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晋太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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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晋太宰- 第1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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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弓本质是一种重装骑马步兵用的弓箭,长弓大矢抵近射击是它的使用特点,它的配箭必须很重,它蓄能很大,比相同磅数拉距下的多三成以上。所有的弓都是箭越重,能效越高,所以箭越重,清弓的能效也就越接近其它弓,越是重箭,越能把清弓的蓄能优势发挥出来。

    而越是轻箭,清弓的能效越偏低,用清弓射远,再轻的箭它都尿不远的。东北老虎野猪、黑熊很多,环境上和草原上狼群不是一个种类的威胁。所以在东北密林环境当中出来的弓箭,讲究的是一击致命,至于射程方面倒没有讲究。

    毕竟面对的威胁不同,一箭射不死大型猛兽,当地人也没有射第二箭的机会了。所以这种弓箭追求的就是第一箭命中后,必须要非死即残。

    刚刚护卫射出的弓箭箭头其实很扁平,如同月牙一般,并不是一般弓箭那种尖尖的箭头,所以拔箭的时候一下子竟然拔不出来,这要是射在人身上?这可是射老虎野猪的箭。

    “听说有几十个部落?”司马季这时候才继续刚刚的话题,他已经听杨馨说,勿吉有几十个部落散居在扶余国以北,脑海中测试了一下距离,应该到达了黑龙江的位置。

    “是的,夫君,你有什么想法?”杨馨知道司马季已经有所意动,现在出言只是确认自己猜测的是不是又对了。

    “皇后让我灭掉三韩,这次我不想麻烦慕容氏了。”司马季看了一眼周围,确认都离得远远的,才低声道,“平州军当然是可以披坚执锐,这都是为了上国的威望。不过真要强攻硬取的话,平州军毕竟人数不多,打完之后可能好几年都休整不过来。”

    只依靠平州军去作战可以么?当然是可以的,不过燕王不占据兵力优势,心里总有点没底。就算是平州军编制庞大足够依靠自己就能应对,他也不愿意这么去做。有胡人愿意为了上国效命,非要让自己人去死,那不是蠢么?

    “原来这次皇后招夫君入京师是因为有战事?”杨馨也知道事情重大,便不再多言拉着司马季走到凉亭休息,低声道,“夫君想要换掉慕容氏?”

    “分而治之么,本王希望塞外安定,可不是希望慕容氏一统塞外那种安定。总是依赖慕容氏不是把他们养肥了么?这次一定要换一个合作对象。”司马季斩钉截铁道,“明年四五月份,估计洛阳就会下旨了。”

    “张达李山还在横山城,只是已经到了秋季,是不是时间比较仓促。”杨馨掐指一算,如果要找雇佣兵的话,时间好像有点紧啊。

    “第一场雪的时间大概还有一个半月,其实还有时间。”司马季想了一下自己印象当中的第一场大雪的季节,要是催促一下也不是不行。

    反正找白手套去做脏活的事情,慕容氏是肯定不行了,等到八王之乱的时候把鲜卑塞进绞肉机,让他们进入历史的进程倒是可以。进攻三韩找炮灰、咳,合作者一定要一个新面孔。

第二百三十四章 新的合作者() 
“勿吉?”司马季和杨馨前后脚回到蓟城,一听到杨馨说的这个群体,豁然站起来,他听过这个群体,一听到使用巨弓、箭头用毒,身穿狗袍,一下就明白这群人是谁了。

    自称林中人,使用巨弓箭头上毒,还是这种打扮的部落,早先春秋时期和中原就有了联系,他们那时候进贡的物品就是弓箭,和一般部落使用的弓箭不同,按照大小和拉力来说,在东方已经属于重弓,连箭都是重箭。

    “有没有带回来使用的箭头?”司马季还是觉得有些不确定,便问杨馨有没有带回来什么东西作为凭证,最好是弓箭,因为在他的家乡有一座博物馆,里面出土过弓箭。

    “有!”杨馨楞了一下不知道司马季为何这么急切,赶紧让人把弓箭拿上来。

    司马季一接过来手中就是一沉,问题不是出在巨弓身上,弓并不比中原现在使用的重多少,神抽抽出来一支箭,箭头巨大比晋朝军队使用的箭头重了很多。

    试了一下分量,司马季招呼护卫过来,让护卫用这种弓射晋军中的箭头,护卫闻风而动命中靶子,司马季过去看了一眼摇摇头评价道,“威力不大,射程不远,你看呢?”

