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能逃出去吗?这里守卫森严,我已经逃过一次,但却失败了。就算我逃出去,又能对风大将军有多少帮助呢?敌人的阴谋已经达成,他们造了足够多的攻城器械,又来了什么大首领,想必军力也已足够。
烧水的人回来了,他站在树下大叫:“贵族大人出来吧,享受你的热水,此生最后一次。”指着树丛里,那里放着一桶冒着热气的水。
最后一次?
铁丘黎心头莫名一颤,一种难言的恐惧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他情不自禁的呼吸急促起来,他想,或许,这便是风大将军所说的,死亡并不可怕,面临死亡时的卑微更为可怕,是的,我并不害怕死亡,可是有些畏惧它太过漫长。黎丘黎紧紧的拽着拳头,把舌尖伸到牙齿下,用力一咬,钻心的疼痛使他的脸微微扭曲,但心神却稳定下来,他吞了舌头上那又咸又甜的血,冷声道:“把水端进来,我是铁丘氏之后,岂能如你们一般不知礼仪廉耻为何物?”
“嘿嘿……”烧水的人阴狠的看着铁丘黎,唰的一声拔出剑袋上的剑,怒道:“现在,你只是一个俘虏,若不是首领开恩,你早已死在我的剑下。”
那是我的剑,黎丘黎心想。
“反正他已经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你就当积点阴德,免得首领追究起来,你我都讨不了好。要知道,首领也是个贵族。”一名持弓的人对烧水的人道。
一听这话,那烧水的人怒火上脸,死死的盯着铁丘黎,半晌,冷冷的哼了一声,把剑插入剑袋里,转身向那桶热水走去。铁丘黎注视着他那罗圈腿踩在松软的落叶上,一脚高一脚低。旬日要塞里的小铁匠心想,很好,你带着我的剑,与我相差仿佛,若是把你杀了,我想,我的同袍泉下有灵,想必会很欣慰。而我是一名士兵,我还没死,我就得履行我的职责。
……
太阳即将沉下去,最后的余光殷红胜血。
从那蜿蜒弯曲的山道中游来了一条铁龙,他们穿行在这血色的青山深处,沿着河床前进,约有三千人,人人顶盔贯甲,半数有马,长戟与枪矛在夕阳的余辉中泛着道道冷光。最前方是一名旗手,他手中持着一面荆棘花大旗,背后的荆棘花披风覆盖着马。一只黑色的鸟扎破了夕阳,向旗手窜来,落在了大旗上面,朝着队伍前方的一人“轧轧轧”的叫起来。
那人与众不同,他并未披着荆棘花大氅,而是披着一件破烂的,满是孔洞的赤红色大氅,依然一身铁甲,从那满是伤痕的肩甲上斜斜透出一柄剑,夕阳落在他的头盔上,却照不穿那冰冷的铁面甲,只能看见那盔缝里有一双漆黑的大眼睛。在他的身侧是一匹瘦骨嶙峋的老马,竟管它浑身上下披着一层华丽的楚锦,却难掩它的老气,每走几步,它就会停一停,啃啃地上的嫩草。或许,就是因为它,这条铁龙才会行进的如此缓慢。
不过,缓慢并不代表着衰弱。
人与马上千,却无一人出声,唯有马蹄声与铁甲的磨擦声。他们仿若一体,又似以铁石铸就,眼神一致冰冷如死,就连表情也是一模一样,仿佛千古不化的寒冰。
死气,在他们身上蔓延。
早已等候在道口的人迎上去,那名中年人与那个缺了半个鼻子的人并肩而行。当他们来到那披着红色大氅的人面前时,中年人抬头看了看那旗子上的黑鸟,不自然地笑道:“日盼夜盼,总算把大首领给盼来了。”
披着红色大氅的人并没说话,只是朝着两人点了点头,然后一抖马缰,纵马走在了前方。缺了半个鼻子的人鼻子一抖,想要说什么,却是没说出口,眼里藏着掩也掩不住的怒意。
“哈哈,两位首领能者多劳嘛。”
这时,从马队里窜出一个黑精黑瘦的人,瘦小,装扮怪异,头上戴着板冠,身上却披着铁甲,只是那身铁甲很不合身,穿在他的身上,就像是一根木棍套着铁皮罐子,很是滑稽。来到这里,他翻身下马,牵起了那匹老马,边走边道:“听说,旬日要塞里的那位风大将军是个蛮横之辈,却不知这人倒底有多蛮横,竟把两位首领逼到这等田地。我记得,昔日定下的地方,可并不是这里。”说着,回头问身旁一名背着硕大战锤的光头巨汉:“熊战,这里是落梅谷吗?”
“落梅谷?”
光头巨汉拧着眉头,想了一想,冷声道:“落梅谷里肯定有梅花,可是这里除了芦苇还有啥?前几日,我们倒是去过有梅花的山谷,那里有一片很大的梅林。不过,如今也不见梅花,只剩下被烧毁的营地,以及一排插在桃枝上的头颅,如果我没记错,听说是营地里的人被风轻夜偷袭了,嗯,很惨。好像是这样。”
“哈哈。”黑精黑瘦的人笑起来。
中年人面色一变,强自压住心头怒火。那缺了半个鼻子的人却是忍不住,瞪着血红的眼睛,喝道:“公孙一白,你敢辱我?”
