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好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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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好官人- 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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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财!”

    突然的一声叫唤,让来财有点条件反射地应道:“小的在!”

    “明日一早,我们就去汴梁城。”张正书淡淡地说道。

    “啊?”

    来财还没反应过来,张正书已经走远了。

    “小官人,去汴梁城看‘乞巧’吗?”来财好似很惊喜一样,屁颠屁颠地跟了上去,心中喜滋滋地想着:“说不定,小官人会买几个‘磨喝乐’,便是‘水上浮’、‘花瓜’、‘谷板’、‘种生’、‘果食’也好啊……”来财到底还是个小屁孩,对这种小玩意极是喜爱。

    然而,张正书却在想,明日怎么去约曾小娘子出来呢?要知道,这时候可没有什么电话网络的,约人还得懂路子,不然是约不到人的。哪怕是递书信,也得找着人才行。要知道,上次张正书写信给曾瑾菡,也是用鹅毛笔写的——他的毛笔字实在拿不出手啊!

    当夜,便挑灯夜战,张正书用后世的情话,写满了一大张宣纸,然后塞入信封中,郑重地写上了“曾小娘子亲启”,然后才心下安定,沉沉在床上睡去。

    翌日,张正书起了个大早。

    没办法,心中挂念着人,自然就睡不沉了。

    “小官人,怎生这般早,我都还没睁开眼哩……”

    来财也是无语,刚刚鸡鸣,张正书就起身了,平日他不是要睡到辰时三刻的吗?连带来财都习惯了迟些起身,此刻哈欠连连,睡眼朦胧,端着面汤和漱口水,差点没一个踉跄倒地。好在他稳住了身形,才总算没把水倾倒在地。饶是如此,也还是洒了一点水在地上。

    “等等,你去一趟曾家。”

    张正书一边洗漱,一边吩咐来财说道。

    “小官人,又是去送书信么?”

    来财一时间也没了睡意,笑嘻嘻地对着张正书说道。

    “就你多事!”张正书被揭穿了,也难免老脸一红。好在,他这种事也做得多了。自初中起,他就开始写情书了,深谙此道。其实,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虽然此刻宋人还算风气开放,可女子的矜持是与生俱来的。而且,这么露骨的情书,想必也是宋朝第一遭。张正书不知道曾瑾菡会不会受得了,不过肯定能讨她的欢心。

    洗漱完了之后,张正书匆匆喝了一杯热牛奶,吃了两个鸡蛋,便出发前往汴梁城。

    用了三刻钟,总算来到了汴梁城郊外。

    不得不说,这汴梁城再看多几次,甚至几十次,张正书也觉得很是震撼。不同于后世的钢筋混凝土高楼大厦,这完全是中世纪的城墙,历史的厚重感一下子扑面而来,时刻提醒着张正书,他已经穿越了,回不去后世了。

    “走吧!”

    张正书摇了摇头,然后走进了汴梁城。

    此刻的汴梁城大街上,全都是卖“乞巧节”应节之物的,要是在后世,这就是“占道经营”了,会被城管驱逐、没收的。但是在北宋这时候,城市管理已经完全没落了。这也是因为税收压力,不得不放开了大街,让小摊小贩经营。

    “小官人,不买些物事么?”

    来财眼珠子都挪不动了,放在那一个个制作精美的“磨喝乐”上面,眼神里全是渴望。只可惜,张正书对此并不是很上心。突然,他瞧见了一个玉器铺子,便抬脚进去了。

    “小官人,小店中全是上好玉饰,且慢慢瞧,慢慢挑……”

    玉器店的掌柜,笑意盈盈地对张正书说道。不得不说,这些掌柜的眼睛太毒辣了。见到张正书穿着打扮,就知道他绝对是个富家子弟了。但凡是富家子弟进店,就很少有空手而归的时候。也就是说,这些富家子弟,就是他的衣食父母。对待父母,这掌柜的怎能不上心呢?

    “有甚么好玉器,且拿来看看!”

    张正书也知道,不用给他便宜老爹省钱,甚至他弄报纸赚的钱,也足够买一件玉佩了。

    “小官人,你且看这个,镂空雕花,最是精美不过……”玉器店掌柜的,拿出一件玉器,笑吟吟地说道:“这可是上好的和田玉,世所罕见!”

    张正书一看就喜欢上了,觉得这玉佩很配曾瑾菡的气质。

    “这个玉佩,多少钱?”张正书点了点头,当即询问价格。

第113章 玉佩() 
“小官人,某做生意,向来是童叟无欺的,价钱实打实,绝无所欺……”

    张正书不知道是不是这时代的掌柜,遇见客人都是这么一句,反正他都听到腻了。不过也是,这时候做生意,哪里有后世那么多伎俩?大抵上,见到豪客,这些商贾都是这么宰的吧?

