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才对生命存活的极致渴望,仿若都悄然间远去了。只剩下宁静与镇定。
呜呜呜!深灰色的灰狼群中时不时的发出狼叫声,仿若是在用狼族的语言询问狼王该如何做。
白狼王狼脸上满是阴鹜与耻辱之色,当然,狼的面部结构与人的迥然不同,但它语音中发出的一阵阵难听的叫声,却清晰的证明了它的心情。
“呜呜呜!”白狼王朝着密密麻麻的野狼们嘶叫了几声。
“呜呜呜!”灰色野狼群中开始躁动不安起来,从声音中能听出它的焦急。
“呜呜”这个声音显得沉重而响亮,这是白狼王的声音,代表了它的坚持。
“呜呜呜!”终于,一米之外的密密麻麻的狼群开始朝着一个方向行去,它们不愿意抛弃它们的王,让它们的王在人类的手中独自冒险。但他们的王说:为了族群,你们还有更重要的事,那就是捕杀大黄羊,储备用以救命的过冬的粮食。
这一个方向的狼群,冲向吕布的狼群数,至少有着三千之众。随着这只生力军的加入,已经捕猎黄羊好一会的其余灰狼顿时凶悍之势大涨。
它们分出更多的狼驱赶起惊恐的大黄羊,每当有跑的慢的大黄羊或者掉了队的大黄羊,它们就会恶狠狠的扑上去。
当然,捕猎者与被捕猎者并非一成不变,狼群与黄羊群的战争,陷入死局的黄羊偶尔会大发神威,猛的转过身子,用它那尖若铁石的弯角狠狠刺入狼肚,将野狼给捅死……
随着时间的推移,有越来越多的大黄羊被捕杀,亦有越来越多的野狼在黄羊的羊急捅狼中死去。
一片片血染的场景,这便是大自然上最普遍的一幕,属于物种之间的战争……
不过这一切吕布都看不到了。
他只听到了呼啸而过的气爆声,他身下的白狼王不停的在浩瀚的草原上奔驰着,一次次的加速,一次次的超越极速。
普通的狼的时速可达每小时六十公里,但白狼王给吕布的感觉,却觉得它已经超越了每小时八十公里之速。简直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它想要干什么?”吕布诧异着。“难道被我征服了?带着我溜圈?”
白狼王不停的跑着,一片片大自然唯美的景色被它带着吕布抛到身后……
哗哗哗,终于,轰鸣的中流击水之声如同心脏的舞动,一击一击的撞击着吕布的心。
前方不远处,横亘着一条大河,波浪翻滚的激流中,激起了一道道波谷与波峰迭起的长河。这条大河宽度竟有三公里,长更是不知几许,它静静的立在那里,哺育了一代代人。
然而吕布的心顿时乱了,真的乱了。那是一条死亡之河,真正的死亡之河。
原来,原来,原来……
白狼王眼中闪过一抹狡诈,前面就到了,前面就到了!跑,不停的跑!
停下!吕布怒吼!
白狼王充耳不闻,反而骤然间加速。
只有,只有五百米的距离……
混账,我让你停下!吕布的重拳从侧面重重的击向白狼王的脸颊。
砰!这一击,重若千斤,然而白狼王仅仅脑袋晃了几晃,速度依旧。
停下!停下!停下!吕布的双拳,左一拳,又一拳的重重击打在狼头上。
四百米,三百米,二百米,距离在缩短,在缩短。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吕布如今只有两个选择,要么从白狼王背上跳下逃生!要么在白狼王跳河前让它停下!
说来可笑,自己这个天下一等一的猛将,竟然不会游泳,是纯纯的旱鸭子,掉入这深不知多少的大黑河,很可能连个浪花都溅不起。
而白狼王显然是会游泳的,这才是真实的白狼王,狡诈而狠戾。
最终,吕布却不肯屈服,不肯屈服于中了一只白狼的诡计,哪怕经历纵有九死一生的大危机。
服不服?吕布的话音顿时变了。
砰,砰,砰,雨点的重拳击打在白狼王的面颊上。
服不服?服不服?服不服?
吕布一边狠揍白狼王,一边疯狂的质问道。
五十米,三十米,二十米
服不服?
渐渐的,白狼王的狼面上溅出了红色的鲜血,它的耳朵里,鼻孔里也渐渐的滴落起鲜血,额头处更是鲜血直流。
然而,白狼王依旧高傲的呜呜呜叫着,它绝不屈服,绝不屈服!
