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皎皎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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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皎皎年华-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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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老师找到汀兰和李磊,告诉他们名次出来了,呆会就要公布,他们是第二名,准备好上台领奖。

    李磊问,第一名是不是四中朗诵毛主席诗词的学生,沈老师沉重的点了点头,市一中一直是老大哥、领头羊,这次竟然让四中拿了名次,校长那里就不好交代了,还好初中部的第一名保住了。

    颁奖的音乐声响起,汀兰和李磊依次上台,第一名奖品是一支英雄牌钢笔,四中的男生接过后双手捧在身前,汀兰和李磊各自领到了网兜装着的开水瓶,红底白鹤,十分喜庆。两个人一起参加的好处是可以领双份奖品啊,汀兰还挺高兴的。第三名是搪瓷茶杯。第一名的学校老师上台再接了一面锦旗回去,估计后台的沈老师表情更黯淡了。

    颁奖结束,汀兰和老师辞别,高高兴兴拎着开水瓶和董其瑞一起回学校了。

    ————

    周一早上,班主任特地表扬了汀兰取得的成绩,还把一份良州晚报递给她。

    汀兰接过报纸,前后围了一圈同学争相观看,原来是比赛的新闻报道,文章刊登了几张照片,其中一张是汀兰和李磊朗诵时候的照片。

    汀兰喜滋滋的,没想到还有机会上报纸,仔细看了照片,幸好黑白报纸上看不出她猴屁股一样的脸蛋。

    报纸到手还没十秒钟,就被同学抢走,争相传递。

    汀兰决定中午出去报刊亭买一份留作纪念,也可以带回去给岳爸炫耀。

    郭大路过来道:“比赛结束,你可以静下心好好练练长跑了。继续为班级争光!”

    “不会又拿你的鞋子诱惑我吧?”汀兰孤疑道。

    “鞋子丢了!”郭大路痛彻心扉道。

    “啊?真的丢了?路上真遇到劫鞋的?”汀兰惊奇。

    郭大路一屁股坐在汀兰前桌的空位上,拍着胸口气愤道:“不知道哪个孙子偷的,我妈把我鞋刷了晾在外面一小会儿就不见了。”

    “路过的人偷了吧?”汀兰猜测。

    “不可能,我们家在巷子里,周围一圈都是住户,肯定是哪家起了坏心拿走了。太缺德了,我妈在门口足足骂了两小时,第二天话也说不出来了,这几天都在喝凉茶呢。”

    “那是挺倒霉的。节哀!”汀兰送去一枚安慰的小眼神。

    “你上次要是答应下来,借你也就不会丢了。”郭大路懊恼道。

    “get out”

第四十一章 我的理想() 
虽然郭大路让人挺想捶的,但是想到半个月后的运动会,汀兰早起跑步时,还真用上心了,开始练习了八百米和一千五米的速度冲刺,之前长跑都是有氧运动,如果八百米得第一,肯定是无氧速度才行。

    不过现在班级里气氛挺奇怪,大家偷偷摸摸交头接耳时候多了起来,好像流传着什么秘密。

    寝室的董明珠也表现异常,中午宿舍里抄着书,抄着抄着竟然哭了,晚上也在抄书,又哭了。引来施文丽几个担心的询问,她摇头称没事。跟着又似笑非笑流起眼泪,不会得神经病了吧。

    后来这病传染给了蔡小丽,在她拿着外面套着语文封面的课文看着又笑又哭的时候,汀兰明白了,肯定小说惹的。

    过了几天,一向沉默的同桌林杏花,避着汀兰,偷偷捂着看书以后,惹得汀兰好奇的偷瞄一眼,竟然还是手抄本,上面紫菱两个字让她恍然!

    琼瑶阿姨的《一帘幽梦》啊,这种重型杀伤性武器,对现在这群小尼姑来说,不要太震撼。

    汀兰趴着桌上,脸朝着同桌林杏花方向,低声道:“你是不是在看《一帘幽梦》?”

    杏花同学差点惊跳起来,赶紧合上书本,和汀兰嘘了一声道:“你不要说出去啊!”

    汀兰点头答应,道:“你们都手抄一份?”

    杏花点了点头:“书是陈玉香的,有两本,还有一本是《窗外》。我这份手抄本是从董明珠那里借到的。”她没有说,董明珠之所以借她,是特意关照过,平时不要和汀兰说话,最好不要搭理。她文静羞怯的性格可没办法拒绝人,汀兰真找她肯定不好意思不应答啊,不过为了借到书也只有硬着头皮答应了。

    “好看吗?”汀兰笑眯眯问道,像勾搭小红帽的狼外婆。

    “特别好看!”杏花压低声音激动道,“我昨天晚上通宵看完了,董明珠说今天要拿回去,我想再看一遍。”

    “里面的诗词也好美,本来想抄下来,都没有时间。”杏花遗憾道。

    “没事,过几年我们这边也会出版了,你可以直接去书店买。”汀兰道。陈玉香好像也是里隆附近的,估计这批书也是跟着走私货一起流进来的。她不知道琼瑶的书籍什么时候会在大陆出版,但是应该也快了吧。

