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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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零七章 夜里挑灯。。。写书!(感谢起点凌帆梦的万赏!)()
“听说了没?皮侠客明儿要开新书了!哈哈!”
炎黄书院,食堂,午饭时间。
“卧槽!差点忘了这家伙之前说好了要在三月开新书的!没想到三月都快完了,他才说要开,真是个坑货!”
“诶!彦甫!你这个消息可靠吗?皮侠客真的要在明天开新书?”
“嘿!那还有假?据说今天一大早,从长安城那边来了一千多个催皮侠客快写新书的人,把《大唐日报》编辑部都给堵了,最后还是马教授出面,才平息了那些人的焦虑,最关键的是,马教授当时说了,皮侠客的新书明天就发!”
“啊?哈哈!太好了!为兄等他的新书都等了半年了!哎呀,不过可惜明日一早,咱们就得跟山长一起去种树,根本没工夫去买报纸看啊!可惜可惜!”
“嘿嘿!长孙兄放心,我家的书童会帮我们提前买好的!等咱们种完树回来,正好拿完报纸再去书院!”
“哈哈!还是彦甫你想的周到!此法甚好~!”
食堂内,长孙冲、褚彦甫等一干人一边吃饭,一边议论着早上工坊那边的热闹事,谈到兴奋处,那笑声都能盖住食堂内嘈杂的其他声音!
正所谓说者无心,听着有意,听到他们谈论的内容之后,顿时就有一群人围了过来!
“小冲,你们刚刚说皮侠客要发新书了?真的假的~?”
程处默凑了过来,兴奋道。
“当然是真的!彦甫的消息,那还能是假的不成~?”
“哈哈!那皮侠客的下本书到底叫啥~?”
褚彦甫这时答道:“这个倒是不清楚!不过马教授肯定知道!”
程处默挠了挠头,迟疑道:“那还是算了!不问了!反正明儿一到,啥都清楚了!”
让他去找马周这个经学部组长,他还是有点怂的!
不远处,一个角落里。
三人听到那边的议论后,互视一眼,然后放下碗筷,一起走出了食堂。
“天华、弘毅,听到了没?他们说皮侠客明日就要发新书,唉,该来的总是要来,话说这个月《大话江湖》里面基本上没有新出现,大家都是在给皮侠客让路啊!”
三人走出食堂,其中一个身材中等的年轻人说道。
说话之人正是廖飞尘,所谓的“瑾瑜三杰”之一!
陈天华倒不像廖飞尘那么悲观,他笑道:“飞尘你也不必说这些丧气话!皮侠客的影响力虽然巨大,但是他发新书,对于整个《大话江湖》的人气带动也是十分巨大的,到时候咱们的读者说不定也会逐渐多起来!再说,难道你就不好奇皮侠客这次会发什么书吗?对于我们而言,这也是一次极好的学习机会啊!”
花弘毅大笑道:“哈哈!飞尘说的没错!我也很好奇皮侠客这次会发什么书。当然,更重要的是,我终于有机会能跟他同台竞技、一决高下了!哈哈!午后我要请一节课的假,去《大唐日报》编辑部!”
闻言,陈天华、廖飞尘二人都是目瞪口呆,愣了片刻后,陈天华道:“弘毅,你。。。你不会真的要跟皮侠客同一天发书吧~?”
花弘毅点了点头,理所当然道:“那当然了!当初我可都是跟你们说过了的!正所谓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我现在怎么可能食言~?稿子我都已经准备好了,下午就拿去给《大话江湖》的编辑看!”
廖飞尘都有些怀疑自己这位好友是不是脑袋不灵光了,他道:“弘毅,你的能不能过了编辑的法眼还不好说呢!先前让你先把稿子给我跟天华过过目,你又不愿意,现在。。。唉!”
花弘毅道:“飞尘,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我这跟你们写的不是一个类型的,就是给你们看了,你们也没法给我提意见,倒不如直接交给《大话江湖》的编辑!好了,先不说了,我回宿舍拿稿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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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别院书房静坐凝思的李泽轩,自然不知道有人想要在方面跟他打擂台,这家伙自从中午吃过午饭后就一直坐在了书房里,并告知韩雨惜,不要让任何人打扰他。
他在想下本该写啥?哦,不,应该说是该借鉴哪位大神的作品!
这一坐,就直接坐到了傍晚,他仍然没想出该写啥!
不是他脑子里没货,而是前世火爆的名篇,大多都是穿越外加金手指类型的,这种肯定不适合他拿到唐代来写;
至于传统武侠类的,例如金庸大师的,虽然没有穿越和金手指,而且剧情、文字方面也是精彩绝伦,但是金庸大师的作品,朝代背景大多都是在宋代及宋代以后了,他如果想要借鉴的话,指不准就要去虚构一个历史上不存在的朝代出来,用文学的专业术语来讲,这个叫做架空,可是那样一来,代入感就会弱上许多!
