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果他要占领林邑乃至整个后世的南越,那就不能放任这些尸体自然腐烂,闹的瘟疫横行最终吃亏的,还是他自己和他率领的晋军。
相反范逸确实有些一筹莫展,大势上己方很不利,燕王可以坚守不出。他这个林邑王却不行,战争的胜负对两者完全不是一个难度,林邑想要赢必须集齐各种条件。晋军要赢就很简单了,燕王带着中央禁军在这里守住两天就行。
范逸觉得自己的对手狡猾透顶,林邑气候炎热,为什么燕王竟然不靠河扎营?如果靠河扎营,他就可以想办法掘开河道,淹了这些王八蛋。
他就不想想,司马季只需要守住几天就能达成目的,为什么要靠河扎营,再说大营有很多马,实在守不住突围也是不难的,他不会打仗是真的,可不代表看不到危险。
大营当中,随军书吏正在记录一天的战斗过程,“燕王身先士卒,指挥若定,面的众多夷军轮番进攻,面不改色!”
“殿下忠义无双,对待林邑土人都厚土安葬。”宣威将军唐沈跟在司马季身后不但拍着马屁,“营盘之坚固,就算是小将从军多年都不能做的更好,殿下行军打仗,简直有宣皇帝之风范,此战必定成功!”
唐沈肯定不知道婆罗门教是火葬的,司马季把尸体埋起来,根本算不上什么安葬。
这没把颜严带过来,唐沈倒是代替了他的角色,很好,不要停!司马季嘴上谦虚道,“本将如何同宣皇帝相提并论呢!范逸忍不住太长的时间,他不会不知道横山的动静,真正的大战马上就会到来,其实现在他最好的抉择就是,把横山关的军队放弃,然后掉头跑路,放弃国都跑到密林当中,这样本王可能对他还真一筹莫展。这要是塞外的胡人,可能就会这么做,到时候谁都抓不到!”
“可林邑王有了自己的城池就不同了,这人一旦小有财富,不输到见棺材是不会停手的!”司马季双手一摊,“他跑了可能还能保住一部分家底,想要不自量力的以战求和,谁都救不了他!”
象兵不是还没有出动么,司马季觉得范逸真要下定决心,肯定会想要搏一把。搏一搏,单车变摩托,王者不是都觉得自己有主角光环么。
就在此时,大营周围出现刺耳的声音,司马季和唐沈都是微微一愣,旋即司马季就像是了然于胸一样,从怀中拿出一条丝巾,塞进了耳朵里。林邑王还来上疲敌战术了,这要是持续个十天半个月,没准真能把禁军拖得疲惫不堪,但要是几天时间,根本不会见效。
确实是这样,范逸不甘心放弃国都,舍弃现在的基业,跑到密林当中做野人。这就是他亲自领兵救援横山的原因,第二天天蒙蒙亮,雄壮的号角声响起。
范逸率领的林邑军再次准备进攻了,这一次打头阵的士兵,明显不再是赤膊上阵的土人,虽然谈不上装备精良,但也可以说甲胄在身,最重要的是,司马季遥遥望去,看见了处在军阵当中的上百头战象。
没有废话,这次范逸是倾巢出动,在三个方向上不分主次的进攻。好像率领十万大军南征的不是司马季,而是他这个林邑王一样。战斗刚开始就非常激烈,飞箭如蝗,林邑军手持着盾牌顶着攻坚进攻,同时加大攻击面之后,禁军的弓弩反击也被稀释了很多。
不少中箭身死的土人尸体被抬起来当做是盾牌,一点一点的接近禁军大营。最后直接用同伴的尸体填了壕沟,更后面一些士兵则带着滚木往前冲,看来是要填平壕沟之后让战象冲进大营!
“就算是对砍,你也砍不过我们!”司马季也穿上了盔甲,当然也留下了几匹快马,准备在坚持不住的时候突围用,大营壕沟为了一圈,只可能填几个突破口,所以他到并没有太担心,只是防患于未然而已。
终于在这种不计死伤的围攻之下,林邑用土人士兵的尸体和滚木填平了一条百米宽道路,可以用来让战象冲阵,唐沈手持长刀大喝道,“不要害怕,前方持盾给我顶住,弓弩手在后分成,上火箭,每队三轮抛射,如果你们一辈子只有一次能射出连珠箭,我希望就是这一次!”
