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这好像是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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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这好像是北宋- 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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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道啊,咋了?”

    “下官这些年赚了不少的钱,但二大王想来也知道,这些钱大部分都花在了火药改进和琉璃改进上了,目前这琉璃改进还没见着影子,但火药改进,却已经有了眉目了,朗州那边因为研究这新式火药,半年下来已经炸死了几百人了,但万幸天赖大宋,这东西终究还是研究出来了。”

    “哦?好你个孙春明,还说什么巧合,你那新式火药难道是今天才研究出来的?”

    孙春明苦笑道:“二大王明鉴,新式火药的确不是今天研究出来的,其实准确的说,是直到今天都还没研究出来,一是产量还跟不上,一天下来也就出个十几斤,二是安全问题依然没有解决,生产过程中时不时就要炸死人,虽然越来越少了,但还是不可避免,唉,我炸死一个工人赔八十贯,这几个月下来光是人命钱就就赔出去几万了,本打算,等技术真正成熟了之后再拿出来的。”

    “哦?那你现在拿出来是什么意思?另外这跟你说的军功又有什么关系?”

    “二大王,下官这新式火药,跟之前的普通火药,完全不是一个用法,事实上战阵之上反倒没有普通火药好用,而且目前数量很少,根本不可能装备大军,用不了多大一会就没了,想要应用在实际领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来看,这东西主要的应用方向,是在开山修路上。”

    “开山修路……伐蜀?”

    “是,回二大王,正是伐蜀,剑阁峥嵘而崔嵬,有史以来还从未被人从正面攻破过,不管怎么打,剑门天险都是咱们宋军越不过去的一道坎,有此险要,大宋想进蜀,难如登天,不过同样的,只要破了剑门关,川府沃野,便尽是囊中之物,而此物,或许可助大军,破剑门!”

    赵光义闻言大感兴趣,他就算再不懂军事他也知道,伐蜀难就难在剑门关上,谁能破剑门关,谁就是第一大功,闻言急切道:“详细说说。”

    “请二大王随我去看一下,新式火药的威力,一见便知。”

    “去哪?”

    “得出城,今天这时间有点晚了,要不咱明天?”

    “不,就今天,现在立刻马上,走走走,快去安排。”

    见赵光义这么着急,孙春明也只好由着他,一个时辰后,孙春明和赵光义都只带着少量的随从,出现在了开封城外十余里的一处荒山上。

    大晚上的,虽是秋天,但荒郊野外还是有许多蚊子,对此赵光义也是觉得极其不爽,颇为不耐地道:“你到底是要我看什么?”

    “可以了,二大王,我来给您介绍。”

    说着,孙春明引荐了一个看样子就颇为土气的中年人道:“二大王,这是我朗州工厂的一个管事,这新式火药就带着他的身上,咱们往后退一退,危险。”

    赵光义不屑地道:“你当我没放过炮么?能危险到哪去?”

    孙春明苦笑道:“二大王,真的危险,还是赶紧退一退吧,这新式火药技术还不成熟,就连他自己都不敢保证今晚之后他还能活命,之所以让他来试,是因为他跟我签过生死契约的,您还是退一退吧,伤着的话我可担待不起。”

    赵光义见孙春明说的如此郑重不由得也紧张了几分,想了想,也就不逞英雄了,跟着孙春明一块离着那个工匠远远的。

    却见那工匠并没有拿出新式火药,反而拿出了一把锤子和凿子,叮叮咣咣的在山上凿了起来。

    “他这是干什么,不是说要演示新式火药么?”

    “二大王稍后片刻便是。”

    等了一会,就见那工匠颤颤巍巍,小心翼翼仿佛朝圣一般的从身上取出一个硕大的包裹,珍而重之的打开,里面居然……还是一个包裹。

    再打开,又特么是包裹。

    就这么打啊,打啊,打了得有小一刻钟,终于从那半人多大的大包裹里掏出一个小盒子,也就比人脑袋大不了多少。

    “不是,有病是吧,套了四十多层包裹就装这么点个盒子。”

    对此,孙春明只好苦笑,没办法,谁让这技术不成熟呢。

    打开盒子,赵光义发现里面居然只是一根大概二尺来长的一根金属管子,不由微微皱起了眉。

    如果孙悦在这,看见这东西,一定转身就跑,能跑多远跑多远,那特么分明就是一根是雷管啊!!还是极其不稳定的那种,因为以大宋的技术来说,根本就不可能制的出纯度足够的硝酸甘油。

    也就是说,那玩意是个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炸的不定时炸弹。

第二百二十章 让孙悦再考一遍() 
就在赵光义已经明显等着不耐烦的时候,那工匠终于磨磨蹭蹭的将雷管放在了他自己凿好的小孔里,然后点上火,又找了块石头盖住。

    在赵光义不明所以的目光中,那工匠飞奔一样的撒腿就往他们这边跑,那架势就跟赶着投胎似的,在心里默默的数了几个数,然后一个猛子就往地上一扑。

    bong!