“我并不是在辱你,我只是在告诉你一个很浅显的道理,蛇无头不行,行军打仗同样如此,若是没有我们寻得公输老大人,并派人将老大人送来,你们就是再折腾上一百年,也未必能啃下旬日要塞,说不定,还会被那位风大将军分而噬之。或许,朝歌城里的风大将军没那个本事,但若是旬日要塞里的那位,我想,两位比我更清楚。不过,攻城,当攻心为上,雒青狮雒首领之计,确让人闻而生畏,公孙一白佩服。”黑精黑瘦的人牵马而行,目光直视着前方,声音不咸不淡,言语却很直接。说完最后一句,他扭过头来,朝着骑在马上的中年人微微一笑,露着一排白的骇人的牙齿。
闻言,那中年人面色稍微一缓,目光凝视着前方的大首领,淡然道:“同行若不同心,谋事必败,至今而后,夺塞一事,雒青狮唯大首领马首是瞻。”
“具器且首领,你呢?”黑精黑瘦的人看着那鼻子缺了半块的人,他的眼里带着玩味的笑容。
名叫具器的人嗡声嗡气地道:“说得漂亮顶何用,若是能取得风轻夜的头颅为我儿复仇,我就是把自己的脑袋给你当球踢,又有何妨!”
“具首领快人快语。”黑精黑瘦的人温吞吞地赞道。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器若有成,即行攻城。”
那一直没说话的大首领说话了,声音很轻,懒洋洋的,仿佛还带着一丝疲倦。
……
落日沉没在青金山的背后,三千人投入广茂的森林,就如一团黑色的浪花潜入大海里,看不出半点痕迹。帐蓬设在河床中,披着红色大氅的大首领坐在主案之后,雒青狮与具器陪坐在下首,而位于左首尊位上的却是一名头戴高冠,身披宽袍的老者。
那老者神态儒雅,眼睛虽小,却极为有神,此刻,他正说道:“老朽观旬日要塞之城防,几位首领若是遣人潜入滋事尚可,然若想夺城而取之,却是极难。那城墙上的诸般布置绝非等闲之辈可为,大军若行强取,必为其折于墙下。想来,能有此手段者,必是墨家高人。”
“墨家高人?”
帐中的人齐齐一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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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谁是螳螂谁是蝉()
月亮若想升起来,太阳必然就会沉下去,阴与阳、黑与白亘久对立,墨家与公输氏便是如此。
有守便有攻,守城机关术墨家是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可若论攻城机关术则非公输氏莫属。墨家与公输氏就像太阳和月亮,同样都挂在天上,却从来不会同时将光芒撒向大地。他们互相研究对方的优缺点,以此来增涨彼此的学识,恰若矛与盾。矛若够利,自可破盾,盾若够坚,亦可抵矛,纵然有人会一手拿矛、一手拿盾,攻防一体,但是,从本质上讲,攻与防相互对立。
月亮升起来了,帐蓬里回归了安静。
披着赤红色大氅的大首领坐在矮案后,案上铺着旬日要塞的简易布防图,疏离的月光徘徊在被风撩起来的帐帘口,帐中的宾客与下属都已离去,临走之时,老公输说器械已然足够攻所需,他随即当机立断,三日之后即行攻城,对此,雒青狮表示唯他马首是瞻,而那缺了半个鼻子的具器则大声嚷嚷着,一定要把旬日要塞里的风轻夜之头颅插在戟尖上,就如同风轻夜也曾那样对待他的儿子一般。
战争向来都是如此,不是你死,便是我亡。
城墙上有两处缺口,足足有三丈宽,纵然里面填充了石块与木头,但它毕竟不具备强大的防护力。
天下,没有不破的要塞,称永不陷落的旬日要塞更是一再被攻破,这一次,当然也不例外。
案上的灯摇动着,把他伏着的身影拖在案上案下,盯着这不知是谁画的蹩脚城墙图久了,他觉得眼睛有些酸,抬起头来,闭了会眼,帐外飘来一阵夜风,清清凉凉的,拂得人心神为之一清,遥遥的传来几声狗吠声,那是络青狮养的一只狗,有牛犊大小,喜食人肉。
“汪,汪汪……”
狗叫声持续着,但凡雇佣军团都喜欢养鹰犬、甚至是老虎,昔日的蝎子军团便养了一只红额斑晴虎,在蝎子军团覆没后,那只红额斑晴虎的下场很凄惨,它被齐国的大商人乐芈扒了皮,做成了一件威风凛凛的大氅,进献给了他的兄长,齐国的大将军乐凝。
或许,在乐芈与乐凝的眼里,雇佣军团与没有生命的货物一样,有利用价值时,可以给予赞美,失去利用价值时,便会弃之如彼履。
