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牙棒势大力沉,又是借助腾空而起的扑杀之势,自然不适合力敌。
赵无敌马槊朝前一探,却没有和狼牙棒直接碰撞,而是擦着狼牙棒越过约一尺距离,接着,马槊一阵诡异的颤动,搭在狼牙棒的侧面。
马槊的锋刃寒光一闪,一带一抹,狼牙棒改变了方向,带着那名骑士不由自主地偏离了赵无敌,从他外侧五尺开外飞过。
寒光一闪,马槊脱手飞出,将那名骑士钉在地上。
赵无敌抽刀在手,指向那名敌酋,斥道:“你是下马投降,还是让我砍下你的脑袋?”
那名突厥敌酋倒也是个人物,虽略有惊慌,不过很快就掩饰过去,将弯刀随手扔掉,翻身下马,站在那里。
武攸暨来了,借着朦胧的晨光仔细一看,不禁又惊又喜,大声嚷嚷:“赵兄弟,这次你可真是抓了一条大鱼了。知道这是谁吗?默啜大可汗的弟弟,小可汗忽必利。
我说赵兄弟,你这运气也太好了,某想不妒忌也不行啊!”
“小可汗忽必利?”赵无敌也没有想到歪打正着,竟然把他给逮到了。
“我是突厥小可汗忽必利,现在,我要见你们的秦怀玉大将军。”忽必利不亢不卑地道。
他是贵族中的贵族,是默啜大可汗的亲弟弟,在突厥算是二号人物,拥有自己的部落,帐下控弦之士数万,就是做了俘虏也要享受相应的待遇。
不过,想起自己的数万控弦之士,他的心中充满了苦涩,完了,一切都完了
一把火把他的控弦之士烧得干干净净,就算是回到突厥,一个没有控弦之士拥戴的部落之主,还有什么资格做小可汗?
突厥和大唐不一样,从不遵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是由无数部落组成的联盟。
这是个凭实力说话的地方,部落首领汇集在一起,开口就是你的部落有多少勇士,也就是有多少控弦之士,而不是有多少牛羊,亦或是你是谁的兄弟、谁的儿子。
没有控弦之士,没有强大的战斗力,在突厥你屁都不是,就算是大可汗也不例外。
在突厥这个地方,大可汗肯定是帐下控弦之士最多、战斗力最强大的部落首领,从不例外。
除非你是国师阿鲁不花,没有自己的部落,仅仅是凭借一张嘴,把自己忽悠成突厥的名义上第三、实际上第二人物。
武攸暨思量一下,在马上微微探身,低声对赵无敌说道:“这个人很有用,其利用价值对于朝廷来说,也许并不低于当年的颉利可汗。”
武攸暨也是世家子,虽然幼年时期在岭南过着乞索儿般的日子,但却并没有影响他的政治眼光。
他还真怕赵无敌一刀把忽必利给杀了,这就是一个不按常理出手,做事喜欢天马行空出人意料之料的家伙,万一哪根筋不对,一刀下去,人头落地,那可就太糟蹋这个战利品了。
“哈哈哈!武将军,那匹马归我,这个人就归你了!”赵无敌斜睨忽必利一眼,毫不在意地说道。
第93章 一个承诺()
语不惊人死不休!
这是文人做学问的态度,而武攸暨如今却在赵无敌身上见识到了,这让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生擒突厥小可汗是多么大的功劳,可以说是仅次于灭国之功,就这样让给我?你逗我玩呢?
武攸暨脸上一会儿黑,一会儿白,一会儿红
心中五味杂陈,挣扎得厉害。
赵无敌低声说道:“武将军,请借一步说话。”
他不等武攸暨答应,便拨马走向一边,约摸走了十来丈距离,便停下来等着武攸暨。
他知道武攸暨对他的提议早就心中意动,不怕他不过来。
果然,武攸暨吩咐手下看住忽必利,便跟了过来,四处打量见四处无人,方才说道:“赵兄弟,你果真要把这个泼天大功让给某?”
