,王氏点了点头。
云妈妈唇角挂上了一丝得意的笑,连忙将汤碗向大娘子递去。林乐霜却是不接,对着阿茶点了点头,阿茶将汤碗接过,放在一旁。
“大娘子,这是何意?”,云妈妈的笑容消失了。
林乐霜只顾着观察母亲的气色,这辈子能活着见到母亲,真是万幸。母亲的脸色不好,身体消瘦,像是长年亏空导致,实际上,是被小娇断断续续下药所致。
刚才云妈妈煨的那碗汤,也下了料,不过却是猛料。
前世母亲呕血而死,想来便是被这种药物所害,如果自己来的晚些,又或者不来,岂不是又叫母亲着了那些人的算计。
母亲死了,小娇便可以将罪过推到自己头上,说昨晚不顾母亲病危,搜查首饰,将母亲活活气死?父亲会把这一切都当成真的。
哼,打得好算盘。
可惜林乐霜已经不是前世那个唯唯诺诺,别人说什么信什么的无知小娘子了。她也不想当着母亲的面戳破云妈妈,暴露自己会医术的秘密,一切都等到哥哥回来了再说。
“丁妈妈,你将厨房特特熬了的米油端上来吧。”,也不理会云妈妈,她直接吩咐着。丁妈妈看了眼云妈妈,将手中的食盒打开,阿桂上前,端出一碗浓浓的米汤来,递到林乐霜的手中。
她放柔声音对王氏说:“母亲,孩儿听说久病之人,早上都不能喝太油腻的东西。前些日子母亲大病一场,身子还没有将养好,如今还是每日里喝些米油来滋养比较好。这米油是将小米熬得米烂汤浓,取了上面的一层,很滋养人。”
王氏眼睛含笑,轻轻地点了点头。
云妈妈有些急躁,但还是讨好地说:“还是大娘子想得周到,老奴只想着夫人需要滋补力气,没有想周全。”
“倒也不怪你,你也是一片好意。”,王氏轻轻地安抚着。
听了这话,云妈妈的表情才放缓下来。
看着林乐霜一勺一勺轻轻地喂着王氏,云妈妈的眼珠一转,说:“要不我去把锅里的汤热热,再呈上来,夫人只喝米汤怕也不行。喝了米汤之后,肠胃滋养了,再喝鸡汤,身体好的快些。”
林乐霜似笑非笑地看了眼鸡汤,笑着说:“那你去吧。”
第14章 以身试汤()
云妈妈乐颠颠地端着汤碗出去,林乐霜看了看性子火爆的阿茶,说:“阿茶,你去帮着云妈妈些。”,阿茶领命去了。
她喂完米油,又拿了块热手巾给母亲搽试嘴角。
王氏有女儿照顾,心里暖烘烘的,握着她的手说:“霜儿越发懂事了。”
“母亲。”,看着母亲瘦的一把骨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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