它不管不顾,它冲锋,它的眼中,只有那越来越近的大黑河,那是它的生路,那是它的自由之路。
它是高贵,永不屈服的狼王,它绝不允许,决不允许自己倒下。
好累,好想睡!它的脑袋开始发沉,它的四肢开始无力,然而它依旧要前行。
十米,五米,一米……
它终于没力气了,它想要尽全力爬过去,然而它发现它的尾巴被拽住了。
它转过头来,目带凶狠的看着那道身影。
吕布笑了,他成功了,他终于成功了,在最接近失败的一刻,他拦下了欲投河的狼王。
他的目光中没有胜利者的高傲,这一场生死的征途,短短的五百米路,并没有失败者。
狼王的不屈与桀骜,他的不屈与桀骜,是多么的相像啊!
“小家伙,以后你就跟我混吧,我会让你成为最伟大的狼王,甚至某个人类国度的图腾!”吕布轻轻抚摸起白狼的皮毛,很柔软,很舒服。
白狼王眼中露出人性化的光芒,已经颇有灵性的它能听出吕布话语中的喜爱与宠溺。
它顿时想不满的呜呜直叫,表明它要自由。
“既然以后小家伙要跟我混了,那我自然要给你起个名字!”吕布用手指在地上写了几个字,感觉都不满意。
“对了,在给你取名字之前,我先要弄懂你的性别,这样才好取!”吕布笑容温和。
两只手将白狼王的两条腿抓住,朝两边一掰……
“什么?没有把,是母的?”吕布诧异起来,狼群里的王,竟然是母的?
吕布松开白狼王的两条腿,颇觉有趣。
白狼幽怨的看了吕布一眼,而后迅速的蹲下,将母狼的隐秘部位给深深藏了起来。
“呜呜呜”它伸出两只前爪,在吕布的目瞪口呆中,捂住了羞红的脸颊。
这一刻,吕布感觉到一万头草泥马呼啸而过,且带起一阵扑面而来的雷风。
他猛地打了一个激灵,深刻意识到历史世界的正确性与必要性。幸亏这里不是仙侠世界,不然……
“决定了,就叫她小羞!”
……
收服了小羞,有足够安全的环境。吕布才空深思起这回偶然间进入极境之事。
人体是一个神秘的载体,谁也弄不清人体究竟有多大潜力。古就有霸王举鼎,力贯千斤。后亦有老妇人为救孙儿,双手将大卡车用力抬起。
自然界的神秘,有太多的东西,令人苦思百年不得其要理。
而极境,是从吕布的老师王师口中说出的名词。
“极境,是一个笼统的称谓,超越自身的最高水准,并拉开不小的一段,便是极境。极境永无止境,只论领悟高低。只是很少有人能进入此种状态。而且进入这种状态的代价颇大,一般是以命数来换取!速度,力量,意志等等,都有极境。”王师偶然间说出的一段话,当时令得吕布震撼了许久许久。
直到他练武练了十几年,也从未进入过所谓的极境,他的心思才淡了,甚至有时还自嘲过:王师为了鞭策我进步,还捏造出所谓的极境之说,真是个老狐狸,奸诈啊!
而今,真的进入了极境,才更发觉这种状态的神秘莫测,那一刻,他仿若风,风好似他,两者融为了一起。然而,随着极境状态的退去,却发觉怎么也想不起细微之处,他依旧对极境一无所知。
极境,究竟是什么?
(本章完)
第52章 飞将之名,始从今日起(四)()
凶狠乖戾,狡诈多诘的白狼王,对于小羞这一个名字,自然是非常的不满。
它知道斗不过眼前的人,但它却用冷漠与无声来应答。
头昏沉沉,伤痕累累的身躯,却依然处处透出发自内心的倔强,它拒不让吕布为其包扎,且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白狼王的无声的冷漠,赢得了吕布的敬重。小羞这个名字,实在是配不上如此高傲冷冽的狼王。
据闻周之一朝,周王有八骏,分别为:绝地,足不践土。翻羽:行越飞禽。奔霄:夜行万里。超影:逐日而行。逾辉:毛色炳耀。超光:一形十影。腾雾:乘云而奔。挟翼:身有肉翅。
而白狼王行越飞禽,能夜行万里且毛色炳耀,故而吕布为其另取了一个名字,名曰:羽霄。
通灵的白狼王,淡淡的看了吕布一眼,最终呜呜的欢叫:吾,名羽霄!(狼语)
……
吕布骑在羽霄身上,遥望起天际的白云渺渺。一大片灿烂的火烧云如同三昧真火的赤红,将蔚蓝的天空变成一副瑰丽多奇的仙境图。
走着走着,天色渐渐的暗沉下来,高悬的灼日落下,隐藏在无尽远山峰的那一端。夜,来临了。
夜晚的环境,多了些百里无人的清幽,却少不了喜好夜间出没的动物,上演一回回夜幕下的对抗与杀戮。野兔,田鼠,旱懒,沙狐纷纷粉墨等场。
羽霄领着吕布回到白天狼群征战的地方,却发现密密麻麻的狼群依旧在那片区域,它们中的大多数都吃的肚皮鼓鼓,趴在草地上惬意的睡觉。有的狼捕猎了一天,明明疲惫不堪,却依旧在四周不停的游弋,为同伴守护着夜间的安全。