此时战象群扬着象鼻子,发出叫声,在身上驯兽师的指挥下迈开大步加速而来,随着距离的越来越近,地面上开始出现颤抖,
“不要慌,一慌就完蛋了!”很多伯长对着自己的部下这么说着,战象巨大的体积,确实让他们这些北方人感到震撼,尤其奔跑起来的威势令人害怕。
每一个资深的伯长都紧紧的盯着前方,他们这次绝对不能失误,没人希望被这玩意触碰。
“就是现在,三轮抛射,快点!”战象巨大的身体进入距离之内,伯长一声大吼,弓拉满月的弓手们的火箭,离弦而出,随后迅速后退,后面的弓手射箭。现在就连豁出命搭出道路的土人都躲得远远的,不想成为大象脚下的肉泥。
火箭朝着象群密集的射出,连坐在上面的驯兽师都持盾防御,一瞬间就有十几名驯兽师掉落下来死于非命。而象群吃痛陷入了暴躁状态,虽然身中多箭,献血顺着皮肤涌出,仍然不改暴戾本色,反而更加的狂暴。
第一百一十五章 慕容氏骑兵()
“哞哞……”象群吃痛的叫声,远比一般动物更具穿透力,但却没有停止继续前冲,雪白的象牙,在大象的身上,甚至比土人手中的长刀更有威胁力。
“散开!”眼看着象群越来越近,弓弩手的校尉大喊着让军士们散开,他相信自己的盾牌质量,但绝对不会主动用大象的蹄子试试。
此时禁军军士们仍然保证阵型的完整,弓弩手的逃跑虽说比较狼狈。唐沈在更后方凄厉的喊道,“长枪兵,密集结阵给我顶住,殿下说了,大象就是几匹马的重量,后排准备,前几日不是演练过了么,都不要慌!”
“哈!”长枪军阵手持长枪缓缓向前推进,呼喊着深沉的军号,速度不快但是步履坚定的直面狂奔而来的象群。
“只要克服心中的恐惧,象群没什么可怕的,原始人都能猎杀大象。”司马季的中军大帐周围,满是拒马、还有两千骑兵没有投入进去。
从场面上来看,整个大营已经被团团包围,林邑王观之,燕王如同插标卖首尓!但目前突破口只有一个,堵住这个突破口并不困难。
轰……,冲在最前面的几头战象直接撞上了长枪军阵,战象身上虽然已经披上护甲,可林邑本身处在这个维度,并没有发展护具的动力,几头战象直接被捅成筛子,发出悲鸣倒地踌躇,当然还没完,后面的战象还在拥挤上来。
司马季朝着高台上的令旗摇手,令旗会意对着军阵发出命令,长枪兵阵后面,背着标枪的军士,如同最为完美的标枪选手,将几日以来的苦练发挥出来。激射而出的标枪,将后面的战象变成了移动的刺猬,很快这些刺猬就倒地和前面的同伴的一样,用本身的鲜血将脚下的土地浸透。
“看来我的运气比亚历山大大帝好上这么一点!”司马季紧皱的眉头舒展开来,毕竟印度才是战象的发源地,林邑这么小的一个国家,和印度还是不能比的。而且亚历山大东征,希腊人是没见过战象的,司马季知道南方有这种特产,取得此结果理所应当。
“各阵聚拢,堵住缺口!”司马季再次扬手,让令旗发出最新的指令,这一轮标枪,百头战象就倒下一半,回头对着周围的骑兵道,“你们出一千人,长枪兵阵被战象冲击已经不完整了,短兵相接必然出现大量伤亡,该你们出动了!”
用骑兵堵缺口确实很二,可司马季手里已经没有别的兵了,总不能让刚撤下来的弓弩手去和跟上来的土人对砍,一声令下,上千骑兵冲出,各个弯弓搭箭朝着缺口之外的土人进行抛射,缺口处的林邑土人人挤人,除非是有滥竽充数,否则根本不用考虑命中率。
随即抽出腰刀,在群象尸体当中穿过,对落单的土人进行收割。
你说你要是有藤甲兵这个兵种,这次我不就费劲了么,可惜啊!司马季望着只是一个人影的林邑王范逸,缓慢的抬起手再次伸出食指喊道,“范逸,你过来啊!”
“范逸,你过来啊!”中军大帐周围的骑兵同时大喊着。
范逸紧紧地握着手中的长刀,他知道决不能让晋军堵住这个缺口。这是能不能破了对方乌龟壳的关键,对着身边的夷帅道,“绝对不能退,冲进去!”
在这个不足百米长的缺口中,两军狠狠的撞在一起,每时每刻都没有人倒地不起。晋军结成密集军阵,一步一步往前推进,每一步脚下都是残肢断臂,脚面上沾染着仍未冷却的血液,“今日就是林邑覆灭之日!”
“这一路上村落都曾经被劫掠过,这应该不是林邑王自己干的。没有人会对自己的部族下手,除非是部落分裂的时候。”大队骑兵一路北上而来,从一个时辰之前开始,就见到所能见到的村落全部人去楼空,跟在慕容运身边的段勿泽虽然疲惫,但还是道,“这应该是晋军做的,看来我们距离战场已经不远了。”
“当然是晋军,我们每年不都是按照燕王的吩咐这么做么,现在的晋军统帅是谁啊!”慕容运掏出身上的羊皮酒带,灌了一口很是回味的道,“都给我打起精神来,这么长时间都在行军,早应该休息够了,没有女人都憋了一肚子火吧,等会就有释放的机会了。慕容氏的骑兵,换甲!”
