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冬天到现在,王琪璇就让自己变得忙碌起来,退学进入公司从最底层的小职员开始,每天早出晚归,其实不过是想让自己忘记某些事情。
她一直不能够相信他会是那种人,即便经过警方鉴定张曼曼的确又遭受性侵的痕迹,她也不愿意相信,即便见到他被烧焦的尸体,即便警察局千真万确地说那就是他,她也不愿意相信,明明昨天还活生生地人,转眼就变成一动不动孤零零躺在那儿的尸体。
这么长时间以来,王琪璇常常会做梦梦到他,勿论好梦或者噩梦,她也的确希望梦到他,尤其是他当初站在地铁站给自己唱董小姐的模样。
她现在喜欢一个人喝一些红酒,酒入喉,味道怪异,但是越怪的味道越足够刺激,很多人喝酒都不过是为了自虐以便忘记一些事情,王琪璇也是这样。
空荡荡地房间里,王琪璇自斟自饮,在家里一个人喝酒,总是比较容易醉。
脑袋很快有点晕,王琪璇拿起遥控打开电视。
广东卫视,正在播放快乐综艺。
王琪璇很久没有开过电视机,包括公司女同事偶尔花痴地讨论某些演员,王琪璇也从不关心,就像回到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学生时代,只不过那时候是被逼无奈,现在是完全没有兴趣去看。
窗外传来弹吉他的声音,一个醇厚的男声响起,“董小姐,你从没忘记你的微笑;就算你和我一样,渴望着衰老。”
王琪璇知道,又是公司里那个讨厌的苍蝇。王琪璇喝下最后一口红酒,抓起胡乱扔在桌上的玫瑰,走到窗前狠狠扔了出去,“滚蛋!!!”
一声滚蛋,惊醒很多户人家,亮了很多家的灯。
王琪璇骂完了之后又坐回沙里,眼神迷离地想,刚才真不淑女,公司里那些人看到一定会大吃一惊,不过,嘿嘿,真痛快。
电视上,快乐综艺很快进行到了访谈的阶段。
“陈歌,听说你在剧组的时候唱歌很不错?”
陈歌?王琪璇睁大眼睛,电视上出现一个帅气的年轻人,“只是偶尔会唱一唱,有时候会模仿一下。”
嘁~他是陈歌?王琪璇笑了,“骗子!”
“哦~还会模仿?那你有必要给我们唱一段了,你平时最擅长模仿谁?”电视上,利娜满是期待地说。
陈歌笑着说:“其实,基本上有什么流行歌曲我都要模仿一下。”
“哈哈哈!”利娜一连串魔性的笑声,“口气这么大,你自己看大屏幕。”
大屏幕上出现密密麻麻的歌曲名称。
“这是三百歌,我们一会会随机抽一。”
“哈哈哈!”这是柳妃更加魔性的笑声,“娜姐,你们节目组太坏了。”
陈歌无奈道:“看来我这是给自己挖了一个坑。”
利娜回头看着大屏幕,“好,开始转动!”
一道光环开始快转动,由快到慢,最终稳稳停在董小姐三个字上。
坐在电视机前的王琪璇眼睛亮了,是他的歌。
但是陈歌的表情很奇怪,电视上的画面在陈歌脸上停顿了几秒钟,看上去有些惊讶。
“是不是吹牛吹过了不会啊。”柳妃看陈歌的表情,笑得几乎喘不过气。
利娜也笑着说:“没事,随便唱两句。”
陈歌收敛了笑容,“我试一试。”
陈歌站起来,心情复杂,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缘分,三百多歌,节目组随机抽取恰巧就抽到了这一。
电视机里,前奏响起,又是这段熟悉的旋律。
王琪璇坐在空荡荡地房间里,从来没有开灯习惯的王琪璇低头坐在沙上缓缓闭上眼睛,前奏还没有结束,泪水已经滑落下来,“陈歌···”
前奏结束,歌声开始,“董小姐,你从没忘记你的微笑;就算你和我一样,渴望着衰老。董小姐,你嘴角向下的时候很美,就像安和桥下,清澈的水。”
“董小姐,我也是个复杂的动物,嘴上一句带过,心里却一直重复。”
王琪璇在歌声响起的时候抬起头,紧紧盯着电视上这个叫陈歌的演员,看他就像浸在水里时时忧郁的眼睛。
“董小姐,鼓楼的夜晚时间匆匆,陌生的人,请给我一支兰州。”
“所以那些都不是真的,董小姐,你才不是一个没有故事的女同学。”
陈歌唱歌的时候正对着镜头,就像在看着某个人。
陈歌这个时候也在看快乐综艺,今天晚上他的戏份很少,陈歌听着耳机里的歌声,心情复杂,实际上在唱这歌的时候,陈歌的确在想着一个人,想着在一个下午的地铁站里,他抱着吉他z把这歌唱给一个女孩听。
王琪璇一个人坐在屋子里哭得很厉害,也幸好是一个人在家里,她可以不管不顾放声大哭。
人在长大以后,可以这样放声大哭的机会就会越来越少,即便是失去挚爱,在人前也总要装作很坚强。其实人呢,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年纪越大,越是这样。
“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这让我感到绝望,董小姐。”
“董小姐,你熄灭了烟,说起从前,你说前半生就这样吧,还有明天。”
王琪璇抱着双腿窝在沙上肆意地大哭。
电视上,那个演员几乎和原唱一模一样的歌声回荡在屋子里。
快乐综艺结束的时候,王琪璇恢复了平静,红着眼睛拨通一个电话,“哥,我要去香江。”
电话的另一头,王佳没有立刻表态,“这件事,不用告诉爸吗?”