“鬼车军团永远不是货物。”
他对自己说道,向那只停在套甲木人上的黑鸟招了招手。
“轧轧轧……”
黑鸟向他飞来,停在他的手臂上,他从案上的陶瓮里抓出一块新鲜的血肉,塞进它的嘴里,它咕噜一声吞了下去,转动着那麻豆的大小的眼睛,死一般的黑。
“去吧,去旬日要塞看看。”
“轧轧。”
黑鸟仿佛听懂了他的话,像黑色的幽灵一样窜出了帐蓬。他走到侍女奉剑架边,把那柄剑取下来,负在背上,他习惯这样把剑负在背上,虽然他有着一条精美的剑袋,但这柄剑却永远也不会挂在那剑袋上。
“小虞。”
他自言自语,像是在提醒着自己一样。
帐外的月光清清冷冷,洒在帘口一片水白,他走出帐蓬,来到月光下,皎洁的月亮就挂在头顶,它不像星星,从来都不眨眼睛,它只是冷冷的注视着他,而他也在抬头凝望着它。圆月流水,静夜无声,凄凉的月光照着他破烂的大氅、明亮的眼睛,夜风微微掀起他的氅角,为他凭增一种孤单的意境。
大军就在身旁,一排排帐蓬就像天上的星河一样,密密麻麻,星罗棋布。一队队手持着长戟与火把的甲士在营地中巡逻,每当看见身在帐蓬外的他时,那些甲士都会不由自主的放轻脚步、低下头。他们敬畏我,可是,我却不需要他们的敬畏。
天上的月亮啊,我是小虞。
侯子的侍女,小虞。
他就那么一直抬头凝望着,仿佛一座有生命的雕塑。
不远处,黑衣宋让抱着剑站在阴影里,一瞬不瞬的看着他,眼神格外温柔,并且带着深深的担忧,仔细一看,那眼里还有矛盾的纠缠。公孙一白站在黑衣宋让的身旁,他看着帐外的人,说道:“宋先生,你为什么不把小虞的真实身份告诉她,若是那样,她或许不会再念着一个已经死去的人。”
黑衣宋让没有舌头,他不能回答公孙一白,但是他却把带着剑鞘的剑架在了公孙一白的脖子上,只要他轻轻一拉,锋利无比的剑便会脱鞘而出,割断公孙一白的喉咙,不过,他并未那样做,他只是定定看着公孙一白,眼光是那样的冷。
然而,公孙一白却并未避开这阴冷而又危险目光,他比宋让矮上一头,抬头仰视这种居高临下的虎视需要莫大的勇气,他的勇气都写在眼里:“我们已经得到了足够的报酬,三日后,我们便行攻城,在取得旬日要塞之后,就往西走。如今,西面的宋国已是日落西山,宋侯躺在床上吊着最后一口气,国内的世子与侯子以及各封臣乱成一锅粥,而它的属国也纷纷倒戈,正是我们一展拳脚的时候。探子回来说,往西的诸侯们都希望看到殷国能从灰烬中重生,毕竟,他们原本就是殷国的属国,而当年的殷侯待他们极为良善。我们会去殷地,竖起殷国的大旗,杀掉宋国派遣在殷地的令尹,而后与众诸侯一道伐宋。我想,苦心人、天不负,多年的谋划必然会得到应有的结果,而她将会成为天下间第一个女诸侯。当然,在此之前,我们还得替乐凝收拾掉这个烂局。”
“烂局?”
这时,面相老巴交的农夫剑盾手姒英转着帐蓬走到二人身前,凝视着公孙一白:“乐芈示意我们在夺取旬日要塞之后,寻机杀掉雒青狮与具器,令青狮军团与红枫军团就此消失。然而,他能示意我们,又岂会不示意雒青狮与具器?或许,他们也正在想着,待夺取了旬日要塞之后,该怎么样才能让我们鬼车军团消失。对于他们而言,这才是一个真正的烂局。”
“正是此理。”缺了一只眼睛的双斧手霍巡与田氏兄弟凑了上来,月光与火光映着田重半张脸,他的脸色阴沉如水:“一桃杀三士,大将军的确是好算计,而且让人无法逃脱。要不然,乐芈那个奸商岂会提前便将报酬给付了?还真是欲先取之,必先予之啊。”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谁是螳螂谁是蝉,那得看各自的能耐。”老实的霍巡睁着一只独眼,把那柄大板斧扛在肩上,向密林里看去。
“汪汪汪……”
恰于此时,狗叫声突然激烈起来,而那晃动着火光的密林里传来一阵喝斥声,紧接着,便见一条人影在树林与草丛中起伏,在那人影之后,追着一只凶猛的大狗与持着火把紧追不舍的人群,“簌!”弓箭手松开弦,利箭擦着那人影的肩扎入树身,“簌簌簌”接二连三的箭响破空,那人就地一滚,避过一排箭矢,用力在地上一蹬,趁势奔得更快,但是树林里毕竟是营地,巡罗的士兵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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