都说狼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动物之一,它们懂得团结,懂得伪装,懂得进退。果然,狼群里的狼,真的很聪明。
四处有着一排排已经被啃的丁点不剩的黄羊骨架,目测至少也有六千余头。
白狼王悠闲的跨步,驮着吕布走向狼群,它与巡守的几只狼低声交流了几句,原本目带凶狠望着吕布的几只狼平静了下来。也没有呜呜声惊醒狼群,就让得白狼王入内了。
白狼王兴致颇高,在它暂时的领地内开始巡视。它绕过一个个狼哨,不惊醒众狼的开始游弋起来。
起初吕布还有些紧张,但随着深入,发现狼群没有攻击的意向后就定下心来。
最终,羽霄驮着吕布来到一大片黄羊尸体构成的肉山上,它望着那堆积成小山状的新鲜尸体,眼中掠过一抹深深的自豪。
它这个王又一次做到了,率领着来自各处的狼群
来了一场收获满仓的大猎杀。
对狼群来说平静的一夜过去,羽霄驮着吕布站立在万狼之前,纵声长啸,下方的狼群也跟着啸出冲霄的声响。
过了很久,羽霄尽展了狼王的威风后,又是长啸几声。
狼群在听到这声长啸之后,开始纷纷的分散成一股股小型的狼群,渐渐的退去,少则十余只,多则近百只。不一会的功夫,除了白狼王与吕布之外,还留在这里的狼的数量,仅剩下了三千余只彪悍的苍狼。
小山一样大的黄羊尸体,也渐渐的被拆解开来,被分散的野狼叼着尸体离去。片刻间只剩下了一小片更小的小山。
吕布却是不知:如此大规模的狼群,接近五万之众的狼群,是不可能长久维持原状,呆在一起的。如此规模的狼群,虽然在草原上纵横无敌,绝无敌手,然而捕猎的动静太大,很容易让动物惊逃,故而难以捕捉到充足的食物。
反而小股的狼群,有着更多的隐蔽优势。
白狼王羽霄因为是狼王,更是掌控着三千彪悍之狼,所以有着召集群狼的能力,但至多也就半年能召集一次,还说不准有多少小型狼群来会盟。
倘若有一次狼群会盟,它这个盟主没有统领众狼群捕猎到足够食物,那它将再也没有召集狼群的权力。
……
三千悍狼的目标过于显眼,吕布不可能将三千狼带入云中城中。
虽然它们很听羽霄的话,但难免有着凶性的它们不会在城里闹起狼灾,引起莫大的恐慌。
故而,吕布就只和羽霄一道,一人一狼回到了云中城。
在云中城好好的歇息了三天,解乏下险斗狼群的疲惫,吕布才神采熠熠的出得门来。
拥有了白狼王做坐骑,不仅仅是骑出去让人见到威风,这背后所蕴含的东西,才最是宝贵。
孰不闻,刘邦醉酒斩了条白蛇,经过一些人的笔墨浸润,这条白蛇后来就成了刘邦口中的白帝子,让别人认为他是天选之人才能忽悠住一大班文臣武将,平民百姓。最终建立帝王之业。
孰不闻,陈胜,吴广想要发动起义前,唯恐没别人跟着他们干,故而用鱼腹藏条,夜狐传音来蛊惑他人。大楚兴,陈胜王也成为蛊惑人心,借迷信夺势的经典之句。大泽乡揭竿而起,而后攻破数县,从众者数万。
而狼,更是作为数个民族的图腾,而广为少数民族所崇敬。
据张骞传中记载:乌孙王号昆莫。昆莫父难兜靡,本与大月支俱在祁连敦煌间,小国也。大月支攻杀难兜靡,夺其地,人民亡走匈奴。子昆莫新生,傅父布就翎侯抱亡置草中,为求食,还,见狼乳之,又乌衔肉翔其旁,以为神,遂持归匈奴,单于爱养之。
可见,乌孙人以狼为图腾,而匈奴人虽不以狼为图腾,但匈奴人敬畏于狼。
吕布将诸将招来,提出了心中的想法,同时询问了诸将的想法。
张辽心中隐隐已经了解到吕布的野心,但他却没有劝诫什么。他对当今朝廷可没有多大的忠心,甚至有些不满,须知当初家族为皇帝出谋划策,呕心啼血,却因为计划失败,家族便被皇帝抛弃,最终诺大权贵一朝败落。
其余诸将就没有想到那么远了,纷纷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也让吕布也得到了些许启发。
在吕布的认知中,集思广议可比一言而决强太多了,既能在交流中激荡出思维的火花,又能让诸将有一个展示自我的机会,这便是双赢。
于是,一份注定影响深远,集结了所有智慧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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