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里居住的居民基本上是少数民族,虽说改革开放以后,政府也是大力扶贫,不过因为这地理位置实在是偏僻,所以说还是相当落后。
“姜丽,你说这坤沙是不是故意耍我啊,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吃饭都成问题,谁还会搞“白面”啊?”
“我也说不上来,总之,既然坤沙让你去,必定有他的用意,而且现在国内市场还不稳定,麻五被除掉了,其他的境外团伙一定会趁虚而入的,我想这坤沙还不至于笨到这个地步,在这个节骨眼上还来陪你玩捉迷藏,他要是真想杀你,早就动手了!所以这个地方,肯定有猫腻!”
“好那管他龙潭虎穴,咱们就闯一闯!”
两个人在山林中整整走了一个晚上,还是没能走出去,这里的山林是层峦叠嶂,过了一个山头,接着又是一个,却是一直不知道要又多少才是尽头。
本来陆伟明是打算让何刚为他搞辆车的,不过因为担心周边会有坤沙的眼线,在山野中能有车,绝对是有背景的,所以陆伟明只能放弃这个念头。
快到黎明的时候,两人是又累又困,便是打算找个地方好好休息一下。可当他们两个人刚坐下,小魔王就极其不安分地叫了起来。
陆伟明的困意顿时少了几分。他手连忙放在腰间,摸着他那把格洛克手枪。
小魔王的叫声越来越大,陆伟明知道,这绝对是遇到了紧急情况。他循声望去,只见不远处的一处灌木丛在不停地晃动着,而且动作幅度越来越大。
陆伟明拔出格洛克17,额头不由地冒出了冷汗。
虽然他还不算一个出色的军人,可是他还是从这紧张的氛围中嗅到了危险的气息。
不过,现在由不得他退缩,特别是姜丽还在这里,当然不是他想在姜丽面前表现一番,而是对爷爷的承诺,让他有了奋不顾身的勇气。
陆伟明握着格洛克,一步步向着灌木丛逼近,按照他的经验来说,这绝对不可能是人!他可不会想着有孤男寡女会在这里玩野战,那剩下的一种可能,就是兽!
果然,在距离那片灌木丛还有几十米的距离,猛然从那里面窜出一个庞然大物来!
这让本来就已经高度紧张的陆伟明吓了一大跳!
屏住呼吸,陆伟明仔细看了看那大家伙,两个长长的獠牙足足有六十公分长,全身黑乎乎的,没错,这正是一只野猪!一只超过两百公斤的巨大野猪!
我的天呢,难道这是山中无老虎,任何动物都可以称大王的时代吗?这么大的野猪,这战斗力,绝对的碾压二师兄啊!陆伟明不由咽了口唾沫。
“兄弟,咱们井水不犯河水,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咱们无冤无仇,没必要兵戎相见……”
第一,出于国家对动物保护的角度,陆伟明不愿意伤害它,毕竟自从见了那些吃狗肉的,他对动物更是多了一份怜悯之心。
第二,也是最为重要的,他是压根没有反抗的资本啊,别看着以前吃了不少的猪肉,可今天真遇到个真家伙,而且还是野味,他是再也没有想吃的念头了。
陆伟明无心恋战,不过可不代表这这大家伙好说话,它尖锐的獠牙在地上拱了拱,俨然一副誓不罢休的模样。
“妈的,既然你想死,那就别怪我咯!”陆伟明的眼里露出犀利之色,这一场大战看来是不可避免了。
野猪怒嚎了一声,顶着长长的獠牙冲向陆伟明。
眼见主人处在异常危险的境地,小魔王自然不会袖手旁观,一声愤怒的低吼声从它喉咙里发出来,紧接着飞奔而起,直接扑向那只已经愤怒了的野猪。
一个是山林中的庞然大物,一个是勇猛无畏的犬中之王,注定这是一场恶战。
的确,单单从体型来看,小魔王虽然在同类犬中已经属于威猛高大的,可是在这只超过两百公斤的野猪面前,足足矮了一大截,颇有螳臂当车的意思。
从战斗力来看,虽说小魔王凶猛无比,似乎是占了上风,不过这野猪可不是家猪,不是吃饱睡,睡了吃,然后任人宰割的命运。
山林里本来就有大型野兽出没,弱肉强食在在这里体现得淋漓尽致,死亡的威胁时刻都存在着。要想不成为别的动物的食物,要么就跑得快,要么就是自己足够强大,而野猪虽然不是肉食性动物,可这并不意味着它是善类,那对长长的獠牙就是它骄傲的资本。
陆伟明站在原地,看着眼前血腥的一幕,并没有开枪。他知道,这是小魔王的尊严之战。要想自己变得更强大,唯一的方法就是去战胜比自己更强大的对手,作为一只犬,守护主人是它的天职,退缩,绝对是对自己的尊严的践踏。
疯狂的撕咬声在这片山林中响彻,惊起了不少飞鸟。这野猪真不是个善茬,那厚厚的皮毛就像是一件铠甲,尽管小魔王的咬合力可以直接咬断一个成年人的手臂,不过在一番激战之下,也只是仅仅咬破它的表皮,并未对那只庞然大物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看看小魔王,反而是吃了不少亏,后腿被那对獠牙刺破,露出里面的一块血肉,鲜血已经顺着它的后腿流了出来,染红了一大片皮毛。
“陆伟明,再这样下去,小魔王可就危险了!”现在不远处的姜丽,心提到了嗓子眼。
陆伟明又何尝看不到眼前的情景,几次,他都举起枪,但是都被小魔王犀利的眼神制止了。在一起这么久了,他自然明白小魔王的意思,这是属于它的猎物,它要自己解决!