    一声巨大的爆炸声传来,赵匡胤就目瞪口呆的看着碎石漫天的乱飞,甚至其中好几块碎石都炸到他脚边了,吓得他好悬没一屁股坐地上。

    “这……这……这特么还是火药?”

    “准确的说,应该叫炸药了,二大王,咱们上前去看看效果吧。”

    说着,孙春明一抓赵光义的手,冰凉冰凉的,脚下却丝毫不见动弹。

    “你确定他不会再炸了?万一再炸一下,咱们俩可就……”

    “没事儿的,一根雷管肯定只能炸一下子。”

    赵光义点了点头,想努力的装出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可是他那阵阵发软的双腿实在是有些给他丢人,孙春明几乎是一路搀着他过去的。

    就见孙春明指着山上的那个大坑,笑道:“二大王请看,这就是新式火药的威力。”

    “强,太强了,有这东西在,攻城的时候只要用上几根,什么城功不破?”

    孙春明苦笑着摇头道:“恐怕不行。”

    “为什么?”

    “因为不稳定,硝酸甘油的纯度还是不够,所以这雷管还是比较害怕震动的,战场上用的话,恐怕没等炸到敌人就先扎到自己了,如果能解决这稳定性的问题,完全可以绑在箭矢上直接炸敌人的军阵,我大宋那就真是天下无敌了,可惜,现在看起来还是任重而道远,现在看来,只能用他炸山修路,而且风险还不小,很容易炸伤人。”

    赵光义了然的点了点头,道:“所以,目前这东西最大的用处其实是伐蜀?也是,这道确实是伐蜀的神器。”

    自古以来,陆上入蜀一共就三条路,一条是金牛道,一条是米仓道,另一条就是阴平小道了,没有一条能让走的人舒服,所谓少不入川老不出蜀,说的就是如此,因为一进一出之间,很可能就是一辈子。

    阴平道就不说了,如果不是邓艾莫名其妙的一滚,这条路压根就不会存在,但邓艾这事儿能成,说实在的纯属是运气使然,而米仓道其实也没好到哪去,不用敌军去守,光爬就能难死人,那地方,连猴子都不能保证百分百的安全,更不用说打仗了。

    唯一能让大军攻伐的,也就是金牛道了,却也只是勉强能走而已,所谓蜀道难,说的就是这么条道,大诗人李白说的好啊,哎呀我的妈呀,太难走了,走路比上天还难啊。

    这样难走的一条蜀道上,却建了一座无比雄伟的剑门关,剑门关前又有号称飞鸟难渡的一百零八个大小漫天寨,当年姜维就是用三万大军,拖的钟会一丁点脾气都没有。

    与之相比,什么长城啊,山海关啊,这种人为不得已所造的所谓雄关,根本就比不了这大自然鬼斧神工之万一,孙春明前世去剑门关旅游的时候,感觉这地方就是给他个装甲师他都打不下来,怎么可能在冷兵器时代失守呢?

    所以,这次北宋意图伐蜀,其实举国上下都没什么信心,毕竟孟昶手里还有十几万的大军,而负责陆路攻蜀的忠武军却只有四万多人,说白了,这特么也就是试试,保守目标,其实只是将战线推到剑门关前就够了。

    而现在有了这炸药,就连赵光美这个不懂军事的人也明白,后蜀完了。

    你剑门关再怎么固若金汤,我不打不就得了么,这又不是修川陕公路,不要求汽车能走,只要人能走不就行了,再怎么大的山,我直接炸开不就得了。

    至于雷管不稳定,肯定会炸死人这种事,在征蜀这种大局上,也就不算什么了,再怎么着也比强攻剑门关死的少吧。

    这样的大功,难道还算不上伐蜀第一功么?这样的大功,无论如何也能压赵普一头了吧。

    赵光义听后大喜,笑道:“你为了研制这所谓的炸药,前前后后花了足有几百万了吧,呵呵,值啊。”

    孙春明谦逊地道:“若是能将稳定性的问题解决,那才真称得上是战场神器,说实在的,我都不知道这玩意除了伐蜀之外还有什么用。”

    “能伐蜀就够了啊,哈哈哈哈哈哈,好,很好,不过……关中是王全斌的地盘,这东西要是直接交给他,这功劳可就不大了啊,怎么做,才能把这功劳独揽了呢?”

