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晋太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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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晋太宰-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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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光武帝刘秀开始内迁胡人,数百年来进入内地的胡人已经不知凡几。他们本不能成事,甚至只要再给晋朝五十年时间,很多胡人就会成为历史。可晋朝士族强大,有篡位实力的家族太多了,我知道很多名士都认为分封好。这也不能怪你们!”司马季絮絮叨叨,在灵柩面前自言自语,“士族门阀强大,换过任何人都会选择分封拱卫皇权,谁能想到被贩卖、被当成奴隶的胡人能成事呢?”

    “有意思的是,八王之乱不但把晋朝的中央禁军打没了,还把本来很多强大的胡人部族给打没了,最后一个现在不知道哪,实力最弱小,后来叫羯人成了胜利者。”

    “可就连石勒,都知道设置学校以考试为标准选拔官吏,他要是个汉人,估计以后的历史教科书科举制度就是他发明的了,可朝廷这么多官吏竟然想不出来?嗯,现在朝廷士族门阀众多,确实也做不到。”

    司马季一声轻笑扯出长剑,在长明灯下闪闪发光,另一只手解开头上纶巾,默然的看着灵柩,“古人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未来我一定会杀很多人的,那我就从自己开始,曹操割发代首,今天我就学学他,还给你一些东西成全孝道。”

    “从今天开始,我要尝试一些新的东西。不管谁挡在我的面前,我都有必杀的决心。”司马季扯着头发狠狠一拉,一束头发随剑而逝。

    “晋朝就像是一个死结,我会一个个打开。”话语出口,又是一束头发落地。

    “敢挡在滚滚洪流之前,必然被洪流碾碎。”地上又多出一束头发。

    第二天一早,颜严推门而入,一眼就见到地上的头发,大惊道,“世子,你怎么了?”

    背对着颜严的司马季缓慢的转过脖子,直勾勾的盯着颜严片刻,随即回头有面对灵柩淡然道,“父王去世、心中悲痛、恨不得舍身而去,割发代首、以全孝道。”

第三十章 承袭燕王() 
燕王病去、世子悲痛难忍、彻夜扶棺守灵、痛哭流涕、几欲昏厥,恨不得舍身而去,真乃孝子也!

    “由此世子,真是我燕国之幸,世子一旦登上王位,我们的日子会更好过。”

    “听说并州出现蝗灾,不少流民都跑到上谷了,哎,真是流年不利。”

    “听人说蝗灾是上天示警,是不是并州人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

    歪路总是如此的迅速,升斗小民比起孝道,更加愿意讥笑临近州县的天灾。唐宋之前闭关自守,以郡为国,在这上面表现的淋漓尽致。

    不管怎么说,司马季这种割发代首的举动,还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蓟城,并且以非常快的速度蔓延到整个封国,相信时间不长,该知道的人就都知道了。

    以这个年代的人来看,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能割发代首绝对是孝感天下。换作任何一个人都不会这么下本演戏,根本就没人对此产生怀疑。可在司马季来看,这简直就是成本最低的欺骗,切掉头发就能博取美名简直太划算了。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在司马季这里不如两字,刺挠!找来一个铜镜看了一下,让侍女把铜镜拿走,还算是凑合,对着第一次给人割发的侍女道,“以后我就不在蓄发了。”

    “世子,內史樊兆已经到了!”颜严进门瞄了司马季头上的短发,低眉顺眼道。

    “让让樊內史进来。”司马季点头道,內史就是封国的行政官员,和中尉一样,由洛阳指派负责封国的内政和军事,当然最大的目的,肯定要给各地藩王一个上一个保险,防止地方藩王起兵造反。

    “燕王病去,令人悲痛,世子太过于伤感。”樊兆进来连忙躬身行礼,也偷瞄了司马季的头顶一眼,眼见为实,果然已经割发代首,忽然提高了音量,“世子也不要太过于沉浸在悲伤当中,为了燕国臣民一定要保重身体啊。”

    我很像是悲伤么?司马季轻声咳嗽一下道,“樊內史,上任已经不短时间,对幽州的情况了解如何,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的,颜严会帮你熟悉。”

    虽说对方是杨骏派到幽州来的,但司马季并不担心。自己的底盘还能让对方翻盘,那就什么都不用干了,赶紧对燕王府的侍女使劲得了。

    “先王在世之时,就是希望整个封国的百姓,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青玄无才,只能按照先王重托,尽量打成这个目的。”司马季面色沉重,一张嘴像是炮仗一样把燕王司马机塑造成一代贤王,爱民如子、高风亮节、胸怀若谷,排比句一串接一串的从口中蹦出来。

