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王当然不会随便要脸,不然成了二皮脸,可是会吓到我的乖乖美娘的!”
提到萧美娘,李秀宁没来由的一阵心烦意乱。就算直入敌军,也没有如此失态过。
“本王明日要进城看看骁果军的精彩表现,这段时间石子冈就交给你了!”
“我也要去!”不知怎么的,李秀宁鬼使神差的说出了此番话,想要收回却已经来不及。
“凭什么你去逍遥快活,我却要在这里给你监工,以后你去哪里我就要去哪里,休想躲清闲!”李秀宁貌似给自己找到了一个很有力的理由,一切变得心安理得起来。
就像小偷把自己偷东西建立在大义之上,便没了做贼心虚之感,甚至多了几分行侠仗义的英雄气。
“随你!”
常歌行丢下两个字,走下茅屋,乘着微醺酒气,在谷间徜徉起来。百无聊赖其实也是一种幸福,有些小孩子经常抱怨无聊,可无聊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整日忙碌的成年人,像是一颗颗镶嵌在社会这台机械上的零件,看似主动的运转着,实际上却是被这个社会驱使,难以得到所谓的自在、自由。
身为大隋晋王的常歌行自然不会为了衣食奔波,他已经站在了金字塔的顶尖,位列顶级狩猎者之位。看似自在却也被另一种枷锁束缚。
李秀宁扶着栏杆,看着溜溜达达的常歌行,完全没有一丝王家千岁的龙行虎步,内心竟然有了一丝难得的欣慰。
第二天,天色微光。石子冈的一切还沉浸在淡淡的阴影中,一匹白马在草丛中撒着欢,将茂盛的花草碾成了一片绿毯。雪白的毛发上也不免沾染上了点点绿色、点点粉红,俨然成了一块移动的画布。
这里的草木很是肥美,作为食草动物的马,对这些美味丝毫兴趣都没有,可谓挑嘴之极。
在白马旁边半卧着一个少年,青衣小帽,脚上蹬着一双被洗的发白的鞋子,瞧着二郎腿嗅着一朵小花,像极了替主人牧马却在偷懒的下人。
“晋王殿下好雅兴,也不怕被这路边的野花熏瞎了眼!”
常歌行将小花扔在草丛上,抬眼看到一个翩翩佳公子正站在眼前,满脸的讥讽。
他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一番来人,发髻梳的一丝不苟,一袭白衣将挺拔身姿衬托的一般无二,腰间束带上镶嵌着一块云母绿,在配上白玉般的面庞,比潘安还要貌美上几分。
只是,常歌行的眼睛却是贼兮兮的在来人微微隆起的前胸流连不止,以他专业的眼光来看,这里面藏着的绝对不是胸肌。
胸前的隆起逐渐变得起伏,常歌行甚至可以预感到布帛撕裂,某种雄伟之物喷薄而出。
“看够了吗?”李秀宁略带中性的声音传来:“莫非晋王殿下有那龙阳之好?”
常歌行咽了一口口水,前世古代剧中罗裙换长衫就能让人不辨雌雄,简直就是胡闹。李秀宁虽然做男子打扮,甚至改变了声线,但这却只是给李秀宁增添了另一种媚惑,与男子的阳刚之气丝毫不搭边。
“没看够,啧!啧!真的是委屈了它啊!”
“委屈了谁?”李秀宁不解的问道。
“形似凝脂堆如雪,自古豪杰多登攀!”
常歌行也不正面回答,念出了两句奇怪的话后,便向着谷口走去,小白则挂着花花绿绿的涂鸦屁颠屁颠的跟在后面。
李秀宁皱着眉头,牵着枣红马,一路思索,不明白常歌话语中的“它”到底是谁,自己又委屈了谁。
以常歌行对于化妆术的理解,就算没有前世那么多种化妆品,仅凭着手头上的资源,也能把李秀宁打扮成一个虬髯大汉或是营养不良的落魄书生,可他却不愿这么做。
毕竟,有美在旁养眼,不管怎么样,也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
自石子冈出来,常歌行骑着小白,把缰绳让它自己叼着,简直就是信马由缰的加强版。
两人走得并不是很快,李秀宁骑着枣红马与常歌行并驾而行,两人一路上话并不是很多。李秀宁大概还在想着“它”到底是谁,而常歌行则一路上一直用余光扫描着李秀宁。乖乖,这个丫头穿上这一身,似乎比着女装更加有女人味。
“我的晋王殿下,你是不是应该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去了!”李秀宁望着城池门前正在排查进出百姓的陈国士兵道。
(本章完)
第160章 听陈人将故事()
“我的位置?”
