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士听。”
所有边军立即下马,异口同声地说道:“恭闻圣意!”
王韶当即宣布了陆承启亲自制定的新的奖赏,新的晋升,新的抚恤制度,立时让边军沸腾了起来。倒是禁军看了好笑,如果换做以前的他们,他们肯定也会这般。但现在,他们变得沉默了。
王韶接着说道:“如果有符合条件晋升的,陛下会让你们进入皇家军校深造一番。进了皇家军校,就是天子门生了。如果被选去监察司,也能成为天子亲军。总之就是,有军功就会有一切!”
边军闻言,更是欢呼不已。本来他们的愿望,就是当够十年兵,积攒一些军饷,回乡娶个婆娘,再置两亩薄地,过上清贫的小农生活。但现在看来,他们的前途无比光明啊!
王韶宣布完陆承启的口谕,转身问旁边的校尉:“此役伤亡如何?”
那校尉赶紧答道:“我军阵亡五百五十二人,伤八百人,其中重伤一百二十九人。俘虏了契丹士卒一万六千七八二十三人,杀敌八千三百七十四。”
王韶闻言,松了一口气。他很早就知道,这一战是打赢了,但打得怎么样,伤亡对比是多少,却一无所知。其实契丹人原本不会死这么多,他们死亡大多是因为自乱阵脚,慌乱中自己人踩死了自己人。还有一些是被大火烧死的,可那毕竟是少数。
最让王韶心疼的是,禁军伤亡的那一千多人。虽然打仗,伤亡那是不可避免的。可留得多一个士卒的性命,就会多一名老兵。一支强军里,最大的财富不是武器装备,而是上过战场见过血的老兵。他们往往是一支军队的真正灵魂,而把这些灵魂凝聚在一起的,则是各级军官,军官是军队的大脑。
突然,王韶想起一件事,问道:“有谁见过火枪队吗?”
火枪队,是对那五都用奇异武器的禁军的称呼。所有人都不明白火枪是什么意思,问拿着奇异武器的禁军们,可火枪队的禁军们都是神秘一笑,从不回答。
所有禁军都摇了摇头,王韶皱起了眉头。他有些怀疑陆承启的命令了,不准他干涉火枪队的战斗,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是怕他不会指挥?要是把陆承启最为在意的火枪队给打没了,哪怕王韶打了个打胜仗,估计陆承启都不会饶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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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首建奇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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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王韶担心火枪队之际,幽州游击朱大光的亲兵突然叫道:“将军,你受伤了?”原来亲兵一直注意着朱大光,深怕他受伤。按照大顺军纪,亲兵保护主将不利,可是要连坐斩首的。所以亲兵们总是和将领共同进退,哪怕是牺牲自己,也要保住主将。
亲兵原以为朱大光身上是沾的是敌人的血,但后面越看越不对劲。那鲜血好像从朱大光背部渗出一样,没有断过。
王韶连忙拉过朱大光,解开他的衣甲,却见那一道深深的刀痕,里面不断渗出血来。朱大光的背部,刀伤、箭伤不下十处,王韶这才知道,眼前这个看似平静的大汉,是忍着怎样的痛楚。他的经历,都铭刻在了伤疤之中,这是男人的骄傲,这是为将者的勋章。
王韶接过亲兵递过来的金创药,轻轻地抹在朱大光的背部,叹道:“将军堪比常山赵子龙,一身是胆也!”
三国的故事,在这个异时空内不说家喻户晓,当兵的也耳熟能详。哪怕朱大光没有读过书,也知道赵子龙是谁。
他神色自若地说道:“将军折煞在末将了,我朱大光不过一个粗人,哪敢比常山赵子龙?”
众人皆叹服,王韶更是说道:“宠辱不惊,回京之后,定当与陛下述说,朱将军如此大才,竟埋没边境这么多年,实在可惜!”
朱大光微笑道:“有劳将军费心了,末将就喜欢这广袤的边境,在这里,末将才能找到自己最想要的东西。”他转过身去看着一地狼藉的契丹军营,又看了看蹲坐在地上的契丹俘虏,言下之意溢于言表。
王韶正待说些什么,却见一名禁军跑过来,附在王韶耳边说了几句话,王韶惊愕地抬起了头,失声说道:“千余契丹士卒,一刻钟时间内尽数歼灭?这……怎么可能,就算是一千只鸡,也要杀很久啊……”
朱大光也听到了,更是不敢相信。他刚刚冲杀的那一阵,哪怕他尽了全力,也不过斩杀了二十余人便已经力竭。要一刻钟歼灭千余人,起码得用万人不停地抛射弓弩,才有可能做到。
但朱大光也了解,此次前来的禁军不过两万人,辅兵就有一万多,而且战兵全都投入了战斗之中。难道是一万辅兵打出来的效果?