    至于好五石散、沉迷酒水、色中饿鬼,爱财如命,这肯定不是先王司马机,肯定是有人刻意造谣,并不排除保留追诉的权利。

    “先王果然乃是一代贤王,现有世子承业,百姓之福啊。”樊兆等到司马季刚刚说完,立刻就告诉颜严,什么叫做洛阳来的大才,直接无缝衔接,马屁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从天道一直说到民心、引述老子的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在引申到思想上,旁敲侧击的表示世子在玄学上大有造诣云云……

    “樊內史,过几天要和鲜卑互市,你刚刚来到幽州,和我一起去转转吧。”司马季似乎对樊兆的马屁十分满意,直接邀请道,“互市之时,车马牛羊,一望无际,乃是一桩盛景。”

    每年秋收之前,司马季都会和鲜卑互市,用来交换和双方所需要的东西。为什么是秋收之前呢,这是因为新打下来粮食司马季要留着,以前放了很长时间的粮食才用来交还给鲜卑人,这没什么不对的,只不过是口感差了一点,他又没有往里面放毒。

    当然这主要和燕王府有关系,和燕国百姓没有多大关系。燕国百姓只要做好佃户奴婢的本职工作,好好种田行了。等着世子殿下从鲜卑人那里薅完羊毛,再把燕国百姓当成韭菜割。

    至少现在,燕国百姓是看不懂这种高端操作的。其实这个道理简单的很。人口数量影响观感,一个国家人口多和人口少,所造成的影响是完全不同的。

    如果两个国家一样穷,面积大人口多的那个国家的百姓,幸福感一定比小国寡民要高。这种例子在东亚不太合适,倒是后世的南亚非常明显。不就是人口三哥人口多么,比不么人均还比不了总量么?

    人口众多的国家百姓不容易碰到天花板,就算是碰到很多人也不知道。小国寡民就会感受的很清晰,你们村有三个村干部,但你天天能看到他。你来到一个县,却看不到县长,只看到普通人各干各的,这种感受完全不一样。

    “这个世子真是豁达之人,对我毫不防备。”內史樊兆离开之后心里还不断感叹。

    “让你探查北平郡和平州东海,到了现在还没办成任何一件事情。秋收之后召集封国佃户奴婢,通通给我上山。”司马季略带一丝不满的吩咐道。

    海带就算了,那玩意藏在海边但随波逐流,一时无法发现情有可原。可铁矿能跑么?难道他在晋朝已经引起蝴蝶效应?可没听说哪个蝴蝶效应能引起地质变迁的。

    “你亲自下去监督秋收,粟、麻、梁、麦、豆、分门别类储藏。过年之牲畜全部宰杀,瘦肉腌制、肥肉炼油。清查粮仓,准备互市。互市之后就上山。明白么?”

    “北平郡的事情会尽快办理,世子不要着急。”颜严唯唯诺诺的领命,“那个叫海带的东西,我们派到平州的佃户正在找,不一定全是坏消息。”

    三天后洛阳来到的内宦到达蓟城,司马季一看这不是熟人么?内宫黄门孙虑,没想到是他来到蓟城,主题意思是,燕王司马机病去,按例由独子司马季承袭燕王位,封国范围及食邑维持不变,加侍中之服。镇东将军、假节。

第三十一章 高句丽人干的() 
也就是说司马季在没有到弱冠之龄,就已经官居镇东将军,比帝俄时期的襁褓军人也不遑多让,虽然没有刚刚出生就算军龄,但后发而先制,用一步登天不为过。

    这个时候司马季也不用装作悲伤了,满怀笑容的拉着孙虑的手入府,“黄门郎不辞劳苦来到蓟城真是辛苦了,如果不着急的话,完全可以在这里待几天。”

    “不辛苦不辛苦,燕王殿下,奴婢还是听着你叫奴婢大人,这样感到亲切。”孙虑也是满脸堆笑,然后话锋一转面有难色道,“不过奴婢在蓟城打扰,这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跟本王还见外么。”司马季一副自己人的口吻道,“前朝蔡侯,成造纸术,传播知识,功至千秋万代。本王相信,黄门郎也只是欠缺一个机会而已。”

    要不是现在为止只有蔡伦一个太监比较有名,他还想要多举几个例子。汉朝太监曾经一日五侯,唐朝太监领神策军、都是权倾朝野的人物。明朝太监数量众多,监军、征税、开矿什么都做,一个孙虑算个什么。

    现在不是在洛阳的时候,司马季不在囊中羞涩还需要找范阳王借钱,自己的地盘底气也就足了很多,燕王府的内库让他有充足的底气展开拉拢。山野药材、猛兽皮毛,身在幽州的他一应俱全,反正鲜卑人都得是这些东西,送出去他一点都不心疼。

