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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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的光芒-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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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便有二,就好像刘彻如果种出的大白菜,让士兵们给吃了,刘彻他心中也会有一种荣耀感,这种感觉会激发更多的人去努力去当一名这样的士兵。

    与古代众多将领不一样的是,刘彻觉得他能让士兵做到全面发展,当艰苦的训练变成一种习惯以后,他觉得他领的兵可以所向披靡。

    刘彻觉得偷懒不是一种好习惯

    看到这么匹狼,慢悠悠的朝自己走来,刘彻觉得他这么跑似乎是情理之中的,天知道的后面有没有一大群狼!

    在草原上独狼是不能惹的,狼是群居动物,真的是倒霉极了!

    刘彻吓的头皮都发麻,跑了一段路便停了下来,跑还是算了,要是这匹狼有意追自己,自己是跑不过它的。

    这只狼伸出了舌头,眼睛发出锐光,矫健的身躯证明他是一匹强壮的狼,昂起狼头,似乎有一种霸气在它身上散发。

    这是一匹狼王,刘彻下了判断,这种眼神,他只在他父皇身上看到过,狼把自己当成猎物了!

    草原上果然凶险无比!

    狼头呼出热气,四足扒拉着土地,可又不知道为什么,狼晃了晃脑袋,围着刘彻转了几圈之后,细细的嗅了嗅他身上的味道,眼中的寒光慢慢消退。

    在刘彻身旁趴了下来!

    这只狼是吃素的?刘彻深深的怀疑,不过既然已经脱离危险了,也懒得想那么多了,擦擦头上细密的冷汗,留着慢慢靠近这匹狼。

    摸了狼一下,没有反应,再摸了一下,还是没有反应,但是当刘彻摸第三次的时候,狼回头了。

    那小眼神,刘彻觉得他汗毛都立起来了,笑容是国际通用的,刘彻对着狼笑了一下,狼没有做出回应,只是从口里吐出来一张半干半湿的布。

    这匹狼是什么品种?

    从一匹狼王嘴里吐出来一块布,这是一件令刘彻觉得很新奇的事,但打开一看之后,刘彻笑不起来了。

    这竟然是他二姐给他写的,机缘巧合之下到了他的手上

    刘彻是怀着沉重的心情看完的,二姐的字向来娟秀,可这张布上的字,虽然有其形状,但下笔很压抑。

    “二姐,小彻知道了!三年,你最多等我三年,我刘彻要是没有把匈奴打成丧家之犬,接你和外甥回来,誓不为人!!!”一声长啸拔地而起,刘彻双拳握的紧紧的,手上青筋暴起!

    赤红的双眼中满是坚定,若有万难阻之,全力灭之又有何妨?

    狼王感觉到了刘彻的蓬勃戾气,唰的站了起来,毛发根根变硬,牙齿也亮了出来。

    但是狼还保留着理智,没有发动进攻,只是喘着粗气,吭哧吭哧的紧盯着刘彻。

    把积郁在心中的苦闷都发泄出来了,刘彻好过了不少,这一两年来,他想的太多,都快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他感觉他现在又找到了拼搏的勇气。

    戾气渐渐消褪,狼王也重新趴了下来,狼王不解的看着刘彻,似乎是不知道这个人是怎么了。

    刘彻轻抚着狼王的皮毛,他和二姐唯一可以寄托的便是这匹狼了,既然二姐能用它来传信,那似乎自己也可以让它替自己回信了。

    但现在看来明显是不可能,这匹狼除了对他没有敌意,一副爱鸟不鸟的样子,还保留着他的高贵。

    “太子殿下,你打水怎么打了这么久?我都快累死了!”马志宇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待定神一看,他下意识后退了两步,我的妈呀,这匹狼是哪里来的?好像和太子殿下还很熟的样子,这毛色,这气势,这身形,这是狼王!

    不知不觉都过去不短了,刘彻有些不好意思,尴尬笑道,“本宫刚才想事情进去了,这匹狼又好像与我有缘,待到现在都忘记了时间了。”

    “与你有缘?不会吧,我看这匹狼对人并不反感,应该曾经被人养过!莫非是你认识这匹狼的主人?”马志宇问道。

    “你要不要摸一摸?”刘彻道。

    “不不不,太子你摸就好了,我可不敢,要是把他惹毛了,我可打不赢狼王!”

    “你怕了?”

    “对,我怕了!”

    没有想到他这么干脆,刘彻也就不调笑他,从怀里拿出来一块他存了几天的干牛肉,放到狼王嘴边。

    狼王嫌弃的瞧了一眼,转过头去。

    “”

第53章 与狼共舞() 
经过刘彻的不懈努力,狼王吃下了他给的干肉,就是反应有点不好,可能是噎着了,对着大木桶一阵喝水。

    抚摸它的头,应该是促进感情的比较好的办法,不管那么多了,刘彻的手一直放在狼王头上。

    虽然有些不乐意,但狼王感觉的到这个人类想表达的善意,微微靠近了刘彻。

    这是一场豪赌,狼毕竟不是狗,想让它变得对自己温顺,刘彻觉得这很艰难,一不小心便会被反扑。

    警惕还是要有的,刘彻留了一个心眼。

    连撒种子都拉着这只狼一起,马志宇想躲来着,但他知道他不能躲,自己作为护卫,连主人都抛弃了,这绝对是不可原谅的!