“不错!”赵无敌点点头,很肯定地给了他答复。
武攸暨沉吟了一会,正色道:“赵兄弟,你有什么要求尽管开口,某绝不讨价还价。”
武攸暨的出价还是很有诚意的,不讨价还价,只要你提出的,我都答应。
这就是一份无底线的承诺,确实很难得,尤其是对于武后的侄子,还是一个很看重的侄子,凭借这份承诺,赵无敌立马可以成为人上人。
做一个金珠满堂、良田万顷的富翁,还是做一个身穿绯袍、立于朝堂之上的京官,亦或是做个统兵一方的大将
这些对于武攸暨、亦或是其幕后的武后来说,都不是什么难事,不过,这些都不是赵无敌想要的。
赵无敌的想法很简单,之所以如此选择,只是为了得到一份平安,不仅仅为了他自己,还有他的家人。
这是一个极度混乱也极度危险的时代,对于官场上的人来说,混吃等死都是一种奢望,哪怕是贵为李唐王室的凤子龙孙,在酷吏的眼中不觉得比狗更高贵。
他不是孤身一人,还有老父、窈娘沫儿和妹妹鸢儿,为了他们有一个幸福的生活,不再被贫穷所困扰,不再被邻里所看轻,他无法逃避,没得选择。
他已在官场,无论你官职大小,在这个混乱的大世里,什么洁身自好独善其身都是屁话。
既然武氏天下已经势不可挡,何不与武氏中人示好,何况眼前这个武氏中人还是一个秉性很不错的人。
至于武氏掌权,武后登基称帝,对于赵无敌来说,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他来自大明王朝,本来就不是大唐子民,对李唐王室可没有啥感情。
而且,根据史书记载,武周朝还算是一个强大的王朝,武则天也算是一位伟大的帝王,至少要比她那两个混蛋的儿子要强得多。
大唐帝国的衰败并非是武周时代,而是从李隆基抢了儿媳杨玉环开始,直到发生了安史之乱,才导致大唐帝国的末路。
因此,对于武攸暨的承诺,赵无敌并没有直接提出要求,他淡然一笑,缓缓开口:“武将军,某乃扬州一府军之子,今年才十七岁,就在数日之前还是一个斥候小卒。
突厥铁骑来袭的消息是某探到的,刚柔堡是某献出来的,以冰筑城是某献计的,火烧突厥大营也是某干的。
武将军,你不觉得某的功劳太多了也太大了吗?你说朝廷该如何奖赏一个十七岁的府军小卒?”
“这”武攸暨哑口无言,还真是无言以对。
赵无敌所说的这些事,他都知道,这一桩桩一件件,搁在任何人身上换一个加官进爵是毫无问题的。
只是这么多功劳,还是在短短数日之间取得的,搁在一个十七岁的少年郎身上,还真不一定就是好事。
“武将军,我不要金银珠宝,也不要高官厚禄,只需要你的一个承诺。”赵无敌见武攸暨思来想去,干脆把话挑明了。
“赵兄弟,请说。”武攸暨也不想猜了,既然接受人家的泼天大功,付出一些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哪怕是人家的要求过份一点,也是可以接受的。
“很简单,武将军,如果有一天我的家人遇到麻烦,请你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帮他们,保他们一个平安。”赵无敌目视武攸暨,眼神清明,缓缓开口说道。
武攸暨一愣,心想:“就这些?”
不过,他随即想到眼下大唐朝堂的局势,武后那些喜怒无常的旨意,来俊臣等酷吏制造的血雨腥风,还有那些李唐宗室以及朝中官员的下场
他不禁喟然长叹,如今之天下,想平平安安活着有多么不容易?
想到这里,他朝赵无敌拱手道:“赵兄弟,不瞒你说,眼下某需要这份功劳,大恩不言谢了!
某武攸暨在此对天发誓,只要某还有一口气在,就绝不会让人伤害赵兄弟、伤害你的家人!若有违此誓,人神共弃之!”
“多谢武将军!”赵无敌在马背上躬身道。
“赵兄弟,不知家中尚有何人?”武攸暨微笑道。
“家中尚有老父,一位妹妹,还有一位未过门的娘子。”赵无敌答道。
武攸暨眉头一挑,一愣,继而会心一笑,道:“还有一位未过门的娘子明白,明白,这也没什么。”
赵无敌自然明白他的意思,不过,他可不是有意欺骗沫儿的,对此没有一点负罪感。
不知不觉中,天已经大亮了,而那诡异的东风也已经停息,除了一片狼藉的突厥大营,没有留下一点痕迹。
秦怀玉的三千骑兵一番屠杀,除了少量的漏网之鱼,已经找不到一个活着的突厥人。
赵无敌和武攸暨二人,也带着战利品和秦怀玉回合在一起。
武攸暨损失了一半亲兵,斩敌首两百级,并“俘获”了突厥小可汗忽必利,算是昨夜最大的赢家。
至于赵无敌,则把忽必利的坐骑收为己用,从此,这匹浑身青翠如玉的高头大马收入囊中,变成他的坐骑。
那可是一匹真正的宝马良驹,乃是从极北之地捕获的寒血马,还是一群野马群中的马王。
可惜这匹马不是白色毛发,否则,“白马银枪小赵子龙”,嘿嘿,想想都美得不行!