    “我觉得没那么容易。”杏花摇头道,“这书的内容有点那个,我觉得我们书店不会让放的。”

    姑娘,人家只是腻腻歪歪谈恋爱而已,被你说的小黄|书一样。

    “你争取时间再多看看吧,不打扰你了。”汀兰朝同桌笑笑,起身去厕所了。

    上午最后一节是语文课,蔡老师布置了一篇《我的理想》的作文题目,600个字,不限体裁,让大家写好,下课前把作文本统一收上去。

    汀兰咬着圆珠笔杆,她最讨厌写作文,最讨厌这种从小学到高中都适用的命题。小学的时候还可以说我要当个科学家。现在真让她不知道写什么好,她这种活了几十岁的伪学生和身边同学最大的区别,就是她没有理想。

    杏花转头问汀兰:“你的理想是什么啊?”这姑娘手里还握着董明珠的手抄本,但早已经把她的叮嘱忘记了。

    汀兰认真的想了一下道:“我的理想是,二十五岁以前把自己嫁掉。”这是她真实心声,上辈子想着如果有重生的机会,一定早早嫁人。

    ……所以人还是要有梦想的,万一实现了呢。

    但是这个理想又不能宣之以文,所以她还要再想一个高大尚有节操的理想来编织一下作文。

    杏花扑哧一声笑起来:“你这个理想真特别。二十五岁这么老了,肯定都已经嫁人了。”

    汀兰含泪,姑娘,我上辈子更更老的时候,都还没嫁人。

    “那你的理想是什么?”汀兰问道,她还挺好奇。

    “我想成为一名新闻记者,采访新闻发表文章。”杏花羞涩道。

    还挺正常的,汀兰觉得她也可以找个类似的职业来写。

    “你想嫁给什么样的人?”主要是汀兰话题起的,让杏花特别想聊下去。

    汀兰想了一下,道:“玉树临风,潇洒倜傥,广阔的胸襟,加强健的臂腕!”串改了张卫健的台词,说完自己先笑了。她是标准的颜控。

    杏花以为她开玩笑,笑着点头道:“我以前喜欢诗人,现在我只喜欢费云帆。”

    又一个中了费云帆毒的女孩纸。比起诗人,更不靠谱的是找费云帆。诗人只是过日子不靠谱,费云帆早就被外星人拉去解剖了。按这标准找对象,单身可期,结婚没戏。

    “你如果看了《一帘幽梦》,也会喜欢费云帆的。”杏花真诚道。

    “不会,费云帆太老了。”汀兰脑中冒出的是刘德凯的形象。

    两个人重新回到作文上面,汀兰仍旧下不了笔。因为语文老师走开,现在教室里有的人已经起身窜坐聊天了。因为按照以往的情况,作文都会拖到下午放学前再交。所以大家偷懒打混起来。

    汀兰唤了声左边第一桌的齐小明:“班长班长,请回话。”

    齐小明扭头看了她一眼,又转了回去。

    “你的理想是什么啊?”汀兰好奇道,她觉得齐小明的理想肯定就是长高高,就像她二十五岁以前嫁人的理想一样,是不能说出来的,所以她特别想知道齐小明作文里面的理想,可以让她借鉴一下。

    “关你什么事。”齐小明扬声道。

    真是别扭的小孩,上次说他是皮球以后,再也不和自己讲话了。

    汀兰离开座位,走到了齐小明的身后,伸头一瞄,齐小明警觉的捂上了本子,回头怒视汀兰。

    “飞行员啊!”汀兰朝他竖起拇指道:“我建议你可以改个宇航员,比起这方小天地,你应该冲出地球,去追寻浩瀚星辰。小个子要有大抱负!”

    齐小明直接朝汀兰虚提一脚。同桌几个闻言都笑了。

    汀兰回到座位,郭大路跑过来道:“你好不好奇我的理想啊?”

    “穿破一双回力鞋,再来一双回力鞋,源源不断的回力鞋供应?”

    郭大路生气道:“不要再和我说鞋了,我刚忘了,你又提起来。”

    “成为百米飞人?”

    郭大路惊讶道:“你怎么知道?”

    汀兰无语的看着他,挥挥手:“get out”

    汀兰已经想好了,她的理想就是成为一名救死扶伤的医生,不是脑科胸外科,也不是骨科妇科,而是一名急诊室医生。很久以前看过的日剧《救命病栋24小时》,喝醉后的松岛菜菜子对江口洋说:“sei sei,你真不懂女孩子的心”。这是本剧唯一的暧昧点,却让青青激动半天,她也想遇到一个近藤医生。

    呃,作文当然不能这么写,如果成为医生的理想,只是为了碰到一个帅裂的男医生,那就是三观问题了。

    主题确定以后,汀兰泉思如涌,立志救死扶伤,冲刺在最累最不引人注目的急诊科前线。600字文章终于在中午前搞定。

    作文收上去以后,汀兰希望早点批改好发下来。对于作文长期拿低分的人来说,她觉得这篇文章肯定会让她翻身。作文的境界和情感都足足的。

第四十二章 批发面料() 
晚上宿舍里洗好衣服回来,汀兰不自觉的哼起歌,“我有一帘幽梦,不知与谁能共,若能相知又相逢,共此一帘幽梦,谁将……”

    施文丽听到惊奇道:“汀兰,这首歌真好听!谁唱的?”

