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哥儿,这是发生什么事了?”
孙悦连忙麻利的站了起来,暗道一声晦气,却又不好解释,总不能说他是被媳妇踹的吧,慕容嫣本就凶名赫赫,这要是传出去,估摸着更得有人说他惧内了。所以连忙道:“哦,路太滑,摔了一跤,这不是听说李兄来了,太高兴了么。”
赵光美闻言噗呲笑了一下,随即又赶紧憋住,道:“悦哥儿来的正好,你来接待一下吧,李防御使正好有事想跟你说,我还要忙,先走了。”
向来吃喝玩乐的三大王要忙,这自然不是什么天大的笑话,而是人家的小情人被李光俨给带来了,时间有限,自然要争分夺秒,所以他亲自露面打了声招呼之后,其实早就不耐了,一见孙悦,连点反应时间都不给就溜了。
对此,别说孙悦了,就连李光俨也已经见怪不怪。
“李兄,还请屋内品茶。”
孙悦对李光俨的重视远比曹破虏要高的多得多,毕竟汉家荣光这种事虽然狠崇高,却难免有些虚,党项才是大宋真正需要攻略的重点,更何况这还是李继迁的老子。
“听闻朝廷要重开运河,党项全族俱都喜不自胜,尤其是我的银州所部,更是尤甚,孙家父子日后坐镇洛阳,还请对愚兄多多照顾啊。”
孙悦笑着道:“这是自然,莫说咱们二人的私交,便是李兄对大宋的忠诚,我大宋的满朝文武又有哪个不是看在眼里,却不知铸城铸的怎么样了?”
李光俨颇为激动地道:“水泥之利,实在惊人,如今不仅城已经修完了,就连城内的诸多设施也都已修建完毕,另外也吸引了大量的汉人西迁,许多地方已经尝试开垦农耕,然而新城初立,不管是农耕用具,还是生活物资,我党项实在是太过匮乏,而战马贸易这些年下来,实在是有点力不从心了,毕竟小马长成大马,也是需要时间的,所以,还是需要宋朝支持啊。”
“一应贸易物资,您自然可以与我爹商谈,我爹对您平日里也是颇为推崇的,想来一定价格公道,若是李兄有志在银州发展农耕,一应的青苗良种,自然也不在话下,便是铁制的农具,也大可以送给你们一些,不过若我大宋要对契丹用兵的话……”
“我银州党项俱是大宋忠臣,大宋的事,就是我们的事。”
“好,有您这句话,也算是咱们不白相交这一场。”
第三百五十六章 民乱()
“李兄明日可以随我去工地上看一看,洛阳这边的运河目前修的很快,而只要这一段通了,一路上到长安方向也就简单了,想先用不了多久,运河就可以直达长安,到时候我会奏请朝廷,将运河水系与无定河相连,到时候大宋各地的商品,都可以沿水运直接到达银州城下,再由您来专卖给其余的党项诸部,想来,也许等您儿子长大之后,银州部变成党项最强一部也未可知啊。”
“如此,那我就借你吉言了。”
当然,真要到那地步,银州党项也就成了宋朝的一个附庸了。
两人又一块聊了一下关于他儿子李继迁的事情,孙悦自然更是没有反对的道理,又一块探讨了一下西北局势,等事情说完便已经是黄昏时分,看看时辰,差不多也可以开宴会了。
李光俨正准备收拾收拾就去吃饭了,却被孙悦一把给拉住了,笑道:“别忙李兄,咱们公事谈完了,小弟却还有一件私事,一件不情之请,想请您帮忙。”
“私事?”
李光俨马上反应过来道:“你我兄弟,说什么帮忙不帮忙的,那可就太见外了。”
“不知,李兄的使团中,可带有容貌靓丽的女眷?”
“俱是亲眷,孙小相公这是何意啊?”
“说来惭愧,却是……如此这般。”
“这……却有一寡居嫂嫂,现跟我生活,虽已年过三十,容貌倒也有几分风流,若是旁人提起此事,自然是万万不可,但若是孙兄么……也罢也罢,便依了你罢。”
“如此,就多谢李兄了。”
…………
却说西北诸使,在洛阳休息了一日之后,第二天便被孙春明邀请去看看运河的修缮情况,因为洛阳运河关系到西向水运,自然也就事关贸易,倒也不算唐突,赵德昭和赵光美自然也不会反对,诸人便一同上了河道大堤,自然,也包括了国舅杜审肇。
上堤之前,孙春明还跟孙悦隐晦的对了一下眼神,表示万般妥当。
只见大堤之下,密密麻麻数以万记的河工正勤勤恳恳的工作着,一切看起来都是有条不紊,一条长百余米,深十余米的大坑已经挖出,赵德昭作为身份最高贵者还亲自挑了一筐泥土,略作了一下秀。
却见突然间一个河工窜了出来,口中大呼道:“求青天大老爷给小的们做主啊。”
赵德昭自然是吓了一跳,慌忙退到卫士身后,命人拦下他想要问问这是怎么回事,却见整个河道上的河工仿佛都得了什么信号一般,突然蜂拥而至,乌央乌央的手中拿着工具就冲了上来,吓得他面色都白了。
孙悦也猛地跨步而出,大呼道:“保护殿下,保护使者,小心刺客。”
然后唰的一声抽出了宝剑,仅一挥,哗的一声便有数百精兵将他们团团围在里面,而田钦祚不知何时却已经从堤坝下带兵杀来,弓上弦刀出鞘,瞪着他铜铃一般的大眼睛昂然一声大喝:“妄动者杀无赦!”