    孙春明心中无奈地叹了口气,对整个大宋来说,这东西直接派人送给王全斌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作为沙场老将,王全斌肯定能把这东西的用处发挥到极致,打的后蜀叫爸爸。

    但这样一来,赵光义顶多捞得到一个献宝之功,而且这个功劳大半还在孙春明的身上,这肯定是不符合赵光义的利益的,因此这雷管不但不能交给王全斌,甚至还得隐瞒消息,尽量不让他知道。

    至于因此会平白折损多少的将士,赵光义还真不在乎。

    这也是孙春明迟迟不愿意来找赵光义献宝的原因,他本来是另有一番打算的,但现在这种情况,他也只能自私一回了,于是孙春明道:“下官以为,修路这种事,二大王就没必要跟枢密院说什么了,只要命一二知府,在王老将军攻打剑门吸引蜀军注意力的时候,随便选一条路炸开便是,到时候随便派一万将士直接出现在绵阳,则剑门关自然也就破了。”

    赵光义闻言哈哈大笑,却道:“关中那地方,王全斌经营了八年多,到处都是忠武军的人,我能直接使唤的知州也不多,更何况我也没处找兵去,这功劳,怕不是你想让我分给令郎吧。”

    孙春明连忙道:“下官只是提个思路,具体如何统筹规划,自然全都要靠二大王您来裁断。”

    “呵呵,没有比他更合适的人啦,这样吧,我会让兄长派卢多逊去当转运使,关中各州知州配合修路,等路修成了,就让他和韩崇训去便是,你那个儿子年龄虽小,却也是兄长亲口许的国士无双,这样的功劳分他一份,也未尝不可。”

    “下官多谢二大王提携。”

    赵光义笑嘻嘻地拍着孙春明的肩膀道:“你我之间,不用客气,我记得令郎是童举出身,还没有正式靠个进士吧。”

    “额……是。”

    “等伐蜀之事了了,让他再靠一回吧,以他的才学,高中应该是探囊取物才对,我在翰林院,给他留个好位置,明明是一个才子,成天在枢密院里混着有什么意思。”

    “这……”

    “怎么?春哥不愿意?还是觉得我会亏待他?”

    “不不不,下官明白,此事等他回来我就跟他说。”

    赵光义闻言笑笑道:“嗯,你啊,也是当爹的,好好跟他说说,自家的孩子,再怎么任性,还能真的不听老子的话不成?好了,天凉,咱哥俩别在这吹冷风了,回吧。”

第二百二十一章 我要做王爷() 
夏州城。

    赵光美骑在马背上,奋力的挥舞着球杆,与一众党项勇士们玩的不亦乐乎,尤其是在听到了那些党项小姐姐们的欢呼之后,更是乐的找不着北,几乎是乐不思蜀了。

    本来他们是答应了韩崇训一个月之内就会回秦州的,结果一晃眼今天都已经是第四十一天了。

    孙悦是因为要见的人实在太多,也太忙,情势一片大好舍不得走,而赵光美么,就纯粹是因为贪玩了。

    在开封怎么都玩不痛快的三大王,结果阴差阳错的居然在夏州还玩嗨了,这里的风土人情与中原迥然不同,对他来说处处都透着新鲜,一月来,他相扑、马球、还有从大宋带来的橄榄球,他都玩的挺疯,虽然从开封时的战无不胜,变成了现在的胜负五五开,但他却觉得无比的过瘾。

    说白了,赵光美的体育能力在同龄人中绝对不弱,真实实力也是最顶尖的层次,但体育竞技这种东西哪来的常胜将军,在开封那是别人都让着他,哪有在这玩的过瘾。

    更关键的是,这党项的妹子远比中原女子要野的多,这一个月来赵光美的各种酷帅,也吸引了不少的粉丝,玩到兴起了一高兴,滚到草地里就能胡来一趟,胡来之后穿上衣服各回各家,也不粘他,更不图他什么,这是他从没有过的体验。

    数量上当然远没有开封那么多,质量上说实在的感觉也不咋地,最漂亮的恐怕也不如他那些小妾中最丑的,但是他享受啊!女人的爱慕是男人最好的春药,而当这份爱慕不掺杂任何名分、权财的时候,那特么就是爱情啊!

    至于长得丑?差不多就行了呗,三大王是那种缺美女的人么?人家追求的是心动,是感觉,是爱情,是那些他的一妻六妾都没法给他的东西。

    孙悦笑嘻嘻地坐在一旁看赵光美玩球,怀里抱着软软的一团李继迁,小家伙看马球看的居然还挺来劲,乐的嘎嘎的拍手,也不知是在给哪边加油。

    因为要谈大事的关系,李光俨这一个多月都没有回银州,他们党项内部目前还远没有完成中央集权,这种大事上行政效率其实挺低的,所以大方向上虽然拍板了,但细节上这帮头头们成天开会争吵,甚至有时候还会拔刀子,李彝兴也压不住,孙悦对此自然也是乐见其成,懒得管,也管不了。

    自然的,李继迁也就留在了夏州,孙悦整天都带着他一块玩,渐渐的对他还真挺喜欢,甚至比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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