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师的过程有着一套完整的流程,其间的礼仪,自古至今,直到赵无敌前世所在的大明,都大同小异,没啥太大的变化。
首先是徒弟奉上束脩,然后叩头行礼,再然后,做师父的就要装那啥的来几句,顺手给点好东西。
星乐并没有奉上束脩,如今却一脸期盼地看着叔叔师父,那俏丽而又娇憨的模样,貌似不给东西我就哭给你看!
赵柔伊拿眼瞪着星乐,一口莹白的牙齿暗暗咬着,恨不得把这个死丫头抓过来给揍一顿。
她身为常山赵氏的家主,怎么会不知道拜师的礼仪?可如今并非在家族之中,出门在外,什么都不方便,你让她上哪里去准备束脩?
她浑身上下除了一杆长枪以外,可谓是身无长物,实在是拿不出像样的东西做束脩。至于拿一些金银之类的俗物,她认为是对赵无敌的不尊重,太过于敷衍了事。
而那杆长枪,也就是“闪电银枪”,论起分量的确是足够了,且绰绰有余。不过,闪电银枪可不是她赵柔伊私人的东西,而是整个常山赵氏传承的象征,是始祖子龙公留下的唯一念想,岂能私相授受?
她本想着先装一下糊涂,把赵无敌和星乐之间的师徒关系给确定下来,日后,待回到祖地以后仔细踅摸一件宝物,作为束脩奉给赵无敌。
谁曾料到星乐小丫头可不管这些繁文缛节,她仗着母亲的宠爱和叔叔师父的宠溺,竟然变得忘乎所以起来,无声地向叔叔师父讨要见面礼。
赵无敌也头疼啊,如今的他比赵柔依还穷,别说闪电银枪这样逆天的宝物,就算是普通的一杆长枪也拿不出来。
该怎么办?
他满心踌躇,不知该如何是好?
忽然,他的手无意间触到了胸前,碰到了一些硬物,灵机一动,计上心头。
他并非一贫如洗,因为在关中的那座荒野小庙中,李若兮离去之际赠予他不少的奇珍异宝,而今正好可以拿来哄哄星乐。
他不由得慨叹:“做师父,大不易!”
第277章 恼人的礼物()
星乐小丫头拜赵无敌为师,正式确立了师徒关系,可以说只要日后不发生欺师灭祖的事情、亦或是成为大奸大恶的人,那么他们就是一生一世的师徒,其亲切的程度堪比父母和子女。
徒弟拜师,还是生平第一个徒弟,又是自家侄女,那么身为师父加叔父的赵无敌,自然不可能一毛不拔,干受了徒弟的礼,总得要赐下个一两件宝物,否则,还不得被星乐小丫头称之为铁公鸡,嘀咕一辈子?
而自古以来,在拜师之际,师父赐予什么物件,其间颇有讲究,可不是随着性子随意糊弄的。
所谓长者赐,少者贱者不敢辞,做师父的在拜师仪式上赐予徒弟的物件,可不是首重其价值名贵,而是带有期盼、勉励、督促之意。
一般情况下,都和彼此的身份有关。
譬如一个读书人拜师,做先生的一般会赐下亲笔手书的一幅字,亦或是一本手抄的珍藏典籍。
字里行间,一笔一划,无不寄托着对学生的殷殷期盼之情,希望学生独坐寒窗苦读诗书,勤做学问,有朝一日能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一朝成名,天下尽知。
学生成名,做先生的也脸上有光,总是死了也能含笑九泉。
而市井之中也有师徒,那些百工收徒也有其讲究,做师父的一般会赐下一套习艺的工具,其间昭示着赐下一门手艺,从此有一技傍身,可以养家糊口,衣食无忧。
至于兵家收徒,铁定是赐下一卷兵书战册,字里行间那密密麻麻的小字,无论是有感而发还是拾遗补缺,都是师父一生用兵的心得,可谓是万金难求,弥足珍贵。
而为将者收徒,那就要简单多了。
对于那些杀人无数的杀才们来说,随便扔给一把伤痕累累的刀子,就把徒弟给打发了,还美其名曰:“小子,此刀曾陪老夫征战多年,砍下了多少敌将的人头,饱饮了无数英雄血
那么作为江湖中人,师父给徒弟的第一件礼物,自然是以上好的兵器为主。
江湖人,以习练武技为主,一口趁手的兵器正好可以习练武技,且含有督促和鞭策之意,另外,对徒弟来说,也是一件防身之物,可谓是寓意深远,一举多得。
一柄剑,一口刀,一杆长枪虽不敢强求是神兵利器,但却也不能太过寒酸,拿市井中几十文钱一件的破烂滥竽充数。
