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熠!你咋样,听明白了吗?”
秦煊想了想道:“我就记住了两条,一条是战场上不能当逃兵,另外一条是不能丢下受伤的战友。”
“周大哥,你说这两条最重要,当逃兵和舍弃战友都是要被处死的,这规定也太严格了,真正打起仗来,谁能顾得了谁呢?”
说话的是李英才,他认为这两条实在太苛刻了。
“不,兄弟!这两条你必须遵守。不能当逃兵,这是作为一名军人最起码的要求,关系到军人的尊严问题;战友是你最信赖的人,要把他们的生命和你的生命同等对待,因为最关键的时刻是他帮你挨了那一刀。”
秦煊看着他,很郑重地说了这番话,虽然不知道这小子能否理解其中的含义,但是对于自己来说,这是刻苦铭心的记忆。
那是在执行一次抓捕任务中,秦煊和王传斌分在了一组,老王是退伍兵转业,已经四十多岁了,但是身体还非常棒,每次行动都积极要求参加。秦煊当时刚进缉毒大队几年,第一次参加这么重要的抓捕行动,他当时也是血气方刚,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害怕,当毒枭出现时第一个冲了上去并且迅速将其制服。
但是他忽视了一点,车里面还有一个同伙,此时正掏出枪向他瞄准,生死之际是老王挡住了从枪**出来的子弹,并且死死抓住了对方的枪。
他活了下来,老王却牺牲了,他永远也忘不了老王临死前对他说的话,“任何时候都不要放弃战友,他的命就是你的命!”
吃完早饭就进入了今天的第三项内容,也是正式训练科目的开始,不过让秦煊大跌眼镜的是——第一件事居然是让他们辨认旌旗!
这队正对旗子的知识可谓精通而且专业,从旗子的形状、大小、颜色、分类、功能等各个方面全讲了个遍,听得下面的伙计大眼瞪小眼。
“队正!我有个问题想问你。”
课间休息时终于有人憋不住了,想搞明白一个问题。
“说吧!”队正脸色很和蔼,他看来挺愿意给士兵解疑释惑。
“那个。。。。。。队正,我猜您以前一定卖过旗子吧?”
这下他可不愿意了,脸色瞬间变得很难看。
“放屁!我乃朝廷正式任命的军官,怎么会是卖旗子的呢?”
“那您怎么讲来讲去就离不开这旗子呢?”
“是啊!队正,你讲这么多,难不成我们打仗时就靠这旗子吗?”
旁边也有其他人表达了疑惑。
队正认真看了一下手下的人,然后非常严肃的说道:“不错,打仗就是靠旗子,如果没有了旗子那就说明我们已经失败了。”
接下来他就如数家珍地讲解旗子和战争的关系,秦煊听得很仔细,也是第一次知道了旗子的重要性。
原来古代打仗时没有现在这些先进的通信工具,将军下达作战任务主要靠两种手段:一种是旗法,另外一种就是角鼓。
这两种方法在进攻和防守中互相配合使用,比如现在主帅要指挥一场战役,他首先要选择一处制高点作为帅位,从这里可以俯瞰整个战场的态势,他左右各树鼓十二面,角十二具。
主帅手中握有一杆大黄旗,另外还有五色旗作为辅助,当战斗打响时,士兵们必须时刻观察帅位上的旗子,如果此时大黄旗向前挥舞,同时鼓角声齐动,这代表进攻的指令,士兵们排成方队向前推进。
若是要在攻防中变换阵型,主帅可以交叉使用五色旗来传达指令。
通过旗子来指挥战斗的方法是在长期的作战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这就要求士兵首先要懂得各种旗子所代表的不同含义,其次在行进中做到目视旌旗,耳听鼓角,心存号令。
所以旗子是军队的灵魂,它必须时刻飘扬在空中,如果旗子倒了,那就代表这场战斗以失败告终。
“队正,想不到这旗子还真他妈重要!”
“那可是,如果你以后负责扛旗子,记住一定可不能让它倒下,明白吗?”
“明白,人在旗在!人亡旗亡!”
队正猛地拍了一下他胸脯。
“好样的,有种!我大唐将士就要不怕死才行。”
下午进行的科目是基本功练习,主要是训练刺杀和格斗的技能,此时正是一天中最热的当头,大家挥汗如雨,衣服全浸湿了,不过并没有人抱怨,因为人人都知道,部队就是锻炼人的地方,受苦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训练结束的号角吹响了,这些新兵都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了宿舍,有的人干脆直接躺到了床上休息,一点也不在乎满身的臭汗味。
秦煊和李英才是宿舍里最爱干净的人,他们回来第一件事就是到井边去洗澡,然后再换上新衣服。
这俩人来到井边,李英才打了一桶水上来,刚要递给秦煊,却被一双粗大的手半路给夺去了。
“滚一边去,让老子先洗!”