相对于生命来说,尊严更重要,不止是人类,对于犬同样适用。与其退缩苟活,不如直面强敌!
如果自己此时出手,势必会让小魔王觉得自己无能,对它的心里造成打击。所以,他宁愿看到一个战死的军犬,也不要一个没有灵魂的战友,军犬也是军队的一员,绝对不会有退缩的理由!
第90章 木索()
看着小魔王丝毫没有退却的意思,那头野猪有些急红了眼。
的确,在这片山林中,虽然也存在着一些野兽,不过只能算是凤毛麟角,像这么大的野猪,绝对可以称霸一方。
别看家里养一头大肥猪只要几个月的时间,可这野猪就不同了,生长速度极为缓慢,这头野猪没个三五年,绝对长不成。毕竟它可不是吃饲料,不过这长的可都是精肉,自然这攻击力也是骇人的。
据说一头三百斤的野猪跑到高速公路上被车撞了,结果车毁了,猪倒是安然无恙,由此可见他们的力量之大,防御性之强。
又是一番恶战,小魔王的肚皮被獠牙刺破了,不过好在只是伤在表皮,出了点血。
再看看那头野猪,喉咙处被撕掉了一块肉,小魔王可是铆足了劲,直接攻击它的要害。
但凡看过动物世界的人都知道,非洲草原上狮子猎豹攻击比自己体型大的动物,比如野牛斑马之类的,都是先咬断它们的气管,否则,拼体力,可是占不到一点便宜。
小魔王肯定是没看过动物世界,也许这是它的天性。一番恶战,把周围的一大片灌木丛搞得一片狼藉。不过场面仍旧焦灼。
就在陆伟明和姜丽焦急之时,一道破空之声突然传来。警觉的陆伟明立即察觉到了异样,他急忙护住姜丽,把她扑倒在自己的身底。
不过那破空之声明显不是针对他们,一支羽箭从林中射出,直接钻进了那头野猪的身体。
野猪中了箭,强烈的危机感让它无心恋战,毕竟自己的小命要紧,怒嚎了一声,钻进了山林深处。
“谁?”
陆伟明潜在一棵大树后面,朝着羽箭射出的方向扫视了一圈。
不一会儿功夫,从林中走出一个手拿一只长弓,衣着怪异的少年。
少年头上是一个缠包头,上身穿着一件麻衣,外面套着一个羊皮坎肩。腰间扎了一条束腰带。下身是一条蓝色长裤,脚上是一双手工布鞋。
少年缓缓向陆伟明靠近。
陆伟明举起手中的格洛克17,枪口对准了那个少年。
“是纳西族人。”姜丽打量了一番,对陆伟明说道。
“纳西族?”
“是的,这里是纳西族人聚居地,出现纳西族人,并不奇怪,看他的打扮,想必是当地的猎户。”
纳西族是羌族的后裔,主要分布在云南、四川一带。
“别紧张,我不是坏人,我叫木索,是这里的猎户。”
纳西族人主要有两大姓,分别是木姓、和姓。木姓为贵族,和姓是平民。而这个木索就是这边一个村寨族长的儿子。
陆伟明放下枪,冲木索投去友好的微笑。
“你的这只猎狗受伤了,得赶紧帮它止血。”陆伟明看了看小魔王,浑身有几处都被野猪的獠牙刺破了,在向外渗着血。
“你们等等我!”说着木索钻进了山林之中。
不一会儿,木索拿着一把草药回来了。他把草药放进嘴里,嚼了个稀巴烂,吐出来,敷在了小魔王的伤口上。
“你这只猎狗真厉害,竟敢和这么大的野猪交战,一般的猎狗早就吓坏了!”
“这么说你一直躲在暗处偷看我们了?”并没有因为他给小魔王敷了草药,陆伟明就没有了警觉之心。
“嗨,这么大的动静,谁听不到啊?况且这片林子我再熟悉不过了,有什么风吹草动,都别想逃过我的眼睛。”
“吹牛吧你,这么大的山林,你怎么可能都知道,难不成你还比别人多长了眼睛啊!”