朱大光也是知道辅兵的装备的,哪怕是禁军,有一把朴刀也很好了,也不可能全都装备上弓弩啊!
到底是怎么回事?
王韶此刻也才回过神来,苦笑地说道:“那是陛下鼓搞出来的火枪队,末将原以为并没什么大用,却不料凶猛至此!”
朱大光疑惑地说道:“火枪队,是什么兵种来的,怎么从来没有听过?”
“才成立一个多月,哪怕是禁军里,知道的人也不多。陛下这次派遣他们来,恐怕就是想让他的火枪队立下奇功,连指挥他们战斗的权利都不给末将。果不其然,陛下知道末将不会指挥,特地想让火枪队在末将面前露一下脸吧……”
王韶苦笑地摇了摇头,这时,自契丹军营右侧,慢慢走过来一队禁军。他们步列整齐,军纪严谨。这么长的路程,没人掉队,也没人说话。
朱大光是带边军的,知道做到这点是多么不容易。他叹道:“禁军军容这般,也难怪能打胜仗了。我们边军,实在没法比!”他是口直心快之人,有那句说那句,身后的边军听了,都闹了个大红脸,心底有些羞愧。
待得他们走近,王韶才发现他们的武器非常奇特,正是众人刚刚讨论着的火枪队。他们除了一把奇形怪状的铁管子,还配有一把朴刀,后面跟着的辅兵,却拿着弓弩。实在不符合大顺军队的装备配置,但为何他们就能在一刻钟之内,如同砍瓜切菜一般,宰掉千余契丹士卒?
火枪队走到跟前的时候,把一个五花大绑的,身穿契丹将领甲胄的家伙揪了出来,推搡到王韶面前。他们的队正说道:“统领,我等不负期望,在敌营右侧埋伏,歼敌逾千,还擒获了好几个俘虏。这个是最大的官,但他说的话我们都听不懂。”
王韶叫来懂的契丹话的通译,得知眼前这个满嘴契丹话的将领,居然是耶律洪基叔叔的儿子,也就是皇太叔的长子,耶律涅鲁古!
所有人都大为吃惊,他们捉住的俘虏,最大的官不过是一个千夫长。而耶律涅鲁古则是契丹大军的先锋将军,职位是万夫长!而耶律涅鲁古的真正价值,还在于他的身份,乃是辽国皇帝的堂弟!
火枪队的队正说道:“这家伙命好,躲在后面。又骑着马,黑暗中我们没打中人,倒是打中了马。那马把他给掀下来,才没有被打死。”
王韶也是知道火枪的威力,当初第一支步枪还是他陪同陆承启去见证的。但那时候的步枪射程不过八十步,连一般的弓箭都比不上,王韶是看不上的。也许陆承启就是知道了他这种心理,才不让他指挥这支火枪队。
这让王韶很疑惑,问道:“你们的步枪我也是见过的,不是威力不怎么样吗?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战果,难道你们是靠朴刀砍杀出来的?”
火枪队的队正说道:“统领,我们的洪祥式步枪,威力绝对不比神臂弩小,不信的话,我们可以现在就演示一下。”
王韶和朱大光对望一眼,才说道:“好,我们倒是要看看,什么洪祥式步枪,究竟有多厉害?”
火枪队的队正也不含糊,立即转身下令道:“全体都有,向后转!三段击,装弹准备!”
那五都火枪队的小队正说道:“报告,装弹完毕!”
“三段击三次射击,齐射目标为前方敌营哨塔,开火!”
“嘭!嘭!嘭!”
三段击连绵不绝的射击,让朱大光和王韶看得合不拢嘴。洪祥式步枪枪口发出的焰火,如同暴雨般倾泻而出的铅弹,和那腾升而起的黑烟,让所有没见过黑、火药的禁军、边军都吓了一跳,久久回不过神来。
而那些经历过这般火枪齐射的契丹士卒,再次听闻得这样的枪声,更是吓得两腿发抖,如同筛糠一样。耶律涅鲁古更是吓得双膝一软,倒在了草地上。
看着三百步远的契丹军营哨塔被一千多颗铅弹打中,好似炒豆一般。早就被大火包围的哨塔,此刻遭受这般狂风骤雨的攻击,终于承受不住了,轰然倒地。
三次射击不过一眨眼的事情,王韶和朱大光都没反应过来,许多禁军和边军都没反应过来。三段击他们不是没试过,弓箭之中也有三段击,对付敌人骑兵集团冲锋,有着毁灭性的打击。
但是这般凶狠的三段击,他们却是平生未见。王韶更是惊讶不已,良久才回过神来,喃喃地说道:“这步枪不是只能打到八十步远吗,这些步枪怎么会不同?”
