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吕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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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吕布-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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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诸位百姓在尝试了一把踩踏狗官的爽快之感后,就差一点被吕布这突兀的一句话吓呆了。

    一种名叫后悔的情绪出现在他们心头,他们不禁懊恼:我的脚怎么就忍不住呢!踩是踩的爽了,但是。。

    总之,在这一刻,他们才猛然间意识到官与民的巨大身份差距。

    虽然五原县令已经成为了一头死官,但死官也是官,却被踩成了肉泥,刺史大人不会坐视不理的!

    望着那些忐忑与恐惧交织的百姓目光。丁原意识到了什么叫做牵一发而动全身。

    这名叫吕布的大汉却是伶牙俐齿,竟将他的过错与万千民众绑架在一起。

    这让他如何给这威武汉子一个教训?本想借杀害县令一事给其一个下马威,再以救世者的形象出现在吕布面前助其脱困。

    如此方能收获一个大将的赤胆忠心,但是为何心中的谋划却被吕布生生打歪,甚至于他不得不被牵着鼻子走?

    丁原不由自主的开始厌恶起吕布来。

    此人,桀骜难训,只可利用,不可深用!

    这一刻,丁原给予了吕布这样一个评价。

    “诸位百姓勿忧,吕壮士也请快快请起!本官何时说要治罪了?呵呵,本官没想到一句玩笑话就把大家伙给吓着了。本官这也是闲的鸟疼!”

    丁原以一句粗略的话结尾,到还真的让气氛变的不再沉闷了下来。

    四周的男丁百姓听到丁原的最后一句,也是会意一笑,明显表情松弛了些许。

    而少女们,则恨不能犹抱琵琶半遮面,羞羞答答的低下了臻首。

    吕布眼中精光一闪:丁原此人,明显不是个简单人物!这粗鄙的性情,是伪装?还是真正性情?

    吕布依旧低眉顺眼,但心中已是颇有计较。

    “吕壮士,本刺史拟定近日申报朝廷,想要设立一新军剿匪,只是本刺史在决定发信之际,才突然发觉少了几个能统领千军的良将。我观你骨骼壮硕,性情嫉恶如仇,来吧,助本官一臂之力如何?”

    吕布微微一愣,他到没想到先前隐隐得罪了丁原的意愿,他还能如此心平气和,语带恳切的劝慰他!

    这竟使得吕布微微升起一丝感动的情绪。

    不过吕布并未急切应答。王师曾言道:坐瓴阁而起价,视实力而钓台。

    故而,有时,反应慢点,沉默些许,反而给别人一种高深莫测的感觉。

    吕布不说话,丁原也不着恼,反而饶有兴趣的热切注视起吕布。

    “让一州之长行注视礼,而又不做应答,不过一莽夫而已。却是不知这样给了百姓一个怎样高傲冷漠的形象!”丁原此刻反而希望吕布开口慢些,这样吕布的形象总归会在万千百姓心中滑落几层。

    吕布沉吟了半晌,才是缓缓道:布本布衣,承蒙刺史大人厚爱,敢不效犬马之劳。

    说着吕布朝着四周百姓一辑手;惊喜来的太快,吕布被惊喜给惊住了,到让乡亲父老看了笑话!

    “既然刺史大人抬爱,那布也不便矫情,布在此立下招募令:若四周百姓,有意从军者,请三日之后到县衙外门处报名,布必虚位以待,各位父老乡亲,请珍惜这次机会。新立一军,空缺军职之位良多。只要你有能力,你就是下一个百人将,军候,司马,甚至副帅!”

    四周百姓多半哗然,虽然吕布说的很有道理,但是有几个人愿意无缘无故,一无所求的参军呢?

    毕竟参军是要死人的,而沙场之上的死人,可能是你,是我,是他!

    刀剑无眼,沙场无情,不外如是。

    “刺史大人,新军的待遇粮饷如何?”吕布看出了这一股百姓逆势的心态,故而问道。

    丁原知道吕布这是要和他演双簧了。而且吕布的这一句问话,还非要促使他不演不可。

    他可不想今日招兵的情形被有心人渲染,说他在任上不得人心,百姓纷纷畏惧不前,不愿参军。

    他沉思半晌,看到眼前百姓愈加冷漠无趣的眼神,终归是咬了咬牙:此次招兵,名额有三千人,因为缴贼需要出生入死,所以粮饷是普通郡国兵的三倍,有意者速速报名,过期不候。

    说完,他毫不犹疑的转身,钻入那辆专属的普通马车中。

    六匹马发力,马车的车轮滚滚而起,在坚硬的地面留下道道刻痕,呼啸着扬长而去。

    等到丁原的马车渐渐远去,吕布才发现丁原是如此的可爱。

    馅饼是怎样炼成的,不是炼成的,是掉下来的。

    想想那个场景:领着自己的大头兵,花着府库的花花粮饷,打打土匪,灭灭山贼!怎是一个快意了得!