李英才抬眼观看,发现一个五大三粗,满脸络腮胡子的黑大汉站在了跟前,身后还跟着几个人。
“你凭什么抢我的水桶?”他说完还想去夺回木桶,却被那人推了一个踉跄跌倒在地。
“嘿!小兔崽子,还他妈想抢老子的水,你活腻歪了是吧?”
说着抡起拳头就要去打他,不想胳膊却停在了半空,仔细一看原来有一只手紧紧抓住了手臂。
“兄弟!抢人家的水桶就是不对,再动手打人那可真过分了。”
秦煊笑眯眯地说道。
黑大个上下打量着秦煊,嘴里还在喋喋不休地骂着。
“你小子是谁?哪个王八蛋撒尿忘了提裤子,居然把你给露出来了!”
秦煊并没有生气,松了手继续与其理论。
“兄弟,凡事都讲究个先来后到,你来晚了为何还要抢人家的水桶?”
“为什么?”那人指着身后几个人,摇头晃脑起来,“就凭咱们哥几个是老兵,你们新兵蛋子得给我们让道,明白吗?”
“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有这个规定,谁给了你们老兵这些特权?”
“这就是老兵的待遇,等你以后混成了老兵,也可以像大爷我今天这般嚣张。”
“本公子今天就不信这个邪,一定要把你们老兵这个坏毛病给治好!”
“呀!小子口气挺大,看来不给你点颜色瞧瞧,还真不把咱们老兵放在眼里,先吃老子这一拳吧!”
说着抡起拳头就向秦煊砸去。
“咔嚓!”
“哎呦!”
“噗通!”
身后的那几个人就听了三声动静,再看黑大个已经头朝下趴在地上了,介尼玛也太夸张了吧!自己往地上倒速度也没这么快。
这几个老兵也挺有种,看见同伴被揍,眼睛都红了,不由分说就冲了上去。
秦煊并不想与人结怨,手脚减了力道,这几个他根本就没放在眼里,一通乒乒乓乓便全放倒在地。
“哎呦。。。。。。哎呦。。。。。。”
几个人滚作一团,当了多少年的老兵,没想到今天让一个新兵蛋子给揍趴下了,这要是传出去脸面全得丢光。
秦煊把黑大个先扶了起来。
“兄弟,你是军人,在战场上对敌人尽可耍威风,但是对自己的战友不能这样,这不是我们大唐士兵的风格,不管是老兵还是新兵都是自己兄弟,都要互相照顾才是,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黑大个脑子里还在闪烁着星星,半天才恢复了神志。
“娘的!老子从来没吃过今天这么大亏,不过愿赌服输,谁叫咱技不如人,兄弟!你厉害,我程黑塔服了你!”
说完双手抱拳施礼以示佩服,秦煊觉得这人虽然粗鲁但是也爽快义气,完全可称得上是条汉子。
“兄弟,得罪了!”他向黑大个还礼。
那几个同伙此时也都爬将起来,一个个被揍得鼻青眼肿,脸上全无人色。
“这位兄弟,请问高姓大名?”
这新兵蛋子身手太厉害了,估计再来几个也不顶事,还是化干戈为玉帛交个朋友吧,不是有那么句话吗——不打不相识。
“哦!小弟周熠,今天失礼之处还请见谅。”
“哪里哪里!今天是我们错在先,看得出弟弟手下留情了,不然哥几个都得成废人。”
他们正说着,忽然有一个军官走了过来,这个人其实刚才一直在远处观察着这里发生的一切,现在见事态平息了才现身。
“不好!张校尉过来了,如果知道我们在打架,那大家都得玩完!”
一个人突然嚷嚷起来,刚想再提醒大家几句,那个军官已经来到了跟前。
“你们几个在干什么?”他瞅了瞅几位脸上的伤,“是不是在这里打群架的?”
在军营里打群架那是要按军法处置的,这几个老兵油子打死也不会承认。
“没有的事,校尉你听谁说的?”
“我还用听人说吗,看你们脸上这德行就知道挨揍了!告诉我伤是怎么回事?”
“是这样的!”程黑塔连忙抢过话头,“我们几个刚才在井边洗脸,小白说我个子虽然大但力量不行,我说十个人都掐不住我,他们不服气非要试试,于是几个人同时按住我,我突然一发力把他们都弄倒了,然后自己由于用力过猛也摔倒在地,这些伤都是因为这造成的,你们说是不是这回事?”
“对,就是这样的!”