    不过,张正书觉得这玉佩确实很漂亮,上面的雕工十分精致,在白天柔和的光线下,这浅白色的玉佩折射出迷离梦幻般的夺目光彩,清澈通透地像一汪秋水,波光潋滟,空灵澄明。盈盈流动的光泽恰如伊人的翦水秋瞳,闪烁着明亮温和的点点星光。不得不说,宋朝的雕刻,已经达到了一个很高的水平。便是来自后世的张正书,都不得不赞叹,实在是巧夺天工。如此玉佩,就是给这掌柜的宰一刀,张正书也觉得值得了。

    “嗯嗯……”

    张正书虽然心动,却没有直接表态,模棱两可的态度,让这掌柜的也捉摸不定。

    “小官人,你看这个数如何?”

    掌柜的伸出了一个手掌,张正书有点好笑,故意惊讶地说道:“五贯钱?这也太贵了吧?”

    这玉器店的掌柜差点没吐血,郁闷地说道:“小官人莫要弄狭,这玉佩如何只卖五贯钱?是五十贯!”

    张正书故意惊讶地说道:“五十贯?”

    “小官人,某绝无漫天叫价,这是实价了。”玉器店的掌柜急了,“不信且去瞧瞧别家,哪个肯低于六十贯的?”

    张正书不太懂行情,其实他觉得不算很贵了。这玉佩,不管是从雕工,还是玉质上,都是上上之选。就算是放在后世,也是卖得很贵的。看这掌柜的模样,这玉佩应当是镇店之宝一类的了。当然,镇店之宝卖出去才是好的,不然只能看,不能吃,也是很无奈。

    “那就五十贯吧!”

    张正书倒是没有讲什么价钱,这个钱他可以接受。五十贯,大约是后世七八万了。从价格上讲,这价钱确实不贵。虽然张正书知道,这掌柜的很可能没说实话,这玉不是什么和田玉。但这雕工,已经完全值这个价了。

    他从怀中掏出钱包,里面有碎银子。

    张正书钱,铜钱是放在来财身上的,毕竟铜钱会很重。五十贯铜钱,足足有两百二十多斤了,够压垮一个人的了。谁会把这么多铜钱带上街?自然是要用到金银了。张正书的钱包里,有几十两碎银子,还有几片金叶子。这其实就等于带了百余贯钱上街了,名副其实的富家子弟。这还只是张根富随便给张正书的零花钱而已,可见“大桶张家”到底有多富有了。

    张正书数出十七两碎银子,递给了玉器店的掌柜。

    这个掌柜取来一把剪银子的剪刀,逐一将这银子剪开,看看里面是不是混杂了铅或铜。发现这碎银还挺纯正的,这掌柜的笑嘻嘻地说道:“待某称量一下……”说罢,他再取过一杆小秤,数量地拿捏着秤绳,再把碎银子放在秤盘里,前后挪动了一下秤砣,便得出了银两的重量。

    “正好的十七两……”玉器店掌柜的笑眯眯地说道,这十七两上好碎银子,一两相当于三贯铜钱,这里足足是五十一贯钱了。要是这掌柜的收下这十七两碎银子,还需要再找张正书一贯铜钱。

    钱货两讫之后,张正书拿着玉佩,来财拎着重达四斤半的一贯钱,出了这玉器店。

    “小官人,这玉佩你是买给曾小娘子的吗?”来财有点羡慕地说道。

    确实,能豪掷几十贯钱买东西来讨心上人开心,这种事也只有富家子弟能做。

    “就你多事,我不能自个用么?”

    张正书随口笑骂道,但其实他自己都不相信。

    事实上,他已经在脑子里想象着,曾瑾菡看到这块玉佩时会是什么表情了。想象着曾瑾菡系上这玉佩,衣带飘飞间腰际间悬垂的一方绶玉闪烁其中,环佩叮当,清脆悦耳,未见其人而先闻其声,真是令张正书心生无限遐想。飘飞的衣袍,加上玉饰的装扮,更是将曾瑾菡那玉婉约娴静优雅的神韵表现得淋漓尽致。

    “小官人,小官人,当心啊,瞧着路!”

    来财连忙拉住张正书,深怕他一头撞上了人群之中。

    张正书从幻想中回过神来,惊讶地发现,前方居然有如此多的人。

    这正是在潘楼街东宋门外,车马盈市,罗绮满街不是开玩笑的,满街都是小摊小贩,热闹非常,大街小巷都是此起彼伏的叫卖声。

    “这是怎么回事?”

    张正书也愣住了,他第一次瞧见比庙会还要繁荣的场面,不禁有点惊讶。

    “小官人,这都是买卖应节物事的人……你瞧,那便是‘磨喝乐’了!”来财兴奋地说道,却仅仅地拽着张正书,不知道是怕张小官人走失,还是怕他自己跟丢了。而车夫见此情形,也不敢把马车往这边赶了,只能绕路,从别处前往广福坊。

    张正书点了点头,这“磨喝乐”就是个泥塑娃娃,但胜在彩绘精致,衣饰精美,确实很吸引眼球。心念一动,他也买了一个,花去了几贯钱。

    当来财把玩着这“磨喝乐”的时候,张正书还真怕他弄坏了:“莫要玩了,是要送人的!”

