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是啊……”薛庆喉咙蠕动几下,拿出手帕擦了擦汗水,“故事,我们本来就是在讲故事,可事情并为此结束!”
“那当然了!”林轩不屑地冷哼一声,兴致勃勃道,“下面的剧情更精彩,家里还有个管家,他看准时机,也想趁机捞一把,与那老刁婆分庭抗礼,搅得家中不得安宁,嗯,这样就差不多了,可那孩子不甘心家业被侵吞,就找到了自己最信任的人,谁知此人乃是老刁婆派来的奸细……”
薛庆的眼神顿时警惕起来,吓得薛先生脸色苍白,矢口否认道,“没有,绝对没有,老夫对……对家主忠心耿耿,日月可鉴!”
“不是,你们到底想说什么?”林轩有些搞不懂了,满头雾水道,“我讲的故事,有这么强的代入感吗?”
薛先生:“……”
薛庆轻咳几声,尴尬道,“先不说这个,愚兄想说的是,如果贤弟是这孩童,当如何是好?”
林轩纠结许久,“家业很大?”
薛庆微微叹息,秀目微闭道,“大,大得无法想象,可畏广厦千间,管事仆人无数……”
“我要是他,直接卷银子跑路!”林轩笑嘻嘻道,“这么有钱的人家,随便弄点啥出来,都能逍遥一辈子了。”
“噗……”
薛先生直接把茶水喷了出来,苦笑道,“这祖宗留下的家业,岂能轻易舍去?”
薛庆恨得牙牙痒,这小子是不是有病呀,要是能跑路,还问你干什么?
“好吧,要是这么写小说,估计读者也会骂娘的……”
林轩沉思许久,缓缓分析道,“按照现在来看,这户人家被侵吞的几率很大,而这孩子应该很受气,没有任何对抗的资本,说白了,他就是个摆设。”
薛庆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声音有些萧瑟,“不错,家中有任何事,都不会与他商议。而他也自然不能做主了。”
“我们不说家里那些乱七八糟……”林轩拿了三个酒杯,自顾自地倒酒,“老刁婆,老管家,他们都有自己的势力,可没有把这孩子撵走,说明他们怕一件事!”
薛庆微微一笑,满脸好奇道,“何事?”
“废话,都闹成这样都不把这小子撵走,说明家里还有人愿意帮他!”林轩气哼哼道,“家里的亲戚或是忠于老主人的仆人呗!”
薛先生眼里爆射一阵精光,差异道,“难道就没有别的了?”
“这种人,应该会越来越少!”林轩微微叹气,“下人嘛,反正就是拿钱干活,至于主家是谁,根本就不在乎。现在最担心的是老刁婆跟老管家达成某种协议,或者是拉恶邻进来……”
薛庆不由得心里发慌,无比惊恐道“那这么说,这户人家的小主人情况堪忧?”
“所以啊,他要忍!”林轩耸耸肩膀,“装犊子,让老刁婆和老管家觉得,这小子就是付不起的阿斗,这样两边斗的死去活来,而小主人就暗中发展自己的势力。”
薛先生重重地点头,十分认同林轩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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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11章 忍!()
正所谓:忍字心头一把滴血刀!
忍下来说得容易,可做起来实在是太难了……
越是权利大的人,往往越能忍,否则他早就被人给弄下来了,官场也是如此,这里从来就不是愣头青能混明白的。
“忍?忍到什么时候?”薛庆可有些不干了,瓮声瓮气道,“难不成等那老刁婆死了在反抗吧?”
“很有可能啊!”林轩点点头,想了想道,“知道汉献帝不?其实他就不能忍,如果曹操不把董国丈给灭了,也许就不是这个结局。”
“是呀,如今的局势,牵一发动全身,绝不能轻举妄动。”薛先生微微叹息,视乎有些取决不定。
薛庆呼呼直喘,死死地盯着林轩道,“接下来呢?难道他就忍一辈子?”
“那就看他的命了!”林轩忽然将玉佩拿出来,递给他道,“昨天你掉的,我还给你……”
将玉佩握在手里,薛庆微微叹息道,“这是家父最喜欢的玉佩,还是祖上传下来的,既然与贤弟有缘,就赠与你。”
薛先生急忙阻拦,“公子,这万万不可……”
“算了,无非是一枚玉佩,家里有得是!”薛庆心意已决,满不在乎道,“只是希望贤弟能多跟愚兄亲近,亲近……”
这么重要的东西,林轩自然是不会要的,急忙递过去道,“算了,还是给你吧!”
而且他也能看出来,这是薛庆有意在拉拢自己,这枚玉佩看起来做工挺好的,应该值不少钱。
正所谓拿人手短,林轩不想欠这种人的情份,没准以后还的会更多。
“跟我就别客气了,这可是好东西!”薛庆微微一笑,略有深意道,“而且,玉佩居然莫名其妙的在你手里,也许这就是天意呢?”