别说,这田钦祚平日里相处起来虽然有点二二的,但此时一摸着刀,却当真是神威凛凛,很快就稳定住了局面,再一看西北来的众使,几乎全都是面色如常,其中聪慧的已经看出这是个局了,甚至连赵光美也颇有闲心与孙悦品评田钦祚的表现,只有赵德昭,面色铁青而又慌乱,显然已失了方寸。
毕竟,这只是个长于深宫的孩子,这还是人家第一次出京办事,不比孙悦他们见惯了战场上的人头滚滚,此时已经有点吓着了。
“这……这是怎么了?这该如何是好啊!”
孙悦见田钦祚已经将局面给控制住了,笑着便挥了挥手,示意护卫们散开,然后颇为自信地走上前去,对着已经被死死摁在地上的那第一个闹事者道“把他放了,起来答话。”
“都监?”
“无妨,想来是受了委屈,无处诉说,骤然见了大殿下亲至,这才迫不及待失了礼数,断不会伤害于我,放了吧。”
两个护卫闻言这才松手退后,却死死的盯着那人,紧握着刀柄,只要有丝毫的不对,便会以迅雷之势将其乱刀砍死。
“青天大老爷明鉴,小人乃是这洛阳城外四百里王家村人,世世代代的本分山民,若不是被上官欺压,逼于无奈,如何敢冲撞了贵人啊。”
“哦?上官欺压?不知是有何冤屈,你尽管道来,自有我和大殿下来为你做主。”
“大人,咱们都是接了使役钱才出来作工的,说好了是给我们每人每天四百文钱,可这活干了三四个月了,一开始倒也还能发个两三百,可现如今,却是连十文都不发了。”
“哦?你是说有那人皮禽兽,居然敢贪污你们的工钱?”
那人闻言激愤地道:“何止是工钱,之前招工的时候说好了管饭,所以乡亲们来时全都没带口粮,一开始还能吃得着米,后来就只能吃粥了,上个月,一斤粥里愣是给掺了足足半斤的沙子,今天,这简直就是往沙子里掺米了,贵人啊,这河道的活这么累,若不能吃饱肚子,这是要逼死人啊!”
“哦?竟有此事?来人啊,去取他们的午食来看。”
不一会,便有亲兵取来一瓢‘粥’来,略一翻动,果然是好一碗水粥,估摸着给猫吃都无以果腹。
孙悦面色严肃地喝了一口,艰难的咽下,然后转手便递给了赵德昭,“大殿下,您来尝一尝吧。”
却见赵德昭整张脸黑红黑红的,好半天才强笑道:“这……这粥里沙子麦壳比米多,如何是人吃的,派粮官竟敢把这样的粥派给河工,实在是罪该万死。”
“殿下,这么大的手笔,若说是粮官小吏干的,你自己信么。”
赵德昭霍然转身,他就算再傻也反应过来了,这分明就是孙家父子设的套啊。
“那你说不是粮官,还能是谁。”
却见跪在地上的那人突然凄惨大叫道:“小人知道,小人知道啊殿下,贪墨者,国舅杜审肇是也。”
“大胆!国舅也是尔等贱民能诽谤的么?”
却见数万河工伴着他这句话猛地暴了起来,嗷嗷叫着差点没冲上来,口中齐齐喝着:“就是他,就是他,殿下你是要徇私么?”
“青天大老爷,可得给我们做主啊。”
“后面那个胖子就是杜审肇,大家上啊,打死他,打死他。”
赵德昭脸色一白,猛的被吓退数步,朝下面狠狠地瞪向了田钦祚,却见刚才明明不一会就镇下去的河工们越乱越勇,眼看着就要持械冲上来了。
无奈之下,赵德昭只好咬着牙的朝孙悦喊道:“孙悦,你够了,你到底是要干什么!”