第94章 战利品啊战利品()
十里连营,一片狼藉。
火势已渐渐平息,整个大营能烧的差不多都烧光了,只剩下一地的灰烬。
灰烬并不平整,波澜起伏间是一具具没有烧透的尸体,有突厥人的,有有战马的,俱都散发着熟肉的香味。
火借风势,飞灰也被风绞起,随风而去,一直散落到西方数里,纷纷扬扬,如同下了一场黑雪。
三千装备齐整的朔方铁骑,带着复仇的怒火扑杀突厥的残兵败将,血屠数十里,铁蹄所过之处遗尸遍地。
秦怀玉已经下达了停止追杀突厥人的命令,除了少数早就逃之夭夭的漏网之鱼,方圆数十里内估计也找不到活着的突厥人。
即便是还有那么几个幸运儿能够逃过唐军的追杀,没有食物填饱肚子,没有足够的衣物御寒,要想穿越茫茫雪原逃出生天,其难度可不是一般的大,几乎就是奇迹。
既然是奇迹,那都是凤毛麟角般的存在,可以为人们增添一点茶余饭后的谈资,无伤大雅,又何必做那焚琴煮鹤的恶人?
三千骑兵虽然不再追杀突厥人,但却依然扑向四面八方,没有突厥人可杀,还有突厥人遗弃的大量战马。
火烧十里连营,差不多让突厥数万大军全军覆没,不过,死在大火中的战马远比突厥人少得多。
因为战马没有衣服可脱,也没有被子可盖,更没有毡包抵御寒冷,而且,它们是站着睡觉,随时都准备跑路。
在第一时间感知到有变成烤肉的危险之后,立马咬断缰绳,无牵无挂地奔腾而去。
在逃命的过程中,马踏连营,呼啸而过,一路上不知踢翻了多少毡包,踩死多少突厥人,从这一点来说,它们也算是赵无敌的盟军。
战马不是野马,在它们跑出大营足够远,感知不到危机的时候,并不会继续跑去当野马。
它们已经不适应野马的生活,离不开牧人的照料,尤其是在这种冰天雪地的季节里,当它们觉得安全之后,会漫无目的的溜达,寻找能够给它们提供草料的人。
大唐自开国以来,一直都缺少优良的战马,以至于骑兵战斗力不足,始终无法彻底击败北方的游牧民族,深受其扰。
眼下有数万匹战马散落四周,还是优良的突厥战马,边军将士早就红了眼,心中大骂突厥人怎么没有被大火烧光,耽误他们捞战马的时间。
此时,朔方城之战大局已定,敌军尽灭,城中的步兵只要是能走的全都跑了出来,纷纷加入打扫战场的行列。
无非就是收缴突厥人的武器、金银饰物,就连身上的皮裘都不放过。
甚至还有一些杀才不顾零星的火势,跑进大营灰烬中寻找财务,皮裘肯定是被烧为灰烬了,但是金银总烧不掉吧?
即便是被火融化了,只要冷却之后还是金银,不会变成铁石。
突厥人是游牧民族,居无定所,因此也有一个很不好的习惯,喜欢把所有的家当全都揣在身上。
这样一来,人既然死了,所有的家当全都成了边军的战利品,看看那些杀才咧到耳根边的大嘴,就知道他们收获颇丰。
秦怀玉等人自然不可能去抢东西,他们也用不着抢,最终分配战利品的时候,大头肯定是他们的。
这是大唐军中约定俗成的规矩,虽然没有写进军法和朝廷公文之中,但却一直存在,且被所有军队自觉执行。
对于这一点,即便是文官集团眼馋得不行,但却不敢反对,只能咬着牙默认。
这可都是人家拿命换回来的,你要是敢反对,保管你立马成为整个军方的仇人,且是不死不休的仇恨。
挡人钱财,如同杀人父母,你读了一肚子书,连这点道理都不知道?那就是书都读到狗肚子里了,弄死活该。
至于将领拿大头,也是一种规矩,才从来都没有人对此质疑和反对,全都认为是理所当然。
作为将领,你要是不拿人家才不放心,如果你笑纳了,大家伙才哈哈一笑,心安理得的享用着自己的那一小份。
而这些战利品只有活人才能有份,至于战死的算你倒霉,家人只能去拿朝廷给的那一点干巴巴的抚恤。
这一点自古如此,即便是在赵无敌前世的大明,也没有任何改进。
其实,这么做也是一种无奈,活着的人永远比死去的人重要,因为战还要靠活人去打,而钱财远比空乏的许诺更能激励军心。
突厥小可汗忽必利双手被绑在背后,绳头和马鞍系在一起,坐在一匹战马上,至于马的缰绳则在一名武攸暨的亲兵手中。
这已经是看在他小可汗的身份上给予的优待,否则,换一个俘虏一准将手脚绑在一起,就跟屠户绑猪差不多,再撂在马背上就好。
能让你坐在马背上,那就是最大的优待了,要是还满足叽叽歪歪的,老子拿马鞭抽你!
秦怀玉看着被押解过来的忽必利,不敢相信自己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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