薛先生欲言又止,用复杂的眼神盯着林轩,最后开口道,“既然主家都这么说了,小友就莫要推辞了。”
主人家都这么说了,林轩也就不在客气,作为读书人,的确是要佩戴些玉器,自古就有君子入玉之说。
几人分开以后,林轩去商铺买了包子和零食,便回到驿馆,他现在越来越好奇薛庆的身份了。
尤其是自己的在讲故事的时候,总感觉里面有什么深意。
“逸仙,逸仙……”程玉山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急忙道,“我,我把银子都退了,应该不会有事了吧?”
他回去还银子的时候,并没有说还,大家还是要面子的,只是说同僚返乡,资助些路费,甚至拿出来的银子比他们给的要多一些。
这样彼此脸上都好看,也不至于得罪人。
林轩回过神,点头道,“大哥,不是我说你,以后做事可得小心,有些钱可以收,但是有些钱打死都不能碰,说到底,就是大人物眼里的小把戏。”
这话说得也悲催,可这就是残酷的现实,在大人物的眼里,小吏就是微不足道的存在,而在这些人眼里,老百姓更是下贱。
其实官场跟商场、职场、战场没有任何区别,只是古代的官场更为严酷,从来就没有所谓的双赢。
官员们会走到一起,也是因为利益和权力,为此可以不择手段,六亲不认,甚至丧失人性。
这没什么不能理解的,千万人过独木桥,而且后面的人络绎不绝,万丈深渊之中,全都是摔得粉身碎骨的冤魂。
程玉山连连点头,无比自责道,“多谢贤弟提醒,否则我乌纱不保啊!”
“行了,跟我还客气什么!”林轩白了他一眼,笑呵呵道,“后天咱们就得从驿馆搬走了,到时候你跟我一起住,把老婆孩子都接来吧。”
按习俗,官职确定以后,要写书信给家中亲人报平安,林轩也打算把老娘和小妹接来同住,倒时跟程玉山住在一起也好有个照应。
“这,这不合适吧?”程玉山心里是高兴的,他家有钱不假,可在京城置家业还是有些困难的,就好像三线城市的房子,也就在一线城市买厕所。
“我不是还欠你五十两银子嘛!”林轩搂着他的肩膀道,“在途中,请嫂嫂照顾我母亲和小妹。”
“应该的,应该的!”程玉山心里畅快,林轩不仅没抛弃他,反而照顾有佳,实在是感动不已,“以后贤弟有吩咐,愚兄肝脑涂地……”
林轩塞给他几个包子,鄙视道,“说的还真特么恶心。”
程玉山:“……”
回到房间,潇湘正在整理家务,见林轩进门,急忙起身道,“公子回来了,喝了不少酒吧,快喝口茶水压压。”
“没喝多少……”林轩笑了笑示意两人别忙活了,将买来的吃食放在桌上,“吃饭,我也不知道你的口味,就看着买了。”
嫣儿可不管这些,笑呵呵的抓起包子往嘴里塞,小脸撑得鼓鼓的,呜咽道,“公子,您还真去那家包子铺了!”
原以为林轩会敷衍自己,随便买几个包子带回来,毕竟路途比较远,她也是随口一说,万没想到,林轩真给她买了。
嘻嘻,小姐真是好福气,以后跟着公子,肯定有好日子过。
“那是,我走了三条街,这个打听啊!”林轩嘿嘿一笑,看着两人吃得高兴,他心里也开心许多。
“好了,安排一下晚上怎么住,咱们先凑合一下,你俩睡床,我打地铺!”
按照官员规定,六品以上可以有两间房,五品四间,而像林轩这种贡士,只有一间房,如果不愿住,自己找客栈去。
潇湘和嫣儿是女孩子,外面不是那么特别安全,林轩觉得还是算了,能凑合就凑合。
“不可,公子身份高贵……”潇湘将否定,这林轩好歹也是有官身的人,怎么能受这种委屈?
即便要睡地上,也得是她跟嫣儿,这根本就没有什么好讲的,俩人之前也是这么布置的。
“高贵个屁,自家人,没那么多规矩!”林轩满不在乎,摇头道,“我让你俩睡地板,还是不是男人了?”
潇湘眼圈微红,她是真的感动了,没想到林轩这么在意自己,哽咽道,“公子,你可真好!”