“对!你的位置,本公子的书童!”李秀宁仰着秀颈,如一只骄傲的白天鹅。
常歌行无奈的看了一眼自己的穿着打扮,本来他是想低调一点儿,扮成普通百姓就好。
没想到李秀宁却是如此的高调,两相对比之下,自己自然成了伺候主子的书童,如此在外人眼里才算合理。
偏偏佳公子带着书童游学江南,在这个时代并不少见,多是为了让家族未来的接班人长见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如此才能学以致用。
这些大家族能够传承,自然有着自己的一套方法,死读书、读死书的书呆子肯定不能将家族发扬光大,甚至将几代人的心血彻底断送,这是这些家族的共识。
至于像李阀这般的大阀,挑选下一代接班人的方法会更加的冷酷,其中不免会出现同根相煎的事情发生。
“遵命!”常歌行拱手,常歌行牵着花花绿绿如同不良少年的小白,走在李秀宁身后,低眉顺眼倒是对做书童颇有心得的样子。
城池不算很大,城墙已经长满了绿绿的苔藓,与周围城外野草的繁茂丝毫不搭边,一股腐朽的气息迎面而来,让人不由自主的想到英雄迟暮、美人珠黄。
“站住!”
城门官看到俊俏得不像样子的李秀宁,满眼发光,这些骑着马的富家子弟可是数十天都不一定能遇到的肥羊。
隋军攻陈,临江镇距离隋军大本营实在是太近了些。城中富户早已经携家带口迁到了更远些的大城之中。
至于这些游学的富家子,也都在家人叮嘱下本分的在厅堂内读圣贤书,不敢轻易涉险。
城门官再看牵着杂毛马的常歌行,眼中显出鄙夷,这么一个翩翩公子,却又这么一个邋遢的书童,实在是大煞风景。
“本官观你们贼眉鼠眼,定是隋军派来的间隙,来人,将此二人带上镣铐,送入大牢!”
城门官不由分说,就要先声夺人将李秀宁、常歌行二人打入大牢,此法是他一贯做法,百试不爽。
这些细皮嫩肉的贵公子,进了阴暗的大牢,身上的油水被榨的干干净净后才会被放出。有些倒霉蛋甚至要靠着乞讨才能回乡。
至于担心这些家族的报复,城门官倒也有自己的门道。前呼后拥、声色犬马之辈,他只会例行盘问,不会多做为难。甚至还会摆出一副忠肝义胆的模样。因为这样排场的人,大多都是高门子弟,不是自己能招惹的。
像李秀宁与常歌行这样的一主一仆倒是多见,这样的人多是些普通富户子弟,也是城门官的勒索的最佳目标。
“大人,你不认识小的了么?”
常歌行主动上前,一把抓住城门官的手,亲切的道:“大人,我是你的同乡啊!想当初您上任之时,我还到村口送过您呢,您高大威猛的身姿一直深深的留在我的心底,您就是我行事的楷模!”
城门官满头雾水,自己可不记得有过这么一个同乡,想当年离乡完全是因为自己在乡里间名声臭名昭著,混不下去了。
自己离开时不要说人,就连狗都没有一只到村口送行的,后来听说自己走后,村里敲锣打鼓足足庆祝了三天三夜才罢休。
至于这个城门小吏,完全是靠着自己的卑劣无耻得来的。
城门官明知道常歌行在说谎,心里还是十分受用的,毕竟被迫离乡一直以来是他心中的痛。
“您也知道,咱们家乡不是很富裕。我来之前,父老乡亲给您凑了些土特产,还望大人笑纳,抽时间也回乡看看,我和父老们都等着大人您衣锦还乡的那一天呢!”
城门官接过常歌行递过来的一个小布袋,小布袋很是破旧,不知是质量的缘故还是洗了太多次的原因,布袋许多处都开了针脚,随时都有可能变成两片抹布的样子。
他张开布袋口子,只是向里面匆匆看了一眼,便紧紧把布袋抓在手里,手背上的青筋瞬时露了出来。
“乡亲们真是好意啊!家乡民风淳朴,既然是同乡肯定不是什么大隋奸细,进去吧!”
常歌行千恩万谢一番,才一手牵着小白,一手牵着枣红马进了城。李秀宁骑在马上,面色十分不悦。
“这样的贪官,你为什么还要贿赂他啊,白花花的银子就算去喂狗,也不给他!”
看着有些闹小脾气的李秀宁,常歌行打心里笑了笑,或许这样一个任性秀宁,才是真的她自己吧。出生在门阀之中,自小她就背负了很多很多,也失去了很多很多!
“要是放在大隋,这样的小吏本王有多少杀多少!但,别忘了,这里可是陈国,陈叔宝的地盘,有这样的人为他看守城门,本王不该多加鼓励吗?这些银钱权当奖金吧,待我大隋的旗帜插上城头,本王要他连本带利统统吐出来!”
