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州刺史许猛、封国內史樊兆,都在蓟城,奴婢这次也见到了。因为并州蝗灾出现的流民,让他们头疼不已,奴婢回来之前,高句丽人越境袭击了北平郡,引得燕王暴跳如雷。”
洛阳皇宫,孙虑跪在地上一五一十的把自己在幽州看到的事情,全部向贾南风禀报。
“燕王就没有送给你什么东西么?”贾南风一动不动,不慌不忙的开口询问着。
这句话让孙虑冷汗淋淋,刚想开口就听到贾南风如蒙大赦的话,“给你你就收着吧,在内宫跑前跑后,也是辛苦你了。”
“奴婢只是略微有些贪财,对皇后一直都是忠心耿耿。”孙虑赶忙对着贾南风磕头。
这一幕都在司马季的预料当中,贾南风能牝鸡司晨十年,肯定不是做一个高高在上的吉祥物,贾氏的贾充、贾诩、都在三国时期有浓墨重彩的表现,在这种环境当中长大,贾南风没有过人的手腕怎么可能?
拉拢内宦谁说一定是要拉拢内宦本人呢,太监因为没有后代,所以有一个俗语在太监身上表现的特别明显,那就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点可以从历史上知名的大太监身上看出来,不但提拔所有亲戚,还喜欢认义子。
孙虑有一个兄弟叫孙成,不过是一个升斗小民,在这方面下一番功夫应该见效很快,这也不能怪孙虑,他现在也只不过是最低端的黄门,司马季叫他黄门郎都是很给面子了。洛阳那个地方阴谋家太多,他已经打定主意已经除非避免不了,否则绝对不会去。等过段时间,就在洛阳买一件店铺把孙成安置下来,让孙成帮着自己办事。
燕王府内,司马季前面的案头书籍堆积如山,从门口进来根本看不见燕王,只能看见桌案上的书籍,分别是封国主簿、记事、录事各级属官送上来的记录。这不是时不时出现一只手把上面的记录拿下去,几个站着的属官都以为书山后的阎王殿下时不时睡着了。
当中就有现在燕国的户头统计,现今燕国共有户两万六千五百余户,这比司马季的食邑多出不少,这还不算不在封国之内的代郡,代郡还有八千多户。并州因为蝗灾的流落到幽州的流民,首先会达到代郡,相信代郡时间不长就会有万户的户籍。
北平郡以东的辽西郡和平州接壤,只有不到三千户的统计。这都是现在司马季能够伸手够到的地方,这就是说他这个燕王现阶段的掌控下,大概能影响到四万户人口。这已经为数不少了,整个并州才不到十万户人。除了秦王司马柬、楚王司马炜、赵王司马伦,齐王司马囧、算一算就是他这个燕王了。
司马季不慌不忙的姿态,可让等候的几个属官很尴尬,幸亏难熬的日子终究会过去。燕王殿下终于在书山之后现身了,“主簿冯吉、记事颜严、录事童江。”
“在!”冯吉、颜严、童江同时躬身等候着,“燕王殿下吩咐。”
“北平郡械斗,让本王辗转难眠。”司马季面色沉重的道,“身为封国佃户,每一个都是大晋的子民,生命可贵,必须要想办法解决这件事。”
“山野刁民,死不足惜。燕王不必自责,此乃天数。”主簿冯吉开口劝解道,“自古燕赵之地多慷慨悲歌之事,可在平时,也就等于是好勇斗狠的刁民。千百年来莫不如此。”
“是啊,这和燕王无关啊,生老病死自有天数。”录事童江在一遍附和道,“燕王爱民我等为之感慨,可将此事归于自身,恕下属不能苟同。”
“怎么能说本王无关呢,这些佃户都是本王的财产,死了倒是一了百了,开垦土地,饲养家畜交给谁?”司马季一翻白眼,人要活着才能创造价值,人死了还占坟地。这几个人怎么就不明白这点呢,这就是当年德意志干不过苏维埃的原因。
“本王决定,打散佃户,同时推行保甲制度,十户为一保,一保之内,同姓氏者不能超过三人,同姓氏者不能同时担任正负保长,百户为甲,甲长同样如此。”司马季看着几个属官,用不容置疑的口气道,“秋收之后,立刻开始,不服从迁移者,徭役三月。”
“颜严,将狐奴县河流附近的佃户全部集中,附近河流被燕王府圈了。让那些佃户全部养鸭子!越多越好,当然鸡鸭鹅都在饲养之列,整个燕国有河流之处养禽、无河流之处养猪”司马季让颜严留下单独吩咐道。
“这?颜严马上去办?”颜严有些不明所以的躬身领命。
“还没完!”司马季不慌不忙的道,“那些并州的流民进入代郡,虽说代郡不在本王管辖之下,乃是刺史许猛的事情,但都是大晋的子民,你马上告诉内史樊兆,本王拨出一批粮帮助刺史赈灾。”
“燕王爱民如子!令人敬佩。”颜严千恩万谢的下去,此时他还没有从樊兆那将马屁神功消化熟练,词语上还比较匮乏,翻来覆去就这么两句。
爱民如子?我只不过是想在征兵的时候别捉襟见肘,司马季撇撇嘴。养鸭子的原因很简单,这涉及到饲料转换率的问题,家禽吃的最少长得最快,单单只有这一个原因还不够。主要是这次并州蝗灾的原因,并州蝗灾给司马季提了一个醒,准备养鸭子防止不知道什么时候聚出现的蝗灾。
养猪也是这个原因,猪是饲料转换率最高的家畜,吃的少长得快。想吃肉猪肉是最好的选择,养殖并不一定比不过游牧,建国之后很长一段时间,第一畜牧大省当然是内蒙,这谁也比不过,但山东却做了很长时间第二,靠的就是养殖。
司马季要从保甲制度上,在最底层就把大户瓦解掉,一旦在封国内成功么?