毕竟金庸大师的作品除了表现精彩的江湖纷斗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了表现那种“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高尚情怀!
若朝代都是架空的话,很难让人融入到那种情怀里面去!
所以,李泽轩下部的要求就是——不穿越、没有逆天金手指、不会因为架空背景而影响代入感!
符合这三点要求的其实有很多,但除此之外,还必须是李泽轩自己喜欢的、情节精彩绝伦的,如此一来,那可选的就少了很多!
“哎!有了~!”
忽然,李泽轩脑海中灵光一闪,兴奋地喊出了声!
“砰砰!”
就在这时,外面响起了轻轻的敲门声。
李泽轩一愣,知道应该是韩雨惜在叫他吃饭了,他忙道:“娘子,进来吧!”
“吱吖”一声,果然是韩雨惜一袭白色襦裙,走了进来!
话说三月份的夜晚,室外虽然有些冷,但别院这边的暖气还没停,是一点寒冷的感觉都没有。
“相公!妾身知道你忙,所以便把饭菜端来了,您先吃些吧!”
韩雨惜端着食盘走了过来,将饭菜放在李泽轩身边,不经意间,那发丝撩在李泽轩脸上,发丝间的香气让某人有些心痒痒!
“咳咳!娘子,为夫刚有些灵感,一会儿再吃!娘子你先去歇息吧!”
强行按捺住心中的绮念,李泽轩一本正经道。
韩雨惜知道李泽轩在书房中静坐了一下午,就是在想的事情,闻言也不好打扰他,只好道:“那相公你一定要记得吃,妾身就不打扰你了!”
说罢,韩雨惜转身出门,书房内又只剩下李泽轩一人。
“唉!别人是夜里挑灯看剑,而我这个侯爷却是要夜里挑灯写书哟~!”
李泽轩念叨一句,撸起袖子就开始动笔了,只见那纸张的开头,赫然写着“诛仙”两个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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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零八章 《诛仙》刊发!(为盟主纪年的万赏加更!)()
写挣钱并不是李泽轩的目的,他现在身上职务繁多,公务更是繁忙,要不是因为当初说好了的要在三月份新开一本,他肯定不会再次动笔的!
诗词歌赋,小道耳!同样,这种东西,在李泽轩看来也是小道!
他写,不过是为了引导有志于这方面的文人,大开脑洞,写出让人看着舒爽、愉悦的白话,好给这个“无聊”的时代,增添一种新的娱乐方式,并将这种娱乐方式发扬光大!
这样一来,他以后才有可能实现宅在家里抱老婆、的愿望啊!
他在等,在等大唐的界繁荣起来,或者有人写的能接近、甚至超过他!
等到那时候,他就会彻底地封笔不写了,毕竟写哪有来的舒坦呢~!
“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的,但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周遭世界,诸般奇异之事,电闪雷鸣,狂风暴雨,又有天灾人祸,伤亡无数,哀鸿遍野,决非人力所能为,所能抵挡。遂以为九天之上,有诸般神灵,九幽之下,亦是阴魂归处,阎罗殿堂。于是神仙之说,流传于世。无数人类子民,诚心叩拜,向着自己臆想创造出的各种神明顶礼膜拜,祈福诉苦,香火鼎盛……
方今之世,正道大昌,邪魔退避。中原大地山灵水秀,人气鼎盛,物产丰富,为正派诸家牢牢占据。其中尤以“青云门”、“天音寺”、和“焚香谷”为三大支柱,是为领袖。
这个故事,便是从“青云门”开始的。”
《诛仙》的简介,谈不上猎奇,但平凡之中却显露着一丝大气磅礴!
不过一部,却不至于因为一篇简介能吸引读者,最重要的是内容!
《诛仙》这部在现代可是开创了仙侠的先河,在《诛仙》出现之前,网络上的以武侠和玄幻为主,而《诛仙》这部第一次将仙界梦幻与武侠世界融合为一。
在《诛仙》这部出现之后,网络上的仙侠也随之兴起。而《诛仙》也着实为仙侠斩获了一大批读者的芳心。李泽轩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喜欢上仙侠的。
《诛仙》无论是从情节上还是文笔主旨之上无疑不显示出经典,当然李泽轩最为看重的还是萧鼎大大对于书中人物的刻画。所有的角色,不管是主角张小凡、陆雪琪、碧瑶,还是其余的配角,全部都是有血有肉的。
林惊羽一身正气、天资惊人,痴恋张小凡的小环,天真善良,还有张小凡最早暗恋的对象田灵儿等等,这些人物都是各有各的姓格,各有各的故事。
《诛仙》一书之中情字非常的重,有人点评过《诛仙》就是披着仙侠外衣的言情,这个点评虽然有一点想当然,但也可以看出书中对情的描写绝对深刻!