李秀宁目瞪口呆的听着常歌行这一番理论,她发现随着自己与常歌行待得时间越长,自己的世界观倾覆的越厉害,所谓三观也在风雨飘摇中动荡不已。
“你比那城门官也好不到哪里去!”李秀宁清冷着脸淡淡的道。
临江镇内,有些萧索。街上的行人不是很多,街边上的铺子也大多冷冷清清,没有丝毫热闹的样子。
整座城池就像行将就木的老者,暮气沉沉,没有一丝生气,有的只是苟延残喘。
街道转角处,一个有些破败的茶坊内,掌柜的正在殷勤的给一个挑夫上茶水,与茶杯、茶壶不同的是,端上来的是一个海碗,上面还飘着几片茶叶沫子。
换做以前,茶坊掌柜的断然不会亲自招待客人。更不会用海碗上茶,即便给再多的钱都不行。只有力吧才会如此喝茶,纯粹为了解渴、提神。如此这般,与所谓的风雅格格不入,牛饮的客人也向来不受掌柜的待见。
可是,世道变了,人心变了,买卖也变了。今日,他明知道这位茶客是一个大老粗,也要花费百般心思亲自照料。
(本章完)
第161章 纨绔()
茶坊掌柜的不惜将自己的茶坊降格为茶棚,只要有铜子,怎么样都行。所谓茶道、所谓文雅,在生存面前显得尤为苍白。
常歌行将小白与枣红马拴在茶坊门前,当然,还有骑在枣红马上的李秀宁,也被他一同放在了门外。
他自己率先进了门,李秀宁则气鼓鼓的翻身下马,如一个受了气的小媳妇般跟在常歌行身后。
掌柜的看到来了客人,满脸的褶子笑开了花:“敢问客官想要喝什么茶?别看我家铺子不大,却也种类齐全,冲泡手法不次于建康城内那些大茶坊!”
此番话却是问向跟在后面的李秀宁的,虽然常歌行先行进了门,在掌柜的眼中却成了探听虚实的下人,正主依然是锦服的秀宁。或者说,只有锦服者才可能是主子。
真的是以貌取人的世道啊,本王光辉的内在品种,岂是青衣小帽就能遮挡的,只是这个世界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常歌行心中不禁哀叹。
“我要一碗茶,要大碗的,像那位壮士的一样!”
掌柜的完全没有搭理常歌行,仍是一脸殷勤的看着李秀宁。像这种贵公子,随便喝上一壶名贵茶水,便能抵得上自己平时一日收成,断然没有不周到的道理。
“和他一样!”
在掌柜的目瞪口呆中,李秀宁纤纤玉手指向了常歌行。
“这。。。。。。这。。。。。。”
掌柜的踌躇在原地,竟然不知怎么办才好。像这样的佳公子,竟然要喝解渴用的大碗茶,实在是让人费解!
“掌柜的,怎么着,有客都不招待?”
掌柜的挂上职业式的微笑:“二位客官,大碗茶是用茶叶碎梗炮制的,味道实在欠佳,不如还是换一种吧!”
“啪!”常歌行一掌拍在桌子上,“我随我家主人走南闯北,什么样的茶叶没喝过,今天就要尝尝这茶梗的味道!”
掌柜的猛地一个激灵,感情这位也不是个随便拿捏的主儿,刚才那个挑夫就给自己来这招儿,现在又有人来这招儿,看来自己以后出门真的要翻翻黄历。
“客官,稍等,稍等!”掌柜的慌慌张张退下,这是什么世道啊,喝茶梗的人都这么牛气熏天,莫非真的要变天了?
挑夫举起大碗,狠狠喝了一口,用麻布袖子擦了一下嘴,眼睛却时不时的瞟向常歌行的位置。
掌柜的倒也麻利,不多时两大碗的茶水便端上了桌,上边漂浮着的茶叶沫子还在不断沉浮。
常歌行端起茶碗,轻轻抿了一口,水温刚刚好,掌柜的还算有心,没有因为是大碗茶而慢待。
常歌行“咕咚咚”几口,一大碗茶水瞬时见了底:“好茶,真解渴!”
掌柜的满头黑线,用解渴来形容茶水的口味,也是天下奇葩。
李秀宁身为李阀的女儿,从小便接受茶道训练,虽然算不上什么品茶的大家,但好歹也似模似样,上得了厅堂。她有些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的大碗,小杯的茶是用来品的,这样的大碗确实可以有解渴功效。
一时间李秀宁有种无可下口的感觉,常歌行倒是无所谓,身为七尺男儿粗鲁也就粗鲁些了,反正他也不在意这些。
但李秀宁可是贵门之后,怎么也放不下天骄之女的架子。
“不喝算了,不要浪费了!”
常歌行端起李秀宁眼前的大碗,“咕咚咚”几口,便下去了大半。
“掌柜的,近来生意可好?”
掌柜的满脸苦笑:“客官您也看到了,已经无所谓好坏了,简直就是有无啊!有的时候,一整天下来都没一个客人,要不是舍不下祖业,我也要搬到大城市养老去喽!这临江镇只是一个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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