    就好像养小猫小狗一样,动物和人待久了,自然会变得亲密,刘彻便是这个打算,反正是二姐养的,自己也能算是半个主人吧!

    狼王开始不耐烦了,在土地上待久了,本性让它按耐不住獠牙,额,它饿了,刘彻给的干肉明显不解饿。

    直接蹿了出去,它找到目标了,一只野免子在几百米外的草地四处觅食。兔子虽然跑得快,可狼王并不在意,草原上的离群动物一旦被它盯上了,必定是一击即中。

    它想走就让它走吧!刘彻并不在意,毕竟是食物链上端的物种,野性是它的原则,想让它在一个地方待很久,似乎有些不太现实。

    兔子慌忙逃窜,在狼王发动进攻的时候,它已经感觉到了,在这种生死关头,它开足了马力,旁边的原野浮光掠影一般从它身旁路过。

    事实证明,反抗是没有用的,它刚开始来这里就是一个错误,可惜代价有点大,兔子没了性命!

    眼见这一幕,刘彻不禁开始想,如果是自己,能不能躲过这狼王一击?事实证明,目前他还做不到,狼王的速度和锋利的爪子和牙齿,他根本扛不住,不过他习武的年头还很少,未来他有八成的信心能够对付这样的狼王!

    它应该会走吧,猎物都猎到了,狼王应该找个地方去吃了,让刘彻没有想到的是,狼王回来了,嘴里叼着一个兔子,嘴里血淋淋的。

    把兔子扔到刘彻脚边,狼王抬起头望着刘彻。

    给自己的?刘彻觉得不像,狼王怎么会这么好心。

    见刘彻不知道什么意思,狼王去外面转了一圈,嘴里叼了一根木头过来,扔在他面前,两只前足扑腾着。

    不会吧!这只狼喜欢吃熟的?它想让自己烤?也不管这个了,刘彻直接把去外面捡了很多木材过来,随着火石的焰火,火势渐渐变大。

    直接给兔子开膛破肚,去掉兔皮之后,用剑串着,放在木架上。

    “太子殿下,你这兔子哪里来的?不会是这只狼抓的吧!”渐渐散发的肉香引来了马志宇,抽动着鼻子问道。

    刘彻笑道,“你还猜对了,没有陷阱,我可抓不到兔子,就是这匹狼抓的,不过咱们可能吃不到,还得看着狼大爷的意思!”

    原来是给这只狼吃的,“这头狼这么特别?我还是第一次听狼爱吃熟食呢!”马护卫奇异道。

    看来这匹狼还通一点人性,它的主人肯定是个厉害的主,马志宇听到过草原上的传说,驱使野兽,改变他们习性,与狼共舞,甚至是指挥它们战斗,流传已经很久了。

    “你饿不饿?”

    “饿啊,太子殿下!”他可一直在干活,体力消耗那么大,不饿就奇怪了。

    “你把咱们布袋的干粮拿过来!咱们两个凑合着吃吧!我可不敢和这匹狼抢食!”

    我也不敢啊!马志宇只好乖乖的去把干粮拿回来了,反正能有饭吃就已经不错了,他受过很多饿,有时候饭都吃不饱,肉食根本是个奢侈品!他也是运气好,跟着太子殿下,昨天才能吃到一块干肉。

    剑上的免肉香味越来越浓,刘彻觉得是时候加点盐巴了,“你把袋子里面的那点盐拿出来!”

    “给你!”

    将盐巴均匀的撒在兔肉上,刘彻等兔肉热气散发了一部分之后,从剑上取下了金黄油亮的肥兔子,将其递到了狼嘴前。

    狼王并没有着急吃,而是划拉着前足对着免背比了一下。

    “给我一半?”

    狼王的头微微下倾,用瓜子在兔背上勾出了一道痕,示意刘彻按这个比例分食。

    刘彻把狼瓜子碰过的地方用手撕掉了,四足兽的瓜子能有多干净?吃出病就不好了,感动归感动,该做的措施还是不能遗失的。

    拍了拍狼背,刘彻将带兔头的一半留了下来,另一半放在了狼嘴里。

    “想不想吃?”

    有些食指大动,马志宇还是拒绝道,“我不饿!太子殿下你吃吧!”