第三十三章 互市()
饲养家禽还有就是要鹅毛,鹅毛是一个好东西。冬天可以做冬衣,对处在幽州的司马季来说很重要,再者鹅毛可以做鹅毛笔。如果普及识字率,他给每个人都做一支毛笔,那成本太高了,燕王府能做到也不会做,他还要省钱用为八王之乱做准备。
“鸡蛋是最廉价的生活标准必需品,养猪主要则是炼油。豆类可以做豆腐提升体质,再想想看看还有没有别的。”司马季绕着桌案来回度步,老百姓能感受的无非就是衣食住行四个字,排名分前后。
想要积累财富,就要在这四个字上面想办法,不论是开源还是节流都是如此。
衣?司马季暗中念叨,目光游离不定的偷偷看向从洛阳没回来几天的巧惜,标准的鹅蛋脸,身材嘛,咳咳!魏晋时期,女子的内衣名为两当,和抱腹、心衣的款式差不多,只是它前面是用两层布制成的,里面还可以加填充物保暖。
这略微有点浪费布料,一双贼眼在女孩的胸脯上扫来扫去,关心着国家大事的司马季,没有注意到巧惜从玉颈上,越来越大的红霞正在蔓延开来。整个人站在那都感觉到不自在了……
“嗯,今天天气不错!”司马季也发现自己有些太直接,打个哈哈掩饰过去,“巧惜,晚上到我房里来!”
等到司马季离开,几个侍女叽叽喳喳的围着巧惜,“巧惜姐,殿下是不是看上你了,有了肌肤之亲,以后可要照顾我们。”
“被殿下看上的怎么不是我呢,要是生一个一儿半女,咱们以后就有指望了。”
“别乱说,殿下乃是正人君子。不是你们想的那样!”巧惜脸色红红的反驳,“事情还没准呢,别乱嚼舌头。”
晚上已经洗白白的巧惜,一副任君采摘的站在自己面前的时候,司马季就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王府女眷还是对自己贼心不死。看他确实只是想看看女人身上的贴身衣服而已,至少当时是这样的,至于现在么??再议……
“奴婢自知身份低贱,只要殿下不嫌弃……”巧惜结结巴巴的开口。
“我肯定是不嫌弃,不过你才十五,等你到了破瓜年华再说。”司马季直接开口打断道,“而且这也符合大晋律,本王身为藩王,不会知法犯法。”
“嗯!”巧惜微微低头有些难免失落,却发现司马季仍然定定的看着自己,很是不自在的用素手在摸着自己,不知道对方看得是哪里,最后指尖抵在红唇上。这一刻司马季的目光陡然变得邪恶起来。
不会知法犯法的燕王殿下,充分的行动表明,如何在法律的边缘游走,封国之内大晋律的最终解释权,当然在他这个藩王手里。
“巧惜姐,昨天怎么样。”小青贱兮兮的凑过来,询问昨晚的情况。
“不许问!”巧惜凤目一瞪有些张牙舞爪的吓唬道,“你还不到应该知道的年龄。”
“不问就不问,现在就开始欺负人了。”小青委委屈屈的嘟哝着,一点没注意到自己的巧惜姐那种恼羞成怒,就算是现在回想起来,巧惜都不敢相信昨天那个人是自己。
罪魁祸首早就出府了,甚至都不在蓟城城内,他和一代贤王司马机最大的不同就是,无法独自待在燕王府总不出去,哪怕燕王府已经很大了。
视察秋收按照后世的标准来说,是一个在标准不过的面子工程。可司马季还是要做,不要以为面子工程没用,面子工程总比一点工程都没有强。
“殿下,今年又是一场丰收,可见殿下承袭燕王,乃是天命所归。”站在司马季身后的颜严,看着不远处的佃户挥汗如雨,不忘记采用迂回的方式拍马屁。
“也就是这么回事吧!”司马季兴趣缺缺的样子,明显是在告诉颜严,现在并不是拍马屁的良机,你这个记事最好把嘴巴闭上。
“鲜卑人什么时候来?”司马季冷不丁的开口问道。
“明天,宇文鲜卑、慕容鲜卑、段氏鲜卑和拓跋鲜卑都有人来,每年来之前,这些部落都会派人来王府报之,算算日子就是明天了。”颜严赶忙做出说明,拍马屁固然重要,展现出来真材实料也很重要。
“哦!”司马季又没声了,让颜严陪着小心,不知道这位年轻的燕王在想些什么。
司马季想的很简单,怎么找个理由把封国的佃户奴婢集中起来,农业社会基本上一年秋收过后,就没有什么大事了。留着这些人口天天晒吊,不是太便宜他们了么?