“不需要。”
“我会帮你把事情都安排好,出去转一转也好,不过,轩轩,不管你要做什么事,做之前一定要先想想家里人。”
“放心吧,我不会做傻事的,我只是要去找一个人。”
一个歌声和陈歌相似,连眼神也几乎相同的人。
陈歌不认为王琪璇会认出他,因为他平时说话的声音已经变了,不过是歌声类似。
在一张完全不同找不出相似点的脸上,即便歌声相差不多,那又有谁会把两个远隔千里的人想到一起。
娱乐圈每年出道的人不知凡几,同名的人也不在少数,有谁会把自己和大6的陈歌想到一起?
陈晓春还和牧师在电梯里面对戏,两个人都是老演员,演技不俗。
牧海看着监视器。
电梯里,陈晓春抱着一摞藏在包裹里的刀。
牧师和一位妇女传教,“我的教会就在六楼,有空上来听一听吧。”
妇女笑着点了点头,“好啊。”
陈晓春吊儿郎当地说:“是啊,信耶稣好,耶稣会保佑你。”
牧师说:“年轻人,你也有空来听一听吧。”
陈晓春满脸是不屑的笑意,“好啊。”
电梯在这个时候忽然失灵,灯闪了几下熄灭了。
陈晓春变了脸色,急忙去摁电梯的按钮,“怎么回事,电梯坏了?操****”
陈晓春怒踢了电梯门一脚,怀里的几把长刀掉在地上。
妇女吓得惊叫一声后退了一步,
牧师愣了愣,看了看陈晓春。
陈晓春说:“干嘛,没见过刀子啊?”
牧师问:“年轻人,你要去砍人啊?”
陈晓春骂道:“关你屁事啊!”
牧师认真地劝解,“放下屠刀,立地···信耶稣吧。”
陈晓春满脸急切地看着电梯,心烦意燥道:“你给我闭嘴!”
牧师没有放弃,“主安排电梯现在坏,一定有他的旨意,那你就花一点时间,听我传福音好不好?”
监视器旁的牧海暗自点头,这一段虽然对演技的要求不大,但是这种吊儿郎当的轻浮和陈晓春一贯的戏路不同,对陈晓春也算是一个新奇的挑战,没想到陈晓春演得还不错,应该一次就可以过,但是······
牧海回头看了一眼陈歌,见他好像在忙着什么,心想一会等拍完再让他看吧。
经过这么长时间,牧海现陈歌经常会有一些独特的见解,所以拍戏的时候会让陈歌看一看。
监视器里,陈晓春不耐烦地对牧师说:“我们没什么好聊,你省省吧!”
牧师问:“你跟哪一个大哥啊?”
陈晓春怒道:“关你屁事啊!”
牧师孜孜不倦地传教:“这样吧,不如你跟耶稣。”
陈晓春不屑地冷笑一声,“哼,耶稣。”
陈晓春回头猛按电梯按键,“开门啊!”
牧师在他身后说:“你听我说,信耶稣是有好处的,现在的大哥叫你跟着他,不过是叫你跟着他,会罩着你,让你生活安定幸福。你帮他出生入死,一转眼连命都没了。但是耶稣是不会叫人砍死的,就算是被人捅了几十刀,三天后就可以复活升天啦。”
陈晓春回过头,微微佝偻着身子,这是混混地惯用姿势,佝偻着身子走路,自认为很气派,其实就和国足一样,三分的本事装一百分的比。
陈晓春演得十分到位,“听你这么说,你以前好像混过?”
牧师挺胸道:“何止混过,我后来还吸****呢!”