    “小人和殿下的看法类似,威力不强,不知道为何弓很重?看来塞外的部落技术还是不到家。”护卫也看了一眼,得出了和司马季类似的评价。

    “你不会是顺着本王的话说的吧?”司马季用怀疑的目光看着这个护卫,招进来的新人他暂时还需要时间了解。

    “殿下,小人怎敢呢?确实是如此。”这名护卫一脸正色的道,“肯定比军中的弓箭差。”

    嗯?司马季双手掐腰思索片刻,伸手一指道,“用夫人拿过来的重箭,再试试。”

    “是!”护卫不敢怠慢,从新回到原地取出了重箭头,入手之后还疑惑的看了一眼箭身,他也感觉到了这种箭簇比平时所用的要重不少,而且更长。

    凝神静气紧紧盯着靶心的护卫,弓拉满月瞄准嗖的一声,重箭激射而出,随着一声闷响正中靶心,司马季指着靶心喊道,“给我把它拔出来。”

    在一众人不明所以的目光当中,护卫走到箭靶面前伸手一拉,箭簇纹丝不动,就连这名射箭的护卫也是一脸惊讶,随后手中使劲,箭靶又是纹丝不动,这就有些打脸了。最后差点把箭靶都扯下来,满是惊讶的道,“这么大的威力?不过射程并没有增加,但是同等距离之内,威力却变大了很多。”

    “清弓的老祖宗!”司马季长长出了一口气,其实看到这种弓箭司马季心中便已经有所怀疑,使用这种重弓的群体都在东北,他早就知道草原和东北的密林当中的装备完全不同,只不过是在中原人看来差不多,就如同慕容氏和拓跋氏都是鲜卑,拓跋氏就没有重骑一样。

    在其他方面两个地域的差别也存在,蒙古弓的威力并不大,至少吊打板甲骑士是绝对没办法的,两者也并没有交过手,但东北的重弓能击破早期的板甲。是为数不多能够击破板甲的弓箭之一。

    清弓本质是一种重装骑马步兵用的弓箭,长弓大矢抵近射击是它的使用特点,它的配箭必须很重,它蓄能很大,比相同磅数拉距下的多三成以上。所有的弓都是箭越重,能效越高,所以箭越重,清弓的能效也就越接近其它弓,越是重箭,越能把清弓的蓄能优势发挥出来。

    而越是轻箭,清弓的能效越偏低,用清弓射远,再轻的箭它都尿不远的。东北老虎野猪、黑熊很多,环境上和草原上狼群不是一个种类的威胁。所以在东北密林环境当中出来的弓箭,讲究的是一击致命,至于射程方面倒没有讲究。

    毕竟面对的威胁不同,一箭射不死大型猛兽,当地人也没有射第二箭的机会了。所以这种弓箭追求的就是第一箭命中后,必须要非死即残。

    刚刚护卫射出的弓箭箭头其实很扁平,如同月牙一般,并不是一般弓箭那种尖尖的箭头,所以拔箭的时候一下子竟然拔不出来,这要是射在人身上?这可是射老虎野猪的箭。

    “听说有几十个部落?”司马季这时候才继续刚刚的话题,他已经听杨馨说,勿吉有几十个部落散居在扶余国以北,脑海中测试了一下距离,应该到达了黑龙江的位置。

    “是的,夫君,你有什么想法?”杨馨知道司马季已经有所意动,现在出言只是确认自己猜测的是不是又对了。

    “皇后让我灭掉三韩,这次我不想麻烦慕容氏了。”司马季看了一眼周围,确认都离得远远的,才低声道,“平州军当然是可以披坚执锐,这都是为了上国的威望。不过真要强攻硬取的话,平州军毕竟人数不多,打完之后可能好几年都休整不过来。”

    只依靠平州军去作战可以么?当然是可以的,不过燕王不占据兵力优势,心里总有点没底。就算是平州军编制庞大足够依靠自己就能应对,他也不愿意这么去做。有胡人愿意为了上国效命,非要让自己人去死,那不是蠢么?

    “原来这次皇后招夫君入京师是因为有战事?”杨馨也知道事情重大,便不再多言拉着司马季走到凉亭休息,低声道,“夫君想要换掉慕容氏?”

    “分而治之么,本王希望塞外安定,可不是希望慕容氏一统塞外那种安定。总是依赖慕容氏不是把他们养肥了么?这次一定要换一个合作对象。”司马季斩钉截铁道,“明年四五月份,估计洛阳就会下旨了。”

    “张达李山还在横山城,只是已经到了秋季,是不是时间比较仓促。”杨馨掐指一算,如果要找雇佣兵的话,时间好像有点紧啊。

    “第一场雪的时间大概还有一个半月,其实还有时间。”司马季想了一下自己印象当中的第一场大雪的季节,要是催促一下也不是不行。

    反正找白手套去做脏活的事情,慕容氏是肯定不行了,等到八王之乱的时候把鲜卑塞进绞肉机,让他们进入历史的进程倒是可以。进攻三韩找炮灰、咳,合作者一定要一个新面孔。

    

第二百三十五章 远交近攻() 
“扶持起来一个听话的,慕容氏也会老实一点。”司马季一打眼看着杨馨道。

    “所以夫君盯上了那些林中人么?”杨馨一听就明白了司马季的意思,低声道,“让他们来牵制慕容氏么?”