星乐小丫头出身常山赵氏,自幼习枪,而赵无敌要传授的也是枪法,还是传说中的完整版“百鸟朝凤”,那么,最合适的见面礼自然是一杆好枪。
可如今的赵无敌比起赵柔伊还要身无长物,全身上下就一把路途之上用来切肉的小刀子,还是在那种几十文钱就能买两把的破烂货,上哪里去给星乐小丫头弄一杆上好的长枪。
即使是回到军中去找录事参军赵政,也就是能领到大唐军中标配的一根马槊,至于长枪,唐军概不提供,若有需要,自己个去踅摸。
好在他身上还有一个小包裹,是李若兮临别之际给他留下的谢仪,其中不乏好东西,就连御用的首饰都有好多,此时正好可以拿来救急。
江湖中人拜师之际,师父赐给徒弟一两件首饰,看着貌似有些不妥。
不过,他一来的确身边没有兵器可赐予,二来他这徒弟年方十多岁,正是一个粉嫩粉嫩的小毛丫头,给点精美的首饰,也勉强说得过去。
他先是瞅瞅赵柔伊,给家主姐姐一个尴尬的笑容,随后伸手自怀中摸出那个小包裹。
用来包包裹的是一幅大红锦缎,其上绣着一根枝条、几片绿叶,衬托着一朵怒放的牡丹,随着烛光摇曳,那绿叶拂动,花蕊轻颤,仿佛就是一枝真的牡丹。
仅仅是这张用来包包裹的锦缎,一看就不是俗物,以赵柔伊的眼光自然能分辨出是蜀锦中的极品,一般都是供宫中所用,世俗中不可见。
拿宫中御用的蜀锦来包东西,可谓是大手笔,而且,其中的东西定然是价值不菲。
赵柔伊嘴角流露出一抹会心的笑意,其间又暗隐者一丝戏谑,美目瞟了一眼赵无敌,问道:“好一幅牡丹图,叔叔手中之物莫非就是那位‘洛阳之花’所赠?”
赵无敌曾说过在龙门被激流冲出之后为太平公主所救,因此,赵柔伊方才有此一问。
遭遇溺水者救人是一码子事,太平公主虽身份尊贵,但却也不代表她就没有一点恻隐之心。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佛家的这句话还是有那么一点道理的。
但从这个小小的包裹来看,他二人之间的关系似乎不那么简单,也许,这救人和被救之后,感恩来感恩去,就擦出偌大的火花,继而,星星之火成燎原之势,接下来
赵柔伊美目扑闪,眸光流转,暗暗脑补,不知不觉中,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浓,越来越邪。
在她的心中,不知勾勒出怎样一幅画卷,把太平公主和赵无敌编排成何种模样?
女人都有一颗八卦之心,对什么都好奇无比,赵柔伊如此,星乐小丫头也是如此。
小丫头一听母亲的话,立马来了精神,不再扭来扭去浑身难受,也暂时忘记了叔叔师父不让她起身,仰着小脑袋,一双眼睛盯着那漂亮的小包裹,恨不得透视进去,看看其中到底是什么?
赵无敌暗自长叹,心中埋怨家主姐姐为什么要如此八卦?可又无从反驳。
此物并非太平公主所赠,而是他的“敌人”李若兮留下的,不过,按照小裴娘子等人对稷下学宫和李若兮等人的态度,打死他也不能坦白,只好委屈一下太平公主了。
他没有回答赵柔伊的疑问,也无法回答,只好傻傻地朝她歉意的一笑,默认了她的猜测。
如此一来,差不多就是承认了太平公主与他之间有非比寻常的情愫,硬是将一位神女给抹黑了,要是让太平公主知道了,不知道会不会把他给咬死。
也许,咬那么几口是铁定的,咬死倒也不至于,并非是赵无敌所作所为不可恨,而是太平公主心里舍不得。
赵无敌将大红锦缎包成的小包裹搁在星乐面前的矮几之上,手指一捏、一提、一拉
第278章 选宝()
赵无敌伸出两根细长却又矫健有力的指头,准确地一夹,捏住了活结中的那抹翘起,顺着包裹的活扣一拉
小小的包裹被打开了,大红的锦缎一下子摊开了,平铺在矮几之上,红得鲜艳,牡丹怒放,恰似那闺阁女子出嫁时的盖头,十分耀眼。
而更加耀眼的是其中的物件,一件件金光灿灿,珠玉琳琅,造型奇巧,宝气逼人,让人惊奇不已。
女人都喜欢亮晶晶的首饰,这一点不论是八十岁、还是八岁都一样。
“哇哦好漂亮啊”星乐小丫头惊叫连连,也不等叔叔师父让她起身了,一下子窜了起来,扑倒矮几边,两手小手十分忙碌,眼睛也不够看了。
这颗珠子又大又圆,还散发着濛濛白光,让烛光都黯然失色,也不知道是怎么长这么大的个儿的?