火枪队的队正并没有参与三段击,他站在王韶旁边,听到了王韶的话,笑道:“统领,这你就不知道了吧。你在皇家军校一个多月,军器监早已经研发出能打四百五十步远的步枪了,就是我手中这杠。要是再精细一些的步枪,甚至能打到六百步。只是五百步以后,射击的精度就没有了。这洪祥式步枪,有着装弹快,火力猛的特点,比之神臂弩有过之而无不及。只是点火率还是差了点,十枪之中,能有七八枪也算是很高的点火率了。”
第九十七章:凯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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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大光听了,惊讶得差点把眼珠子掉出来,不敢置信地说道:“什么,六百步远,比绞盘床弩还远?怎么可能!”
王韶听了,也不太敢置信。他是亲眼见过第一支步枪的威力,虽然比弓箭的穿透力强,装弹也很快,可射程不够,只能算是摆设。怎么才区区一个多月,便改进成这么犀利的武器了?
见朱大光不信,火枪队的队正叫人拿来木靶子,放在四百步开外。只见他把背在身后的洪祥式步枪麻利地解下,检查了一番步枪的性能,然后装填了一颗圆锥形铅弹,再倒入火药,闭气凝神。两腿分开,一前一后,稳稳地站定,将枪托结结实实地抵在肩窝处,获得了一个稳定的支点。同时左手前伸,托住了枪管下方上好桃木处,右手握紧了枪托并将食指放在扳机上,打开了保险,簧片上的燧石处于准备击发状态。准备好这些之后,彭青瞄准了远处的靶子。
这个队正名叫彭青,本来是禁军里面的第一神射手,能开三石硬弓,百步穿杨。他对于射击一道,有着天生的禀赋。
一开始他被调入这个火枪队,还是很不理解的。但凡有本事的人,脾气总是有点古怪。彭青便是这样。
调入火枪队之后,他再也碰不到弓箭,为此还闹了情绪,被狄青当做典范,全军通报批评,还关了三日禁闭。
待他出了小黑屋之后,才发现不少禁军中的弓箭好手都进入了火枪队,他开始琢磨了:“难道狄教习所说的步枪,真的要比弓箭强?不可能啊,我看过刚刚分发过来的神臂弩,能射出四百步远。这什么步枪,能比得上?”
等到他亲眼看到步枪的威力之后,这个念头被彻底推翻了。洪祥式步枪的威力,远超他的想象。神臂弩能射出四百步远是事实,可两百步后,准头几乎没有了。哪怕彭青,也不敢保证在两百步外,箭箭命中敌人要害。神臂弩能在三百步内穿透衣甲,也不是吹的。可箭枝射出三百步之后,穿透力已经不甚理想了。稍厚的甲胄,如禁军的精良锁子甲,便不能穿透。哪怕侥幸穿透了,杀伤力也有限。
而洪祥式步枪的威力,在远距离打击上面,远远超过了神臂弩。射程上面,最精良的洪祥式步枪能在六百步之内,造成有效伤害,这是神臂弩比不了的。威力上面,采用圆锥形铅弹的洪祥式步枪,精良的制造,比之历史上的原型米尼枪的威力也相差无几,能在四百步的距离内精确打击,五百步内穿甲不成问题,六百步内命中要害,一样也能造成杀伤。
这样一对比下来,彭青彻底爱上了洪祥式步枪,哪怕它不是最完美的,燧石点火率仅仅在七成左右,有时候也会因此误事。可它超越时代的无与伦比的威力,还是让彭青深深地爱上了它。在火枪队的日子里,彭青无时无刻不在思考着如何打得准的问题,哪怕吃饭睡觉也在想。很快,他的射击水平成了整个火枪队第一,也因此获得了狄青亲自授予的,威力最大的一杆洪祥式步枪,就是现在他手里拿着的那把。
“嘭!!!”远处的木靶子上立即腾起了一阵白烟,而枪管里面冒出的黑烟,也同时袅袅升起。
虽然早有准备,可黑、火药点燃之后的声响还是太大,朱大光忍不住用手揉了揉耳朵。彭青对自己的枪法很有信心,打完一枪之后,清理一下火药槽和枪管,便收好了步枪。这时候,早有士卒把靶子拿了过来。
朱大光和王韶一看,登时惊讶得合不拢嘴。一指厚的木板上面,一颗变形了的铅弹,深深地嵌在了里面。如果是命中了穿着甲胄的人,恐怕也抵挡不住这一枪的威力。
彭青笑道:“这杠枪,能在五百步内破甲,但我的射击精度就只能去到四百步远,再远的话就不知道子弹飞去哪了。超过了五百步,那穿透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不是命中要害,对穿着甲胄的人0几乎没什么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