    “啊?”

    来财有点悻悻地住了手,咕哝一句:“还说不是送人的,口是心非……”

    张正书有些好笑,没想到来财也是记仇的。

    挤过了人群,张正书和来财总算是来到了广福坊。

    “来财,这封信,一定要送到曾家小娘子手上,知道吗?”

    张正书在曾家的门前,挣扎了很久,还是没敢进去。那护院实在有些凶恶,一看就不是好惹的。更何况张正书先前还恼了他,说不定会吃上一拳。所以,有风险的事,还说让来财去比较好。

    “小官人,都到这了,还要我去?”

    来财有点不满地说道,其实他也怕那几个凶神恶煞的护院。

    “没事的,快去,我在后面给你掠阵!”张正书偷笑道,“万一你被打了,我能立即去报官……”

    来财幽怨地看了一眼张正书,然后才不情不愿地,慢慢地向曾家朱红大门挪去。

第114章 轻柔() 
“小娘子,小娘子,那人给你写信了!”

    彩袖不情不愿地拿着一封信,走进了曾瑾菡的香闺中。其实,她很不愿把这封信拿过来的。但彩袖也知道,别看她好似在曾家的地位不低,但她也只是一个侍婢而已。若是她连主人都敢隐瞒,怕扫地出门就是她唯一的选择了。被逐出曾家,她还能去哪呢?怎么养活自己呢?这都是个问题。所以,彩袖从不敢做什么逾越了规矩等级的事,因为她知道后果。

    其实,彩袖也只是恰好路过,看到那护院在为难张小官人的书童罢了。

    原本她也只是想看一出好戏的,毕竟身材魁梧的护院,和一个尚未到舞勺之年(十三岁)的孩童一比,简直就是大人在欺负小孩。彩袖从心里看不起张正书,认为他是浪荡子,自然不想管这闲事了。只是后来那护院越来越过分,她怕闹出什么大事来,才出面制止。

    听得那小书童嘴甜,叫了几声姊姊,她的气也消了很多。彩袖也想起,她也有像这个小书童一样的小弟,自她被卖入曾家以后,就不曾见到过了。稀里糊涂地拿着这封信回来,彩袖还暗怪自己心肠软哩。

    “那人?谁啊?”

    曾瑾菡还在聚精会神地做着女红,随口反问了一句。彩袖看得见,她的进步神速,已经可以绣出纹饰来了。要知道,她才开始练手,还不到两日啊!

    “小娘子真是聪慧!”彩袖有些羡慕地看着曾瑾菡,聚精会神的曾瑾菡不仅会吸引男人,她也被吸引了。愣了好一会,彩袖才想起来,她是来做什么的。“那个浪荡子给你写信了,也不知晓他用这招式讨了多少家小娘子的欢心!”

    曾瑾菡听闻是张正书来信了,施施然抬起头来。彩袖分明看到她好看的眼眸里,闪过一丝欣喜,不禁有些心酸,心道:“不过是一个浪荡子,小娘子为何就相中了他呢?”彩袖怎么都想不明白,张正书不就是俊俏了些,多金了些么,可是曾小娘子还不曾见过其他公子哥?俊俏多金的也不在少数,为何偏偏是对张正书另眼相待呢?

    这封信,用浆糊封了口,想必是很早就写好的了。曾瑾菡却像对待女红一样,用锥子小心翼翼地挑开了,甚至舍不得那信封破皮。对于曾瑾菡来说,信封上那几个字,虽然不算龙飞凤舞,风骨凛然,力道遒劲,肯定也不是曾瑾菡看过的写过最好的字,但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心神就这么被吸引了过去。

    彩袖看着曾小娘子这轻柔的动作,突然觉得这样的曾小娘子很陌生。

    要知道,自小起,曾瑾菡就是要向男子看齐的,不管学什么,都不肯落在男子后面。性子也是较为随和的,虽然比一般男子细心,但这么轻柔的时刻,彩袖还真的就没见过。除了每年“乞巧节”时,曾小娘子在把玩“磨喝乐”或者“谷板”时,才会浮现这种小女儿的姿态。其余时刻,几乎给彩袖一个错觉——若是曾小娘子是男儿身的话,她一定是人中之龙,远超一般人。可老天偏生会捉弄人,彩袖有时候也觉得甚是不公平。

    为什么有的人生来就是豪奢之家,有的人拼尽全力,却只能求两餐温饱?

    彩袖幽幽一叹,她也知道,这个事情是羡慕不来的。所以她一向很安分守己,只想过好自己一生罢了。但是现在,她觉得自己面临一个巨大的危机,曾小娘子好像中邪了一样,迷恋上了那张小官人,怎么劝都不听。瞧她看了书信之后的小女儿姿态,彩袖又是幽幽一叹,心道:“那个浪荡子当真是好手段,一封信便叫小娘子神魂颠倒了。小娘子却不自醒,错非那浪荡子常使这般手段,又岂会这般娴熟?”

    曾瑾菡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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