嫣儿眼珠一转儿,抓着两个包子就笑嘻嘻道,“嫣儿去街上转转,您跟小姐聊吧。”
林轩哭笑不得,这小丫头也太懂事了……
(本章完)
第12章 萧家冤案,朝堂争斗。()
潇湘不由脸上一热,也不知道怎么开口,低声道,“公子,奴家我,我……”
“我都懂!”林轩觉得把话说开了也好,省得以后见面尴尬,“白说了,我就是个八品芝麻官,你是官宦之后,又精通琴棋书画,跟着我算是委屈了。”
“不是的,奴家从来就没这么想过……”潇湘脸色大变,都快急哭了,“公子是嫌弃潇湘人老珠黄?”
在古代,二十岁的姑娘就相当于大龄剩女,男子到了十五岁就可以成婚。
两人的年龄相距较大,整整差了五岁,不过侍妾却没有规矩要讲,很多大户人家的公子,身边的女婢都要大许多,这样才能方便照顾。
等男子成婚,这些女子也就是侍妾,实在看不上眼的,也就打发给下人,至于拱没拱过,就不得而知了。
“你没懂我的意思!”林轩看着她哭笑不得,急忙将她拉到自己怀里,“其实也是为你考虑,娇滴滴的美人嫁个穷小子,实在太可惜了。你要是有好人家,我也不拦着。”
本来俩人的交情也没到这地步,举手之劳帮赎身,也不是了不得的大事。
可潇湘是林轩穿越而来,认识的第一个女孩子,按照后世的标准,即便过气的明星,也不可能嫁给一个不入流的公务员啊!
“奴家不在意的,就想跟着公子……”举止亲密,让潇湘有些紧张,不过心里是高兴的,看来自己误会他了。
林轩忽然抬起头,疑惑道,“不是该叫夫君的吗?我好像叫你娘子才对吧?”
哎呀,这人可真是的,你不叫我,我怎么叫你夫君?
潇湘羞涩难当,如蚊蝇般的说了一句,“夫,夫君……”
“哎……”林轩美滋滋的应了一声,既然两人确定情侣关系,也就没什么顾忌的,随后开始动手动脚。
潇湘可是有些吓坏了,尤其这色狼把她的绣鞋脱了,握住玉足把玩着,简直羞死人了。
古代女人的脚是很重要的,如果没别的男人碰到,就属于失节,初次被男人把玩,多少有些受不了。
潇湘也不敢反抗,既然认定林轩是自己男人,所有的一切就是他的。表面上看她风光无限,其实地位连个村妇都比不上。
她不奢求林轩能明媒正娶,只要别没名没份就可以了。
在男尊女卑的社会,女人根究是男人的财物,家里来了贵客,甚至还要陪睡,如果客人喜欢,主人家往往直接把人当礼物一样送走。
林轩不得不承认,潇湘玉足真的很漂亮,纤美柔和地曲线,脚趾微微翘起,让林轩心跳加快许多。
“吧唧……”
林轩在美人的脸上亲了一口,潇湘羞涩难当,双手捂着脸颊做起了鸵鸟,娇嗔道,“哎呀,相公,这,天还没黑呢!”
美人欲拒还迎,林轩的胆子更大了,满脸笑意道,“相公我没那么急,只是过过干瘾,等搬家以后,好好爽……”
潇湘:“……”
两人的关系迅速升温,林轩心里还是蛮开心的,这穿越的福利还不错,不仅能当个小官,还有个如花似玉的娇妻。
他天生就是个乐天派,虽然不比得小说里那些成为王爷或者侯爷的大牛货,可总比成为乞丐或者地主家的长工要好得多。
到什么时候,人的欲望是无穷的,要懂得知足常乐。
“相,相公……”潇湘被弄得气喘吁吁,急忙将他推开,欲言又止道,“妾身也不想有所隐瞒,我家之事,您可曾听说?”
听说?我上哪听说了,所有的信息都来自程玉山!
“都是些坊间传闻!”林轩如实回答,将自己听到的叙述一遍,无非就是当年靖王造反,萧家跟着他屁股后面吃肉罢了。
结果肉没吃到,惹了一身骚……
“实情并非如此,那靖王也不是造反……”潇湘说到这里,眼圈就变得微红,期期艾艾道,“当年我只有五岁,家父便是兵部左侍郎,掌管京城羽林卫。”
林轩倒吸一口冷气,套用现代的官职,潇湘的老爹属于是国防部副部长,兼任首都军区的一个集团军司令。
混军方能到这种地步,那也是没谁了!
“而且,我父并未参加谋反,实则是被奸人陷害!”潇湘说到这里,神色无比痛苦,好似不愿回忆起当年痛苦的经历。
话说靖王掌管西北边军十余万人,主要是抵御西夏方面,而萧家至始至终,都是靖王麾下的干将。
先帝去世不久,太后李氏临朝摄政,当时靖王是第一个站出来反对的,按照先帝遗照,大概意思是:老娘们都给我滚远点!
可太后的胞弟李博安,纠结了一大群官员,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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