    反正以现在自己的财力,那是万万养不起三千张口的,有刺史撑腰,就不一样了。

    丁刺史真是好魄力,大笔一挥,金口一开…

    至于这只军队的最终归属权,唯有对丁原说一声:三颗油,我会替你统好兵的!

    …

    五原县时下流行的新鲜消息是什么,如果你问一位少女,她会疑惑的说一声:你要去吗?

    如果你问一位青年,他会洒脱一笑,道一声;我要去!

    如果你问一位老者,他会抚摸白鬓,道一声:幸亏保密措施做的好,我那孙儿还不知道。

    其实他的孙儿已经瞒着他偷偷报名了!

    参军,加入新军,时下最热门的六个字眼。

    至于原因,并不是说三倍于郡国兵的粮饷真的有如此大的魅力,竟然能让得无数百姓舍生忘死。

    这一切说来还大多是吕布的功劳,他也没有做什么惊天动地的事,他只是那日在丁原走后。表演了一幕超脱常理的戏法。

    立靶,于一百五十步外,射之,须臾,箭落靶心,犹自颤动不休!

    如果说吕布与张辽之间的武斗,吕布的绝世武艺还并未完全发挥十成,犹有人疑窦丛生的话。那么,这一飞箭落靶,可谓堪称惊艳。

    而百姓之所以怕上战场,有绝大部分的忧虑是怕没有一个武艺高深,精通兵法的统领,以致徒遭连累被杀。

    百姓所思所想,无非军饷,立功,成业。而只要在战场上不死,就一切皆有可能。

    而这一次招兵的主要目的是打山贼,匪患,所以兵法相对来说就不是太重要了。

    于是,吕布的兵招满了!

    十余日后,在吕家堡调来的几十个小伙伴们的协助下,三千青壮被登记在神圣的军人本上,而从这一刻起,也就意味着,他们波澜壮阔的一生开始了!

    随后,吕布统领着三千名初入军籍的兵士,开始了校场大演武。军械早已被丁原备齐,剩下的唯有检验。

    校场第一场,骑战,吕布未免打击兵士的积极性,所以没去参战,结果出来,不出所料,张辽第一,高顺第二。值得一提的是:到是有几个吕家堡的堡民杀出重围,进入了前五十名之列,一个队长无论如何是跑不了了!

    校场第二场,步战,吕布未免打击兵士的积极性,还是没去参战,不过他这次到是品头论足了几人,让这几人很是受兵士羡慕。这其中就有吕布的好哥们李胥扬。

    李胥扬最终获得了步战第十的好成绩,吕布特意让其统领三曲,封之为步军司马,也算是对他兢兢业业多年的肯定。

    在那一刻,李胥扬热泪盈眶,哽咽着道:我是一名士兵,我的梦想就是有一天能做将军!

    校场第三场,射箭。有的人说:射箭是一种需要天赋的运动。吕布对于这种说法不能完全认同,但想想却有些道理。

    只因成为神箭手是需要时间的,而时间总是不等人!

    一百名最有天赋的射手从三千人中千挑万换始出来,被吕布作为弓箭手的重点培养对象。

    而吕布的要求便是辐射,辐射,辐射到点,辐射到面,最终炼成战场上令人闻风丧胆的夺命箭军。

    箭军的第一人是一位名叫涂一航的小伙子,他长的高高瘦瘦,左耳处有一道微寸长的伤疤,脸上时常带起羞涩的笑容。若是别人被他羞涩的外表迷惑的话,可能下一只箭就会射入他的喉中。

    涂一航的箭,虽没有吕布的箭术那般精深,但也达到了登堂入室的境界。

    吕布笑称他为弯弓军侯,他欣然受之。

    至此,新军初立,棱角初起,正如那火焰点燃前的枯叶,斑驳不堪之后是极致的火热与疯狂。

    散骑都尉张辽,统帅三百轻骑兵,纵横捭阖,谁与当锋?

    步军司马高顺,步兵司马李胥扬。高顺为正,李为副,各统领一千兵士,为轻甲之兵。行迅捷变幻之阵。

    弓兵部曲都涂一航,统帅七百弓箭手。为压制敌军之军,以远程之劲射,灭敌之顽势。

    统兵挂帅,练新军,何日不怕苦,何日不怕死,何日终成强军?

    (本章完)

第16章 勇士初战,灭黑云!() 
时间漫步过宿命的转轮,覆盖住纷繁的凡世,眨眼之间,弥弥之际,三月的光景便是飞奔而过。

    五原县新校场。

    狂热的兵士手拿长戟,整齐的爆喝声响起,刺破了浮空中的空气。

    踏破大地的马蹄声轰鸣着前行。骑兵们的锋利长枪为伫立在厚土的稻草人削出了断头的痕迹。

    漫天的箭雨飞扬在远处的天际,落下之时已是造成了伤痕满地。

    唯独有些许遗憾的是,这三千兵士总归少了让人畏之如虎的气息。

    鲜血的刺激,需要他们去用手中的武器,杀出一路的潇洒满地!