碧瑶留给李泽轩印象最深的一幕,就是她张开双臂为小凡挡下漫天剑雨的时刻,当碧瑶口中轻描淡写地轻吟“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三生七世,永坠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的时候,再铁石心肠的看客,内心也不由得隐隐作痛。
那是“痴情咒”,是魔教之中最为惨烈的毒咒!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碧瑶为小凡而香消玉殒、魂飞魄散,但也换来了小凡的十年牵挂和留恋,以及永远保存在小凡怀里的半角碧绿衣角。其实,碧瑶纯粹的个性早已注定了她现今苍凉的命运,就算生命可以重来,时间可以倒退,碧瑶还是会为小凡挡下那致命的攻击,永不后悔!
“我便是邪魔妖道,那又怎么样?”
“如果你遇到了危险,就算拿我的命去换你,我也心甘情愿。”
这就是碧瑶!敢爱敢恨、痴情重义!
随着一阵“莎莎莎”的铅笔与纸张的摩擦声响,李泽轩逐渐沉浸到了那个凄美的仙侠世界中,屋外月明星稀,云山上的人,鸟、兽以及昆虫仿佛都进入了梦乡,唯有李泽轩的这个别院,一直都还亮着点点烛光~!
子时三刻,李泽轩伸了个懒腰,从书房内走出,来到了前院。
“非基!你速将这些文稿送到工坊,交给马周!告诉他,这是五十章的内容,除了第一天发十章以外,后面每天发五章!”
前院内,李泽轩将厚厚的一摞文稿交给庞非基,并吩咐道。
这就是宗师境武道高手的手速,岂是凡人所能相比的?
“是!侯爷~!”
庞非基抱拳领命,然后带着文稿一溜烟地下山了!
这就是住在云山上的好处了,夜晚还可以活动,不像长安城,晚上还要受宵禁制度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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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三月初十,正是大唐第一个植树节!
炎黄书院的学生们吃过早饭后,就被叫到操场上集合,一人领了一捆小树苗,在李泽轩的一声令下,学生们每人都拿着铁锹、扛着一捆树苗,浩浩荡荡地下了云山,朝着梅村东面的而去!
他们要去灞河与黄河的交汇处种树!
走在梅村的水泥路上,学生们都眼巴巴地看着工坊的方向,因为他们都知道今天从这里送出来的报纸,上面将会有皮侠客的新书,可惜他们现在不能过去买啊!
但长安城内的人却不会有这种烦恼!
辰时四刻,各坊、各街道的《大唐日报》办事处正式开门卖报,那些小报童也开始拿着报纸、踩着滑板车,游蹿于各个大街小巷之中!
“卖报啦!卖报啦!新鲜出炉的《大唐日报》!继《凡人修仙传》之后,皮侠客再出新书,《诛仙》神作,再现江湖!”
一句卖报的吆喝声,彻底引爆了清晨的长安城!
“皮侠客的新叫《诛仙》?诶诶!快!快给我拿两份今日的《大话江湖》!”
“我要五份!五份今天的《大话江湖》!”
“给我来十份!”
自从编辑部收到的数量变多之后,《大话江湖》版块便从《大唐日报》中分离出来,单独成册,所以,许多《凡人》迷他们只买了《大话江湖》,而没有买《大唐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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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零九章 盛况再现!()
诛仙?这名字听起来很霸气啊!”
“应该跟《凡人修仙传》是一个类型的吧?太好了!上次《凡人》没看过瘾,其他人写的修仙看着又没劲,这下总算可以大饱眼福了~!”
“。。。青云山麓脚下,离大城“河阳”还有五十里地的西北方,有个小村落叫“草庙村”。这里住着四十多户人家,民风淳朴,村中百姓多以上山打柴交于青云门换些银两生活。。。。啧啧!若是俺所料不差的话,主角应该就是在草庙村!”
“哇!这本的语言比《凡人修仙传》好像更有诗意!看来皮侠客的文笔提升了啊!”
“没错没错!读起来很舒服!希望情节方面也能更加精彩!”
长安城内的《凡人》书迷,今日一早便买到了他们梦寐以求的最新一期《大话江湖》,待看完《诛仙》的序章和第一张后,书迷们不由议论纷纷。
很多人都忍不住将《诛仙》与《凡人修仙传》相比,从开头的几章就能看出,《诛仙》的文笔要细腻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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