    “越是对我们抱着学习态度的势力,其实越难对付。原来的高句丽人是如此,南征期间的林邑人也是如此,这其实和战斗力没有关系。”司马季活动了一下脖子,深沉的道,“能打的不一定能活,能活的早晚能打。眼前这些不同的胡人,越是落后越好对付,吸收勿吉部落肯定比吸收鲜卑部落容易的多。”

    真给这些部落时间,早晚都会难缠,就比如中国和北方势力对抗了太长时间,导致南方小国一直在韬光养晦,隋唐之后历代中原王朝南下都站不住脚,因为早在几百上千年的时间中,人家都已经把该学会的都学会了。

    司马季向来不觉得匈奴是多强的对手,只有一点匈奴不错,那就是它是一个统一的部落实体,至于其他的么?所谓几十万控弦之士和一般的牧民没什么区别。没有生产力只知道抢劫,因为抢劫积累起来的力量,汉朝真的正面应对迟早会拖死匈奴。

    不过鲜卑已经有一点不一样了,鲜卑六部大部分的部落还是不生产,但类似慕容氏这种已经开始静心学习,北方的这些势力迟早都会进入到学习的阶段。所以隋唐之前那些所谓数十万控弦之士就是数十万牧民,隋唐之后说的就不是牧民了,那是真正的军队。

    指望北方部落永远像是匈奴骨头磨箭头、皮甲当盔甲肯定不行。幸运的是鲜卑现在是分裂的,以后分而治之并不是不可以。晋代是一个少见的朝代,中国历史很有意思,沿着长城一线,你分裂我就分裂,你统一我就统一。

    战国时期七国混战,匈奴在北方也在东征西讨,等到汉朝建立,匈奴也差不多成了实体。隋唐应对突厥和后来的回纥、宋朝面对辽金。晋朝算是赶上了好时候,自己本身勉强出现了后遗症巨大的统一,北方鲜卑六部还在分裂。

    司马季有点怕自己参与八王之乱的时候,一个不留神,这些鲜卑部落开始兼并。事实历史也是这么发展的,中原一片战火,鲜卑也在自相残杀,大概几十年后慕容氏摆平了东部鲜卑,便开始集合大军南下了,那时候中国北方早不在晋朝手中。

    现在对勿吉部落来说,他们至少比晋朝低上两个层次,鲜卑算是比晋朝在文明程度上地上一个层次,勿吉部落肯定容易吸收。鲜卑人心中可能还有点民族意识,勿吉人不敢说一定没有,但因为文明太低一时间可能意识不到,等到意识到的时候说不定语言都忘了。

    “就算是几十个部落都有一万人,也不过几十万人,况且他们根本没有。”司马季微微一笑,史书当中记载的什么一声令下控弦之士数十万,都是记录蒙古高原的势力,东北这边么,辽金决战的时候,完颜阿骨打倾巢出动才不过两万人。

    “馨儿马上让人给张达李山去送信,要不我去一趟吧。”杨馨说着就要起身。

    “坐下!大冬天的去做什么?”司马季眼睛一瞪道,“冬季不要去北方,你是弘农人,根本不知道冬天当地的情况,别给自己找事做。”

    杨馨闻言立刻坐下,心中还是很甜蜜的,司马季一看也没必要再科普零度湿冷和零下三十度的干冷有啥区别了,区别很简单,后者会死。好处就是严寒磨练意志,他相信一旦把勿吉人收为己用,就是一把尖刀。

    在其他人眼中,司马季和杨馨不过是谈情说爱,不敢距离太远也不敢靠的太近。起身携手从凉亭里出来,司马季对着护卫问道,“你觉得能不能推广的开?”

    “殿下,这种重弓需要联系的时间不短,只要勤加联系的话,也是可以推广开的。”护卫低头抱拳,一五一十的说着自己的想法。

    其实这就是难度很大的婉转说法,司马季也能听明白,中原人对弓箭手的需求是军阵作战,要弓箭手射的远、同时还要射的快,进行大规模的覆盖。这是中原王朝大军集结之后需要的效果,清弓这种越近越好,一旦命中非死即残,其实比较适合骑兵。

    如果步兵使用这种弓箭,面对覆盖过来的箭雨其实是十分吃亏的,所以使用这种弓箭的步兵身上盔甲必须要坚固,快速顶过箭雨覆盖,所以最好是骑马,清弓后来被定义成骑马重步兵的最佳利器绝对有道理。

    而且清弓射箭的时候震动很大,非常容易射不准,只有真正常年累月练习的人才能适应。

    也是因为清弓这种特性,练习上手的难度比中国历史的各种弓箭都要大,但要真的练好了,绝对是大杀器,萨儿浒战役中,杜松被女真重箭流矢一箭射穿头盔,就算是明朝头盔质量差,相信也不会体现在一个总兵的身上。

    要说晋朝各种山川大泽当中,肯定有不少猎户可以用这种重弓箭,可司马季总不能一个一个上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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