第三百五十七章 天王老子也没用?()
不理会赵德昭的震怒,孙悦只是淡淡的从护卫中走了出来,伸出手示意了一下,这股沸沸扬扬的民乱似乎一下子就安静了好多,起码勉强已经可以听得见大声喊了。
“各位乡亲,各位父老,本人河…南都监孙悦,家父便是权知河…南府孙春明,还请各位听我一言。”
话音落下,那些民工似乎又安静了一些,这毕竟是几万甚至几十万人的暴动,就算其中领头的是被他自己安排的,能有如此效果,也可见他们孙家父子在洛阳的人望之高了。
“事情的大概情况,我已经了解了,你们放心,正所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如果经查实,国舅爷真的是贪赃枉法的主谋,我孙悦愿意以我孙家的名声担保,必严惩于他,以给各位父老一个交代,来人啊,将国舅爷关了,查明事情始末再说。”
杜审肇大惊,他自然也看出来这是孙家在对他下手了,魂飞天外之余却也不免睚眦欲裂:“孙悦!我是天子之舅,你竟敢关我?”
赵德昭也突然道:“孙悦,舅爷毕竟是长辈,若是只凭几个刁民口不择言就下了狱,万一最后查无实据,如何收场?你是让父亲背上一个不孝之骂名么?”
赵德昭这话也不算瞎说,因为所有人都很清楚,这案子不管谁去查,都不可能查到杜审肇的头上,真让包黑子穿过来他也不敢砍这宋初时候的皇亲国戚。
“言之有理,但此事就算不是国舅所为,但想来与国舅也脱不开干系,放其回府,似乎也是有点不妥,不如这样吧,国舅,您和姚先生,就暂时住在白马寺的禅房里,我派兵保护您的安全,日日听高僧咏经,也算是有益您的身心健康,陶冶情操么,这河道之事,就让吕蒙正替您搭一下手吧,如何?”
杜审肇冷哼一声,一甩袖子,转身就走,路过孙春明身边的时候,阴测测地瞪了他一眼道:“想通过这种手段夺我的权?你信不信,消息传到京中,三天之内我必出来,哼!”
孙春明笑而不语,等到杜审肇人走的远了,才用别人听不到的声音嘀咕道:“我也得让你活的过三天了啊。”
然后,孙春明对着孙悦招了招手,父子俩便并身而下,反倒是赵德昭意味深长的看了两父子一眼,面上颇有阴郁之色。
…………
却说这白马寺,实乃天下第一名寺,始建于汉,也是华夏第一座正式寺庙,坐落在洛阳城外二十余里处,不远不近,而且庙里面的斋饭和僧房也很是不错,倒也不算委屈了他这位国舅,却也足以将人孤立起来,断了隔绝。
然而吃住虽然无忧,可对杜审肇这样的纵欲之辈,又如何呆的住了?刚吃了两天的素,听了两天的经,他就有点受不了了,百爪挠心一般的想要出去喝酒吃肉。
当然,再好的良木也会有蛀虫,再怎么千年古寺,也免不了出上一二败类,找了两天,终于让他找到了一个愿意被收买的酒肉和尚,以两贯钱的高价,终于买到了一餐酒肉,一时间腹中馋虫大起,偷偷躲在房里三下五除二的就全都吃完喝完了。
俗话说酒为色之媒,本来他也是夜夜入洞房的人物,憋了两天之后再喝上点酒,就觉得浑身一阵阵燥热难耐,连原本软如虫,脓如涕的一般物事也颇有些蠢蠢欲动。
暗想,老夫平日里千般不好用,万般喂不饱,如今终于有了点精神,却偏偏落到了这和尚窝里,除了睡觉之外全无半点乐子,当真是晦气。
只是,心火这东西一旦烧起来,又哪里还睡得着了?只觉得今日连蚊虫都比往常雄壮了许多,隔着蚊帐也被吵的好不烦闷,翻来覆去的躺床上一个多时辰,却是越躺越燥热。
“直娘贼的,那孙家父子心肠果然是黑的,居然把老子关在了这种地方,憋的老子难受,来人啊,来人?。”
喊了半天,这大半夜的却也没人搭理他,骂过一声后,杜审肇随意整了整衣裳,便端着个小桶,就出了门去,来到水井旁打算打一桶凉水来给自己去去火。
却见水井旁边,不知哪冒出来一个妙龄女子,头上戴着一黑黝黝的发髻,斜戴着一朵并头花,身穿毛青色的布衫,却露出来酥玉剔透的半胸。
那妇人听到了动静猛的一回头,见了杜审肇,自然也吓得惊呼了一声,整个人都跳了起来,这一跳,更有波涛汹涌而来,刺激的杜审肇小心脏猛的跳了起来。
再看向妇人面庞,却是翠弯弯新月眉儿,香喷喷樱桃口儿,直隆隆琼瑶鼻儿,粉浓浓红艳腮儿,更兼生得好一副轻袅袅花朵身儿,玉纤纤葱白手儿,一捻捻杨柳腰儿,软浓浓粉白肚儿,谈不上有多美,尤其是岁数似乎也略大了一些,却端的是风情万种,仅一个眼神,就将他撩拨的整个人都烧起来一般。
“小……小娘子何方人士,怎么这大晚上的,居然会出现在这白马寺庙之中?难道这古刹之内,居然也有那男盗女娼之事不成?”
那女子闻言好像慌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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