那几个还在苦思冥想对策,见老大找到了借口,都纷纷赞同。
张校尉故意板着脸不说话。
“校尉,我知道咱们这些老兵的话你不信,要不你问问这两位新兵蛋子。”
张校尉转过来朝秦煊笑了笑,秦煊当然认识,那天就是他帮忙才进了大营。
“周熠,他们说的是真的吗?”
那边程黑塔又是挤眉毛又是使眼色,生怕秦煊说漏了嘴。
“禀校尉,他们所言不假,我刚才也纳闷为什么几个人要抱在一起,却原来是在比试力气。”
“既然如此,那你们回自己的地去吧!记住,新兵生活的区域你们以后少来!”
“是!”
几个人答应一声掉头就跑了,张校尉用一种欣赏的目光看着秦煊。
“周熠,你身手不错嘛!”
“校尉您这话是啥意思?”
“啥意思!刚才我都看见了,好歹你是占便宜,如果吃了大亏,你还肯这样帮他们吗?”
“那校尉如果是你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张校尉瞟了他一眼。
“那还用说,对付这帮老兵油子就得往死里整!”
“啊。。。。。。”
(本章完)
第28章 张校尉()
训练还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后来科目又增加了阵型演练和射箭。
按照一般人的思维打仗就是要快速和机动,指挥员一声令下部队只管冲过去就得了,但是真实的战争和这完全不是一个样,在冷兵器时代像这样冲锋那是找死,会被敌人各个击破。
战场上进攻和防守是一对矛盾,如何平衡这两者的关系是考验将帅能力的关键,战斗中主将是不可能对每个区域进行精确指挥的,那就要尽量减少对其的依赖性,于是中国的兵家们适应形势要求便发明了阵法。
阵法的种类很多,有方阵、圆阵、锥形阵、钩形阵、雁形阵、六花阵等,名目可谓五花八门。这些阵法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在稳步防守的基础上慢慢向前推进,士兵们按照排好的队形前进,如果一端出现了缺口,另外一端的人员马上就可以补充上来,不至于发生大面积溃败的现象。
使用阵法作战机动性虽然差一点,但是比较好的解决了进攻和防守平衡的问题。
射箭是每一名士兵都必须掌握的基本功,也是衡量单兵作战能力的重要指标,唐朝士兵每人配羽箭三十发,主要用于在远距离进行攻击,士兵们一边射箭一边向前行进,箭射完了敌我双方基本上就要头碰头了,这时开始使用短兵器,一场贴身肉搏战就上演了。
秦煊由于有着非常好的身体条件和武术功底,在训练中一下子就脱颖而出,古铜色的肌肉在阳光照射下散发出光芒,给人以健康和力量的感觉,他射箭的力度和准度在整个新兵营出类拔萃,几个队正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到了他身上。
“王队,那小伙子叫什么来着,端的是个人才,哎呀!我得找校尉谈谈,尽量把他分到我队里,这家伙到了战场上那可赛过一头猛虎啊!”
“算了吧,老俞!这小伙子叫周熠,是马队正的心肝宝贝,你要挖他的墙角,不跟你拼命才怪!”
“我这人就是有个毛病,看到好兵就眼馋,这样的尖子如果不弄到我队里,那晚上都睡不好觉。娘的!得罪人就得罪人了,我得抓紧找校尉做工作,晚了说不定给别人抢跑了。”
“我说老俞,你也太急了吧!不过我得劝你,别想美事了,那小伙子不可能待在咱们步兵营,他早晚还是要进骑兵营的,你呀!趁早死了这条心。”
那个叫老俞的队正听了后顿时如泄了气的皮球,神情也变得沮丧起来。
“唉!弄点精锐全他妈送到骑兵营了,咱们步兵都是后娘养的,这仗可怎么打?”
“这可就是你的不对了,老俞!步兵和骑兵都是朝廷的军队,到了战场上不一样都得拼杀,不能因为这就产生怨恨心情。”
“我不是怨恨,我是不服气,他们牛什么?这次对突厥一战咱们好好比一比,看到底是骑兵厉害还是咱们步兵厉害。”
“对了,这次对突厥的反击战到底谁来当行军大总管,朝廷确定人选了吗?”
王队正忽然想到了这个重要的问题。
“不知道,如今朝廷中能堪当大任的没几个人了,如果王孝杰不在西北和吐蕃打仗,这次肯定是由他当总管,他不在的话那就不好说了。”
“唉!我大唐如今怎么到了这种地步,连能带兵打仗的将领都找不到了,想当初太宗时那是什么情况,随便挑一个出来都是好手,指挥一场战争根本不在话下。”
“此一时彼一时啊!如今是太后当家,她一个妇道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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