陈晓春假装害怕后退了一步,嘲讽地叫了一声,“喔唷。”
“演的不错。”陈歌说了一声。
牧海回头看见陈歌,又回头盯着监视器,“你也这么觉得?这段演得的确不错,山鸡这个人物和我想象的差不多,牧师也演得不错。”
陈歌说:“春爷的戏路很广,嬉皮笑脸起来吊儿郎当,正经起来也很严肃,记得他在陈真里面演得就很好。”
“陈真?”牧海有点疑惑,“陈晓春拍过陈真吗?”
陈歌这才想起来陈晓春这时候还没有拍陈真这部电视剧,解释道:“没有,我们以前在一起闲聊,春爷他扮过陈真。”
牧海虽然觉得陈歌这个理由有些牵强,但没有再问,“陈晓春的戏路的确很广,只可惜没一部代表作。”
陈歌心想,等人在江湖播出,就有了。
山鸡是人在江湖里,除陈浩南之外最出彩的人物。
电梯里,牧师用手放在自己的胸口,“自从听福音信耶稣以后,我就做了牧师,你是不知道人家以前叫我什么。”
“叫什么?”
“火炮啊!”
“呵呵~!”陈晓春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火炮我没听过,****我知道!你要是那么厉害,就让耶稣下来修电梯啊!”
电梯的灯恰巧在这时候闪了闪,又亮了。
“啊。”陈晓春抬头看了看灯,再看向牧师,笑了笑,“你跟稣哥很熟啊?”
牧师点头,“是啊!”
“帮我谢谢稣哥,有空找我喝茶。”陈晓春抱着刀飞奔出电梯。
到了这里,这场戏就已经结束,陈歌点了点头,基本上和前世演得没有太大出入。
牧海回过头,“怎么样?”
“不错。”
“t!收工收工,今天晚上就到这里了!”
“嗯?”陈歌问:“今天晚上不拍了?”
牧海笑着说:“本来打算再拍一场你的戏,但是熬了这么久时间的夜,大家也都困了,今天晚上就放个小假,回去好好休息一下,明天下午再拍。”
剧组一片欢呼。
陈歌看了看时间,刚过十一点钟,时间的确还早。
牧海让几个工作人员收一下器材,走过来说:“陈歌,你一会有事吗?”
“没事,怎么了?”其实陈歌是想回去写《东邪西毒》的剧本,但想想还是挺牧海有什么事再说。
“没事的话我带你去见个人。”
“去见个人?演员?”
“他不是圈内的人,但在圈内说话的分量很重。”
牧海这句话倒让陈歌想起前世一个被称为“国民老公”的人物,“现在就走吗?”
牧海回头看了一眼还在收器材的工作人员,“走吧,该拿走的东西他们都清楚。”
“好,我去开车,我的车还在停车场呢。”
“去吧。”
几分钟后,陈歌开车行驶出来,牧海走过来,“原来这辆迈腾是你的车?我说怎么这几天一直能看见这辆车。”
“前几天买的,每次出门不方便,就让敏姐随便给我买了一辆。”
“怎么开这个车,我以为你们年轻人有了钱,一定第一件事就是买那种开出去倍儿有面子的豪车。”
“我也想,但就是没钱呀。”陈歌为难道。
牧海豪爽道:“差多少,和我说。”
陈歌笑了笑,没继续开玩笑,有些话,即便是玩笑话,也不能一直说到底,“其实主要是我觉得车这个东西不过是个代步工具,没必要花那么大价钱去买。”
牧海赞赏道:“这句话说得很有哲理,我就喜欢你这点。”
“能让牧导赏识,那是我的荣幸,不过牧导下次最好不要说喜欢这两个字,两个大男人这么说,容易起鸡皮疙瘩。”
“哈哈!废话不多说了,我去开车,你跟上我的车。”
“好。”
牧海开的是一辆保时捷,算是香江的二线豪车,像陈歌这种在这个圈子里就相当于是自行车了。
陈歌开车的技术不错,紧紧跟在牧海车后,不近不远恰巧是安全车距。
牧海最后带陈歌来到一间酒吧。
酒吧外面站着陈歌的一个熟人——候小楠;候小楠远远看见陈歌的车就开始雀跃。
陈歌下了车,“牧导,候小楠不会就是你说的那个在圈子里说话有分量的人物吧,我读书少,你可不要骗我。”
“呵呵,不是。来的时候我也不知道她在,不过我说的那个人和候小楠关系很好,喏,就在旁边站着。”
“陈歌。”候小楠快乐地跳了跳。
刚才侯晓楠一直挡着她身后的人,陈歌只能看到隐隐预约的人影,现在候小楠跳了两下,陈歌才看清楚牧海说的人,低声讶然道:“怎么是她?”
“你说什么?”牧海听到陈歌的嘟囔,回头问道。
“啊,奥,没什么。”
陈歌跟着牧海走过去。
候小楠迎上来,“陈歌,你怎么来啦?”
“我来有点事,你怎么也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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