“不信拉到,我可是大小就在这里长大,山里有几只猛兽,有几条路通出去,我可是一清二楚。”
“哟,还是个活地图啊!”
“那当然了!对了,你们又是谁?”
“我们是坤……”还没等陆伟明说出那个“沙”字,姜丽就掐了掐陆伟明的后背,
“我们是昆山那边来的,本想着来这里探险,没想到遇到了野兽。”姜丽忙接着说道。
“对,昆山来的!”陆伟明也转过弯来。
“吓我一跳,我还以为你们是坤沙的人呢!”
听到“坤沙”两个字,陆伟明他们眼睛一亮,觉得里面大有文章。
“坤沙?小兄弟,他是谁啊?”陆伟明故作糊涂地问道。
“坤沙是东南亚的一个大毒贩,他是无恶不作,我们村有村民被他开出的高价吸引过去,去铤而走险为他贩毒,结果全都没有回来,其中就有我的哥哥,要是有机会,我一定亲手杀了那个杀人魔!”说这话时,陆伟明分明看到木索的眼神犀利,牙齿咬得咯咯作响,若不是恨之入骨,这个恐怖的表情绝对不会出现在这个少年的脸上。
“走吧,我带你去我们村子吧,想必你们肯定是累了!”
的确,赶了一整夜的路,又累又饿,要不是半路杀出个野猪,估计他们现在正躺在山林里睡觉呢。现在赶路是不行了,况且小魔王有伤在身,也不适合继续赶路。
这次也算是因祸得福吧,碰到当地的居民,有个吃饭休息的好地方,何乐而不为呢!
走了十多公里,终于看到了一个村落。
木索他们的村寨在一处山脚下,依山而建。是井干式“木楞房”,也是纳西族民居中比较原始的形式。毕竟是生活在山脚下,林木资源充足,也算是就地取材。
房屋的构造简单,四壁用削皮后的圆木,两端砍上卡口衔楔垒摞而成,屋顶则用斧劈的木板错叠铺盖,上压石块,整幢房屋不用一颗钉子,也不用砖瓦,它不仅冬暖夏凉,而且利于防震。秋收时节,部分居民在屋顶上晾晒粮食。
“木索,又去山里转悠了啊?跟你说多少遍了,山里最近不太平,你还要去,万一碰到坤沙他们的人,岂不是危险了?”
“知道了,阿爹,要是遇到坤沙他们的人,我正好可以为木勒报仇!”
木勒正是木索的哥哥,自从两年前去了坤沙那里,就音讯全无,村里人都认为他死了,因为后来有人亲眼看到坤沙人把他关进了猪笼,扔到了河里。
“”
第91章 金玉的怪病()
“木索,这两个人是谁啊?”那个被木索称为阿爹的人看着陆伟明问道。
那人穿着一件和木索差不多的纳西族的衣服,但是身材比木索更高大,留着八字胡,脸上的表情很僵硬,再配上深红色的的皮肤,像极了寺庙里的天王。
“哦,阿爹,他们是探险的游客,在山里被一头野猪袭击了,是我把他们救了!”
那个“天王”打量了一下陆伟明,显然不大相信,但是看到姜丽,一个看起来柔弱的小姑娘,他也就没再怀疑,扔下一句“以后不要什么人都往村子里带,小心是坤沙的人!”就走开了。
木索冲陆伟明赔了个笑脸,“你们别介意,我阿爹就是那么个人,别看他老是板着脸,人可一点儿都不坏,他是这里的族长,他不希望有外人来破坏这里的安宁!”
“对了,怎么一直听你们提起坤沙,能和我说说他的情况吗?”
“坤沙是个极其凶残的人,他不仅杀了木勒,而且因为我们的村民不愿意给他卖命,他就抓了村民们的家人,以此来威胁他们,我阿爹就是恨透了他们,为了村民的安全,所以他看到生面孔就会特别警觉,就怕是坤沙派来的人。”
“木索,真是谢谢你!”
“走吧,我带你吃点东西,好好休息一下。”
两人坐定,木索端来一盘丽江粑粑。
这“粑粑”可不是现代人们理解的那个意思,要不然光听这名字就让人倒胃口了,所以这中国文化博大精深,没有理解透彻,绝对是要吃亏的。
“丽江粑粑”可是纳西族人有名的食物,类似于我们平常吃的葱油饼,但是味道更加好。
陆伟明更是一口气吃了五块,然后就是腆着肚子呼呼大睡起来。而姜丽虽然也很疲乏,但毕竟是女孩子,并没有像陆伟明那样倒头就睡,而是坐在床上,背靠着墙小憩。
迷迷糊糊不知过了多久,姜丽隐约间听到有人哭泣的声音。
伸了伸懒腰,已经中午时分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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