这只凤钗不错,金子的颜色很纯正,造型古朴,手工精巧,那凤凰的羽翅何其薄也,轻轻地吹口气,羽翼轻颤,还发出“叮叮咚咚”的响声,仔细倾听,似乎是一曲凤求凰。
包裹里全都是精巧绝伦的首饰,做工、成色、样式、构思等等,无一不是世间的绝品。
赵柔伊也被吸引了,美目一瞟、却再也无法移开。同时,她也确定了一件事情,那就是这些都是宫中之物,那么,嘿嘿,这个小弟弟还真和公平公正不清不楚,可真是小瞧了他。
“叔叔师父,这些都是给星乐的吗?”小丫头抓过一只凤钗比划一下,然后,又拈起一串珠子套在脖子上,忙得不亦乐乎。
“这个”赵无敌一头黑线,心想你这丫头也太贪心了吧?虽然你很可爱,但为了你未来的夫君,还是不能惯着你。
他浅浅一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那副模样就如同大灰狼哄骗着单纯的小兔子,摇摇头道:“这些可都是叔叔不远千里给你师娘准备的礼物,如今看在星乐这么可爱的份上,叔叔那就替你师娘做主了,让星乐挑一两件,算是给星乐添个嫁妆。”
赵无敌本来是想说一件的,可是看小丫头可怜巴巴一副要哭的模样,一狠心改口了,给加了一件。
星乐很满意,虽然只有两件,可是叔叔师父并没有指定是哪两件,这就给了她挑选的余地。
再说了,叔叔师父都说了,这些可都是给师娘的礼物,能从那个貌似比自己还要小的小师娘身上抠下一两件首饰,心里也就平衡了一些。
她先挑了一串珠子,一共三十六颗,暗合天罡之数,颗颗大如鸽卵,大小几无区别,一看就是价值不菲的好东西。
星乐之所以第一个就挑选了这串珠子,还真不是因为其色泽圆润,晶莹剔透,一共三十六颗一般大小,极为难得。
事实上星乐的心思很简单,根本就没想过这些,纯粹就是因为其个头大,数量多,那一件差不多等于是三十六件,多么划算呀,不拿白不拿。
若不是舍不得那些样式奇巧的首饰,星乐恨不得将另一串又给扒拉到手中。
她挑选了一串珠子,眼睛都乐得眯了起来,又在其间挑挑捡捡,挑选最后一件礼物。
可面对这些精美的首饰,哪一件都是心中的所爱,你让一个小女孩如何能够抗拒?
星乐挑着挑着,渐渐地成了一个可怜巴巴的小女孩,看着赵无敌拖着长长的鼻音道:“叔叔师父再让星乐多挑一件好不好?”
“不好!”还没等赵无敌说话,他那家主姐姐直接一口回绝了星乐小丫头的无礼要求,还暗暗瞪了她一眼。
赵柔伊及时给赵无敌解了围,否则,他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小姑娘的撒娇。
赵柔伊之所以拒绝,倒也并非是因为这些首饰的贵重。说实话,包裹中的东西虽贵重,属于宫廷之物,但却还没有放在常山赵氏家主的眼里。
不过,人不可贪得无厌。
一旦见到好东西,一而再、再而三的索取,永无止境,渐渐地就会让贪欲占据主导地位,从而迷失了本性。
作为山门中的武者,这种心性是大忌,将迷糊你的眼睛和心,从而迷失了方向,永无进阶之日。
星乐小丫头很怕母亲,被母亲那眼一瞪,立马老实了,期期艾艾地挑了一根飞凤簪,就要插在头发上显摆显摆。
谁料到却被她母亲给劈手夺下,呵斥道:“这是飞凤簪,是皇家后妃、公主专用,再就是皇家赐予功臣家眷一二,你这丫头也不小了,却忒也不知轻重,你这么做不是给你叔叔添麻烦吗?”
在如今的大唐,其实在唐以前和以后,任何东西一旦涉及到皇家和宫廷,那就成了禁物。
皇帝喝了一口酒,认为不错,赞一声好,嘿嘿,这种酒就成了御用之物,不能再满世界卖了。
这衣服不错,这靴子不错,这菜刀不错,这粥熬得不错
帝王本来就是贪婪的,再加上没有制约,更加肆无忌惮,甚至有些逆反和恶搞的情愫。
只要帝王见到的好东西,就没有一样能逃脱他的魔爪的,无一例外都成了御用之物,被埋在皇宫中的地窖中发霉,也不让天下人品尝。
由此可见,那些后宫的佳丽,不也是御用之物吗?成千上万的选进了深宫,可皇帝毕竟也只是一个凡人,穷其一生又能宠幸几人?
绝大多数宫人就连皇帝是高是矮都不知道,就把青春交付给九重深宫,韶华失去,白发攀生,在孤独和枯寂中离世。
因此,皇家就是上古传说中的巨兽饕餮,只吃不拉,且极为贪婪,见不得好东西。
星乐挑选的飞凤簪,就是皇家御用之物,若是小丫头戴在头上招摇过市,那就是逾制。
赵柔伊身为常山赵氏的家主,也是隐世山门中的大人物,倒也不至于对皇家畏之如虎,可也不想因为这么点小事情与之交恶。
昔日,那武承嗣以常山赵氏在世俗中的旁支子弟为要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