    “给你你就吃!婆婆妈妈干嘛?”刘彻不由他反驳,塞到他手里。

    直接吃有点单调,刘彻拿出干粮,用面饼夹着兔肉,一个简易的肉夹馍就做出来了,经过这样处理,果然吃的都更香一点,老祖宗传下来的吃法,还是很有用的。

    马志宇也有样学样,太子殿下做的事情,他觉得都是有道理的,吃到嘴里,果然味道好了不少,吃起来肥而不腻,兔肉的味道经过干粮中和,口感特别好。

    一天的劳动很快就过去了,狼王也溜了,吃完就走了干脆无比。

    刘彻扛着铁锹,心绪有些放飞,对马志宇说道:“未来的上郡必定会成为这边塞的一道靓丽风景,重兵把守,繁华无比!”

    “太子殿下,这个想法太遥远了吧?要想把这个城池打造成那个样子,这得花费多少功夫?”

    “繁华当然不是一朝一夕!本宫回去就劝李广将军按我的操练方法,造出一支铁血军队,有了军队便有了保障,本宫就不信造不出来!”刘彻自信道。

    在马志宇眼中,这些只有梦里出现过,正色道,“虽然不知道太子殿下要干什么,但我一定会支持您的,不怕太子你笑话,其实我做梦都想带领一支这样的军队,横扫匈奴,让他们付出血的代价!”

    “本宫相信会有那么一天的,而且时间会很短,你看着便是了!”

    出战之前没有士气最打击人的积极性,即便这个计划八字还没有一撇,但样子还是要做出来的,要不然刘彻可就太失败了。

第54章 危机() 
要找到李广,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刘彻得问好几个士兵才问得到,真叫一个不安分。

    灌夫就不一样了,业余生活不怎么丰富,一找就找到了,对刘彻的意见很满意,同时也答应了下来。

    “不妥吧,太子殿下这个计划太唐突了!士兵可不会乐意接受!”李广拒绝道。

    他是从兵将角度说的,首先第一个难题就是怎么让士兵们不辞辛苦,心甘情愿接受。

    刘彻气了,“士兵的天职就是服从命令,要是你这个将军发话了,他们想不同意行吗?”

    “这毕竟是咱们有愧在先,闹得军中哗变就不好了!”李广只好退而求其次,用后果来劝谏太子。

    根本就毫无作用,刘彻不担心这个,不说按军令严格处置,以杀止变,就是民主的方案,刘彻也想了很多,先小范围试点再推广全军,按照结果说话,进取的和懒惰的士兵自然会因为不同的选择分开,可这个恰恰是刘彻想要得到的结果。

    刘彻笑了笑,“李广将军觉得你军队的战力如何?能不能单对单打赢匈奴兵?”

    “这个,单对单我们的确打不过他们,可这也是因为他们体格更庞大所致,要比起射术,我们同样胜他们很多!”李广辩解道。

    “不以已长而得意,才会进步,这个道理李广将军不懂么?若是体格不如他们,难道我们就不能训练敏捷度么?非要去以已之短攻敌之长?”这些根本不是阻力,刘彻可不会自欺欺人。

    李广开始沉默,他不知道为什么太子殿下非要给将士们增加负担,每日的守城工作已经够累了,这样一做,将士又要遭不少罪,同时他自己也有些反感,这有夺兵权的嫌疑!

    “单单如此,李广还是不够同意!”

    太倔了这人,刘彻不得已道,“可否让本宫做个比较?就是你让将士们自愿,送三十四个人过来让我训练,然后和你的军队一比较,这不就很清楚了么!”

    “这个提议倒可以接受,如果事实证明很有效,那么我也不管了,以大局为重,兵强则国强!”李广对这个提议充满兴趣,如果有用,那作用是很大的。

    “这你就说错了,兵强则国强太过片面,民强则国强才对!”刘彻纠正道。

    民强则国强对李广来说,明显有些新奇,“是孟亚圣所说的吗?民贵君轻这不合适吧!天子威仪怎么可以被民众破去?”

    “不跟你说这个了,我方才也劝过灌夫将军了,他可不像你,倔强的不行!”刘彻笑道。

    “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这怎么说?”刘彻问道。

    李广面色微红,“我刚才担心太子殿下是想夺我的兵权。可现在一看,太子明显是为了家国百姓着想,虽说有些看法我不同意?但仔细一想还是很让人敬佩的!”

    “哈哈哈,家国天下家国天下,无家无国,朝代更跌,只要有人在,国依旧是那个国,只不过是各领风骚数百年而已!”刘彻哈哈笑道。

    对于一个武将来说,根本接受不到太多书,李广只是听着很有道理,但让他评价,他打死也做不到。

    拿出太子剑,刘彻将剑插入泥中,神色淡然道,“本宫所做的一切,对得起上天也对的起大地,不破匈奴终不还!”

    “李广毕生心愿也是如此,妇啼婴叫,妻离子散的场景我见多了,如果能够驱除外敌,李广甘心折寿十年!”

    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可没有掉下来,一副副修罗战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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