    汀兰想了一下道:“一个台市的歌星吧。”她也不知道谁唱的。

    “你能重新唱一遍吗?”施文丽道。

    好像这歌是九几年同名电视剧的主题曲吧,反正十几年以后的事了,现在先唱一遍也不怕惹麻烦,估计大家听过就忘。难得有人欣赏她的歌声,汀兰欣然应邀从头唱了起来。

    上铺的徐淑珍也传来掌声,暗道:总算是一首正常的歌了,比起汀兰平时总哼的你好毒毒毒,什么猪你有两只耳朵好多了。

    董明珠刚听汀兰唱歌,冒着拍板砖也要骂出来,结果一听歌词,不由心惊,这不是她抄的小说《一帘幽梦》里面的诗词吗。

    她看了看上铺的冲她摇头的蔡小丽,寻思着汀兰不知道从哪里拿到的小说。难道是林杏花?但是自己只借给她一天,她自己看都来不及。

    而且还谱成歌曲,岳汀兰肯定没这能耐,估计是这小说的诗词谱成歌曲了,只是还没有流传开来,听着汀兰聒噪的声音,她真的好像听一次原曲啊。

    ————

    汀兰现在身边有四百多块钱,虽然这些钱购买力还行,但是真要用起来,也不经花。她想着怎么再赚点小钱回来。再过两个月就要放暑假了,她还想着多带点钱出门。

    到了周末,她琢磨着又到了铁井栏,没两个月,这边的小市场正规不少,一个个摊位都搭起了防水篷,做了简易的搭架陈列商品,不再是推车和塑料布上随便堆放了。

    市场人流依旧拥挤,汀兰来回穿梭两圈,最后停在布料摊位前,连着四五家都是批发布料的。铺子四周系着上下两条尼龙绳,挂着展开来的面料,还有一匹匹布料堆放在架子上和后面的箱子上。几家并排一起,视觉上挺壮观的,感觉比良友商场的料子种类更多,花色更丰富。

    汀兰询问了几种面料价格,摊主忙着收钱和装货,一边和汀兰说道:“妹仔,我们这里都是批发的,你要扯布料,去前面几家吧,那边上还有成衣摊子。”

    汀兰笑笑道,“我要的货多,也是批发。”

    摊主空下来后,道:“你自己开店?”

    “是的,有个裁缝店。”

    “没看出来,这么小点年纪。”摊主啧啧两声,“那你要进点什么布料?”

    汀兰询问了几种布料的价格,挑选比较。

    不管什么时候,女人的钱都是最好赚的,八十年代的女性也一样,像大春这样的领了工资就买新衣裳的年轻女孩子还是很多的。所以汀兰打算带回去让李爱华做一批简单、便宜的夏装。

    服装款式既要简单不花功夫,又要时髦,符合现在的审美。汀兰刚才就在考虑这个问题,记得之前在网上看过八十年代夏装,有一套衣服印象深刻,就是红色一字领上衣配上黄色裙裤,色彩亮丽,少女穿起来活泼俏皮。

    除了红黄套装,还打算再做条单裙,波西米亚风格,长及膝下,由三节布料连接,裙摆逐渐加大。这是汀兰小时候流行过的裙子,应该几年后会盛行,相信现在的人也能提前接受。

    还有一套就是经典蓝白海军服,上衣和裙子。

    摊位上海军服的蓝白棉布很多,单裙小碎花布料选择也多,就是没有鲜亮的黄、红单色棉布。最后汀兰选了一种人造棉,面料更顺滑一点,价格也比纯棉要贵。

    汀兰花了三百块钱买了六匹面料,对尺寸她也没概念,反正一起带回去让李爱华想办法,多出或少的,再拼接一下做其他衣服。

    她另外再扯了一件米色和一件淡粉的绸缎布料。

    六匹面料还是挺重的,摊主给了汀兰一个编织袋,套进去以后,就扛在背上往车站出发了。

    本来今天没打算回家,但突发奇想买了布料,也不方便带回学校,打算直接坐车回去了。

    汀兰到市场口子,雇了一辆板车帮忙拉到车站,拉板车的大叔挺热情,招呼汀兰爬到板车一块拉走,不用自己走路,汀兰还是挺开心的。本来以为加个重量板车会慢,结果大叔拉着板车呼啦啦就跑起来,吓得她急忙抓住边沿固定。

    付了五分车钱,汀兰扛着袋子在车站前面等着直达镇上的货车。上次和春和坐过一次以后,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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