还是要想办法继续压榨劳动力,发挥出来封国内的最大潜质。反正自从司马季成了燕王之后,封国这两万多户的人口,就别想在有空闲的时候了。美好的未来固然在等着他们,但这个过程必须要流血流汗,而且这个过程无法省略。
“一般河流两边五十米,禁止砍树。大河按照河流的宽度,这个距离还要增加。违者徭役三月,至于这个标准么,一棵树也不行。”司马季绞尽脑汁暂时也就想到这么两条,“徒手械斗徭役一月,使用农具械斗徭役半年。偷窃者徭役一年,暂时就这么多。你去刺史府拿一本大晋律给我,我要看看。”
等到几天之后颜严再出现的时候,除了非常重大的罪名,基本上都成了长短不等的徭役。
互市也已经开始,双方在边境设立专门的大型集市,燕王府派专人管理,杜绝恶意投机、哄抬物价、破坏市场的事情发生,维护交易的安全性和公平性,就是这就是司马季想要把互市的大头的一种好听说法。
集中进行双方优势物资的交换,比如说,拿幽州的粮食、盐、铁、茶等物,换鲜卑的优良战马、牛羊、毛皮、山珍等等,通过这样的互通有无,满足双方各自的需求,实现双方百姓的富裕和经济的繁荣。
互市的地点,人流车马穿行不息,沿途叫卖不绝于耳,“上好的人,身体健康,买下来一个人能干两个人的活。”
第三十四章 司马龙阳?()
不多时,就有燕王府的人过来询价,贩卖人口这种事情,最好还是由燕王府出面。不要说一般的佃户买不起,就算买得起也不能让他们买。
首先一般人没什么操守,买下来之后胡人的命运可想而知,虐待鞭打估计是少不了的。司马季并不相信大字不识一个的百姓,真有多高的道德标准。再者,卖给老百姓这不是和燕王府争利么,这点比较重要。乱叫价扰乱市场也给燕国丢人,应该严加管理。
到底是燕王殿下重要,还是自己的幸福比较重要?当然司马季认为是前者,他也必须逼着老百姓认为也是前者,有钱应该让燕王殿下赚,以后燕王殿下还要领着你们造反呢,到时候还要准备把自己的丈夫儿子献出来卖命。
胡人乐得向穿着华服的买家介绍,“客官,这可是我们拓跋部从极北之地抓到的人,您看看,这身体,这面貌,和中原人大相迥异,都是黄须儿,扔在人群当中一眼就能看出来,只要看管及时,绝对跑不了,大队人马还在路上,过两天就能到了。”
“很好,也不是第一次做买卖了,咱们殿下还能不相信拓跋部么?”燕王府的管事掰着奴隶的下巴,看起来十分满意道,“今天我们先来看看,明后天等着燕王和你们酋长商量完,就可以大规模交换了。”
燕王府的管事这句话刚说完,就引起一片喝彩,不少胡人兴高采烈的拍手,给市集平添了三分热闹,胡人向来都是这样,不拘小节,在族中,气氛也是最为融洽的,彼此间,心思并不是很多,本性中还是带着一丝憨厚,一丝淳朴。这也让胡人中少了很多勾心斗角。这一点,确实是其他种族中很难看得到的。
不过这种淳朴让司马季归纳,就是大字不识一个的后遗症。这种淳朴往往伴随着凶残,你说胡人淳朴不狡猾么?没错,他们嗜血么,同样也没错。晋朝不识字的老百姓,和这些胡人没有太多的区别。
现在在燕王府这群上层的胡人,明显就和淳朴这个词毫无关系。斤斤计较的姿态,虚伪的话语,和士族也是不遑多让。任何一个势力上层下层分化的明显,司马季可以理解,当然像是三哥分成了好几层,他就理解不了了。
“殿下承袭燕王,兄长大单于慕容廆有感于上邦恩德,特地备下一些特产,慕容部边缘小邦,世代侍奉中原!”慕容皝恳切的道,“骏马百匹,人参十支,猛兽皮百套,熊掌二十只、希望殿下不要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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