    光和四年十月,月末渐渐的来临,或许下一日就会跨入了冬季,那严寒到冷冰的天气,总是想让人少了些想要运动的打算。

    在遥远的荆州大地之上,一个方才满月余,粉脸嘟嘟,眉清目秀的小婴儿正乖乖的躺在慈母的怀中,在睡梦中吸允啃咬着甘甜的母乳,却又咿咿呀呀的说着梦话。任谁也不能想到,便是如此一个乖巧柔弱的要用到尿不湿布帛的小婴儿,竟然是上苍派落到人间的绝代妖孽。

    这一年十月,吕布已经二十岁,而诸葛亮,方才满月!

    ……

    “聚兵!”嘹亮的军嚎声打破了宁静的晨晓。

    三千兵士分流,虽然磨合的并未达到真正兵戈为一的境地,但相比之于几月前,已是多了些别样的精气神。

    高顺,张辽的统兵之才,初显而出,一闪尽现。

    “要过冬了?想回家了?”吕布立于帅台之上,雄浑的声音传荡四方。

    三千兵士大多露出意动之色,仿若那温暖的家的温馨,严父慈母的叮叮嘱托就在耳畔,那一家同桌的情景,犹如昨日重现。

    “你们回不了了!”吕布又是一语落地,满校场皆惊。

    空气中有着一瞬间的寂廖,继而是满场的疑问之色。

    不待兵士之间议论纷起,吕布隔着几个呼吸,便是道:血性不是在家中养出来的,虎气不是在校场里练出的!与天争秒,与岁月争风骚,才是男儿之本色!

    “敢问诸君,是否要在冬季的第一场雪之前,打一个舍我其谁的胜仗?还是过些日子,匆匆窝回家里面,过一个平静无波的寒冬?告诉本将,你要选哪样?”霸气藤蔓遮天而扬,荡涤向四方。

    “战!”张辽虎喝一声。

    “战!!!”下方的骑兵扬天长嚎,狼性的凶残战意。

    “战!!!”高顺,李胥扬沉喝一声。

    “嗬!嗬!嗬!”下方步兵方阵手握长戟,落杆击地。

    “射!”涂一航徐徐吐声,中气十足。

    “射,射,射!”弓箭好手手拉满弦,沉腰于腹,仰天空射!

    聚兵完毕,吕布传令大军携带一月粮草,另携带足额兵械启兵讨贼。

    蜿蜒若龙,行军若海,吕布,张辽,高顺,李胥扬,涂一航五人统兵。

    “目标,文国县境内最大的一股马贼,黑云寨。”

    ……

    文国县,五原郡内本该默默无名的一座小县,它既无五原县那般出过数以数二的豪杰,也无九原县那般有着郡守治所这般得天独厚的优势。

    但实际情况是:它依旧在五原郡内部鼎鼎有名,因为在这个县内,有黑云寨。

    黑云寨的实力,或许并不是五原郡内最强的,也并不是五原郡内最凶悍的,但它必定是五原郡内最狡猾的。

    黑云寨马贼人数只有一千人,但却都是能打鲜血硬仗的凶悍之人。他们平日之间,隐身与普通牧民,村民之中,放马,牧羊,种田,看星星。人畜无害的观察“肥羊”。而劫掠之时,却是聚于一处,呼啸而过,杀光抢净那些早已被摸熟的“肥羊”,而后将抢来的财宝运到他们的秘密基地:那一眼蔓延不到边际的原始森林。

    他们最令县城外的牧民,村民恐惧的一点:你当他是你的好兄弟,他明日就把尖刀刺入你的心脏里!

    茫茫如同浪海深绿的原始森林中,在无人注意的角落,可能就有着一具具被野狼,虎豹啃的骨头渣子都不剩的枯骨。

    别看他们看起来是入森林打猎遭遇了不幸,实则是他们大多是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事,才被生生斩杀在丛林中,而后成了一顿虎豹豺狼的饕餮大餐。

    黑云寨有一位略显神秘的大首领,他有着一个习惯,每次劫掠之后,不能把劫掠到的财宝放到上一个在森林中扎下的寨子中,而是要从新在森林中扎下一个营寨,将财宝放入。而且还要命心腹之人将上一个寨子的三分之二财宝挪到新设立的寨子中。

    这一招可真叫绝,既能时刻保持所在的最隐蔽的营寨有着份量最多的财宝,又不把鸡蛋放到同一个篮子中,以免新建营寨万一被攻破之后,财宝尽失。

    而也是如此,那些老实本份,上森林里砍柴,去森林射猎的柴夫,猎户若是运气不好,很可能就倒了天大的血霉!

    ……

    茫茫原始森林,某处。

    “儿郎们,这日子过的真他娘哩快,这一眨眼呢就要过冬了。按照老子制定的规矩呢,过冬是要给你们分钱的。老子需要拿出三分之一的财宝分给大家伙。但是老子要告诉你们一个不幸的消息。老子的赌品太他娘哩差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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