    这还让司马季想起了那三个受了宫刑的孩子,开始把三个孩子每天都带在身边,虽说入秋气候转凉,司马季还是带着一群人在封国地界的琥珀上随波逐流,和黄门郎平等泛舟。

    “如燕王所说,三个孩子真是太可怜了,孙虑身在宫中,知道那些士族从来没把我们这些奴婢当人,所说这些人入宫之时也会轻声细语,但能看出来,他们那种蔑视,哎……”孙虑还用袖子抹了抹眼泪,显然是真情流露,“似是燕王这等贤王毕竟是不多。”

    没错,老子就是贤王,司马季不知不觉的挺直了腰杆,仿佛一切本该如此的样子,“本王也是学先贤之道,黄门郎见外了。你在深宫当中,有些好消息可千万不要瞒着本王啊。”

    “奴婢怎么敢欺瞒燕王殿下呢!”孙虑连忙指天赌咒,不管是不是真心,至少样子是真的,这就好,司马季也不需要太多。

    他以后肯定大多时间都住在幽州,只需要孙虑和自己互通有无,就能在第一时间判断很多事情,只要孙虑能做到这点,那在对方身上不管花多少钱都不算浪费。

    他也不怕贾南风知道,外臣和内宦有点关系不是正常的么?只要自己不利用孙虑,贾南风就抓不到把柄,最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酒足饭饱后楼船靠岸,两人结伴而行,就在此时记事颜严一路小跑过来,显然是有事要报,司马季礼数周到的让孙虑等候,就随颜严来到湖边。

    “燕王,北平郡发生械斗,死了几个佃户,內史樊兆已经知道了,在下特来禀报。”颜严说完之后面带紧张的等候在一边。

    “这就是你的禀告?死了几个佃户?到底是几个?”司马季听着没头没尾的禀告,眉头微皱轻哼道,“你仔细想想,你这个禀告和什么都没说有区别么?”

    “在下知罪!”颜严连连躬身口中不断请罪,现在想来确实是自己出现了错误。

    当然是他的错误,反正错误不是燕王殿下的,想了一下司马季轻声吩咐道,“马上将封国两万户的分布查清楚,所有户头重编,十户为保、百户为甲、分设保长和甲长,一家有罪、九家揭发。但必须同时设置副保长和副甲长。要副手的原因,就是要让他们斗起来,你明白么?”

    本来颜严还不明白,这算什么高招,但听到设置副手的时候就明白了。副手设置的最重要目的,最主要的就是告诉保长,如果你出现错误,有个副保长随时会代替你。增加这种不信任感,对现阶段的司马季来说只有好处。

    “燕王殿下睿智,在下明白了。但如果到时候还有类似情况发生?触发是斩首还是流放!?”此话一出,司马季用一种看下岗工人的目光看着颜严,咬着牙道,“你想把我的佃户流放到哪里去?株连以徭役为主。”

    他现在就嫌封国人口不够,颜严还能想到流放,司马季都想要把他流放出去。

    “等等!”颜严作势欲走,司马季眼珠一转又把颜严招了回来低声吩咐道,“把并州跑过来的流民安置到发生命案的地方,以后按此办理。”

    呵!司马季挠着头皮,古代人淳朴是真的,但古代危险也是真的。这一点都不矛盾,一群连字都不识的人,没有一点法律意识,淳朴的同时也是好勇斗狠之辈。因为古代人淳朴就认为这是一个世外桃源,都是没常识的人。

    司马季低着头回来,孙虑面带疑惑的问道,“燕王殿下,怎么了?”

    “北平郡……”忽然间司马季停顿片刻,义愤填膺的话锋一转道,“本王的佃户被胡人袭击,那群野蛮人越过边界抢夺财物,还杀了几个佃户,真是岂有此理。”

    “这帮胡人!”孙虑也是狠狠一跺脚,用尖刻的声音道,“这群不服王化的胡人,不知道越界的是哪个部落的。”

    “听佃户说,是高句丽干的。高句丽人不服王化,本王早有一天要让这些高句丽人知道厉害!”司马季气得直哼哼,把械斗的事情直接推给高句丽人,反正燕国都是淳朴的良民,械斗是不可能出现的。

    至于为什么不推到鲜卑人身上,那不是废话么,鲜卑人这么多部落,欺软怕硬的燕王当然感觉到不好对付,先抓住一个落单的往死里揍。而且他已经决定了,以后凡是封国内的杀人行为,除了留下一两件不严重的,全推到高句丽人身上。

    八王之乱以前,司马季必须先找个没什么盟友,但又不是软柿子的对手练练手,高句丽和鲜卑人相比就是落单的那个,正合适。

第三十二章 保甲制度() 
“如传言所说,自燕王病去,司马季便性情大变,割发代首以全孝道,奴婢还看到司马季的服饰也出现变化,穿的像是一个佃户一样,似是裋褐,但好像又不是。比裋褐还要贴身,袖口收紧,甚至比传闻当中胡人的穿着更加简单,除此之外没什么异常。”

    “幽州刺史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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