“你们先走,等一下我们随后就到!”慕容运对着段勿泽点头,并没与解释自己做什么。
一千名慕容氏骑兵全部停下,从备用马匹上拽下了甲胄,不用于其他三部,慕容氏的备用马匹上,盔甲才是最重要的部分。如果不是南方气候炎热,他们会把盔甲直接穿在身上。
等到慕容氏骑兵再次上路的时候,备品马匹上几乎已经没有东西,而所有慕容氏的骑兵从慕容运开始,全部身披重甲,手持长矛,甚至连屁股之下的骏马都已经披甲,只有两只眼睛还在露出来。
身为慕容氏首领的亲弟弟,慕容运一马当先,很快就追上了其他胡骑。慕容氏骑兵的样子,令包括段勿泽在内的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而范逸围攻司马季大营的战斗远远没有结束,对着时间的推移,缺口处的两军尸体越来越多,都已经堆成了山包,这更加增大了林邑兵冲进去的难度。
“老子不会第一仗就跪在这吧?这不和赵括没什么两样么,人家对手好歹是白起,输了也能找理由,史书上怎么记录我?”范逸疯狂的攻击,弄的司马季也没准了,表面上还是镇定自若,心里不由得开始犯嘀咕。
就在这时候,林邑军阵之后,一个黑点出现,很快这些黑点连成片,万马奔腾连地面都在微微颤动,“慕容氏骑兵在前,其他人在后,随我部掩杀!”慕容运解开羊皮酒带灌了一口,喷在手中的长刀上,指着前方喊道,“杀……”
第一百一十六章 一战功成()
“谁?”范逸回头,置身于仅剩下十头战象的范逸,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的背后竟然出现了敌人,难道是横山关已经被攻克,是从西侧绕过来的晋军?可西侧是密林,不可能出来的全部都是骑兵。
范逸从来没有见过这种装扮的晋军,以他的想象力,也不会想到这支军队在万里之外一路南下,是专门过来对付自己的。
整个林邑军阵一下子变得有些混乱起来,范逸反应的很快,赶紧安抚,大声嘶吼道,“所有人听令,给我狙击住!”话虽然如此,一种隐隐不妙的感觉却怎么都压不下去。
人马皆披重甲的慕容氏骑兵打头阵,经过了一段距离之后,冲刺距离已经到了最高速,身后八千胡骑好似一阵狂风扑来,一往无前,好似水银泻地不可阻挡。
北疆铁骑动了奔射!箭矢撕破空气的啸叫声凄厉而刺耳,它们飞行的轨迹不像步弓射出来的箭矢弧度那么大,而是平行的飞入空中,借着战马的狂奔之势,以夷非所思的度射向对面,从盾牌的间隙中,飞入敌阵,带起一蓬蓬的鲜血和惨呼声。
隐藏在重甲之下的身躯,杀意沸腾,直接撞开了冲过来的土人,长刀飞过,一颗人头飞向高空,然后掉落地面,上面的双目还有些茫然。
重骑兵有局限性,结阵的重步兵根本不怕重骑兵,但是重步兵结阵需要时间。重骑兵冲锋所需要的时间,却远远比结阵的时间要少。何况林邑根本没有重步兵,大部分的林邑士兵,是司马季眼中赤膊上阵的勇士,他这个懦夫只能躲在大营里面瑟瑟发抖了。
“各部分开,慕容氏骑兵随我来!”慕容运用鲜卑语大喊道,“把对方军阵冲破!”
步兵对抗骑兵必须要结阵,只要破了林邑军的军阵,那么不管对方有多少人,在慕容运眼中都是待宰的羔羊,慕容氏骑兵如同一个巨大的铁犁,冲进林邑军阵当中翻江倒海。重骑兵的杀伤力是靠其强大的冲击力带来的,一转眼的功夫,军阵就已经被撕开。
“殿下,似乎是你带来的胡骑,他们应该是在广州水师的护送下登陆了。”唐沈赶紧对着司马季高兴的大喊道,在战场上没有任何消息比援军到来的消息,更让人高兴。
“本王看见了!慌什么,都在本王的预料当中!”司马季板着脸一副一切尽在掌控之中,很是高深莫测的道,就在刚才他还在想是不是率先逃跑的事情。
那一片黑乎乎的影子,只要不瞎都看得到,司马季暗讨,“这辽东的部落,这种作战方式是祖传的么?好像后来的金朝铁浮屠,后金的八旗军,都是一脉相承。”
不同于有重骑兵传统的西亚和地中海东部,中国的重骑兵在历史上出现的时间不多,按照中国的认识,重骑兵轻骑兵,无非就是马是不是挂甲,要按照这种认识。辽东算是出重骑兵的传统地区了。
蒙古吊打欧洲,是他们的军队装备更好,职业军队更多,战术只是相对没那么重要的一个因素,三大骑士团连个影子都没有,蒙古却吞了金朝铁浮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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